男友是非人类BOSS
对方僵硬道:“没错。”
书从灵在单子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外卖小哥结结巴巴道:“那、那个……你有男、男……”
书从灵抬头,示意他说下去。
对方涨红了脸,拔高音量:“如果你觉得我们家的饭哪里难吃,麻烦留言告诉我们!”
“?”书从灵,“噢,好。”
外卖小哥说完了这话,像泄了气的皮球,蔫了吧唧地取走签名单,留下一个落寞的背影。
林小姝闻着花束里的月季,说:“我想起一句电影台词。”
书从灵:“哪句?”
林小姝:“你看那个人,他好像一条狗哦。”
外卖小哥出了小区,接通了老板打来的电话,有气无力道:“喂?”
老板:“怎么样,他收下了吗?”
外卖小哥:“他妈收下了。”
老板:“……”
老板:“没关系,这就当是我们送给丈母娘的礼物——”
外卖小哥:“别逼逼丈母娘了,他、他好像脱单了!”
老板大惊:“What!怎么可能,我还去他们学校论坛打听过,他没有男女朋友啊!”
外卖小哥痛心疾首:“我亲眼、不是,亲鼻闻到的,他身上有其他鬼的味道!”
老板勃然大怒:“是哪个不长眼的敢去泡男神,我们不是说好了共同守护世界上最好的男神,谁也不准下手吗!”
外卖小哥没有吐槽老板自己也有追书从灵的想法,而是害怕道:“那个邪气,好像和新搬来那位差不多。”
老板:“什么?是叶朝的?!”
听到这个名字,外卖小哥就打了个寒战:“我没敢细闻,但是真的太像了,那种恐怖的压迫感,我就是投胎了也忘不掉。老板,怎么办,万一真的是他……”
老板灰心丧气道:“还能怎么办,失恋呗。”
也不能怪老板的爱如此经不起风霜,毕竟叶朝这鬼,搬来锦城的第一天就把地头蛇阿青给揍趴下了,要知道那阿青可是从唐朝就开始修炼的蛇妖,在乱世中还被当地人当成神供奉过一段时间,修为不可谓不高,但碰上叶朝,就成了一只软趴趴的菜花蛇,七寸都快被人打爆了。
阿青尚且如此,更别说他们这些死了没多久的小鬼了。
外卖小哥安慰道:“老板,别放弃啊,叶朝脾气那么差,男神肯定很快就会甩了他的!”
老板顿时有了精神:“你说得对!”
等他们分手了,我就有机会上场了!
林小姝生日那天,书从灵起了个大早,为她下了一碗长寿面,加两个荷包蛋。
这是他亲爹的习惯,小时候家里家境不好,老书从早到晚都要跑业务,顾不了他们母子二人,唯独在生日那天,会撸着袖子为他们下碗面。
说实话,并不好吃,但在老书去世后,书从灵还是继承了这一习惯。
包括难吃这一点。
林小姝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她坐在餐桌前,皱着眉头小口小口地把糊掉的面团给吃了。
书从灵劝她别吃了,林小姝还要执意吃完。
书从灵觉得当妈真的不容易。
林小姝口红掉光了,她从化妆包里掏了一支出来补上,对着巴掌大的小镜子细细端详,问:“幺幺,你觉得现在的颜色好看,还是刚才的颜色好看?”
都是红色,有区别吗?
书从灵没有问出这个愚蠢的问题,而是回答:“现在的好看。”
林小姝:“好!”
然后她就选了之前的色号,一点都不犹豫。
书从灵:“……”
亲妈操作。
对于生日,林小姝原本的想法是一家三口吃个饭吃个蛋糕就好,但肖正直昨晚才告诉她一个月前就预约了餐厅,还邀请了亲戚,于是林小姝再不愿意,也只得化妆出门。
肖家亲戚并不多,因此,谁缺席了也能一眼被看出来。
肖正直的解释是,爷爷生病了,奶奶在家里照顾他。
林小姝点了点头,说改天和老肖去看看公公婆婆。
而肖仁却趁着书从灵去洗手间的时候,故意跟在他屁股后面说道:“爷爷不喜欢你,也不喜欢舅妈,所以才没来的。”
书从灵问:“你敢在叔叔面前说这句话吗?”
肖仁他爹和肖正直兄友弟恭,关系好得很,要是听到自家儿子这么没礼貌,得当场扒了肖仁裤子来一场竹板炒肉。
肖仁果然不敢再乱说了。
肖家二老不喜欢林小姝和她儿子这事,林小姝知道,书从灵也知道。
一个人喜欢谁讨厌谁,就算装得再好,也会有露马脚的地方,更别说二老也不屑去装。
而他们讨厌林小姝的理由很简单,肖正直和她结婚近十年,林小姝肚子都没动静。
二老是明说暗道,但林小姝只当听不见,统统无视,自己大儿子一下断了血脉,他们当然不会给儿媳好脸色。哪怕肖正直再三强调是他自己不想要孩子,二老也仍旧认为都是林小姝的错,于是看书从灵也愈发不顺眼。
要知道,肖家最有出息的,或者说最有钱的,就是肖正直。
林小姝和书从灵对此反应都很一致:无所谓。
误会他们是解释过的,但对方执意不信,那也没有办法。
到了用餐时间,侍者敲了敲门,前来核对预约好的菜单。
“你好,你们预约的是……”
书从灵本来正在玩俄罗斯方块,听到这个有点熟悉,又有点陌生的声音后,抬起了头。
正好和那人面对面。
叶朝:“……”
人生何处不相逢。
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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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修)
书从灵捧着玻璃杯,一双眼眸直勾勾盯着正在和肖正直对话的男人。
眼熟。
这是他的第一反应。
书从灵眼熟的人不多。
除非有必要,他很少分出心思来记忆自己不感兴趣的人或事。
大三的时候,曾有一个小姑娘向他告白,后来他才知道那是他们系的系花,每次专业课都坐在他的左边。可书从灵对她的所有印象就是“一头长发,水杯比我头还大”,没了。
他甚至不记得她的脸。
可面前这人不一样,明明就想不起来他的名字,也回忆不出自己在哪里和他碰过面,但心底却确信“我和他认识”——这种认知才是最诡异的。
叶朝僵硬地说:“根据预约,本次为你们准备的是阿尔萨斯起泡葡萄酒。”
肖正直回头扫过桌边几个面容还尚且稚嫩的年轻人:“我们这儿有几个小辈,喝酒不太好,麻烦加瓶饮料吧。你们想喝什么?”
小辈说了几个名字。
肖正直:“从灵,你呢?”
“恩?”听到自己被点名,书从灵才从走神中反应过来,“我……白开水就好。”
叶朝记录下需要协调的事宜后,麻溜儿地跑了。
书从灵难免有些失望。
……
一出包厢,叶朝脸上的假笑就消失了。
青年亮晶晶的眼神还浮现在眼前,他冷着脸走向后厨,周身黑气缭绕。
虽然给他下暗示的是自己,但真的发现他忘了个精光,还是不爽。
尤其是这人还眨着个星星似的眼眸好奇地看着他,绞尽脑汁想要想起什么但又无功而返的时候,叶朝心底的火气都快冲天了。
干脆辞职算了。
现在,立刻,收拾好行李就走人——不,他收拾个屁,鬼界行宫里酒池肉林金银珠宝要什么有什么,哪里需要人间这些破烂!
他没必要为了死前那口恶气强迫自己去过“人类的生活”。
叶朝磨了磨后槽牙,心里越想越烦。
他把记录册交给后厨,扯松了燕尾服的领结,粗暴地踹开了休息室的门——
被反锁的门重重撞在墙面上,而房间里鬼鬼祟祟的人差点没被突然闯入的黑脸魔王吓得晕过去!
任嘉以为叶朝是进来揍他的。
虽然这个感觉并没有出错,但至少叶朝在弄清楚他在做什么前,并不会打人。
毕竟他这一掌下去,人类可能会死。
叶朝的眼眸冷冷扫过任嘉的手,又扫过被搁在餐盘里的奶油蘑菇浓汤。
他问:“你拿橘子干什么?”
任嘉手一抖,那被捏得变形的橘子就掉进了汤里,溅了他一身。
叶朝不耐烦道:“问你呢!”
任嘉哆哆嗦嗦道:“挤汁。”
“加汤里的?”
“恩。”
“加这个干嘛?”
“这个……是顾客的要求!”
“哦,原来如此。”叶朝和善地笑了,“你当老子是傻逼?还是你想被老子揍成傻逼?”
任嘉快要哭出来了。
他是见过叶朝揍人的,就在下了班的深夜,十多个地痞流氓将叶朝团团围住。他还没来得及逃跑,就看着这人杀出了一条血路。
回去之后任嘉做了一晚上噩梦,梦里全是这位大爷大杀四方的场景。
任嘉是真的怕叶朝,被他一威胁,就倒豆子一般把事情全给交代了。
“这真不是我要做什么。”任嘉欲哭无泪,“是我的高中同学,他叫我这样做的!”
“这个橘子是他给我的,他叫我挤几滴橘子汁出来,滴在他表哥的汤里。”
叶朝冷冷地盯着那只橘子,被捏碎的橘肉中,环绕着一捧黑气。
任嘉说:“只是一只老橘子,应该没什么事……”
叶朝:“那你把它吃了。”
任嘉:“……”
“不敢啊?要老子喂你?”
“我吃,我吃!”
任嘉捞起碗里汁水淋漓的烂橘子,只觉得一股恶寒从脚底冲到头皮。
叶朝笑了,蹲下身来和任嘉平视,指着自己的脸问:“抖得这么凶啊,怕我?”
任嘉抖得更带劲了:“不、不怕……”
叶朝猛地一拍他的肩膀:“来,给大爷我好好讲讲你那位高中同学,和他表哥。”叶朝想了想,又说,“表哥就算了……不,还是讲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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