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被竹马掰弯了
一张脸半隐没在黑暗里的青年让人看不清神色,只有眼睛紧盯着那辆消失在视线尽头的车,像是在看什么势在必得的猎物,眼里是深不见底的幽暗。
手里的烟抖了两下熄灭了,零星那一点火星彻底熄灭,他没怎么在意,
像是一只蓄力的猛兽,在暗处安静蛰伏,耐心的等待着发动攻击的那一刻。
十月初的时候远在海外的一通电话打了过来。
对面是沈琛的学弟乔迪,跟着他创业 ,也跟他同一个导师,沈琛回国后国外的事都交给了他处理,在那边用哭丧着脸告诉他,出了事。
他自己选定的人什么性格他清楚,如果不是有大事不会来打扰他,自己能应付的也肯定自己应付,不会刻意给他打电话过来,就算真有什么问题要问他,如果能在电话里说清楚就不会建议他亲自出去。
那边毕竟是他一手起来的根基,怎么都不可能随意放弃,他沉默半响,心里估算着距离那场风暴来临的时间。
不算远了,但还有周旋的余地,他必须在那场风暴到来之前确保手里的一切运转稳定。
小郭等在一旁,有点忐忑的等待着老板的吩咐,他最近一直非常安静,连自己都弄不懂自己为什么被老板低气压对待。
沈琛放下手机,站在宽阔透亮的落地窗前面,半响才开口:“给我订一张明早的机票。”
他在仔细回忆上辈子那场风暴的爆发。
他已经记不清那场风暴的□□是什么了,是以什么为信号开始的?他隐隐觉得这是极为重要的问题,却记不分明。
——他那时完全并不知道,他自己本身就是那场硝烟弥漫的开始。
是开始,也是最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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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陶恂不论再忙事关沈琛还是事事上心的, 知道沈琛要走的时候他在病房里沉默了许久, 头靠着床头,极轻的舒了一口气 , 没觉得不好受, 反而几乎要笑出声来,倒像是放心下来似的。
——真好,琛哥走了。
这场破事终于不会沾上他藏在心里的人半分,琛哥能离的远远的,远离这场纷争,等一切尘埃落定再回来,到时候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至于结局——
那就是以后的事儿了, 以后的事谁说的准呢?
他想笑, 然而身上忍不住升起一丝颤抖来,像是不甚牵扯到伤处,脸色一瞬惨白。
沈琛走的前一天晚上回了沈家一趟,是沈昌民的意思 ,这一走说不定得离开一段时间, 以前懒得管他死活的人现在倒是很舍不得的样子,在桌上竟然难得的叮嘱他出去要照顾好自己,平时不要因为工作废寝忘食,要注意自己的身体。
同样赶回来的沈丛脸色就不怎么好看了, 他的父亲是何等的冷情寡恩他比任何人都清楚, 这一次这样的温情以前都从没出现过。
吃到一半的时候刘思丽将碗重重往桌上一搁, 上了楼。
她向来看不上沈琛这个私生子,以前沈昌民对几个孩子一视同仁都不上心就算了,现在当着她的面对沈琛的态度让她心里不舒服。
——把她和沈丛放在哪儿?
沈昌民置若罔闻,拿公筷给沈琛夹了一筷子红烧茄子,眼里的阴厉一闪而逝,转而温和道:“我记得你小时候喜欢吃茄子,尝尝看。”
他七岁前确实喜欢,后来口味就变了,这道菜油腥太重,他已经很久不怎么吃了。
但夹进碗里他还是什么都没说,沈昌民脸上就多了一点笑意,难得动手给他夹了几筷子菜。
他从前仕途陷入瓶颈不得不依凭着刘家,这些年刘思丽没少因为沈琛的事和他闹过,他也知道刘思丽背着他刻薄过沈琛,可他一直忍着,刘家不好得罪,那时候也确实看重大儿子,但现在不一样了。
他的仕途再现转机,倚仗刘家的成分就并不怎么大了,他一向觉得自己是不喜欢沈琛的,因为看见他就忍不住想起自己曾经辜负过什么人。
但现在看起来倒不是这样 ,他只是不喜爱沈琛对待他眼里的恨意和冰冷,那让他一遍遍想起自己做过什么,但凡这个孩子稍微温和一些,他就能记起来,他的身体里流着自己和他所爱之人的血脉。
他这些年,不过是在等待着沈琛低头。
这个孩子无疑是聪明的,远离沈家的一切才能让他彻底放下戒心,只留下舐犊之情。
殊不知,沈琛只是恶心接手他手里因为近似入赘才得来的这一切。
——沈昌民是真的动过一点恻隐之心,把沈琛送出国以后就再不回来了,他跟沈家没有任何关系,不管沈家成或败 ,都与他无关。
没有利益联系,所以还是父子,如果有利益纠缠,掺和进这场纷争里,那就是一个随时能按死的弃子。
他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沈丛之所以不得他喜欢,其实也不仅仅是因为蠢,而是因为沈丛虽姓沈,一旦牵扯利益的时候最先想到的却未必是沈家是他沈昌民。
这叫什么呢?
一向温和的人露出一点讥讽的笑意,在转过身上楼的时候,神情恰好被灯光晕染的模糊不清。
从沈家出来的时候是李渡送他的,关上车门时沈昌民就站在不远处看着他,眼里隐含笑意,冲他颔首。
李渡就笑了笑道:“先生这是在同您告别。”
沈琛没有什么表示,好在沈昌民很快上了另一辆车。
车走在半路的时候就开始下雨,淅淅沥沥的,打落了夏日炎炎的燥热,带来了秋天莫名的萧冷。
李渡常年跟在沈昌民身边,注重安全,遇见下雨天难免走的慢一些,到的时候就有些晚了,李渡从副驾驶位置上递了一把伞给他 ,低头看了看手表抱歉的说:“耽误了一点时间,先生马上要开会了,我可能没法送您进去。”
沈琛点头表示没事,推开车门的时候就看见等在一旁的青年。
打了一把细绒的黑色伞面,修身的薄衬衫搭了条黑色长裤 ,把腿部的轮廓和窄细的腰身勾勒的更加修长显眼,
看得出来等了好一会儿了,外面的雨有些洒在了身上,腿脚的一截已经紧贴在脚踝上,可能是衬衫显白的缘故,一张脸白的有点不太正常。
他往里走了几步,走进了玻璃的遮掩后方才上上下下打量了人一眼,皱眉:“不是说在家养病?”
这一身哪里像是养病,分明像是从什么重要会议上临时跑出来的。
他倒没猜错,本来这一身就是为了去公司的,沈琛走了,所有人的最后一点顾忌都没了,该来的都得来了。
“就是在家养着,都快给人养废了,我妈还不让我出来 ,”陶恂离沈琛远了一点才收伞,怕自己把雨点甩在了沈琛身上。
“就今天借着送送琛哥你的借口才好不容易跑出来的——这一身挑的怎么样?还成吧?”
他穿衣裳一向精致,后来摸清沈琛喜欢简洁明了的版型后也就一直按着他喜后来,现在看着倒没那么不靠谱了,反而多了两分成熟稳重的气息——如果不是说话依然不着调的话。
等机的时间并不长,两个人并肩走了一段路,不远,陶恂偶尔说两句话,沈琛就答应着,回答的平平淡淡,不说多么热情,也说不上冷淡。
这一趟沈琛没带什么东西,国外的天气和这里不一样,他不喜欢带大包小包的东西,身上除了身份证件外就是两张钱,就跟他的性格一样,孑然一身,不论走到哪里都是一样。
因为下雨飞机延误了一个小时,陶恂和沈琛靠在栏上看着远处的飞机降落,眼里也不自觉的艳羡。
然后半开玩笑的说了一句:“真想跟着你走了算了,去哪儿都成。”
沈琛难得挑了挑眉,同他开了个玩笑:“跟着去讨饭呢?”
“那也跟着去 ,你讨饭我就给你捧碗,你去哪儿玩就哪儿,只要你不嫌弃我手笨拖累你就行。”
青年回答的不假思索,不知是当真心里是这样想的,还是只是那么随口一句可有可无的玩笑。
很多年后沈琛依然记得当初青年说出这话时候的神情 ,看似漫不经心,但在眼底深处却是他生平仅见的认真。
他不否认他有那么一刻的心悸,像是被什么人陡然推开了心里禁忌着的大门,长驱直入。
是他活了两辈子从未有过的心动。
如果真有这么一个人陪着他去讨饭都肯那么是男是女,他又当真那么在意吗?
他不知道,他只是慢慢回过头来,手里当真拿了手机准备去订票,眼里有罕见的像是火烧起来的灼灼的光:“去吗?那里的酒不错,不伤胃。”
——那是十八岁的沈琛第一次踏足异国他乡的第一个想法。
大洋彼岸,相隔万水千山 。他曾打点好一切让陶恂过来逍遥自在的过完他下半辈子,但那个蠢货不愿意,把生的机会留给了他,到头来两个人都没能活。
他曾经无比的希望陶恂能踏足那片土地,如今依然这样想。
陶恂整个人僵在了那里。
他预感到自己碰触到了什么东西,他梦寐以求的东西,只要他答应——
但不是这个时候,不是这个时候,他现在走不了也不可能走。
他脊背僵硬的快要断掉,从心脏里发出来无数想要答应的声音,他陪着琛哥回过老家,去过深山,琛哥不论去哪儿他都愿意陪着一起去,以前都是他死皮赖脸的跟着,这还是第一次琛哥主动邀请他。
他感受得到自己攥在袖子里的手在颤抖,不停的颤抖,用力到指甲深深陷入掌心,刺痛才能使他不至于陷入失去理智的地步 ,他在心里说了无数次我去,我愿意,琛哥,我想跟你去,你让我和你一起去,然后他听见了自己的声音,他说:“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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