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皇帝怀孕了
天子似是漫不经心道:“朕的镯子如何?”
能被天子戴在手上的东西,自然是他此时此刻的喜爱之物,户部尚书忙赞美道:“陛下手上玉镯有个名字叫春带彩,这镯子成色绝佳,看这造型,这工艺,也是世间罕见。”
司马彦似笑非笑:“平车国有这样的石头吗?”
户部尚书道:“那些原石尚未完全打磨,多数为红色和翠色,若是蒙上天庇佑,兴许能开出陛下这样紫气东来的成色。”
时下并不兴翡翠,重白玉和红玉,但是皇帝喜欢的东西,那就是世间最好最贵的,天子收了袖摆:“把那些石头都开了吧,到时候奉上来给朕看看。”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皇帝突然喜欢起了翡翠,但擅长经营的臣子知道,过段时间翡翠应该价贵,他们可以趁机敛一波财。还有的则是在畅想中宫之位,既然皇帝喜欢翡翠,还喜欢这种紫色的,那可以让自己的女儿打一套翡翠头面。紫气东来,象征确实不错。
众臣心思各异,只有左相宋明成,在看到那镯子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好了,那春带彩的镯子,第一眼看眼熟,再看一眼更觉得眼熟。
天底下有很多相似的玉石,但是不会有完全相同的镯子,皇帝手腕上刻意显露出来的那一节镯子,不是在他的祖母手上戴了几十年,母亲手上又戴了几十年,最后给了他媳妇的传家宝!宋家这一脉,只留给长子嫡媳的传家宝吗?!
第48章
“宋爱卿,可是对朕有什么不满?”进来的时候,司马彦就注意到了自己这位左相的异常,心不在焉不说,时而还暗暗咬牙,眼带怨色,像是被什么人辜负了一样。
他露出镯子的时候,宋明成更是瞪大了眼睛。皇帝表情看不出喜怒:“你是觉得这镯子不好?还是觉得它同朕不相配。”
“臣不敢!”宋明成的声音把其他心思各异的朝臣都吓了一跳,一双双眼睛齐刷刷的看了过来。
只听宋明成看着天子袖口露出的那一点淡淡紫光,情真意切道:“红翡绿翠紫为贵,翡翠质硬,白玉质软。这翡翠镯子紫色居多,紫气东来,只有陛下这样尊贵之人,天降紫微星才能压得住。臣方才只是觉得这翡翠世间罕见,万万没想到和陛下竟是如此匹配,为陛下眼光绝妙惊叹震撼,才一时失神,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他说的话和之前赞美的臣子其实差不了太多,但是说这个话的时候,宋明成的眼睛就根本半点不离那镯子,眉梢眼角都透着十足的艳羡,一副恨不得能把皇帝抠下来戴自己手上的样子,给人的感觉真诚度比后者高十倍。
在场众臣:真不愧是宋明成,竟然能做到这种地步,以前也没听说过这家伙这么喜欢翡翠啊。
司马彦本来刻意露出来一截的手腕缩了回去,对上左相的眼神,重新让宽大的袖摆把镯子盖得严严实实,就这样他还不放心:“行了,你们下去吧。”
行路上虽然也能批阅奏章,但肯定不如宫廷处理这么方便,该交接的事情自然得尽快交接。
宋明成大半天都有些恍惚,他本来是想直接去找不肖子,但对方现在呆在审刑司,两个人里面上根本没有任何交集,为了给人打掩护,他这个当爹的不可能主动去揭穿宋小七的另一层身份。
儿子这里没法下手,家里那边还有得责问。宋明成下了值就直接奔回相府,结果怒气冲冲推开屋门,屋内却是空荡荡的。
“夫人呢?”
被留下来的丫鬟道:“相爷,您忘了?夫人和小姐今儿个出发去了南江城,马车应该都已经驶出城外了。”
宋明成到多宝阁上去翻,结局当然是什么东西都没翻到,积了灰尘的多宝格中间有一块明显的痕迹,显然不久前这里的东西已经被人带走了。明安郡主带走的只是一些常用的东西,包括她非常喜欢的那个梳妆匣,其他的首饰和绝大部分嫁妆还是留在府上。
一直被束之高阁的传家宝,当然不属于明安郡主的钟爱之物:“那孽……你家少爷可有回来过?”
“昨日下午的时候,訾少爷回了一趟,还抱了一个红色的大盒子出去出去。”
没错了!那个大盒子里装的就是宋家的祖传玉镯!
到了这个时候,宋明成就算是不想相信也得信了,皇帝今儿个佩戴的镯子,就是他家传了百年的传家手镯,那种略为粗犷的画风,还有中间那块像云雾形状的紫色,他怎么可能会弄错!
妻女还未走远,可是小菁去南江城,是他早就和夫人商议过,不可能把人临时喊回来。宋明成在桌子上找了一支笔,一张微微泛黄的宣纸,颤抖着手给妻女写信。
怎么写大半天,一个字都没有。老父亲神色恍惚,瞪着干干净净信纸半晌,这才想起来,原来是自己忘了磨墨。
毛笔啪嗒一声落在了桌子上,反正四下无人,堂堂正一品大员,终于是忍不住内心的崩溃,毫无风度地一屁股瘫坐在地上。这丢钱丢人的不肖子,分明是要把家里掏空了去讨好皇帝,皇帝能缺他那一瓜两枣,缺一个破翡翠镯子戴吗?他上辈子到底是欠了这混账东西什么样的惊天巨债,真是造孽啊!
“啊啾!”宋訾打了个喷嚏,看到站在门口等着他的阿言,及时做了一个制止的手势,“等一下,我手上脏,先洗个手。”
他打了井水,用冰凉凉的水拍了拍有些疲惫的脸,让自己重新焕发精神,又搓了搓手,洗干净手上不小心沾到的飞沫。
“阿言,我和你说件事,你不要激动。”宋訾说,“今儿个上头下了通知,说天子不日便要南行,去避暑山庄休养,初步就定在三日之后。”
他叹了一口气:“你说的不错,此次整个审刑司都得随行,除了扫地的老伯和厨房的厨子,没有人能不去,我问过了,司长说了,就算是长辈仙逝,也得听令。”
凌夷原话是这么说的:“天子下旨,你是想让我抗旨不尊?这将士在外征战,家里的爹娘死了,他们就能逃脱战场,赶回来奔丧?逃兵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死,你要是真有谁放不下心的,得了什么病,可以把家眷带上,但只能带一个。此次除了我们审刑司,太医院也要全部随行。”
这和打仗分明不是一个情况,但是凌夷非常强硬,再想到他对天子的忠诚度,宋訾就暂时歇了这方面的心思,也不好再行争辩。
这就是封建王朝的不好之处,这个节骨眼上,天子刚刚下令,职又不能随便辞,旨又不能随便抗,他也不是没有想过让那个可以模仿他的宋七随着天子去避暑山庄,自己偷偷留下来陪阿言。但是那样的话,人就直接对不上。
宋訾想到自己同阿言才订了婚,这才过去没多久,就马上要分开,心中十分歉疚:“阿言,怎么办,我也不想走。”
其实按照正常的行程,骑马飞奔的话,可能四五个时辰,就能抵达避暑山庄,但是皇帝要带这么多人,浩浩荡荡的队伍,走起来就慢悠悠的,那些宫妃,太妃,还特别娇贵,根本就受不了高速的奔波,这次走的还是对大部队来说更慢的陆路,路上搞不好就要折腾七八上十天的。
这来回奔波,再加上皇帝呆在行宫中时间,可能要去两三个月,到了两三个月之后,阿言的肚子肯定都大了,他难免忧心忡忡: “要是我能和阿言一起去就好了。”
“司长说我能带家眷,要不然等换值的时候,我把你带出去。”
宋訾刚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让他手下擅长易容之术的人用他的身份入宫轮值,再带上早就准备好的面具,把阿言换出来,虽然他们两个人的身形稍微有些差异,但是提前带好易容的物件,还是能够把人换出来。到时候放火什么的,再等宫中戒备松懈,再由留下来的那个人完成移花接木的后半部分内容。
“阿言,你觉得这个主意怎么样?”
非常熟悉他的人,短时间内肯定能看出他和另外一个小七的区别,但是守城的护卫肯定看不出来,只是一天的交接,露馅的可能性很低。
这主意的确不错,要不是司马彦就是被瞒的皇帝,他指不定要夸夸自己聪明的情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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