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荒文签到养夫郎
于是买了几亩地,带回一个哥儿,夫郎孩子热炕头。
哪曾想天灾人祸降临,旱灾、蝗灾、水灾、瘟疫、战乱……一个接着一个来。
没办法,只能带着夫郎孩子逃荒去。
ps:
1、本文大部分是第三人称叙述,男主攻的内心独白用第一人称描写。
2、主攻,生子,金手指:签到系统
立意:即使身陷困境,也要心怀希望。
内容标签:布衣生活,穿越时空,种田文,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长戈,苏卿云|配角:大宝,二宝|其它:
一句话简介:夫郎孩子热炕头 作品简评
陆长戈从末世身穿而来,只求平淡悠闲的种田生活。怎料三年后系统出现,并说他所在的世界只是几个话本世界组成,而话本世界的主题分别是旱灾、蝗灾、水灾、瘟疫和战乱等。最后,陆长戈只能带着夫郎孩子和同伴逃荒去。本文讲述的是男主原本只想带着夫郎孩子安稳度过天灾人祸,但在系统、异植宠和一路结识同伴的插科打诨中,一起解决了最后的人为瘟疫与战乱的故事。
第1章
陆长戈死了,又活了。
字面上的意思,不是借尸还魂,身体还是他自己的。
当然,也不能说一模一样。
比如他的木系异能没了,精神异能跌到一级,貌似还年轻了五六岁。
小场面而已,没什么大不了。
作为一个大佬,一个心理素质过硬的末世大佬,什么大风大浪他没经历过?
对于死而复生这件事,陆长戈很淡定地接受了。
花了点时间,陆长戈搞清楚了周围的情况。
这里不是他原来的世界,他来到了一个古代世界。
当然,这个古代和陆长戈印象中的古代不一样。
这个世界的人分为三种性别,男人、女人和哥儿。
简单来说,哥儿就是可以生孩子的男人。
对于性别男,爱好男,母胎单身30年的陆长戈。
这个设定,他接受。
你要问他为什么母胎单身那么久?
别问,问就是有精神洁癖。
毕竟,作为一个拥有末世大佬人设的陆长戈,不可能存在什么身体上的问题。
当然,接受这个设定是一方面,但在看到人之后,陆长戈心里就有点不舒服了。
不论是心理方面,还是审美方面。
涂胭脂水粉,穿襦裙,戴珠钗首饰,别当男的了,改当女的吧。
哦,忘了,哥儿并不是男人。
陆长戈在心里摇摆不定,他到底是要个男的?还是要个哥儿当老婆?
这是个问题。
当然,在这儿之前,他身无分文这件事得解决一下。
陆长戈进山转了一圈,没多久扛了一头野猪下来。
虽然他异能没了,但作为一个大佬,那肯定是不能单靠异能的。
魔武双修,这才是作为一个大佬的基本素养。
不然你以为大佬这个称呼,是这么容易就到手的吗?
有了银钱,陆长戈换了身衣服。
至于他的短寸头,那就没办法了,谁叫他的木系异能没了呢。
置换了一身行头,接下来就是解决住宿问题。
考察了一番,陆长戈打算在最初落脚的小山村里买个几亩地,再雇人把房子建起来。
看到这儿,是不是有人想问他为什么那么快就能接受一个新世界?
怎么不尝试找回到原来世界的办法?
醒醒,别傻了。
一个是吃人的末世,一个是平淡的古代,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陆长戈虽然是个大佬,能在末世行走自如,但他更喜欢这个世界。
建房的事,银子到位什么都好说。
钱有了,田地也买好了,房子也已经雇人开始建造。
正所谓饱暖思淫.欲,咳咳……
这里不是末世,陆长戈自觉能睡个安稳觉。
所以,是时候需要个暖床人了。
不过,陆长戈一向人狠话不多,将生死看淡,不服就干贯彻到底。
所以他讨厌麻烦,长辈什么的接受无能。
于是,陆长戈又去山里走了几趟,扛了几头野猪下来。
他打算去府城买个夫郎。
府城有一处牙行,是官方的奴隶买卖市集。
这里多是一些原本是官家出身,如今沦为奴籍的哥儿、小姐。
至于汉子,基本都是被流放的命运。
陆长戈要买的是媳妇,自然得好好挑选。
首先性别方面,男人、女人pass掉。
其次,喜欢涂胭脂水粉、戴金银首饰的也一律不要。
长得过于美艳、阴柔和丑的也不要。
当然,太高太矮的也不行。
“大人,按照您的要求挑选,这个哥儿是最符合的。”牙行负责人站在一旁说道。
站在陆长戈面前的这个哥儿,比其他哥儿还要高出半个头。
身上的青色衣袍皱巴巴的,还染了些许污渍。
身材消瘦,不过眼神倒是有些清冷。
很好,是他喜欢的款。
“嗯。”陆长戈冷冷地应了一声。
还别说,这个怪好看的。
陆长戈眼神示意他介绍一下。
“他叫苏卿云,原是云城苏府第三子,一个月前苏家犯事被抄了家。
府上男丁皆被流放,女子入了青楼当妓,余下哥儿充入奴籍。”
牙行负责人说到这儿,顿了下,看到这位大人没什么反应,这才继续道。
“他虽是个哥儿,但识字,琴棋书画也略通一二,品性良好,买……”
“就他了。”
不等牙行负责人说完,陆长戈便打断他的话。
倒是站在他面前的苏卿云,悄悄抬起头望过来。
接触到那冰冷的视线,吓得咻的一下垂首收回视线。
“大人,您考虑好了?”
“嗯。”
陆长戈不是肤浅之人。
媳妇嘛,合他口味就行,哪里用得着挑三拣四的?
将银子付了,陆长戈带人离开。
离开府城前,他雇了辆马车,顺便将成亲需要的东西都买了。
至于锅碗瓢盆什么的,等回到镇上再买。
虽说这个夫郎是买回来的,但陆长戈也是个注意仪式感的人。
不举办个婚礼啥的,总觉得做什么都名不正言不顺。
对了,这个做是动词。
这些东西,再加上这其中价值最贵的小夫郎,几乎花光了陆长戈身上的积蓄。
也幸好山上的野猪多,够他嚯嚯。
不过,也不能单逮着野猪薅。
竭泽而渔要不得,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才是硬道理。
计算好时间,等陆长戈带着小夫郎从府城回到小山村,他的房子也完工了。
正好可以拎包入住。
陆长戈,活到三十岁,在末世就生活了二十五年,可以说是一睁眼就在末世荒景。
这就导致他的忧患意识极重,哪怕是在古代。
房子是一个小型四合院,整体用青砖建成。
这两扇大门,是陆长戈特意在深山里寻找的铁木。
成年男人拿斧头用全力砍,都只能留下一道浅痕。
就是陆长戈,把它从山里砍了拖下来,也要花大半个月。
推开大门,院子两侧有厨房、洗澡用的洗浴间,茅厕,还有存放粮食的仓库。
从大门走进去,现在的院子空荡荡的,看着还算宽敞。
靠近厨房的位置还有一口井,陆长戈特意让人打的。
屋子中间是吃饭用的小客厅,客厅两边就是卧室了。
主屋面积较大,位于东边。
西侧的小厢房,是预留给以后的孩子
四周还有两米多高的围墙,把房子围了起来。
围墙一共砌了三层,两层大石块,院子里面那层是青砖,可以说是十分牢固。
可惜陆长戈的木系异能没了。
不然,他还可以去山里找长刺的爬藤,带回来让它爬满整个围墙。
那才叫密不透风,连人都爬不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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