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崽和五个大佬饲养员
又或者,是洗澡的时候脱下来,戒指也会掉进下水道里。
又或者,被抢劫,被毛衣勾掉,等等等等。
那枚戒指总归会有自己的办法让琳琳“丢失”戒指,随后再算到她头上,再次惩罚她。
琳琳,居住在郊区,所以她家前后有一大片花园,而她很喜欢打理花园。
这段时间,琳琳家的花园鲜花也格外漂亮,绽放的分外艳丽。
很多邻居经常回来问琳琳,到底用了什么肥料,到底怎么打理得怎么漂亮。
琳琳不敢说,琳琳害怕,恐惧,甚至每次别人问起时,她都疯狂地躲避。
甚至有好几次邻居看到琳琳下班后就在自己漂亮的花园里拔掉那些鲜花,连根拔起,又扔到一旁。
疯狂,歇斯底里,却害怕的。
一直到,琳琳被逮捕了。
是的,琳琳终究还是被逮捕了。
那种突然解脱的感觉让琳琳松了口气,愉快的进警车。
甚至,可以说是雀跃。
不过整个办案过程非常艰难,甚至从收集证据到寻找杀人原因几乎是找了一轮又一轮,都找不到缘由。
可作为犯罪嫌疑人的琳琳每次提到过程,她都会绘声绘色地给办案人员讲起那枚怎么都丢不掉的戒指。
可警察去找过琳琳的亲朋和同事,谁都没见过这枚戒指。
便找人给琳琳心理医生,可心理医生也发现,当琳琳说起那枚戒指时,她是真的看到摸到,甚至就是觉得它是真的。
甚至前后推论以及前因后果,甚至去其他地方丢掉戒指,为什么丢,几点丢,这些都是有比较清晰的逻辑和时间,地点。
也就是说,一般心理有问题的不可能有如此清晰的逻辑。
最起码对琳琳来说,这枚戒指是真的,戒指控制她也是真的。
警方其实不关心琳琳是不是精神有问题,他们的怀疑的地方更多,比如:“琳琳一个八十六斤,身高才一米五三的女孩是怎么做到把一个体重两百三十二斤的男人拖进车里,又拖下车。”
“这时候这个男性被害者可是已经死了,两百多斤,琳琳连运动都不做,又瘦瘦小小的怎么可能拖得动?还一晚上就分尸了。”
“就算是非常熟练,这也会让琳琳非常疲倦,可她第二天依旧精神饱满地去工作。”
此外接二连三的问题,“分尸的手法太专业了。”
“还有我们只是在花坛里发现微量的极稀少的dna碎片,根本没有发现完全的尸体。”
“那些骨头也被磨成了骨粉。”
“这离谱,就算是琳琳做的,她也很专业,但这么大的工作量她一个人能做完?”
“推测放在食品储藏柜里,分批处理这点也不对。”
“这两次谋杀之间隔两天,就算是两天时间也太短了,她家冰箱和食品储藏柜可放不了两具成年人的尸体。”
“最离谱的是,这短短三个多月里,琳琳一个女孩杀了多少人?三十七个,平均三天一个,这么高强度的体力活,就算是成年男性都做不到吧。”
“更何况还是分尸处理尸体处理得这么干净的。”
“那会不会是团队合作?”
“不可能,这个叫琳琳的家里没有出现过其他人,她家门口的监控没有,小区路上也没有。”这可真是奇了怪了。
可警方问什么,琳琳都会回答,但她的回答其实不是警方想要知道的,或者说警方觉得琳琳说的不是真的。
什么丢不掉的戒指,什么尸体处理。
最后警方千方百计终于找到了部分尸体,还不是所有人的,给琳琳判了死刑,琳琳坦然地接受,没有上诉。
结案后,这个分局上传了资料,包括一张栩栩如生的戒指照片……
——
夏墨白在子书家过的超级开心,亚当叔叔对他可好了,他家还收留了离家出走的斯坦科的助理。
助理也很温柔,会给他梳毛,会做好吃的,甚至会用他的绒毛攒起来做了一个和自己一样栩栩如生的羊毛毡熊猫团团!
真的是,太厉害!!!
最后这个栩栩如生的羊毛毡团团被子书暮花了好多钱,一脸怨念地买回去供起来。
放进透明的防尘罩里时,子书暮还在嘀咕,“团团最终不会是我的,但这个羊毛毡会。”
“果然,还是买到手上的东西才是真正属于我的。”
“不会弃我而去。”
“钱,才是最重要的,没有钱的我,连团团都无法拥有。”
然后被亚当揍了,“先生您的三观才是影响您失去团团,也失去了择偶的可能。”
“您的爷爷如果还活着,他会拿着手杖追着你从书房打到大门口,随后把你的名字从家里抹去。”亚当放下红茶,随后又给团团倒了一杯热可可,“团团你喝。”
“嘤嘤嘤~”团团乖乖地喝着咖啡,看着子书暮一脸生无可恋地躺在沙发上。
过了会儿翻了个身眼巴巴地看着他,伸手想要摸摸熊猫。
团团看着他,伸过去爪。
子书暮立刻开心了,刚要捏住小熊爪,就挨了一巴掌:“做梦呢。”呵。
年轻的首富立刻坐起来,“你果然还是单纯的团团时最可爱。”
“现在居然装都不装了!”子书暮想想就后悔,早知道这样还不如不揭穿夏墨白和团团的身份。
他当初装模作样,只是一只无辜又可爱的小团团时多可爱?
让被揪住就被揪住,让摁着吸,就能吸。虽然也会挠人,甚至气的“嘤嘤嘤”叫,但哪里像现在?
摸是摸不到了,挨揍真的是一点都不少。
甚至之前还会想要吃玉竹,来讨好地给他摸两下。
现在呢?现在呢?
这只可爱的团团居然开口直接讽刺他,“今天团团没有玉竹吃,是不是因为首富破产了,买不起了呀?”
听听,听听,这像话吗?这像话吗?
这个小祖宗怎么一点都不可爱了?
子书暮又气又伤心,他可爱的小团团一去不回了。
“我们还是回到过去,我不知道你和墨白之间关系的时候好吗?”子书暮难过的要在沙发上来回打滚了。
团团跷着二郎腿,装都不装了,一边叼着竹子啃一边嫌弃地瞥了他眼,“人类,覆水难收,不知道是谁当初非要死乞白赖地知道真相,现在知道真相又后悔了?”
是他,就是他!子书暮难过极了。
“那是斯坦科想要知道,我一点都不想知道!”子书暮翻了个身,背对着不可爱还不给摸,甚至和大爷一样的团团。
睡吧,说不定睡着了他在梦里就有一只可爱又会撒娇的小团团了。
团团看他可怜巴巴的样子,忍不住凑过去,“真的生气啦?”
这可是自己的金主爸爸,自己的铁饭碗爸爸。
不论是索煜焱还是格拉迪斯又或者是修斯他们,可都没这位出手大方。
真的,子书暮超有钱,所以能给团团吃最好的,吃玉竹的笋时,都是挑笋尖喂的。
团团想了想,放下玉竹凑过去,“喏,给你摸会儿。”
“你别说话,你嘤嘤。”子书暮摸着这只坏心眼的小祖宗时提要求。
团团想着为了将来能吃更多的玉竹,就点点头,“嘤嘤嘤~”他嘤嘤,就嘤嘤。
子书暮终于露出点笑容了,“哎~”还是这样像洋娃娃一样乖巧又机灵贴心的团团最可爱了。
“明天就给你继续进玉竹吃。”
“嘤嘤嘤~”好耶~
“给你买足一个月的量!”
“嘤嘤嘤~”好耶,可以一个月不理金主爸爸了~
两个人鸡同鸭讲,团团这只坏心眼的小祖宗更是坏极了。
就是欺负子书暮,自己嘤嘤他完全听不懂。
果然,等第二天玉竹到了后,子书暮是一根熊猫毛都摸不到了。
真的,前几天连熊猫都看不见。
真的是要让他气炸了,直接把这一个月份的玉竹单据发到群里,顺带艾特了两个人:“你们俩,谁来看看给团团买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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