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异世开饭馆
他问:“可以吃了?”
“可以了。”章北庭给贤王盛了点汤。
天气冷,确实想喝点热乎乎的东西,贤王没说什么,待汤稍凉,便端起浅浅喝了一口,才尝到味道,他眉毛就几不可见的上挑了一些。
汤很清甜,椰子水的味道跟鸡汤的味道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很独特的风味,贤王三两口便将碗里剩下的汤都喝完了。
在章北庭的注视下,他夹起一块鸡肉,在蘸碟里蘸了蘸。
蘸了蘸料的鸡肉才靠近鼻端,便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以及酸味,这种酸味明显不是来自于经常作为调味料的醋,而是来自于蘸碟里那指头大小的青色小橘子。
贤王咬了口鸡肉,蘸料的里酸味很淡,也很清新,非常好的中和了鸡皮的油腻,鸡肉煮的时间很短,不管是鸡皮还是鸡肉,都很脆嫩,椰汁的香甜已经融入鸡肉里面,越嚼越香。
章北庭看贤王跟沈侍卫吃得满意,便道:“草民再去准备些主食。”
贤王本来想说不用了,既有烤肉,又有椰子鸡,他跟沈侍卫哪还需要吃主食,但想到需要章北庭特意去准备的,肯定不是普通的米饭或者面条,于是飞快摆了下手,头也不抬地道:“快去快回。”
章北庭去得快,回来得也很快,手里端着的还是一个冒着热气的小砂锅,只是打开盖子,飘出来的是诱人的腊香。
既有了椰子鸡,怎么能少得了煲仔饭,入冬之后,何家便开始忙活着熏腊味,他们家咸口的腊味做得极好,不需要章北庭操心,章北庭便自己做了些甜口的。
用勺子翻动煲仔饭时,能听到清脆的声响,金黄诱人的锅巴随即被翻到最上头。
贤王想,还好刚才没阻止章北庭去准备主食。
吃饱喝足,章北庭带着伙计离开后,沈侍卫摸了摸肚子,长舒了口气道:“从京城一路走来,还是这章掌柜做的东西最好吃。”
贤王也是这么觉得,不然也不会改了回京的路线,就为了能再多吃几顿章北庭做的菜,他摸了摸下巴道:“最多只能在云阳城逗留三日。”
回程还有其它事情要做,若在云阳城待得太久,怕不能在冬至前赶回去跟家里人团员。
食肆里不少客人曾见过贤王,先前伙计领着他跟沈侍卫去楼上雅间的时候,大家埋头吃饭,没人注意,后来看着章北庭一趟趟上二楼,食客们都存着几分好奇,因而等贤王一下楼,便被认了出来。
不过大家也就激动一下罢了,又有接到章北庭传话赶来的陆家父子护卫,不用担心会出什么乱子。
之后的三日,贤王没有公务,只有休闲,干脆住在了有间食肆旁边的永兴客栈,不仅方便一日三餐在食肆吃,其它时间若是饿了,也能随时吃到想吃的。
第三天傍晚,章北庭做了一大桌好吃的给贤王饯行,贤王吃满意之后,他又跟宋宴卿一起将贤王送至食肆门口。
贤王叹了口气,再次问:“皇城以南,怕是没有厨子能比你的手艺更好了,你真的不想进京跟京中的厨子一较高下吗?本王还能安排你跟宫里的御厨切磋切磋。”
“王爷的好意草民感激不尽,”章北庭的语气虽遗憾,却坚定,“只是小儿实在是太小了,草民不舍得跟他分开。”
这话若是别人听了,可能会说大丈夫志在四方,但贤王从小就没得到过先皇的父爱,对章北庭这种疼爱夫郎儿子的人反而多了几分欣赏,闻言便道:“行吧,只是可惜本王要很长时间吃不到你做的饭菜了。”
章北庭道:“草民明早起来多做些能放的东西,王爷带着在路上吃,还有那些火锅底料,如今天冷,应该能放上一段时日。”
贤王上一回被人这样叮嘱饮食,还是很小的时候,跟母妃还有皇兄在后宫吃不上好东西的那段日子,后来皇兄成了皇上,他成了一人之下的贤王,即便母妃跟皇兄还是会叮嘱他一些东西,却再也不会是跟吃的有关了,因为两人都知道,吃得方面,他不需要叮嘱。
他抬头看了眼食肆大门上面挂着的招牌,道:“本王赏你样东西。”
说完他勾了下手,有随从从旁边永兴客栈抬了面招牌出来。
这张招牌跟章北庭门上挂着的那张大小差不多,不过却是空白的。
随从里有人手中还拿着笔墨,周围不少人猜到他要做什么,纷纷朝章北庭跟宋宴卿投去艳羡的目光。
章北庭忙拉着宋宴卿行礼,“草民谢过王爷。”
贤王笔走龙蛇,飞快在招牌上写下“有间食肆”四个字,“今日太晚了,等明早再挂上去吧。”
次日上午,贤王一行人乘船离开云阳城,船上带着不少章北庭准备的吃食。
同一时间,有间食肆门前围满了看热闹的人。
一辆马车匆匆在旁边客栈前停下,跟陆风长相有几分相似的男人从马车上跳下来,问:“我赶上了没有?”
来人正是陆风的父亲,云阳城的府尹大人,在知道贤王亲手给有间食肆的招牌题字后,他便说要来跟章北庭一起挂招牌,早上将贤王送上船,便连忙赶了过来。
“赶上了。”章北庭道,“距离挂招牌的时间还要会儿。”
跟上回一样,这次黄大爷同样请人看了时间,说巳时一刻挂招牌最好。
众人等了片刻,又一辆马车在陆父马车旁边停下,陆风牵着许灼从马车上下来,两人脚步比陆父还急,行至陆父面前,许灼朝陆父行了一礼,陆风却是连父亲都没喊一声,面带愠怒道:“父亲还记得不是自己一个人去送的王爷吗?”
一起看着贤王上船,待船行至江心,他回头打算离开,却见原本站在他身边的父亲早不见了身影,一同不见了的还有自家的马车跟车夫,要不是刚好碰到打算去码头跟他汇合的许灼,他现在估计还没进城。
“你这不是赶来了吗?”陆父摸了摸鼻子道,“再说了,又不需要你挂招牌,晚点就晚点,赶上中午的饭就行。”他一开始被陆风质问得有些心虚,后面越说越理直气壮,他是来帮章北庭挂招牌的,当然不能错过吉时。
陆风哼了一声,“我又不是万青,特意跟书院请假,就为了来北庭这里蹭饭。”
“我怎么就是为了蹭饭了?我明明是为了一睹贤王的墨宝,”无辜躺枪的萧万青不乐意了,“再说那天贤王用的雅间是我先预定的,吃的烧烤也是原本打算给我的,章兄自己说了的,会补偿我一顿的。”
周围热热闹闹,章北庭抱着小团子,跟宋宴卿相视一笑,为了庆祝食肆招牌得到贤王的题字,两人商议过后,决定今天中午宴请好友,同时接下来三天来食肆吃饭的客人也一律打八折。
“时辰差不多了。”有人提醒。
宋宴卿接过小团子,章北庭跟陆父一人一边爬上梯子,将门头上的旧招牌取下来,挂上新的,盖在招牌上的红绸被扯落,露出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以及贤王的一方私印。
小团子看父亲站得高高的,好奇地仰起脑袋看着,嘴里咿咿呀呀的,颇为高兴。
宋宴卿也抬头看着章北庭,唇角带笑,眉目温柔。
章北庭弄好后回头,见今日阳光灿烂,风也柔和,他爱的人抱着他们的孩子,就在距离他一步之遥的地方,朋友们也都在为他得到贤王题字的招牌而高兴,周围看热闹的则在讨论着今天中午要早点来食肆,不然怕吃吃不到好吃的。
章北庭从梯子上跳下来,朗声邀请:“我跟宴卿准备了茶水点心,大家里面请~”
他牵着宋宴卿,率先走进食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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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本开这个:《娶个猎户当夫郎》
易明泽死后穿越到了异世界。
原主寒窗苦读十几年,马上要下场院试的时候,被大伯牵连,失了科举资格。
被流放至远离故土的扶州小山村后,为了更好地融入当地,长辈又逼他在村里找个媳妇。
原主受不了这份委屈,狗带了。
易明泽觉得,他不愿成亲,人家还能强行嫁给他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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