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 上
谁都没有发现,在“阑珊珠宝行”的拐角处有一道阴恻恻地视线一直在注视着……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大家支持!!今天日万也完成啦需要夸夸(*^▽^*)~因为提到了,所以剧透一下:顾允之后会去考个举人,之后就不往下考了。举人虽然不是个官,但也要被称一声老爷呢~
再往下考的话就是会试和殿试,过了的话要么留在京城,要么当外派官员(外放的官是不可能放回自己家乡的),就得跑到别的地图去了。
沈若想发展沈家村,让沈家村成为大宇第一大村,他肯定是舍不得走哒!
顾允对做官其实不是非常感兴趣,他只对沈若感兴趣(bushi),他会写书,对各种知识有自己独到的见解,顾允未来的职业大家可以猜一下~感觉你们肯定能猜到(捂脸)
第111章
牛车一路到“金珠”门口接上了人, 才一同回沈家村。
她们到得早,是第一批拿到锦缎手帕的,这时候还兴奋着, 想着明儿还要来。
“我就说是真的吧,瞧瞧这锦缎,摸着可真舒服啊!”婶子笑着摩挲了两下帕子。
“这可是锦缎手帕,我是舍不得用,弄脏了可咋洗哦。”
“若哥儿, 你那时候就不该走,不然也能领到一张嘞, 原本说是五十张发完就没了, 结果有人闹开,后头来的都有不少人领着了。”有婶子对沈若道。
“是啊,拿了回来你给你家崽做小衣裳不是挺好?小崽子肉嫩, 就要穿柔软滑些的料子呢。”
“织的细密些的棉布就挺好。”沈若牵紧缰绳, 轻笑着回应。
家里最好的布都给小云吞做小肚兜和尿布了。
锦缎是不错,但是不耐造啊。而且洗起来不方便, 还容易勾丝。
所以还是用细密的棉布好些,那透气性也不差,不粗糙不会磨到崽崽娇嫩的肌肤, 重点是不需要费心伺候布料。
沈若是个完全的实用主义派, 布料做成衣裳就是用来穿的, 又不是拿来供起来。如果穿个衣服还要担心它会不会划破勾丝,洗了还要缩水啥的, 平添诸多烦恼, 那不就是花钱请了个祖宗回来么?这也太令人不爽了吧。
婶子们不太能理解沈若, 这可是锦缎啊!为什么若哥儿好像一点儿也不心动呢?
有婶子激动劲儿还没过, 说道:“明儿还能领呢,我打算喊上我家亲人也一同去。”
“我也,没准凑一凑真的能凑出一身衣裳来呢!”
“那‘金珠’的老板可真豪气,锦缎手帕都能说送就送啊。”
占便宜的心态谁都会有,沈若闻言也就是笑笑不接话。“金珠”的这一波宣传从表面上看好像挺成功的,但在沈若看来无疑是失败的。
“阑珊”推出用赠品来吸引客人,着重点还是在商品本身,那不花钱就能得的赠品则是不需要太高成本的小玩意儿。
彩虹发绳用的就是缝不了东西剩下的布条,那茶叶梗毛球耳坠也是,茶叶梗是从虎头山上摘的,也就花了一点儿毛线和鱼线罢了。做出足足二百五十对也不过就是费了些时间和约莫三四文的成本罢了。
而“金珠”有样学样,只看到用赠品能吸引到客人。还想将“阑珊”的客人全都抢过去,便用力太过地将赠品的成本给提高了,大家对比价值之后自然会到“金珠”去抢免费赠品。
但是“金珠”抓错了重点,一家店铺要长久的开下去,客人的黏性很重要。必须要有一个特点能够让客人们印象深刻,这样只要一说起储水镇上的珠宝行,那必然第一时间就会想到它。
那记忆点是可以人为创造的。可以是一个漂亮的门面、优质的服务、精美的商品、实用的赠品等等。
况且像这类的活动必然不可能只搞一次。
商人重利,搞活动是为了能赚更多的钱,而不是打水漂玩儿。
像“金珠”这样一上来就送锦缎手帕的,估计是亏了不少。锦缎一匹最次的也要二十两往上,一匹布约莫四丈长,因着古时候的布匹门幅短,这帕子约莫女人两个巴掌摊开的大小,送出一百张那就差不多是半匹布了。
粗略估计一下,那就是白送了十两银子!
谁家老板不赚钱舍得这么造啊?
约莫未时初,也就是下午一点左右,就到了沈家村的晒谷场上。这里空旷,离谁家都近,婶子们就在这儿下了车,和沈若顾允道别,就各回各家去。
心姐儿、巧姐儿本还想找沈若说说话,但瞧见顾秀才在那儿不好意思过去,看了沈若几眼之后也跟着婶子们走了。
晒谷场上搭起了棚子,外头还竖起了篱笆隔开,不允许别人进。这棚子隔音约等于没有,里面除了锯木头的声音,听不着其他的动静。
也不知道村长先前安排的要先做出来的那一批木箱子漏斗怎么样了。
心里惦记着事儿,沈若看着那棚子出神,想象着未来盖起厂房的样子。
突然手心里一沉。
沈若垂在身侧的手本能地抓握了一下。
这手感……
“你怎么又给我送银子啊?”
“不是送,”顾允神情端的认真极了,清凌凌的嗓音道:“家里合该夫郎管钱。”
意思就是这些银子不是送给他的,而是本就该给沈若拿着。
沈若耳尖红了,抬起眼戏谑问道:“都还没成亲呢,你就把银子都给我拿着了,不怕我卷了银子带着小云吞跑了啊?”
“你不会。”顾允笃定道。
沈若没问他怎么来的钱,红着耳朵收进了怀里。
“那放我这儿,都先给你攒着。”
“不用攒着,拿来给你做本钱。”顾允对银钱的事情并不太上心,只从前缺钱时候会按时去书屋拿,后来不缺便隔三差五凑到才会去拿。镇上的书屋是他合作多年的,值得信任,从未克扣过他该得的银钱。
沈若要做商人,自然是需要本钱的。他并不觉得小哥儿就得呆在后宅养孩子带孩子,反而觉得沈若有这个想法和能力特别好。
沈若顿时觉得手里的荷包在发烫,他打从一开始到这儿想要赚钱就没有想过要靠别人,哪怕自己赚的慢点那也没事,总会一点点积攒起来的。
但是现在顾允一下子就给了他加起来一共上百两的银子,这就像是一个注册资金小一万的小作坊被金融大佬注资百万,突然就……身价翻倍了!
有这些银子去买个铺子都够!
但是还没学会走呢哪能直接飞啊,沈若还是打算一步一个脚印地来。主要是现在还没有培养出一批得力的人手出来,全靠他一家人是无法支撑一个大的品牌的运转的。
这笔钱沈若不打算用,家里之后最大的开销就是供二狗去学堂上学,不可能用顾允的钱。家里攒的银钱还有四十两多,之前赶集赚了六两多,陈作舟买走了卤味方子赚了二十两,去掉建围墙要付出去的尾款,还有十几两是蓝帆在他这儿下的定金。供二狗去学堂也够了。
一年的束脩是二十两,他家还是拿的出来的。
况且要卖的东西已经做好了,花上二百文租个小摊,之后又会有新的入账。
接下来就是他这个布艺小作坊的流水线作业了。
不过以后肯定有要用上顾允的这笔钱的地方,沈若没有拒绝顾允的好意,妥帖的收好了银子。
只不过没想到顾允比自己更会搞钱,竟然一下子又能拿出这么多来。
沈若感觉自己要被比下去了,他赚钱的速度对比一年不花钱才能攒下三两银子的寻常人家来说自然是很快了,但是没想到顾允不显山不露水的,竟然能赚这么多!
这也太厉害了!
沈若没办法心安理得地一直接受顾允的大礼,先前拿了八十两,之后又有他耗费了好多时间和精力做的蒙学书,还有现在。他也想让顾允开心,从他拿了顾允给的银子开始就已经开始考虑该拿什么当做回礼了。
可是顾允看起来除了读书外,没有其他的爱好,他也不知道该送些什么。那些笔墨纸砚都太普通,他也不缺。送礼物讲究的就是一个“投其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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