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种田] 上
可这听起来简单,但要想是真的好难。
在现代他也有几个经常联系的朋友,要是挑不中该送什么,那就直接发红包。毕竟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要是按自己的喜好来买人家可能一年都不一定能用上一次,还有那种华而不实的摆件就更加没用了,在沈若看来就是浪费钱。所以他们每年生日都是互相发红包那种,然后让他自己去买自己想买的。
可是现在,真把沈若给难住了。
顾允给他送银子,他总不好又转手送回去吧……况且,顾允都说了,是给夫郎管着的。
“顾允,你喜欢什么呀?有没有特别想要的东西?”沈若实在是想不到,抬手抱住他的胳膊,抬起脸问道。
顾允垂眸与他对视,沈若眼睛眨也不眨地望着他。
想要送一个合心意的礼物太难了,顾允好像什么都不缺,也没有什么明显的爱好。沈若斟酌过后,还是决定直接开口问他。
沈若舔了舔有些干的唇,又补充了一句:“你随便想,不用替我省钱。”
顾允抿唇笑了,没有回答。
只定定地看着沈若。
被他这样深情的眼神看着,沈若有点儿吃不消,垂下眼眸避开灼热的视线,抱着他的手臂轻晃了晃。
“你说嘛。”
反正他现在年纪不大,撒撒娇应该也没啥。
沈若脑海中闪过不少在镇上瞧见的贵价的东西,筛选着有没有顾允会喜欢且能用上的。
顾允知道沈若要回礼肯定不愿意用自己给他的银钱。
但是顾允知道沈若家里的情况,他本就对这些身外之物不是很感兴趣,更不想沈若为了给他回礼而浪费钱。
沈若撒娇的声音实在是太甜,顾允的耳尖迅速攀上了红色。
顾允紧抿着薄唇,伸手将沈若的手握住,掌心相贴:“若哥儿,我不需要你回礼。”
沈若没忍住撅了撅嘴,虽然明白顾允的意思,因为他喜欢自己所以想送就送了,从没想过要自己回报点什么,但是沈若是个不爱欠人情的人,谁对他好他就想还回去。
顾允克制地屏了一瞬呼吸,低头凑过去就停留在要亲不亲的地方。
“如果你过意不去,那……”
第112章
沈若脸都烧红了, 飞快地在他唇上轻吻了一下,立刻转身跳上了牛车。
这可是在晒谷场上!说好的古代人都含蓄呢,为什么顾允一点儿都不, 至少在自己面前不。
“……不害臊。”沈若红着脸大声哔哔。
顾允“嗯”了一声,干脆认下,回味了一下唇上的触感。
浅尝辄止的吻浇不灭心里的火,但是顾允有分寸,不可能再晒谷场上跟沈若胡闹。这会儿得了个吻, 嘴角无可抑制地微微上扬。
“我得回家去了,明日就去镇上储水街将摊子租下来, 后日……后日我肯定在家。”沈若本想说让顾允记得过来, 想了想又改了口。
顾允哪里会忘,他恨不得能早早地把人娶回家呢。
“好,明日我同你一起去。”
顾允虽然黏人但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不可能一直跟在沈若身边。沈若道:“那我走了, 你也回家吧。”
顾允想到又要分别,低低地“嗯”了声。若是能每日一睁眼就瞧见他, 该有多好。
沈若察觉到他有点心不在焉,抿了抿唇问道:“或者,你想去我家瞧小云吞吗?”
顾允抬眸, 视线在他抿着的唇上短暂停留, 沉默了一会儿道:“我家中还有事要做。”
这就是不去了, 沈若还以为他肯定会跟来呢。
沈若红着耳根倾身过去,趁没人迅速在他脸颊亲了一记。
“那好, 明日见。”
很轻很浅的一个吻, 却让顾允的心跳的又重又快。
他站在原地看着沈若驾着牛车离开, 等到看不见影儿了才转身往家的方向去。
顾允赚钱其实没有捷径, 以前替人抄书,抄多了自己也会有不少见解。
古人云“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说的就是顾允了。
他用“一诺”这个笔名做了不少的文章,还修订了不少书册,其中最为热销的便是他撰写的《九章算术[注解]》版,为的就是能让更多的学子能够将算学更为简便的运用在生活中。
其他的书册他也有做过注解,所谓“注解”就是通过他的理解转化为更好理解的文字。其中不乏有不清晰的地方,他都会查阅许多书册来纠正或修改。
镇上书屋便是一位大儒开的,他一有空便会过去与大儒交谈,大儒也会帮着检查顾允所写的“注解”有无错漏,总之做这些书册的时候他也获益良多。
当然,收益也是很可观的。
这件事说实话并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只不过那位大儒像是个隐士高人,正所谓“大隐隐于市”,于是才在储水镇上开了这么个书屋,他不希望顾允将这件事暴露出去。
就连柳兰香都只以为自己儿子带回来的一直都是在镇上书屋帮着抄书赚的钱。
所以顾允注解的书册全都用了“一诺”这个署名。
读书人中只知“一诺”不识他“顾允”。
顾允并不觉得如何,因为他对名利看得不重。
蓝帆知道自己是“一诺”那是一场意外,被他瞧见了初稿,之后就在他那儿掉马了。但是他作为顾允最好的朋友,自然是帮着保守秘密。
或许是老先生怕自己有了名气之后骄傲自满,所以才会勒令他不许告诉别人。而除了蓝帆这个意外之外,至今还没有第四个人知道顾允就是“一诺”。
顾允回到家中后,便呆在了书房中,桌面上摆满了摊开的书册。宣纸上是密密麻麻的字迹,他在桌前站定,凝神细看片刻,便抬手取下毛笔接着先前的墨迹继续往下书写。
在顾允进入家中的时候,沈若也正好架着牛车回到了家。
沈大山此刻正在屋前头挥舞着板斧劈柴,瞧见沈若回来,道:“若哥儿回来啦,你周婶过来找,说是有刻了什么东西要交给你来着,我喊她进大屋里坐着了。”
“哦,应当是我拜托她家浪哥雕的做书包的纽扣好了。”沈若跳下牛车,心想哪能让人等太久,就将牛车交给他爹
沈大山顺手接过,帮着拆了,再把牛牵回羊圈里头。
路上的灰尘太多,沈若先去厨屋洗了把手脸,随后立刻往大屋里进。
“周婶,等久了吧,我刚从镇上回来。”沈若瞧见她了,笑着道。
大屋里头周兰正坐在四方桌前,桌面上摆着一碗糖水,已经快见底了,可见是等了不短的时间。
“不久不久,你们今儿去镇上领着那锦缎手帕了?”周兰是真不信那“金珠”还真会发,这会儿还不知道情况呢。
沈若点了下头,在另一条条凳上坐下了。
“她们是都领着了。”
周兰闻言轻叹了口气,道:“那还真是我扫兴了。”
沈若笑眯眯道:“周婶说的不无道理,但是商人嘛都注重口碑,最怕人闹,那话都放出去了要送锦缎手帕,哪怕‘打肿脸充胖子’也好,肯定是会送一波的。今儿就是这样。那‘金珠’原本就打算送五十张,但有人闹,就多送了五十张。‘金珠’今儿可是大出血,不过要是真每日都像这么送,肯定不得行。亏都要亏死了。”
这做法就有问题。不过沈若对“金珠”了解不深,只知道这家开在镇上的时间比自己年龄都大,但听人说起似乎是有店大欺客的事迹,不过他家先前一直穷,自然没去镇上“金珠”逛过。
珠宝行卖的都是古代奢侈品,瞧不起人可太正常了,“阑珊”还稍微好些,主要是蓝帆这人是个素养高的,能当顾允的朋友自然都不是差劲的人,所以一开始阿富说出瞧不起乡下人的言论的时候他立刻就喝止了。
要不然沈若也不会跟他合作。他要找人合作自然要找个靠谱的,三观正的,要不然以后吃了亏都没地儿说。很庆幸他找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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