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原始大陆搞基建
炎朔递上早已准备好的火种,两人不约而同屏住呼吸,目不转睛地盯着火星将吸饱了兽油的灯芯点燃。
橘色的火光瞬间照亮了眼前的方寸之地,丛容用一根筷子轻轻拨了拨灯芯,火苗随之跳动,变得更亮了几分,丛大人唇边浮起一抹满意的浅笑。
炎朔的视线从油灯移到银发青年那张俊美无俦的脸上,片刻后又转回油灯,鼻尖微动:“什么味道?”
丛大人:……
很棒,果然是羊肉味的。
第81章 穿T恤的丛大人(二更)
异世大陆的第一匹棉布被织出来是在一个星期以后,当时丛容还在床上,老祭司来敲的门,告诉他布织好了。
丛容一咕噜爬起来,草草套上毛衣,跟随红午来到专门为织布腾出的空房间。
“丛大人!”毛莨小心翼翼地捧着一块米白色的棉布,有点不知所措。
虽然早就听丛容形容过布,但真正见到摸到的这一刻,所有人依旧觉得不可思议。
相比起兽皮,棉布实在太轻薄,太柔软了,就像少女的肌肤,简直令人爱不释手。可他们又不敢多碰,生怕自己一不小心把布给碰坏了。
原始人的心思几乎都写在脸上,毛莨将织好的棉布交给丛容后,很快退回人群里。
丛容忍不住对她笑道:“棉布很结实,不会轻易被碰坏,不信你可以试试。”
毛莨根本不敢试,连连摆手,胆子大的草籽举起手,小声问:“丛大人,我能试试吗?”
丛容冲她一点头:“当然。”
草籽上前捏住棉布的一个角,稍微使劲儿扯了扯,棉布果然并没有被扯坏,甚至也没有变形。
在场众人的眼睛立刻都亮了,老祭司红午也啧啧称奇:“我之前跟圣使换的圣衣没两天就变大变长了。”
丛容心说那是因为圣城的人偷工减料,把麻布织得非常稀疏,不像他手中的这匹棉布用料扎实。
丛容让众人继续织,自己拿着棉布回到卧室。
天气热最方便的当然是T恤和短裤,不过手里的这块布很大,就算给他和炎朔一人一套也还有的多,于是丛容准备再做两件衬衫,到时候换着穿。
毕竟,一个体面的男人怎么能没有白衬衫呢?
棉布来之不易,从播种到收获,再到捻线,织成正儿八经的布几乎每一步都遇到了阻力,幸好,最后还是成功了。
因此丛大人这次没像上回做兽袍那样粗犷,直接在兽皮上掏个洞完事,而是先在石板上画了设计图,然后又在布上画上裁缝线,确认无误后才开始动刀。
看着青年低头专注裁剪的模样,9527在脑子里感慨:“宿主,我觉得您如果不当医生,在服装设计方面应该也能有所成就。”
丛容没理会它的彩虹屁,丛氏夫妇掌握着华夏医药行业的命脉,他们需要的是一个合格的继承人,所以他上辈子只可能成为医生,不会有第二个职业选择。
晚上炎朔狩猎回来的时候,丛容已经把自己的T恤短裤和衬衫做好了,衬衫领子和袖口的部位还做了拷边,只剩下扣子没缝。
“过来。”丛容坐在床沿上,朝少年招手,“我量一下你的尺寸。”
十六七岁的男生几乎两三天一个样,炎朔乖乖把兽袍脱了,只穿一条皮裤,丛容拿了根皮绳当尺:“手臂抬一下。”
炎朔依言抬起手,丛容弯腰将皮尺从他的腋下绕过,再绕回到胸前。
微凉的指尖无意间触碰到少年的皮肤,让炎朔不禁头皮发麻,起了一层细小的鸡皮疙瘩,偏偏丛大人还三分嫉妒七分羡慕地屈指弹了下身前人结实的胸肌,小声嘟哝:“说好修狗的尴尬期呢……”
炎朔:……
此时两人的距离极近,近到炎朔一低头,就能看见对方低垂的眼睑,浓密的睫毛。
这个角度的丛容敛去了深埋眼底的冷淡和精明,显得异常温柔,他的嘴唇很薄,是花瓣一样美丽的粉色,唇珠十分明显,好似在诱惑谁亲上去一般,于是又给那份温柔增添了几分多情。
“好了。”丛容将皮尺一丢,走到石桌边,将数据记录下来。
炎朔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良久才收回视线,低声问:“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做的?”
丛容想了想:“你去河里摸几个河蚌吧,用来做纽扣。”
这时他就有些遗憾他们不是在白水大陆,海边贝类多,做出来的纽扣颜色花样也多,下次去海贝部落收盐的时候,记得问白潮要一些。
不一会儿炎朔便拎着一大桶河蚌回来了,异世大陆的河蚌和原世界的大小差不多,黑黢黢的,而且也叫这个名字。
不过在不缺肉食的情况下,原始人并不爱吃,主要是跟所有生活在淤泥里的动物一样,河蚌肉有一股很重的泥腥味。
原世界的某些江湖餐馆会用大蒜叶和姜来祛除这股腥味儿,只保留蚌肉本身的鲜美,别说还挺好吃的,但丛容现在一没大蒜二没姜,想做得好吃,说实话,可能性不大。
因此他也没瞎折腾,让炎朔用刀把河蚌劈开后,蚌肉剁碎了喂哼哼兽,只留下坚硬的蚌壳。
“刮掉蚌壳外面黑色的表层,再打磨成指甲盖大小的圆片,最后中间钻四个小孔,就是纽扣了。”丛容解释。
炎朔点头表示明白了,果然没多久,一枚打磨得十分光滑,泛着云母色泽的纽扣出现在他眼前。
“真聪明。”丛容忍不住夸奖。
炎朔将那枚纽扣放到他手边,状似不经意地问:“和仓比呢?”
丛容正把棉布裁成需要的形状,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什么?”
“我和仓比,谁更聪明?”炎朔一脸认真。
丛容:……
他仔细回忆,前几天仓造出了织布机的时候,自己好像确实夸对方聪明来着,想不到小崽子居然听进去了,还记在了心里。
丛容其实很难理解这种类似“别人家的孩子”的心理,一是因为他天生共情能力低下,二则他自己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论智商,没有人能超越基因改写后的E017号实验体。
他看了眼表面平静,实际耳朵高高竖起的少年,不由轻笑:“当然是你,你是最好的。”
你是最好的。
炎朔的耳朵尖一下子红了,他继续打磨纽扣,只是手上的动作轻快了不少,唇角微微勾起。
丛容收回目光,9527在他脑子里啧了一声:“宿主,您真会哄小孩儿。”
丛容挑眉:“难道我说得不对吗?你找得到第二个价值一万点财富值的私奴?”
9527沉默。
半晌,它复又开口:“宿主,您觉得炎朔好,只因为他值钱吗?”
“不然呢?”丛容想也不想地回答。
缝完衬衣纽扣,和T恤短裤一起过水后又晾晒了一天,丛大人终于穿上了心心念念许久的棉布衣服。
毛衣虽然也柔软,但贴身穿实在太扎了,特别是脖子那里,丛容总忍不住去挠,偏偏他又生得白,一挠就红一片。
而且最关键的是,他以后不用穿皮裤了,那玩意儿真是谁穿谁知道,粗糙又不透气。作为一名专业的外科医生,丛容深刻怀疑再穿下去,可能会影响他某项重要男性性征的发育。
丛大人换上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棉内裤,长长呼出一口气,在T恤和衬衫之间选了半天,最终还是拿起了后者。
T恤舒服,但衬衫更稳重,符合他如今圣主眷属和部落祭司的身份。
然而等他套上后才发现,白衬衫似乎做大了,不仅大,还有点长,丛容正犹豫要不要改改,浴室门被敲了两下后推开。
炎朔已经换上了新衣,同样是衬衫。
他身材颀长,肩背的肌肉和胸肌已经发育起来了,却又不会太夸张,正好能撑起衬衫的版型。大约是不习惯系扣子,一排五颗衣襟扣只扣了中间的三颗,最底下和顶上的风纪扣敞着,露出平直精致的锁骨,乌黑长发高高束于脑后,有种恣意不羁的张狂。
啧,怪不得说白衬衫才是男人最好的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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