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原始大陆搞基建
丛容真心实意地夸道:“不错,很帅。”
炎朔第一次听说帅这个字,但从青年的语气大概能猜到是夸他好看的意思,唇角微勾了勾。
“我的这件好像做大了。”丛容低头看看自己的,有些懊恼。
长长的袖子遮住了手背,衣摆一直垂到臀部,薄薄的布料下,两瓣浑圆若隐若现,再往下是笔直修长的双腿……
白衬衫在炎朔身上是男人气质的象征,而在丛大人这儿却多了几分不可描述的情趣……嗯,总之就挺不庄重的。
炎朔的目光在青年身上停留了足有一分钟,然后才淡定移开,将手里的T恤递过去:“我穿有点小,丛哥你穿吧,衬衫给我。”
丛容一想也只能这样,胡乱把白T往身上一套,再穿上五分裤,瞬间他整个人都舒坦了,恨不得大吼一声,棉布,你是我的神!
炎朔在门口定定望着他,眼神古怪。
“怎么了?”丛容疑惑。
少年轻咳一声:“没什么。刚才老祭司派人过来说,又织了一批布出来,问你要不要过去看看。”
“看,当然要看!”丛容现在一门心思全在他的织布大业上,兴致高昂。
两人来到织布间,里面五台织布机在红午五人的操作下,正有条不紊地运作着,看见他所有人不约而同停下手里的动作,脸上浮现出慈母般和蔼的笑容。
丛容:?
不过此时他顾不上思考太多,直接问:“布呢?”
话音未落,五匹叠好的米白色棉布被毛莨双手捧着展示在他眼前。
俗话说,熟能生巧。这次的布纹理比上一批更加细密,纺织组的效率明显提高了,织布速度也变快不少,丛容对此非常满意。
他没有留下这些布,而是作为预支的报酬,分发给五人:“你们可以用它做衣服。”
“丛大人,就是像您和炎朔身上这样的衣服吗?”草籽活泼地问。
“对,我穿的叫T恤,他的是衬衫。如果想学的话,我可以教你们。”丛容笑着说。
他自认摆足了圣主眷属亲和大度的架势,然而众人看向他的目光却仿佛变得更加温柔了。
丛容:???
他下意识朝炎朔投去一个询问的眼神,后者想了想,压低嗓音道:“可能是第一次见到T恤,所以他们都很惊艳。”
丛容隐约觉得有点道理,但好像又有哪里不太对……
他将T恤和衬衫的样式画在石板上,让五人拿回家研究,有不明白的地方再来问自己。
处理完这些,丛容打算去三号试验田看看那七株葡萄藤。
最近一直下雨,采猎队晚出早归,这个点所有人都还留在部落里,经过族人和奴隶聚居的石屋群,男女老少恭敬地向他行礼。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丛容的错觉,大家的目光和织布组的五人如出一辙,慈爱中带着一丝浓浓的怜惜。
丛容心中越发奇怪。
“丛大人?”就在他犹豫要不要叫个人问问究竟怎么回事,不远处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
“颜秋。”
几天不见,圣城小白花的气色更加红润,走路的时候腰都是软的,娇得不得了。
丛容摇摇头:“等下一批布织出来,我送你和仓一人一匹。你一个匠师,怎么做衣服应该不用我教吧?”
织布机图纸是颜秋画的,没有他,棉布根本不可能被成功苏出来。
老祭司红午当初从圣使居伊那儿换到的麻衣是一件直筒长袍,颜秋刚来炎黄部落的时候,身上的衣服虽然脏得看不出颜色,但依稀也能分辨出是条长袍,所以丛容猜那应该是圣城的流行款。
颜秋谢过他的好意,随后眨了眨眼睛,真心实意地说:“丛大人,您今天真可爱。”
丛容:?
大概是他疑惑的表情太明显,颜秋抬起手,暧昧地抚上青年的脸颊,狭长的丹凤眼里情丝浮动:“早知道您好这一口,我愿意当那出力的一方……”
下一秒,手便被人啪地打开了,颜秋嗷一声跳起来,愤怒瞪向来人。
炎朔一双漆黑的眸子冷冷看着他,周身释放出来的寒意让颜秋差点以为自己的人设不是小白花,而是小白菜。
不过,他之所以能成为圣城商会会长最钟爱的情人,靠的不单单是一张好皮囊和引以为傲的床上功夫,还因为他懂得看眼色。
来炎黄部落这半个月,颜秋已经知道眼前的漂亮少年是丛容唯一的私奴,除去外出狩猎的时间,其余时候两人几乎形影不离,部落里都在传炎朔是丛大人的情人。
不过以颜秋十三个情人的毒辣眼光判断,这话纯属扯淡,丛容看少年的眼神里没有半分情欲,比奈罗河里的水还要干净。
至于炎朔看丛容的……
颜秋摸摸自己肿起来的手背。
脏,比猫砂盆里的沙还要脏!
圣城小白花怒视少年,你特么自己吃不到也不让别人吃是不是?
炎朔淡淡道:“有虫子。”
颜秋:……
丛容没注意到两人间的机锋,他还沉浸在颜秋那一句“您今天真可爱”的后劲里。
异世大陆没有镜子,因此丛容只能跑到河边。
他其实也才十八岁,穿上干净减龄的白T,整个人看上去乖得不行,放在原世界正是深受姨姨们怜爱的类型。
不过因为他上辈子年纪轻轻就是名声在外的外科圣手,所以即便模样再嫩,医院上下也没人真敢把他当成普通十八岁的孩子,见到了都要尊敬地喊一声:丛医生。
“还是应该穿衬衫。”丛容无奈扶额。
他瞥了眼跟过来的炎朔,抱怨:“你也不提醒我一声。”
炎朔忍住笑意,替他整理了一下卷起来的T恤下摆。
“提醒什么?我觉得挺好看的,而且。”说到这儿,他顿了顿,意有所指,“而且,我不认为圣主眷属的身份会因为区区一件衣服就有所改变。”
丛容一想也是,不论他穿什么,他都是炎黄部落的祭司。
之后几天,丛容穿着T恤在部落里晃来晃去,族人和奴隶们见到他依旧恭敬如常,一口一个丛大人。
与此同时,毛莨五人的棉布衣服也做出来了。
大概是上衣加裤子的搭配太费布料,有了兽袍的例子在前,他们不约而同选择将上衣加长,演变成袍子,倒是和圣城的亚麻长袍有异曲同工之妙。
毛莨从未穿过如此柔软贴身的衣服,她原以为兽袍已经是十全十美的存在了,毕竟它足够保暖挡风,能帮助奴隶们顺利渡过大雪纷飞的凛冬。
但和棉袍一比,兽袍的缺点顿时暴露无疑。
首先,它实在太粗糙了。因为缺少碱液等现代化学试剂,导致这时候的兽皮鞣制得并不彻底,不仅质地坚硬而且带着一股动物的气味,时间一久,有些甚至已经发霉发臭。
可棉袍不会,它轻薄得像云朵一样,毛莨仔细闻过,没闻到任何奇怪的味道,干净得不得了。
丛大人给的这匹布不算小,但毛莨舍不得给自己做袍子,她给女儿红果做了一身,给炎卯做了两条棉内裤,剩下的布料全给红果的双胞胎儿女做成了小衣裳,足足有四套呢!
除去毛莨,其他几人,包括老祭司在内,也迅速将拿到手的棉布做成了袍子。
纯白色的棉袍在一众兽袍和光膀子的原始人中间仿佛高傲的孔雀落入鸡群,立刻把部落里剩下的人羡慕得眼睛都红了。
他们也想要棉布,他们也想穿棉袍!
丛容不觉得这个愿望有什么不对,毕竟部落成员穿得整齐得体,对他的眼睛也很友好——天知道,每当上身赤裸的女性原始人从他面前款款经过的时候,丛大人内心有多尴尬,偏偏他还不能表现出来。
然而一亩试验田总共也就收了五百来斤棉花,织成的布根本不够分,除去织布组的五人,他又给了仓和颜秋,以及负责捻线的族人和奴隶每人一匹。
原本应该还有牟吼的份,但之前出了棉铃虫的事,为服众不得已暂时克扣了对方的酬劳,牟吼自己没什么感觉,丛容还是决定以后找机会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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