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勾能有什么坏心思[穿书]
正当林尽心里发愁之时,他突然听见身侧传来“吱呀”一道木门开合的声响。
他们是沿着村头主道一路深入走到这里,路上已经遭受了无数次白眼和十多句啐骂,见过他们的人要么快步离开,要么扭头摔门进屋,难得有个主动开门的。
林尽闭了闭眼,正在想自己会不会不明不白挨顿打,可静默片刻后,他听见的却是:
“三位可是仙门派来为我们驱鬼的仙君?”
恶言恶语听多了,这话落在耳中就变得无比亲切。
林尽赶忙点头,顺便打量一眼来人。
那是个三十来岁的男子,身材高大,眉眼舒展大气,面容完全没有村中其他人那股烦躁怨气。
他还主动自我介绍道:
“我叫兆康,是双喜村现任村长,三位若有什么疑问,尽管问我,我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
这浓浓的发布任务NPC味,不免让林尽想到了先前被放置在三阳村的“路标”小哥。
但送上门的背景故事,不听白不听。
林尽便冲兆康笑笑:
“我们就是想问问,双喜村是发生了何事才变成如今这样?盘踞在村庄附近的那只厉鬼,又是谁?村长可知其身份?”
“啊,这个嘛,自然是知道的。”
兆康也学着林尽的模样,冲他弯了弯唇角。
只是,不知怎的,这个笑容落在林尽眼里,总显得不大自然,甚至有些诡异的生硬。
林尽微微眯起眼睛,正待细看,却突然察觉到自己脚踝处传来一丝异样感。
仔细感受一下,像是有什么人轻轻握住了他的脚踝,他能感受到被人抓握的力道,甚至还隔着衣料隐隐觉出那人手中如寒冰般的冷意。
但哪有好人家没事干趴在地上抓他脚啊!!!
林尽空咽一口。
他看看村长兆康门头上挂的灯笼,又看看周边灰扑扑的小村庄,这浓浓的中式恐怖氛围,再加上脚踝处传来的冰凉……
不行。
不敢。
真不敢低头看。
他只好拉拉花南枝的袖子:
“大小姐。”
“干嘛?”
“你帮我看看,我脚上有没有东西?”
“?”花南枝一脸莫名其妙,她低头看看,如实道:
“有袜子和鞋子。”
“……”林尽深吸一口气:
“别的呢?”
“没了。”
“真没了?”
“那你想有什么?”
闻言,林尽又深深换了口气。
可能是自己神经太敏感产生的幻觉呢?说不定真就什么都没……
林尽一个念头没能过完。
因为他已经低头往自己脚踝看去。
然后,他便惊喜地发现,自己脚上不止有袜子和鞋子,还有一只手。
那手的颜色惨白到有些发青,手腕上还有不少凝固发黑的血痕。
它正紧紧握着林尽的脚踝,林尽垂眸,还看见了它被丹蔻染得如血般鲜红的指尖。
第64章 鹤短凫长
“呃……”
林尽口中发出一道奇怪的音节,惹得花南枝疑惑地望向他,却发现这人的脸色突然变得极其惨白。
她皱起眉:
“你怎……”
人在极度恐惧下是无法发出声音的,林尽盯着那只鬼手,张张嘴,却什么话都说不出。
他差点从地上跳起来,之所以忍住了,是因为他实在不敢动自己被握住的那只脚,他怕地上那位染红指甲的小姐姐一怒之下会连着脚扯掉他的腿。
他就保持着这样一个僵硬而古怪的姿势停在地上,旁人看不见他脚踝上那只手,不知道林尽身上发生了什么,自然也帮不了他分毫。
直到被林尽揣在怀里的球球冒出了头,他从林尽衣襟中探出脑袋,挣扎着跳下了地面。
林尽看得很清楚,小狗青粲色的眸子光芒微动,他朝鬼手的方向微微露出齿尖,下一瞬,鬼手握住林尽脚踝的力道便稍稍松了些。
接着,它迟疑片刻,在狗崽再次做出威胁举动前松开了手,化为烟尘,瞬息间下沉融入了地底。
林尽这才松了口气。
他整个人从脚底麻到了头顶,腿软到踉跄几步才勉强站稳。
花南枝赶紧伸手捞了他一把。
她打量林尽一番,满脸莫名其妙:
“你到底怎么了?怎么突然吓成这样?”
“有,有鬼……”林尽好久才缓过劲来:
“刚我让你看我脚上有没有东西,因为有鬼,有鬼抓我的脚。”
林尽已经连话都说不清楚了,他弯腰重新抱起地上的狗崽,而后心有余悸地瞅瞅自己的右脚。
他穿的是一双白色靴子,此时,靴子白色的表面还隐隐约约残留着几道血色指印。
“可我刚才确实什么都没有看见啊。真是奇怪,你若说这鬼弱,它却能被你看见甚至被你感知到,可若说它强,我却看不见它丁点影子。”
花南枝歪歪头,盯着林尽的脚踝看了很久,正想问问晓云空遇没遇过这种情况,旁边的村长兆康却突然插话道:
“小仙君看见了鬼影?可是个年轻姑娘?”
林尽到此时才稍微冷静下来。
听见这话,他抿抿唇:
“我没看清其全貌,但单从那只手来看,应当是个姑娘,她的指尖还染过丹蔻。”
“果然。”兆康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那便是多年来在我们村中作祟的恶鬼,我正想同仙君们说道说道她,却没想到她先自己找上了门,竟这般按捺不住。这些年,她已残害了不少前来助我们脱困的仙君,仙君如今没事便好,可她既已缠上你,多半不会善罢甘休,你一定要对她多加提防。”
“……”在兆康说话的时候,被林尽抱在怀里的球球一路顺着他的手臂爬到了他的肩膀处趴下。
闻言,他抬眸瞥了眼兆康,眸里波澜微动。
林尽没在意小狗崽的动作,他只顺着兆康的话问道:
“还请村长解惑,那位姑娘,究竟是何人?怨气为何如此深重?又是因为什么才变成了如今模样?”
兆康重重叹了口气。
他先抬手指指双喜村内主道尽头、两方并在一起的院落:
“那姑娘原名祝尔瑶,以前就住在那里。他们祝家不是双喜村的原住民,祝老汉原先是镇上的教书先生,后来娶了老婆才搬来我们村上。我们村的大伙都是热情好客的性子,这不,他们家那院子就是大家伙帮着盖起来的。你瞧,他们院相邻的人家姓周,当年祝家能尽快在双喜村落脚,就属周家出力最多。”
听到“热情好客”四个字,花大小姐夸张地撇撇嘴,显然并不认同这话。
“周家崇拜文化人,恰好老祝又是个教书先生,他们乐意来往走动,关系也就越来越好。后来,老祝媳妇有了身子,两家人便说好,若是个男孩,便同周家小子结拜兄弟,若是个女孩,便定个娃娃亲。那个孩子就是祝尔瑶,她和周家小子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从小就喜欢周家小子,若有大人问她以后想做什么,她准答要和小周成亲、当小周的媳妇。
“再说周家那个小子,实在有出息。他长得好,人又聪明,当年跟着老祝念书,十二岁就中了秀才,还是那年的案首!可惜,也是在那年,老祝和他媳妇去四水镇采买,回来时糟了山贼,人就这么没了,就剩了个十岁的祝尔瑶。老周家的人心善,他们见祝尔瑶失了父母,便将她带回家当亲姑娘养着。
“后来,当了秀才的周家小子离开了村子,去更大的镇里念书考试,他也争气,直接连中三元,成了本朝最年轻的状元郎!
“祝尔瑶听见这个消息很高兴,毕竟她从小就想嫁给周家小子,如今周家小子出人头地,她还能跟着沾沾光,多么荣耀?可惜啊,妾有意郎无情,周家小子一直拿她当妹妹看待,从头到尾就没想过要娶她,当年两家人说的娃娃亲也是大人的玩笑话,没过明路,本就算不得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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