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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但老婆是鬼王

作者:长乐思央 时间:2024-08-31 03:07:35 标签:甜文 爽文 穿书 灵异神怪 轻松

  好在自己恢复了前世记忆,也不贪恋这点温情。在上一世,江云霄是独生子,他拥有足够多的父母爱意,绝对不会为了这点不纯粹的亲情奉献自己。
  他垂下头:“娘亲,孩儿知道的。”
  江氏的神情便温柔下来:“好孩子,娘亲知道你懂事。”
  江云霄又道:“那娘亲,能不能给我多支些银子。”
  “你要银子做什么?”
  容貌俊美的少年委屈巴巴道:“我这几日在家里呆的都要发霉了,打算同梁志他们聚一聚。毕竟日后成了婚,肯定没现在这么自由快活了。娘,你给我支一千两银子,我想去买下梁志家的那匹小红马!”
  和原著中工具人偏阴郁的江云霄不一样,拥有两世记忆的江云霄性格更加活泼生动。
  虽然心疼大儿子,但是小儿子也很得江氏宠爱。毕竟这孩子笑起来实在是让人母爱泛滥,忍不住心软。
  江氏想了想,小儿子虽然贪玩了一些,可是一向有分寸,让他娶不喜欢的男妻,确实委屈了他:“好,娘给你支银子。”
  拿了银子,江云霄一脸高高兴兴回了院子,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他的兄长可比他厉害多了,院子里怕是安了不少眼线,江云霄担心对方察觉到什么,选择提前对自己下手。
  碰到这种事情,江云霄没有浑浑噩噩,他也没有那个多余时间矫情。
  作为主角的两个人肯定有主角光环,江云飞明明将死之人,却能变成恶鬼,就是因为他作为主角有奇遇,有特殊的鬼修功法。
  这个恶心的狗男人,为了他心爱的宋知玉,这样算计他这个手足兄弟,为了合理合法的和宋知玉在一起,对方甚至提出了让自己代兄冲喜。
  江云霄绝对不会去赌人渣兄长良心发现改主意,按照书中的剧情,过几日他成婚的那个晚上,他哥就会暴毙,然后夺舍自己的身体。
  自己留下来,挣扎不了多久,肯定还是会走向悲惨工具人的结局。
  如今敌强我弱,江云霄打算趁着他哥现在还没咽气,目前还个没有特殊能力的病殃子。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第02章 002
  江云霄避开了贴身伺候自己的小厮,关上门窗,就着烛光清点了一下自己的私人财产。
  以前祖父祖母和外祖父外祖母给他的压岁钱,还有从月例银子里攒下来的小金库,他的身家足足有一万两白银。
  毕竟他的父亲是城主,母亲更是极为富有的商贾人家出身,江云霄每年都能够得到一笔丰厚的压岁钱。
  早知道会有今日,自己就应该少花些银钱。
  他回忆了一番剧情,目的地及其遥远,穷家富路,一万两银子看着是很多,可真用起来,很快就能花光。
  江云霄是一个行动力很强的人,既然决定要逃跑,就不会拖延到死线来临的那一日。他盘点完能够带走的钱和物件,不打算再磨蹭:他要借着这次出门的机会跑路。
  但是情绪不可以外露的太明显,自己一定要表现得和往常一样,绝不能让江云飞发现半点异常。
  知道了对方的真面目,这会儿江云霄不惜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自己这位同父同母的兄长。
  书里的自己只是一个送出身体和身份的背景板工具人,所以也没有详细描写江云飞的细致安排。
  但是根据江云霄对后者的了解,他不敢相信任何伺候自己的下人。
  逃跑路上一定要注意细节,平日里父母兄长送给自己的礼物,就算是再喜欢,一样也不能带,免得上面有什么特征,被江云飞安排的人发现,第一时间把自己抓回去。
  他带了自己之前存下的私房钱,一些金子,少量银子,还有刚从母亲那里支取的银票,打扮得像只花枝招展的孔雀。
  没有刻意隐藏躲避,江云霄神态如常的骑着自己的白马追风出了门。
  他一直以来就不怎么爱读书,但是很喜欢骑射,爱好之一就是赛马,所以拿去买马坐借口,没有人会怀疑什么。
  在他出门之后,立马就有人去了大公子所在的房间。
  布置的十分雅致的房间门窗紧闭,光线十分昏暗,空气中点了花草制成的熏香,但也无法压制住那过分浓郁的药味。
  “少城主,二公子方才骑马出府了。”
  “咳咳……”
  躺在病床上瘦骨嶙峋的青年不受控制的咳嗽,随即捂着锦帕,吐出一口血来。他的血色都不够鲜艳,而是呈现如同铁锈一般的暗红,显然已经病入膏肓。
  负责报告的侍从一脸的担心:“少城主?”
  明明已经瘦得不成人形,却依旧保持着从容神态的青年道:“无碍,小弟去哪了?”
  “回少城主,二公子是去梁公子家中买马了,说是来了一匹汗血宝马,他还向管家支了一千两银子,想要买下那小红马。”
  江云飞的脑海中便浮现自己看弟弟骑马时的场景,少年本就生得俊俏明媚,就如同悬挂天空之上的太阳,而自己却是雨天青苔,只能待在阴暗潮湿的地方。
  年轻健康的身体,骑着白马在阳光下驰骋,就如同一阵风,洒脱快活。
  “真好啊。”
  他是禹城的少城主,是这座城主府的继承人,生来就能轻易的拥有一切的美好之物,唯独没有一具好的身体,每次看到江云霄纵情玩乐,他心中的嫉妒便不受控制的疯长。
  从前他是认命的,想着手足兄弟的情谊,想着自己的父母,对弟弟虽是嫉妒,却也不是没有半点喜爱之情。
  毕竟江云霄是自己的亲弟弟,同父同母,流淌着同样的血液。
  但是在一年之前,他邂逅了宋知玉,如月光一般美好皎洁的玉郎。这样破败的身子,让他注定无法和自己的恋人纵情欢乐。
  江云飞控制不住自己对江云霄的嫉妒,好在上天垂怜,竟然让他侥幸有了一段奇缘,接触到了世界的另一面。
  那些话本子里的故事,并不完全是失意书生的无聊意淫,这个世界竟然真的有鬼。
  在那本特殊的秘法中,有一种夺舍之法,人将死之际,可以夺取年轻富有活力的身体,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长生。
  这种夺舍之法,必须要夺取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存在,可以是父母,可以是子嗣。而他十分幸运,正好有一个足够健康,且容貌俊美的亲生弟弟。
  江云飞视江云霄的躯壳为自己的所有物,那样蠢笨的脑子,配不上这样出众的体魄。
  “跟上他,随时向我汇报。”
  他不能容忍江云霄出事,但也不能做得太明显。毕竟这样阴私的手段,若是暴露出去,会影响自己的名声。
  父母爱自己,但无疑也是疼爱这个年轻健康的小儿子,他没有试验过秘法,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成功。
  书中写了,此等秘法,有一定的失败率,如果身体的原主人拼命的抵抗,自己不一定能够争的赢。
  江云飞坚信自己的神魂一定比江云霄这个没什么脑子的弟弟强,但是他也有几分担心。
  所以他藏着瞒着,只在这段时间悄悄的给江云霄的饮食中下了一些特殊的药。
  他恨自己得到那秘法的时间太短,药物起不了太多作用。
  江云霄很爱在外面跑,一张嘴对食物又很挑剔,江云飞虽是禹城的少城主,却也不可能收买所有的饮食摊子。
  做这种事情,要隐秘,他只敢驱使自己的心腹,牵扯的人越少越好。
  他用病,用兄弟情谊和母子情谊,在这段时间内将江云霄这阵风困在了城主府,但是也不可能强硬的囚禁对方,至少在婚礼举办之前,最好还是不要撕破脸。
  病弱的青年沉下了一张脸,他的神情如同鬼魅,让房间内的气氛比之前更加压抑:“盯着他,不要让他出城。”
  前来汇报的人又问:“若是二公子非要出城呢?”
  江云飞轻描淡写道:“那就断了他的腿,不要撞的太重,养几日就能行。”
  他捂住自己缓慢跳动的心脏,今日这颗羸弱的心脏比往常跳的更快了一些,听到江云霄骑着马出去,它又不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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