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给我摸摸腹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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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开始采买生活用品,柴米油盐哪样都不能少,来时拿了的锅碗,瓢和盆都得另买,还得买两口大瓦缸拿来盛水盛米。
米不放缸里不行,老鼠几天就能偷光。
这些东西在街上都能买到,赵北川赶着骡车带着陆遥,两人一上午花了二两银子,把家里用的东西都置办齐全了。
下午去粮铺子买米时,陆遥居然又看见了豆腐铺子,买了二斤花了十文钱。
这豆腐做的偏硬,跟他们做的比起来差远了,但是能从秋水镇传到平州府城说明这豆腐确实符合大众的口味。
赵北川见他买了豆腐,以为还做豆腐营生,“咱们还买个磨盘吗?”
“先不着急,这几日我先转转城中,数数看有多少家食铺,都卖什么吃食的。”
当初在镇上稀里糊涂开了铺子,能火起来也是因为镇上食铺少,他们又有新东西揽客。
如今到了州府自然要好好的做个市场调研,毕竟手里的银钱有限,万一亏了本钱想要翻身都困难。
赵北川点点头,他相信自己夫郎的能力,这几日就在家里收拾院子,搭建牲口棚子,顺手给小黑盖了个犬舍。
他把屋里屋外收拾的干干净净,找不到一块脏污,跟之前比起来简直像换了个院子似的。
上午隔壁的汉子路过时朝院里张望,见赵北川在院中锯木头,忍不住走进来道:“你们是新搬来的?”
“是,前些日子租的房子。”
“一看就是正经过日子人家,这院子收拾的真利索!”
赵北川笑了笑,“自己住,还是干净点舒坦。”
“可不是!以前余大仓他们住的那叫一个狼狈,家里孩子又多,男人忙着赚钱,女人看不过来。屙屎尿尿直接往院子里倒,那味儿熏的人睁不开眼。”
“到了夏天苍蝇蚊子满院飞,俺们住在隔壁都跟着遭殃。你们搬过来就好了,这回夏天不用发愁了。”
汉子询问赵北川的名字,得知他姓赵后笑道:“这不是巧了吗,咱们还是本家呢!我也姓赵,叫赵海峰,以后有什么事直接说话就行!”远亲不如近邻,正常人都愿意跟邻居搞好关系。
下午陆遥拎着一条花鲢回来,“刚才在街上买的,翻肚皮了只花了四十文。”
赵北川有些嫌弃,“倒是不贵,就是这鱼味道太重,寻常人吃不惯。”
镇上很少能看见有人卖鱼,因为他们不会祛鱼身上的腥味,做出来难吃不说还有许多细小的毛刺,卡在嗓子里难受好几天。
“给你看我做鱼的手艺,保管你吃了一次还想吃第二次!”
赵北川去打了桶水,两人蹲在院子里开始清理鱼,小黑闻着味凑过来,陆遥把鱼肠子都扔给它吃。
“今天食铺转的怎么样了?”
“差不多了。”陆遥洗了洗手,从怀里掏出一张纸,这几日他把街上的早食铺几乎都转了一遍,还拿纸和炭笔记录下来。
“城里的早食铺有十一家,大多集中在城门口、长兴街,以及咱们长水街这头。”牛家园子那边陆遥没过去,倒不是他瞧不起那边的买卖,而是路太难走了,还没走过去鞋就都让泥汤子沾湿了。
“这些食铺卖得东西大同小异,有包子、炸团子、粟米粥、豆子粥、还有几家也卖豆浆的,共同的特点就是价格便宜。”
“肉包子最卖高六文钱一个,也有卖十文钱三个的里面的肉特别少只有一点肉末,素包子三文钱一个。”
“炸团子跟咱们的油条大同小异,只不过形状不同,他们是炸成团状的,一块是三文钱。至于粥和豆浆都是两文钱一碗。”
赵北川听闻眉头紧锁,“为何府城的物价比县里还便宜?”
这就涉及竞争、垄断和人口密度的问题了,陆遥一时半刻跟他解释不清只道:“如果开早食铺子的话,只比别人多了个豆花,实在是没什么竞争力。”
“那该如何是好?”
陆遥神色奕奕,“我想着,咱们直接开个食肆。”
第80章
开食肆这件事陆遥已经考虑了好几天。
首先,卖早食是个极辛苦的活,他们现在年轻身体还好,就怕稍微上了些年纪身体就不行了。
况且在这个缺医少药的年代,过渡透支身体寿命肯定长不了,他还想着跟赵北川白头偕老呢。
其次,卖早食赚钱太慢了,一文两文钱的攒,哪辈子能财富自由?
自从在县城下过一次馆子后,陆遥对开食肆的想法越来越强烈。四口人抠抠搜搜点了三个菜两盘饺子,竟然花了二百多文,每天若是每天来几个大方的食客,赚上三四两银子,岂不是跟喝水一样简单?
再有食肆能不能生意火爆,全看菜做的如何。
陆遥的厨艺上辈子可能不够看,随便一个街边小餐馆都可能比他做的好吃。
但拎到食物荒漠的古代,那绝对是矬子里面拔高个儿,数一数二!就连吃惯了上京食肆的林家老爷子都对他赞不绝口,这手艺能差吗?
而且这些日子陆遥转下来,发现府城的食肆其实不算多。
能叫出名字的有四大食肆,“金玉楼”、“雅斋居”、“全福酒庄”和“天水阁”。其中天水阁的性质不太一样,里面不光能吃饭,还有陪酒卖唱的姑娘小哥儿。
当然能在城中打出名气,他们自然都有各自的本事,城里还有人编了一段顺口溜,“什么金玉楼的官、雅斋居的菜,全福的美酒赛神仙,天水阁的姑娘睡旁边。”
顾名思义,金玉楼的官是指他们东家本靠官府,雅斋居是以菜色闻名,全福酒庄以酒出彩,天水阁则有自己的揽客手段。
小一点是食肆城里有十几家,跟四大食肆比起来生意就淡了许多,这跟他们菜价有很大关系。
陆遥随便转了几家小食肆,所有的肉菜价格都在五十文以上,素菜二十到三十文不等,而且菜品简单几乎大同小异。就算百姓们想下馆子,吃两次就够了,谁舍得花钱总去吃一样的菜?
别的不敢说,他随随便便就能拿出几十道菜,且每一道菜单拿出来,都能当招牌菜!所以陆遥觉得在城里开间食肆,竞争力应该很大。
其实食肆的店面不需要太大,五六张桌子,等打出名气后再慢慢扩大店面。
饭要一口一口吃,步子要一步一步走,他有信心将来开出平州府最大的食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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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陆遥把这条鱼红烧了。
先拿油将鱼煎至两面金黄,夹出来备用。
然后把切好的姜蒜倒进锅里煸炒出香味,从坛子里舀出些酱调味,最后加入陈醋和一点糖提鲜,这个红烧酱汁就算做完了。虽然缺少老抽上色,但味道一点都不差,最后把鱼放进锅中添上半瓢水小火慢炖。
陆遥将锅底的木头撤了撤,约莫一刻钟差不多了,掀开锅。
鱼香味瞬间充斥整个房子,馋的两个孩子都跑过来,询问陆遥又做了什么好吃的。
“今天给你们做个没吃过的菜,保管你们吃一次还想吃第二次!”
小年和小豆吸溜着口水,嫂子说好吃那肯定美味极了!
“去叫你大兄洗手吃饭。”
“哎!”小豆跑出去叫人,小年扒着锅台往里看,见到大鱼忍不住啊了一声。
“怎么了?”
“嫂子,你炖的原来是鱼啊。”
“是啊,你们以前吃过吗?”
“吃过一次,大兄给我们做的,苦苦的不好吃。”说起来还是陆遥嫁过来之前,赵北川在河里洗澡的时候摸了两条鱼。
可惜他不会做,清理鱼腹的时候不小心把苦胆挖破了,炖煮时里面也没加别的调料只放了一点盐,那味道又腥又苦,两个孩子吃一口就吐了,剩下的鱼赵北川吃了几口也实在吃不下去,直接倒了。
陆遥直呼暴殄天物,怪不得赵北川对他卖鱼没什么兴趣,原来是根本没吃过好吃的鱼。
“尝尝嫂子做的,比你大兄做的可美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