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他怀了野狗崽[重生]
“我不是来拿那些东西的。”霍峋咬牙。
“那你是来干什么的。”
“我——”霍少爷提起一口气,又缩了回去。
原本虎豹豺狼的胆子,一瞬间就变成了屎壳郎的小胆儿。
“你不会是来找我的吧?”郑秋白有点不太确信地问,他还当霍峋这是跟朋友一起结伴到燕城玩呢。
“……”
“你找我有事吗?”
郑秋白还当霍峋会走个干脆,他回到京市后,两个人大概率会像上辈子一样,再没有过多的交集,过去个十年八年,这段短暂的日子也会随之褪色,一切都像上辈子一般。
反正面对那焦头烂额的命运,郑爷自己应对都有点束手无策,所以他反而希望霍峋不要再掺和进他的生活。
霍峋只要好好地走没有他那条路,未来就会非常成功美满,令人眼红。
郑秋白的发问简直是公事公办,本以为他们之间关系已经特殊化的霍峋简直要难过了,他怄气道:“等会再说,我在开车。”
靠在副驾驶的郑爷眯了眯眼,“那你开吧,我要睡一会,到了叫我。”
这段时间郑秋白觉有点多,他自己感觉到了,从前他的生物钟和正常人完全不一样,到了深夜这个时间段,应该是他这一天之中精力最旺盛的时候,压根儿不会觉得困。
而且他也没有在别人车上睡觉的习惯。
所以最近真是很奇怪,不过郑爷把这件事归咎为炎热起来的天气和今天拍卖场上耗费的精气神太多。
只是睡一会,也没什么,反正霍峋也不会把他拉去卖了。
车厢内恢复一片寂静。
霍峋还以为郑秋白是在开玩笑,直到他把车开进郑秋白一贯停车的那个树荫下的停车位里,扭头一看,郑蝴蝶已经偏着脑袋,靠着软枕,呼吸平缓,人畜无害了。
也就在郑秋白闭着眼的时候,霍峋敢这么肆无忌惮瞧他,他刚刚都只敢用余光偷偷那么看,眼珠子都要斜视了。
比起霍峋这大苦大难大遭罪,历经磨练,脸蛋子差点被大哥的耳巴子甩破相,郑秋白一如既往好看,五官精致,唇红齿白,甚至皮肤似乎比先前更好了点,瞧的霍峋都想伸手捏一捏。
但他也只敢想,伸出去的手隔空碰了碰,又缩了回来,乖乖蜷在方向盘上。
没见到郑秋白之前,霍峋有一千个理由说服自己,郑秋白对他有意思。
可人坐在身边他才发现,他的理由不够用了,得郑秋白说对他有意思,那才是真有意思。
这事儿只需要郑秋白一个理由。
郑爷睁开眼时,正好对上黑暗中霍峋一双炯炯有神的招子和那一对儿红成洋柿子样的耳朵。
这个年纪的男孩儿,满脑子除了这档子事就是那档子事,眼下的场景还似曾相识,属于郑秋白的香水味在车厢缓缓荡开,霍峋看着看着就开始心猿意马。
这不能怪他。
谁让郑秋白今天喷香水了。
谁让元麒龙这车玻璃贴那么暗,光都调暧昧了。
“你看什么呢?”这话轮到郑秋白问霍峋了,他睡了一会,声音喑哑。
男人的视线,郑爷再了解不过。
他眉头微皱,果然,霍峋来找他也没安好心。
大部分男人都有处男情结,对夺走他第一次的那个存在念念不忘。
霍峋现在这表现,明摆着就是千里迢迢过来找郑秋白求负责的。
“我、我——”被抓包的霍小狗一结巴,差点咬断自己的舌头,当即捂着嘴痛苦地皱起脸。
一向抗揍的霍少爷身上也有弱点,但估摸着就是史泰龙咬到舌头也做不到面不改色。
还准备兴师问罪的郑爷一下就被这哼唧的动静打断了,他无语地伸手拍开霍峋的爪子,手指用力抬起对方的下巴,“张嘴,舌头吐出来,我看看。”
霍少爷被他冰凉的指尖摸的一个激灵,浑身上下汗毛竖起,不自觉闷哼出声,最终红着脸把舌尖伸了出来。
光线太暗,郑秋白要凑近才能看清霍峋那被咬的通红的舌尖,还好,只是下嘴重了点儿,没咬出伤口,也没流血。
郑秋白抬眼,霍峥那张实属俊帅的脸蛋就这么暴露在他视野中央,那高高的鼻梁,几乎都要戳到郑秋白自己的鼻尖上了。
小伙子一双明亮的眼珠更是含羞带怯四处乱飞,就是不肯跟郑爷对视。
介于成年男人与毛头小子中央的霍峋,浑身散发出一种独特的荷尔蒙,成熟的雄性躯体块头大又满是肌肉,性格却是别别扭扭哼哼唧唧的臭屁小孩脾气,这种新鲜感,郑秋白还真没在别的男人身上看见过。
郑爷也是男人,他也贪图新鲜。
郑秋白不太明显的喉结上下滚动,他很不想承认,他现在对自己老同学的弟弟有点那方面的意思。
他有点想睡霍峋。
“还没好吗?”霍峋不自然地舔了舔唇角的痂,不敢对上郑秋白的视线,“应该没流血吧?”
他没尝到血腥味。
应该用不着看这么久吧?
“嗯,没流血,好好的。”郑秋白轻咳一声,将倾靠过去的身子退回来,又伸手降下了一点车窗,让新鲜空气挤进车厢。
他最近真的很奇怪。
贪睡就算了,怎么还重欲了?
第36章 亲嘴
上辈子的郑秋白其实是个有点性冷感的人,从没有过满脑子都是这档子事和那档子事的时候。
年轻时候郑爷傲气十足,打心底儿里觉得那些油腔滑调的二世祖配不上自己,全是逢场作戏,看人出洋相是他的乐趣之一;上了点年纪又遇上了所谓“真爱”,莫名就有了种道德情操,仿佛再和其他人调情都是对不起“真爱”,自己就给自己套上了贞操枷锁。
再后来,因为他身体健康程度实在堪忧,下半身一度不遂,那就是想搞点夜生活都要遵医嘱定期检查,各种注意事项不够麻烦的,更没了所谓的上头和动情。
最重要的,是那时候的郑秋白也对自己也渐渐没了自信,结束康复治疗后,他已经不年轻了,也不够健康了。
原本白皙纤细的肉体上布满术后伤疤,又因为长久的卧床有些走样,他花了很长的时间去纠正自己的体态和体型,确保走路时不会显得跛脚僵硬,两条被钢钉接起的腿不至于太过细瘦如麻杆。
至少穿上衣服,他还是衣冠楚楚的郑爷。
可那有什么用,郑秋白自己清楚,他已经不再好看了也不再年轻了,他年轻时曾有过的风光都已经烟消云散。
他也已经短视到,只能看见男欢女爱这档子事,只会为了叶静潭有没有变心,有没有订婚还会不会珍惜他而焦头烂额。
他已经是个被剥皮去骨,毫无灵魂,只剩灭亡的残躯了。
这一刻,冷静思考的郑秋白突然觉得他上辈子那样意外的死才合乎小说逻辑,他死在叶静潭对他还有占有欲和控制欲的时候。
叫叶静潭后悔,叫叶静潭痛苦成长,成为叶静潭和他未来情人之间一根要拔出来再治愈伤口的刺,这就是郑秋白最后的价值。
同样,无论是创作原著的作者还是翻开原著的读者,根本没人会去在乎郑秋白那崎岖的三十三年。
因为他不是主角。
他的苦难不需要被治愈,他的好与坏,无足轻重。
郑爷摁着车门的指尖青到泛白,由欲火转化的怒火使他从胸腔升起一种作呕的欲望。
等等,不对劲,他好像是真的想吐。
霍峋刚想说话,郑秋白却一把推开车门,飞快跑进了树荫下,单手撑着粗壮的树干,低头干呕不止。
跟上来的霍峋立马返回后备箱掏出一瓶矿泉水拧开递过去,“你今天喝多了?”
“当然没有。”郑秋白脑袋清醒的很,他酒量也没有霍峋想象那么差,喝那点红酒顶多算开胃菜。
这股想吐的欲望来的很突然,甚至也不像是喝醉后反胃的感觉,只是一个劲干呕。
好像和他的心情有干系。
霍峋盯着郑秋白的背影,突然开口:“你就不能,不做这种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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