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三]闲来无事
“……”
“记住,长生诀看似柔顺,实则霸道无比,你修炼了它,此生将再不能修炼旁的功法,便是你叶家祖传的功法,也不成。”
“是,徒儿谨记!”
……你这话题没法聊了,谭昭提点完注意事项,就挥挥手离开了,小莫雨的第二阶段药浴既然凑齐了,整好在藏剑山庄泡完了事。
“……什么味道?这么难闻?谁又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进庄?”
“没有啊,昨天的臭豆腐都没这个强劲!”
“不行了,我要出庄找人喝酒去!”
“喂——你等等我,我也去!”
“你不是不喝酒吗?”
“谁说的,那是昨天的我!”
“……”
叶凡……叶凡也很想离开,但摄于二哥的威压,他还是乖乖呆在庄内陪妹妹练功。
这谭大夫,难怪不在江湖上以医者身份行走,这……药汤说出去,还以为是什么五毒秘方呢!
默默地为小莫雨掬一把辛酸泪。
不过小莫雨还是很走运的,因为作为医道圣手,盛长风是个喜欢研究香料的人,特别是对驱散异味,十分有心得。
“师父,我还要泡几次啊?”
“……也就那么三四五六次啦。”眼睛默默往旁边飞,显然说的不是什么实话。
小莫雨:……
如此七日,叶婧衣已经能自己走小周天了,越是高明的功法,越是精简,越需要人的悟性,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长生诀的修行,真的主要靠自己。
再言之,藏剑弟子最近看到他的目光,有点“厉害”啊。
“最近庄内的弟子,因为谭兄,习剑大有进益。”
“……叶英,没想到你也会开玩笑了。”
谭昭决定今天就离开,再不走,都要赶不上枫景了。
以免“假徒弟”偷偷跟上来,谭昭是带着小徒弟半夜偷偷离开的,估计明早起来,藏剑弟子们要放鞭炮庆祝了,毕竟不用再在“异香”中领悟剑道,饭都要多吃一碗了。
“大哥,我师父呢?”
叶英默默抱着剑,默而不语。
“果然跑了!哼!跑得了人跑不了药房,那姓谭的药房在哪?”
“……”这是依旧沉默的叶英。
出了藏剑,谭昭也没在这里多逗留,师徒俩依旧是轻装上阵,一路往北走了。没走上两日,就到了江湖另一个大门派七秀坊的地盘。
扬州城啊,好地方。
谭昭到了这个江湖已经小半年,对江湖也不再是两眼一抹黑,七秀坊非常特别,应该说与其他的门派都不大一样,七秀外坊是营业的。
坊内皆是女子,只有少数几个男弟子,各个都容貌俊秀,他遇到过的曲云,就是七秀之一的“昭秀”。
只是谭昭没想到的是,他刚带着小徒弟坐定吃了顿饭,就有人找了过来。
唔,还是七秀坊的男弟子。
更准确来说,是个容貌俊秀的小郎君,七秀的校服非常女气,但穿在这少年郎身上,却没有丝毫的脂粉气。
谭昭很有理由怀疑七秀收男弟子看脸,是怕人把校服穿丑。
“不知这位少侠,找在下有何事?”
这少年郎行了个江湖礼,道:“冒昧前来,还请见谅,在下想与先生打听一个人。”
怎么说呢,因为给铜钱帮那一记飞刀,谭昭自然是在江湖上扬了名,不过藏剑山庄比剑的事情压了下去,否则该有人来找他比斗了。
一个厉害的酿酒师,谭昭最近也算是江湖风云人物,但……他好像跟这位七秀弟子不认识吧?
“在下七秀弟子孙飞亮,请问先生可见过曲云曲师姐?”
“见过。”
“那先生知道她现下在何处吗?”
谭昭摇了摇头:“这个就不得而知,我与她不过萍水相逢,并没问她要去何方。”
少年脸上的希冀肉眼可见地消散了:“打扰先生了。”
来到扬州,怎么能不去看看扬州的歌舞,今日也是赶巧了,谭昭带着小徒弟去,正好赶上了“无骨惊弦”高绛婷的箜篌演出。
箜篌是个很难掌控的乐器,寻常人五十弦都非常吃力,高绛婷却能独引七十六弦而游刃有余,搁现代那绝对是电竞一代女神,搁大唐,就是赫赫有名的“无骨惊弦”。
有人说,高绛婷的手,生来就是抚琴的。
活得久了,自然什么都会点,谭昭向来不是什么雅士,诗词歌赋仅仅入门,也从来不玩音乐,但欣赏的本事总归还是有的。
“好听吗?”
小莫雨不懂,但确实好听,于是他点了点头。
“好听就行了,走,咱们……”
谭昭刚走出去呢,就撞上了人,本就是拐角,他刚要道歉,却发现撞上的还是个熟人,这不孙少年嘛。
“对不起……谭先生?”
“你说,他就是最后见到曲云之人?”
孙飞亮在秀坊就喜欢跟着曲云,也就是近段时间曲云谈恋爱了,他才没紧跟,谁知道……人就这么失踪了。
说话的是七秀之首叶芷青,也是七秀坊的继承人。
孙飞亮点头,将他打听到的曲云去藏剑山庄找叶晖随后失踪一一说明。
谭昭:……麻烦了。
“其实第二日,曲姑娘还曾送赔偿金到藏剑山庄,我不算是她失踪前见到的最后一人,此时姑娘可去藏剑相询。”谭昭想了想,到底还是说了,“不过曲姑娘身边暗中有人保护……”
“什么?是叶晖?”
谭昭摇了摇头,叶晖那么大个头,他虽然没见到人,但听声辩位不算差的:“应是名女子。”
这就更加曲折了。
“不行,大师姐,我想去一趟藏剑山庄!”孙飞亮忽然开口,听语气,显然是不答应也要走上一趟了。
……这少年郎,不会是喜欢曲姑娘吧?!
☆、江湖不曾老(十二)
唔,应该不会,同门师姐弟紧张是常理,如果他是孙飞亮,要好的师姐失踪了,他恐怕也会急于找人。
只是,七秀坊应该挺有钱的,为啥不找隐元会呢?
难道是名门大派的骄傲?说起来这隐元会的存在真的有点迷幻,就跟陆小凤认识的大智大通一样,怎么跟在所有人家家里安了摄像头一样,还没被人打死那绝对是大唐民风淳朴。
说起来,大智大通好像因为知道太多被人摁死了。
孙少年连一晚都等不得,在获得了叶芷青的首肯后,就骑上一匹快马往藏剑山庄而去,唔,带着杀气那种。
“先生要在扬州待上几日?”
“两三日吧,听说枫华谷的枫林很美,我想去瞧瞧。”
叶芷青似是想到了什么,神色有些怔忪:“那里从前,确实是个很美的地方。”只可惜,枫华谷一战,那里埋藏了太多武林豪杰,已成了一块伤心之地。
“若有需要,这几日尽可来悦来客栈寻我。”
“多谢先生。”
从七秀外坊离开,谭昭倒是没那么担心曲云的安危,那名暗中的女子显然是保护曲姑娘的,他在给曲云的酒瓶底下贴了张纸条警惕人小心,从第二日曲云还能给藏剑山庄送钱看,此人应该是与曲云突然而来的身世有关。
“先生留步,先生可是谭昭谭先生?”
谭昭走在大街上,离悦来客栈还有半条街呢,就又被人喊住了,他难得摸了摸头发,已然认真思考起了染发的可操作性。
人怕出名猪怕壮,哎,他也没干什么啊。
“如果我说我不是,你会相信吗?”谭昭无奈转身,冲着年轻的公子道。
“额……我叫唐无言,有一堂兄弟名唤唐无乐,先生可认得?”这位年轻的公子一顿,倒还是将自我介绍说全了。
唐无乐?小霸王的兄弟?看着不像啊。
“认得是认得,不过你们兄弟性格……”还挺百花齐放啊,很难想象小霸王吟诗作对的样子,唔,辣眼睛。
“我们兄弟性格确实很是不同,先生的酒,可还有?”唐无言是唐门门主唐傲天的独子,按照基本法培养,应该是继承人才是,可偏偏唐无言长成了不一样的亚子,他不喜权力争斗,于武道并无太强的追求,也很少呆在唐门,反而是对七秀坊和长歌门情有独钟。
“……没了,不过唐无乐在我这里定了一年的酒,这个月的还没寄往蜀中。”
唐无言:“……那,还是算了。”他怕小霸王杀到七秀坊来,了却这段兄弟情。
不过虽是没酒,唐无言也是个非常好相处的人,若说他出身长歌门,真没有半分违和感,这腰间还别着一支箫呢。
也没穿唐门的清凉校服,白衣青年,在唐无言身上,很难找到唐门的影子。
“原来谭先生也去听了高大家的箜篌啊,好巧。”
他们已经回到了悦来客栈,小莫雨去做功课了,谭昭就在外间跟唐无言聊天:“很难得吗?”
“那是自然,这是这两月来的第一次,故而今日来了那么多人。”他自然也是其中之一。
难怪了,他还以为七秀坊的生意日日都这么好呢。
晚上,谭昭带着小徒弟去了唐无言推荐的酒楼,特别是一款醉鸡,确实非常鲜美,连小莫雨这个不太爱江南菜的人,都多吃了两块。
吃完饭,师徒俩准备绕着河走回去。
看惯了江湖日常,小莫雨已经对此非常平淡,蜀中与江南风俗虽有些不同,但江湖的人却是不变的,他已经开始喜欢上这个江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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