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治病就被宠
这简直是轰动全公司的大新闻,能让全体员工讨论三个月的那种!
季闻钟敛住笑意,伸手揉了揉沈鹿的头发,笑道:“我觉得,你还是可爱的成分更多一点。”
沈鹿不敢抬头,感觉自己已经快熟了。
他怎么就能说出那种话呢!真想穿回两分钟以前捂住自己的嘴!
这时候沈晴终于买完甜筒回来了,司机为她打开车门,她把甜筒递向后座:“快快快,鹿鹿,快接着!”
沈鹿还把自己伪装成一只鸵鸟,季闻钟替他接过,又转手递给他。
沈晴上了车,很快就发现了自己儿子的异常,边吃甜筒边问:“什么情况啊,我就出去这么一会儿,你俩干嘛了?”
“没有,什么都没干!”沈鹿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典范,他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复下来,这才去接甜筒。
甜筒能拿的地方就那么大一点,他接的时候难免碰到了季闻钟的手,两个人的视线同时落向某一点,都顿住了。
沈鹿赶紧把甜筒拿过来,抿了一大口。
司机装看不见,目不斜视地继续开车,沈晴不怀好意地从后视镜里打量自己儿子,调侃道:“脸怎么这么红啊,是不是趁妈妈不在干了什么少儿不宜的事?十八岁以下不能看的那种?”
沈鹿手一抖,连忙把甜筒拿稳,生怕掉下去弄脏季总的车:“你就不要打趣我了好不好,真的没有。”
沈晴耸耸肩,看在还有别人的份上,暂时放过了他。
车并没直接开回别墅,而是先去了沈鹿的画室,季闻钟十分抱歉地说:“本来应该请您吃顿饭的,但我一会儿还得回公司,实在是没有这个时间了。”
沈晴:“没事,我理解你,我平常也忙得要命,今天推了好多事才飞过来,明天我还得回去。”
两个“大忙人”达成了某种层面上的共识,估计都把对方当成了知己。
画室的玻璃已经更换完毕,门窗又焕然一新。三人从车上下来,沈晴想起什么:“不对啊,我行李还在你家,鹿鹿的宠物也在你那吧?”
“一会儿我让人给你们送来,”季闻钟说,“我还让厨师准备了晚饭,一起送来,省得你们再叫外卖了。”
沈女士点点头,从季闻钟手里接过新门锁的钥匙,率先进了画室。
正在这时,季闻钟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沈鹿停下脚步,就见他把电话接起:“怎么?”
两人离得不远,沈鹿可以隐约听到电话里的声音,似乎是季闻钟的秘书打来的:“季总,您要的那本书……已经给您买到了。”
沈鹿竖起耳朵——书?什么书?
季闻钟有一丝惊讶:“这么快?”
秘书:“因为找代购的话时间太久了,我就高价收了一本二手的,不过全新,没拆过封,已经放在您办公桌左手边的抽屉里了,一会儿您回公司的话记得拿,别被人发现了。”
季闻钟不解:“发现又怎么样?”
秘书沉默两秒,压低声音:“季总!那可是bl小黄漫啊,被发现的话,您想上新闻吗?”
沈鹿脚底一滑。
什么bl?什么小黄漫?
季总到底买了什么书?!
季闻钟看了他一眼:“这样吗,可能是我在国外待太久了,还觉得这种事情很平常——我知道了,一会儿我回去拿,你早点下班吧。”
他说完便挂了电话,沈鹿心惊胆战地看着他,嗓音颤抖地问:“季总你……你到底买什么了?”
“就你的那本书啊,”季闻钟面不改色,“你不给我看,我只好自己买。”
沈鹿震惊得话都说不利索了:“可……可那是……”
“嗯?”
沈鹿咽了口唾沫,颤抖着说出困扰自己多日的疑问:“季总你……难道性取向真的是……男吗?”
“这个,”季闻钟居然还思考了一下,“我也不知道,毕竟我没谈过恋爱。”
沈鹿:“……”
什么?
他到底是应该惊讶季总没谈过恋爱,还是该惊讶他因为没谈过恋爱不知道自己性取向?
季闻钟看着他错愕的表情,无奈道:“怎么说呢,我从来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可能我天生不太擅长表达自己的感情,没想着会找谁相伴一生,所以也没怎么留意过。”
沈鹿:“……”
性取向这种东西,还需要特别留意才能知道?
季闻钟:“如果硬要说的话,我觉得……也并非女人不可,男人也不是不行,只要遇到了对的那一个,性别都无所谓吧。”
他看着对方:“那你呢?”
沈鹿脸又红了:“我我我……我也没谈过恋爱,但是……我可能喜欢长得好看的。”
季闻钟唇角翘起:“这就是传说中的‘颜性恋’?”
作者有话要说: 季闻钟:我觉得我应该可能还挺好看的?
沈晴:你俩直接说喜欢对方不就结了吗,咋那么费劲呢?需不需要我来助攻?
季闻钟:不了不了,打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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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沈鹿别开眼:“可……可能是吧。”
喜欢长得好看的,有错吗?
没有吧。
两人站在画室门外,有些不舍得分开似的,沈鹿挠了挠头,转移这个尴尬的话题:“其实……小时候的我可能更符合你心目中的形象。”
“嗯?”季闻钟很快跟上他的思路,“你是指……特别听话的乖孩子吗?”
“对啊,”沈鹿轻轻踢开一颗石子,“我小时候就是那种,被人欺负不知道反击,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类型。”
“那是什么促使你变成了今天这样?”
沈鹿沉默了一下,轻轻叹口气:“是小学的时候,有一次我被一群同龄人欺负,一个哥哥救了我,他跟我说想不被人欺负就要靠自己,于是我尽力去改变自己的性格,慢慢地就成了今天这样。”
季闻钟忽然想起什么:“就是你速写上画的那个人吗?”
“嗯。”沈鹿点头,声音很轻地说,“可惜我们只见过一面,我再想找他却怎么都找不到了。”
季闻钟又问:“你一直留在宁城,难道也是因为他?”
“一半原因吧,我想找他,也喜欢这里。”
季闻钟看着面前的少年站在夕阳余晖里,白皙的皮肤被阳光染成暖色,不知怎么,他心里竟有一点……酸。
仅仅见过一面,就能被沈鹿记了这么多年?
究竟是何方神圣?
不过……为什么总感觉那句“想不被人欺负就要靠自己”有点耳熟呢?
季闻钟刚想详细问问,还没开口,就听沈晴在身后喊:“鹿鹿!你那些画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周不行干的!”
“啊……是啊妈,”沈鹿朝她走去,“要不是当时胡萝卜叫了一声,我那些画估计要被他毁完了。”
“这个屑!”沈晴气得咬牙,“给我等着,明天我走之前,非得亲自去医院收拾他一顿!”
季闻钟适时地接话道:“您放心,医院我派人盯着他呢,医生说他那个应该是保不住了,但我让他们拼命保,能保几天是几天,多给他换几次药,实在不行再切。”
沈晴冲他挑起大拇指:“干得漂亮。”
季闻钟一弯唇角:“那我就先回去了,一会儿让人把你们的东西和宠物送回来。”
沈晴点点头,跟他互换了名片:“这次真的谢谢你了季总,你有事就打我这个电话,保证能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