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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过敏原

作者:稚楚 时间:2020-11-14 19:53:40 标签:情有独钟 青梅竹马 美食 花季雨季
宋煜对乐知时有三个要求:
  在外不能叫哥哥
  不能一起行动
  不能让别人知道你住我家
  乐知时一直乖乖遵守,在校就是陌生人。开学典礼上,他突发过敏性哮喘倒地,现场一度混乱。谁知作为学生代表的宋煜突然间中断发言……
  当晚,校园贴吧飘起热帖。
  【惊!!我校初中部校草和高中部校草竟然是“兄弟”!】
  ———
  自打六岁那年爸爸领回来一个混血小宝贝,宋煜的人生就彻底被这个黏黏糊糊中文都说不好的小家伙缠上了。
  幼儿园时期的乐乐:小煜哥哥,我同学今天说他有漂亮嫂子了,嫂子是什么?
  宋煜:他哥哥的老婆。
  乐乐:No!我不要嫂子!
  宋煜:……
  乐乐:我当你嫂子!(哪里不对……
  宋煜:请你好好学习中国本土的亲戚关系。
  乐乐:不对不对,我当我嫂子!
  宋煜:……
  口嫌体正直年上猫系攻VS混血乖巧直球奶狗受
  1、竹马年上养成,平淡日常恋爱文,有很多吃吃吃的场景,喜欢快节奏的慎入
  2、受出场时初三,攻受无任何血缘关系及法律上的亲属关系,寄住,不是一个户口本。
  3、攻宠受,双箭头很粗,本质是弟控x兄控,不喜勿入,不适合极端控党。
  4、可爱受,不是强受,不喜勿入
  5、有百合向配角,戏份不多,不喜勿入
  6、一句话简介是张雨剑老师在快本的造句,因为字数限制十五个字所以有删减
  《be狂魔求生系统》那一对会出现几次,其他文主角不会客串。
  内容标签: 花季雨季 情有独钟 青梅竹马 美食
  搜索关键字:主角:乐(yue)知时(受),宋煜(攻)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哥是我男朋友后来成了我老公
  立意:日常生活中的爱与陪伴
  作品强推:因事故失去双亲的乐知时从三岁起,就寄住在宋煜家中,受到宋煜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健康快乐地长大。为了保护他,身为兄长的宋煜在外不愿意公开和乐知时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事。直到开学典礼的那天,突发过敏性哮喘的乐知时在众目睽睽之下倒地不起,演讲的宋煜冲下台去,众人才知晓他们的关系。
  本文描述了青少年的成长趣事,情节生动曲折,情感充沛,文字细腻,引发读者的强烈共鸣。

第1章 流年不利
  雨后的空气闻起来像一片沾了泥的香樟叶。
  乐知时被跳上床的橘猫踩了一脚,迷糊间睁开眼,惊觉睡过头了。
  明明一年也迟不了几次,偏偏在开学第一天出状况,实在倒霉。听见楼下蓉姨叫他,乐知时忙应了几声,猫又从他肚子上踩过去,轻飘飘跳到床下,他也飞快洗漱换衣服,抓起书包就往外跑。
  “闹钟没响?”林蓉从容涮出牛奶杯,“快吃早餐,昨天卤牛肉的汁拌了米粉,蛮好吃的。”
  乐知时此时已经一溜烟窜到玄关,哪里还顾得上早饭。
  “开学典礼前不上早自习,我就忘记定新的闹钟了。蓉姨,宋煜哥哥呢?”
  家里的小博美犬啪嗒啪嗒跟在他屁股后头,乖乖坐在地上看他换鞋。
  “你哥早走了,今天不是开学典礼嘛,好像说他今天值日来着,高三生还要值日的么?”林蓉把杯子放好,擦干净手上的水转过身,“你们初中部开学典礼应该还是跟高中部一起吧……”
  一回头,乐知时都开了门,博美疯狂挠他的腿不让他走。
  林蓉着急喊住他:“乐乐!不能不吃早饭!”
  乐知时蹲下来揉了一把狗狗的头,又亲了一口,赶时间离开,“我去买米粑,蓉姨拜拜~”
  “别乱吃东西!”
  出了家门,乐知时骑着车径直奔着小区外的早餐摊位,之前一直卖米粑的婆婆今天没出摊。之前乐知时就听她说腰疼,估摸着得休息几天,下次见到一定要多买点。隔壁的汤粉店倒是飘着香,大老远就闻到炖煮入味的牛杂香气。
  “乐乐,过早了没?来吃粉啊。”牛肉粉店的老板从大汤锅里拉出乘着米粉的漏勺,勺下的热汤跟白绸缎似的,扬起来又落下去。
  “我要迟到了陈叔,明天吃!”乐知时停下车快步跑进便利店,来不及做选择,他直接拿了袋米面包付钱离开,这是乐知时在便利店能买到的少数自己可以吃的零食。
  昨晚下了一整夜的雨。这座城市的雨向来不温柔,总伴随电闪雷鸣,害他一晚上都没办法入眠。记得刚到宋煜家的第一晚,也是这样的暴雨,闪电撕裂夜空。雷一响,他就吓得哭了出来,直往宋煜的房间里跑,爬到他床上去。
  从那时候开始,他本能地开始依赖这个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
  乐知时的父亲乐奕和宋煜父亲宋谨是一起长大的密友。
  乐家老人早逝,在侨居英国之前,乐奕几乎就是宋家编外人员,吃也一起,住也一起。乐奕喜欢极限运动,一次攀岩时他遇到英国女孩Olivia,两人陷入热恋,生下了可爱的乐知时。但幸福的时光太短,十一年前夫妻俩在阿尔卑斯山滑雪,意外遭遇雪崩,双双遇难。
  一夜之间,乐知时失去了父母。连飞往英国将他接回来的宋谨,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向一个三岁的孩子去解释这一切。
  那时候的乐知时抓着宋谨的袖子,只会甜甜地叫uncle,不懂什么是死亡,什么是寄养。他被带回宋家,从此就在江城生了根。
  路口的红灯迫使乐知时刹住单车。早上起得太猛,人还有点飘乎乎的,视线盯着红灯上的光点,思绪一跳一跳的,分散开来。昨晚的梦在脑海里只剩下破碎的剪影,好像自己变作小小一团,跟在宋煜的屁股后头打转,连中文都说不利索,只会缠人。
  林蓉总用吃醋的口气揶揄乐知时,说他第一个学会的中文词汇竟然是哥哥。
  不过宋煜打小寡言,对谁都不冷不热。好在他虽然不怎么搭理乐知时,却也不会赶他走,任他缠着。只是等他们大了,开始上小学了,乐知时的混血长相就越发打眼。
  宋煜本就出挑,又跟着个洋娃娃牌拖油瓶,几乎每天都要应付关于他家事的八卦询问。时间一长,宋煜实在没了耐心,正好后来搬了新家,离开之前的学区和小学同学,他就在升初中之后定下三大条约:
  在外不许叫哥哥。
  不许一起上学或回家。
  不能让别人知道你住我家。
  起初乐知时根本无法接受。宋煜升初中和他分开对他的打击就够大了,更别提不能叫哥哥的事。但他一向是个唯宋煜马首是瞻的孩子,守规矩第一名。毕竟比起不被搭理,在外保持距离乐知时还是能接受的。
  在乐知时心里,宋煜就像是一个永远立在前面的标杆,从蹒跚学步起他就在后面追逐。宋煜六岁时,他三岁,跟着哥哥跌跌撞撞跑出门,去看搬家的蚂蚁;宋煜十岁,他七岁,第一次和哥哥一起上小学,在公交车上开心到唱歌却被捂住嘴;宋煜十五岁,他十二,大太阳底下举着小电风扇,卖雪糕的老爷爷给了他一个板凳,让他可以坐着等哥哥出考场。他还记得那天他吃了三根冰棒,宋煜并没有发现,并且为了他放弃坐学校大巴,他们打车去吃了小龙虾。
  那天的小龙虾特别大,他吃了23个,其中有15个是宋煜给他剥的,因为被嫌弃动作太慢。他记得自己反驳:“虽然我不会剥虾,但是我很会藏对吧,你的同学都没有看到我。”
  宋煜却不以为然,“可我一眼就看到了,所以你藏得一点也不好。”
  乐知时一直坚持认为自己很擅长隐藏,包括在外和宋煜的关系,后来他也不得不承认,宋煜是对的。
  “绿灯了,走吧。”
  路上的声音打断他的思绪,看了眼时间,乐知时踩上踏板加速,单薄的身体弓起,努力蹬车。九月初的风还是暖热的,烘着周身,把夏季校服衬衫吹到鼓起,乐知时微卷的棕发在阳光下泛出点金色,蓬松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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