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情书
作者:寒菽
时间:2021-03-15 01:01:37
标签:甜文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青梅竹马
十六岁的陆庸一无是处,残疾、嘴笨、阴沉,是没有朋友的小捡破烂。
十六岁的沈问秋众星捧月,英俊、开朗、善良,是人人喜爱的漂亮王子。
二十八岁的陆庸,装上一只科技金属义肢手臂,从家里的小垃圾回收站起步,成为上市电子回收集团的新任ceo,是行业内有名的青年才俊。
二十八岁的沈问秋,父母企业破产,一屁股债,众叛亲离,抛弃一切美好品质,堕落成人渣废物。
【攻视角】:
沈问秋坐在桥边,尖刻冷笑地嘲讽他:“陆总,我手头紧,你当年不是喜欢我喜欢得要发疯吗?还想要我吗?便宜卖给你要不要?”
昔日他心尖的白月光少年已褪色枯萎。
饮冰十年,再度重逢,他的心脏瞬间涌出滚烫的鲜血。
沈问秋就是沈问秋。
就算所有人都把沈问秋当垃圾,沈问秋也是他的宝贝。
【受视角】:
沈问秋自认坠入深渊,无药可救,他决定去死——只是想在死前,最后再见陆庸一眼。
去见那个在他心里世界上最好最好的陆庸。
去告别他藏于心底最深处的最后的青春和暗恋。
~~~
如果你愿意爱坠落到底的我
那我也愿意为了你再世为人
*彼此救赎文
*1v1,双处,(陆庸)黑皮糙汉科研霸总忠犬攻x(沈问秋)家道中落少爷受
*还是酸爽狗血那味儿哦,xxj文笔,慎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青梅竹马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庸,沈问秋┃配角:┃其它:
一句话简介:双向暗恋,互相救赎
立意:一、攻从事能源回收行业,专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建设更好的家园,并且对恋人不离不弃;二、受在人生跌落谷底后,在恋人的真心和爱的鼓励下,重振旗鼓,改掉恶习,获得崭新人生。
VIP金牌推荐:陆庸高中时暗恋同班同学沈问秋,但他家境贫寒又身患残疾,是以爱而不得,两人分散各方,人生别路。十年过头,沈问秋家中破产,至亲过世,因而性情大变、自暴自弃,他在寻短见之前回忆起陆庸,试探着联系了陆庸,而被接回了家。自此展开了故事,拾起两人多年未尽的恋情。本文叙事舒缓,文笔简练,感情充沛,带着淡淡的忧伤基调,于无声处拨动心弦。感情线与事业线齐头并进,更和书名相契合。人物塑造生动,跃然纸上。值得一读。
==================
第1章 二手情书01
沈问秋没想到陆庸真的会来。
毕竟两人将近十年没见,而且当年最后一次见面闹得非常不愉快。
他给民警这串电话号码纯属捣乱。
他甚至不确定号码是不是陆庸的,就算是,冒昧打过去,也只会被当成是骗子吧?说不定还会害民警被臭骂一顿。他一想就觉得乐,都准备好被警察抱怨了。
但是居然真的联系上了,不光如此,当天陆庸就赶来派出所,为他交付参与聚-众-赌-博而被判处行-政-处-罚的罚金,之后又找了律师诚恳交涉,所以他在拘留所蹲了最低限期的五天就被放出去了。
陆庸先前说会来接他,沈问秋将信将疑。
盛夏正午。
日光匝地,蝉鸣聒噪。
沈问秋趿拉脚步走出大门,一抬眸,就能看到停在马路对面的梅赛德斯E63S,深黑哑光,这款车又名“西装暴徒”,因车型优雅、配置暴力而得此外号,即便没有启动,也能瞧出就价值不菲,但是更显眼的是站在车旁的男人。
车子的主人。
陆庸看上去比高中时变了太多。
高中那会儿陆庸性格特别阴沉,才高一就身高一米八七,因为帮家里干活,晒得黝黑,皮肤略为粗糙,一身腱子肉,兼之长手长脚、骨架粗大,像只格格不入的大型莽兽。而且还少一只手臂,嗯,应当说是残疾的莽兽。
沈问秋还记得,陆庸少时家境贫困,三两件衣服洗到褪色还翻来覆去地穿,从磨损的衣袖到脱胶的鞋边都透出寒酸气息。
而现在呢,则是一身妥帖昂贵的西装革履,钢条一样挺拔俊朗。
大抵是出人头地、养尊处优久了,没以前那样黑得像炭一样,白了许多,成了健康的小麦色,以前总是凶气腾腾的眉目之间也舒展许多,这才瞧出来他有一副端正的眉眼,只是仍冷,下垂眼角跟下撇嘴角都让他看上去生人不好接近。
和以前的怪咖氛围不同,如今却是上位者的气质。
沈问秋隐约感觉眼下陆庸尽管毫无表情,但好像气氛有点焦躁锐利。
也是了,谁对上他这样的无赖混子都不会有好脸色。
但沈问秋一向不怕陆庸,如今更是历练到脸皮比城墙更厚,在警察面前也能笑嘻嘻,更何况一个老同学,他脚步轻快地走过去,脸上扬起个笑,仿佛跟他很熟似的打招呼:“陆庸,哇,你今天好帅啊。”
“哦,不对,我是不是应该叫你‘陆总’。”
总之,先夸了再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嘛。
他又去看陆庸的右手,以前曾经只有空荡荡袖管的地方现今真塞了一只手臂进去,金属的手臂,乍一看还看不出来,远看的话会误以为他右手戴了手套:“我上次看到就想问了,你装的这支义肢看上去真酷啊。”
陆庸抬起机械右手,沈问秋摸摸他的手心,陆庸顺势握住他的手。
正是夏天,义肢被晒得发热,像人的体温,表面又做了增加摩擦力的磨砂处理,抚摸在沈问秋的手心上,有点沙沙的触感。
痒丝丝的。
沈问秋愣了下,问:“手指还能这么灵巧地动啊?”
陆庸点头,说:“用了最新研发的科技,接驳了部分肌肉神经,可以做到很多精细操作。”
沈问秋啧啧称奇:“那一定很贵吧?”
陆庸又轻轻“嗯”一声,平淡地说:“八十万。美金。”
说完,陆庸拉了一下沈问秋,说:“先上车吧。”
沈问秋肚子应时地“咕噜”一声,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反而把陆庸拉走了:“我还没吃饭,好饿啊。……旁边这家面馆又便宜又好吃,每次出来我都要在这吃饭,我带你去。”
他走了两步,像想起什么,回头冲陆庸笑了下,理所当然似的说:“我没带钱,帮我付一下钱吧,大庸。”
“大庸”这个称呼一下子把陆庸的思绪拉回少年时一般,恍惚了一下,沈问秋看上去堕落憔悴,只有笑起来时还跟以前一样灿烂,仿佛全无阴霾。
竟然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觉得,他们这些年从未分别过,沈问秋一点也不讨厌他。
……
高中报道那天在他印象里太阳好大,热极了,像鞋底都要融掉。
爸爸亲自送他过去,因为还要办理住校,背了一个大蛇皮袋,里面装着棉被枕头凉席,还有一些必要生活用品,装在平时用来收废品的电动三轮车上。
路上不小心跟一辆轿车刮擦,一看这车就很贵。
轿车车主下车,是个得体的中年男人,看了下擦痕,又看看他们父子俩,叹了口气,很是大方地挥挥手说:“算了,有车保,不用你们赔了。”
爸爸局促不安,老实巴交地说:“不行,不行,这得赔的。但、但我现在身没带可以赔你的钱,我给你先留个电话行不行?我改天去赔给你。明天吧,好吗?先生。”
这时,车后座的窗户降下来,陆庸看到探出来一只脑袋,是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催促说:“爸,快点吧。去晚了,宿舍就抢不到好位置了。”
说着,男孩子望见陆庸,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
视线相接。
这个男孩子长得太好看了,细白的皮肤,眼眸清澈,睫毛又长又密,嘴唇水红。清爽而柔软。陆庸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人,无关乎男女,一下子看愣住了。
男孩子睁圆眼睛,好心地问:“呃,你是不是中暑了啊?你的脸好红啊。”
说着,又看了一眼他的右手臂位置,空无一物的袖管为了方便干活,扎成一个结。
十六岁的沈问秋众星捧月,英俊、开朗、善良,是人人喜爱的漂亮王子。
二十八岁的陆庸,装上一只科技金属义肢手臂,从家里的小垃圾回收站起步,成为上市电子回收集团的新任ceo,是行业内有名的青年才俊。
二十八岁的沈问秋,父母企业破产,一屁股债,众叛亲离,抛弃一切美好品质,堕落成人渣废物。
【攻视角】:
沈问秋坐在桥边,尖刻冷笑地嘲讽他:“陆总,我手头紧,你当年不是喜欢我喜欢得要发疯吗?还想要我吗?便宜卖给你要不要?”
昔日他心尖的白月光少年已褪色枯萎。
饮冰十年,再度重逢,他的心脏瞬间涌出滚烫的鲜血。
沈问秋就是沈问秋。
就算所有人都把沈问秋当垃圾,沈问秋也是他的宝贝。
【受视角】:
沈问秋自认坠入深渊,无药可救,他决定去死——只是想在死前,最后再见陆庸一眼。
去见那个在他心里世界上最好最好的陆庸。
去告别他藏于心底最深处的最后的青春和暗恋。
~~~
如果你愿意爱坠落到底的我
那我也愿意为了你再世为人
*彼此救赎文
*1v1,双处,(陆庸)黑皮糙汉科研霸总忠犬攻x(沈问秋)家道中落少爷受
*还是酸爽狗血那味儿哦,xxj文笔,慎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青梅竹马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庸,沈问秋┃配角:┃其它:
一句话简介:双向暗恋,互相救赎
立意:一、攻从事能源回收行业,专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建设更好的家园,并且对恋人不离不弃;二、受在人生跌落谷底后,在恋人的真心和爱的鼓励下,重振旗鼓,改掉恶习,获得崭新人生。
VIP金牌推荐:陆庸高中时暗恋同班同学沈问秋,但他家境贫寒又身患残疾,是以爱而不得,两人分散各方,人生别路。十年过头,沈问秋家中破产,至亲过世,因而性情大变、自暴自弃,他在寻短见之前回忆起陆庸,试探着联系了陆庸,而被接回了家。自此展开了故事,拾起两人多年未尽的恋情。本文叙事舒缓,文笔简练,感情充沛,带着淡淡的忧伤基调,于无声处拨动心弦。感情线与事业线齐头并进,更和书名相契合。人物塑造生动,跃然纸上。值得一读。
==================
第1章 二手情书01
沈问秋没想到陆庸真的会来。
毕竟两人将近十年没见,而且当年最后一次见面闹得非常不愉快。
他给民警这串电话号码纯属捣乱。
他甚至不确定号码是不是陆庸的,就算是,冒昧打过去,也只会被当成是骗子吧?说不定还会害民警被臭骂一顿。他一想就觉得乐,都准备好被警察抱怨了。
但是居然真的联系上了,不光如此,当天陆庸就赶来派出所,为他交付参与聚-众-赌-博而被判处行-政-处-罚的罚金,之后又找了律师诚恳交涉,所以他在拘留所蹲了最低限期的五天就被放出去了。
陆庸先前说会来接他,沈问秋将信将疑。
盛夏正午。
日光匝地,蝉鸣聒噪。
沈问秋趿拉脚步走出大门,一抬眸,就能看到停在马路对面的梅赛德斯E63S,深黑哑光,这款车又名“西装暴徒”,因车型优雅、配置暴力而得此外号,即便没有启动,也能瞧出就价值不菲,但是更显眼的是站在车旁的男人。
车子的主人。
陆庸看上去比高中时变了太多。
高中那会儿陆庸性格特别阴沉,才高一就身高一米八七,因为帮家里干活,晒得黝黑,皮肤略为粗糙,一身腱子肉,兼之长手长脚、骨架粗大,像只格格不入的大型莽兽。而且还少一只手臂,嗯,应当说是残疾的莽兽。
沈问秋还记得,陆庸少时家境贫困,三两件衣服洗到褪色还翻来覆去地穿,从磨损的衣袖到脱胶的鞋边都透出寒酸气息。
而现在呢,则是一身妥帖昂贵的西装革履,钢条一样挺拔俊朗。
大抵是出人头地、养尊处优久了,没以前那样黑得像炭一样,白了许多,成了健康的小麦色,以前总是凶气腾腾的眉目之间也舒展许多,这才瞧出来他有一副端正的眉眼,只是仍冷,下垂眼角跟下撇嘴角都让他看上去生人不好接近。
和以前的怪咖氛围不同,如今却是上位者的气质。
沈问秋隐约感觉眼下陆庸尽管毫无表情,但好像气氛有点焦躁锐利。
也是了,谁对上他这样的无赖混子都不会有好脸色。
但沈问秋一向不怕陆庸,如今更是历练到脸皮比城墙更厚,在警察面前也能笑嘻嘻,更何况一个老同学,他脚步轻快地走过去,脸上扬起个笑,仿佛跟他很熟似的打招呼:“陆庸,哇,你今天好帅啊。”
“哦,不对,我是不是应该叫你‘陆总’。”
总之,先夸了再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嘛。
他又去看陆庸的右手,以前曾经只有空荡荡袖管的地方现今真塞了一只手臂进去,金属的手臂,乍一看还看不出来,远看的话会误以为他右手戴了手套:“我上次看到就想问了,你装的这支义肢看上去真酷啊。”
陆庸抬起机械右手,沈问秋摸摸他的手心,陆庸顺势握住他的手。
正是夏天,义肢被晒得发热,像人的体温,表面又做了增加摩擦力的磨砂处理,抚摸在沈问秋的手心上,有点沙沙的触感。
痒丝丝的。
沈问秋愣了下,问:“手指还能这么灵巧地动啊?”
陆庸点头,说:“用了最新研发的科技,接驳了部分肌肉神经,可以做到很多精细操作。”
沈问秋啧啧称奇:“那一定很贵吧?”
陆庸又轻轻“嗯”一声,平淡地说:“八十万。美金。”
说完,陆庸拉了一下沈问秋,说:“先上车吧。”
沈问秋肚子应时地“咕噜”一声,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反而把陆庸拉走了:“我还没吃饭,好饿啊。……旁边这家面馆又便宜又好吃,每次出来我都要在这吃饭,我带你去。”
他走了两步,像想起什么,回头冲陆庸笑了下,理所当然似的说:“我没带钱,帮我付一下钱吧,大庸。”
“大庸”这个称呼一下子把陆庸的思绪拉回少年时一般,恍惚了一下,沈问秋看上去堕落憔悴,只有笑起来时还跟以前一样灿烂,仿佛全无阴霾。
竟然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觉得,他们这些年从未分别过,沈问秋一点也不讨厌他。
……
高中报道那天在他印象里太阳好大,热极了,像鞋底都要融掉。
爸爸亲自送他过去,因为还要办理住校,背了一个大蛇皮袋,里面装着棉被枕头凉席,还有一些必要生活用品,装在平时用来收废品的电动三轮车上。
路上不小心跟一辆轿车刮擦,一看这车就很贵。
轿车车主下车,是个得体的中年男人,看了下擦痕,又看看他们父子俩,叹了口气,很是大方地挥挥手说:“算了,有车保,不用你们赔了。”
爸爸局促不安,老实巴交地说:“不行,不行,这得赔的。但、但我现在身没带可以赔你的钱,我给你先留个电话行不行?我改天去赔给你。明天吧,好吗?先生。”
这时,车后座的窗户降下来,陆庸看到探出来一只脑袋,是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催促说:“爸,快点吧。去晚了,宿舍就抢不到好位置了。”
说着,男孩子望见陆庸,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
视线相接。
这个男孩子长得太好看了,细白的皮肤,眼眸清澈,睫毛又长又密,嘴唇水红。清爽而柔软。陆庸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人,无关乎男女,一下子看愣住了。
男孩子睁圆眼睛,好心地问:“呃,你是不是中暑了啊?你的脸好红啊。”
说着,又看了一眼他的右手臂位置,空无一物的袖管为了方便干活,扎成一个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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