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囊
他说的这个人是……我吗?孟钊看了一眼身旁的陆时琛,胸口涌上一种异常的、有些鼓胀的情绪。
第三卷 迷影
第67章 (无案情)
下了班,孟钊跟陆时琛去医院办理了出院手续,又在附近吃了饭,等开车回到御湖湾,天已经黑透了,街边的路灯渐次亮起来。
孟若姝牵着狗等在街边,正百无聊赖地倚着树干刷手机。
孟钊把车停下来,下了车,跟陆时琛一起朝她走过去。
边牧一见陆时琛,撒了欢地朝他跑过来,
察觉到手里的狗绳即将脱离掌控,孟若姝才从手机屏幕上抬起头:“哥,时琛哥,你们来啦?
“不是说好七点半么?”孟钊朝她走过去,“在这里等多久了?”
“也就几分钟吧,”孟若姝把手里的狗绳递给陆时琛,“时琛哥,陆总还你了,这些日子我可没亏待它,还被我养胖了好几斤呢。”
“谢谢,不过……你叫它什么?”陆时琛接过狗绳,边牧用头亲昵地蹭着他的裤腿,尾巴摇得可欢。
“陆总啊。”孟若姝不明就里地答。
陆时琛侧过脸瞥向孟钊。
孟钊则看着边牧,转移话题道:“孟若姝你怎么回事,这狗怎么脏兮兮的,你真没亏待它?”
“刚刚下车的时候,旁边有个水洼,有辆车驶过去溅到它身上了,你看,还溅了我一身呢。”孟若姝弯腰指了指自己小腿上的泥水污迹,“我用纸巾给它擦了,你们回去再给它洗洗。”
“行吧,你怎么来的?”孟钊问她,“没开车?”
“我跟林琅一起来的,”孟若姝指了指路对面,“车停在那里。”
孟钊转头,看见了路对面站着的姑娘。
因为跟上次见到的林琅差距太大,孟钊几乎没敢认。
短短几天时间,林琅像变了一个人。她的头发被修剪过,穿着宽松的卫衣和长裤,虽然身上的气质仍有些畏缩,但乍一看,不仅能够毫不突兀地融入周围的环境,甚至算得上是一个漂亮姑娘。
她站在那里,看着街对面的几个人,有些迟疑地抬起手,朝孟钊挥了挥手。
孟钊笑了笑,也朝她挥了几下。
“除了我和徐晏,她还是不太习惯跟别人交流,不过她挺聪明的,我教她的关于摄像和剪辑视频的东西,她一学就会,而且那些化妆品的信息她也记得很快。”孟若姝说,“本来想带她做美妆博主,不过她不习惯出镜,我正好也忙不过来,就让她先做我的助手,搭伙干一阵,我给她发工资。”
“这是当上老板了?”孟钊笑道,又夸了她一句,“做得不错。”
“那可不,”孟若姝不吝自夸,“也不看看我是谁,对了哥,我爸说你好久没回去吃饭,他可太想你了。”
“我这阵子忙完就去。”孟钊应道。
“那我走了。”孟若姝弯下腰,摸了摸边牧的头说,“陆总,下次见面别忘了我。”
说完,见路上暂时没车,孟若姝又跟孟钊和陆时琛告了别,然后快步跑到了马路对面。
她跟林琅交谈了几句,看上去,两人之间的交流自然且顺畅。然后她们走到车子两侧,拉开车门上了车,又朝路对面挥了挥手。
一直目送车子开走,孟钊和陆时琛才牵着狗,转身走进御湖湾。
用门禁卡开了门,陆时琛问:“我的狗什么时候改了名字?”
“你的狗肯定也姓陆,”孟钊见这事儿过不去了,一本正经解释道,“叫陆总没错啊。”
“说得有道理。”陆时琛淡淡道。
见陆时琛居然这么容易就接受了这个理由,孟钊再次觉得难以置信。
“陆小刀,”陆时琛低头看着边牧,“走吧。”
孟钊:“……”
夜晚的御湖湾宁静而漂亮,楼下花园的绿植上挂着星星点点的莹白夜灯,与楼顶瀑布一般的白色霓虹交相辉映。
许是跟主人久别重逢,陆小刀表现得过于亢奋,一路跑在前面,几乎是它把陆时琛和孟钊牵回了家。
白天找家政提前过来打扫过,陆时琛的家里看上去整洁得没什么人气,像是售楼处专门辟出的那种装修精致仅供观赏的样板房。
关门之前,孟钊站在门口,四顾看了看走廊上方。
陆时琛弯下腰,把陆小刀的狗绳解了下来:“看什么?”
“要不要在你门口安个监控?”孟钊走进屋,反手带上门,“这样能安全点。”
“不用,”陆时琛说,“我不喜欢隐私被监视。”
“你这防盗门还算靠谱吧?”孟钊握着门把手试了试。自从陆时琛的人身安全被威胁之后,他几乎有些杯弓蛇影。
陆时琛坐到沙发上:“这么担心我,你不如搬过来和我一起住。”
闻言,孟钊动作微微一顿。
松开门把手,他半开玩笑地说:“这是让我做贴身保镖的意思?要另付钱吧?”说着,他坐到了一侧的单人沙发上。
“我不收你房租。”陆时琛看着他。
陆时琛脸上一贯没什么表情,这会儿直直看过来,似乎不像在开玩笑。
他旁边的陆小刀也睁着黑溜溜的眼睛,一并盯着他。
孟钊一时不知道这话该怎么接。
“这算什么,同居么?”被这道目光盯得不自在,孟钊用直男间的玩笑搪塞过去,“还是包养?”
开过玩笑,他站起身:“你有事就联系我,我第一时间赶过来。”
“这就要走了?”陆时琛收回了目光,又恢复了那种一贯无波无澜的神情。
孟钊挺矛盾,跟陆时琛待在一起似乎不如往日那么自在,但自己似乎又不是很想立刻离开。那种近乎于心动,又让他怀疑是否是心动的感觉又一次出现了。
他的目光移到陆小刀身上:“不是还要给狗洗澡么?你胳膊还没好利索,我帮你洗完了再走。”
说着,他走过去,俯身摸了一把陆小刀的头:“走,洗澡去。”
陆小刀则看向陆时琛,陆时琛说:“去吧。”
陆小刀喜欢洗澡,在征得陆时琛的同意后,它立刻跑到了卫生间里。
孟钊跟在它后面走过去,不自觉地松了一口气。
给陆小刀洗澡并不算一件轻松的事情,陆小刀太喜欢水,一见水就撒欢,且动不动就猛摇身子甩水。孟钊还没给狗洗完澡,他自己身上的衣服几乎就全部湿透了。
陆时琛站在卫生间门边,看着孟钊给陆小刀洗澡,偶尔告诉他东西放在哪里。
孟钊身上那件蓝色的警服衬衫已经完全被水打湿了,贴在身上,露出了漂亮的背肌线条和紧窄的腰线。
看着孟钊被打湿的背影,陆时琛再次察觉到了自己的欲望。
情感发自大脑,而欲望则来自本能。
陆时琛在少年时代经历第一次梦遗时便已经清楚意识到这一点。
但也许是因为对人类这种同类并无兴趣,这些年,他的欲望一直极其淡薄。
而此时他意识到,自己对孟钊是有欲望的,那是一种无法自控的、鲜活跳动的欲望,几乎要压过理智占据上风。
“要不要吹干?”孟钊给陆小刀洗完澡,直起身问陆时琛,“吹风机在哪儿?”
在与陆时琛对视时,因为对微表情的辨别已经成了本能,孟钊立刻察觉到陆时琛跟平常有些不一样。
“有烘干机,”陆时琛嗓音微微发沉,“在客厅。”
“走,去烘干。”孟钊抬手拍了拍陆小刀的脖子,湿漉漉的陆小刀又是一甩水,再次甩了孟钊一身。
孟钊:“……”
好不容易把陆小刀送进烘干机,孟钊松了一口气。
“哎,浴室借我用一下,被甩了一身沐浴露和水,我也洗个澡,”孟钊抬手扯了扯湿透的衬衫领口,“顺便借我一身衣服。”
他说着,看向陆时琛,总觉得眼前的陆时琛有哪儿不对劲。完结小说就在完结屋wanjie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