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杀美人
面对作精,我的方法一直都是冷处理。
“你说是就是吧。”我耸肩,然后从他手里拿走盒子,施施然离开了。
“您干什么去?”他在我背后幽幽问。
锦盒被我打开,露出里面的玉扳指。大佬的拇指上都要戴扳指,傅白雪这种大佬中的大佬,当然也得有一个。当时我一看到这个就走不动路了——这不是未来傅白雪一直戴在拇指上的那个么!
我有种恍悟感:原来它应在这儿啊。
这扳指是流传了数百年的古物,成色做工都极好,为了得到它,我没少跟朋友拉扯,还匀出了不少东西。所以巫商的想法也没错,那一箱子东西就是这枚扳指的添头。
“给老白送礼物。”
“…………”
——啊,巫商好像又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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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这事讲给傅白雪听,他听完沉默半天,回了我一个不置可否的:“呃。”
这个呃就很灵性,我警觉地问:“你也觉得小商该生气?”
傅白雪把扳指套在大拇指上:“作为既得利益者,我没资格说话。”
这就是委婉的“是”了。
我也知道我经常在巫商的雷区蹦迪,明明知道他不爽也不哄他,反而还变本加厉——但我就是不想。为了他我可是放弃了傅白雪和昭瑶,我也很委屈啊。
“算了不说他了。”我岔开话题,“以前从来没送过你扳指,喜欢么?”
“嗯,喜欢。”
我得意:“就知道你喜欢这些东西。”
这扳指他可戴了许久,未来一直没从他拇指上摘下去过,要不是很喜欢,怎么会一直戴着?
“你的顺序搞错了,不是因为我喜欢戴这些,所以你才送给我。”傅白雪不紧不慢,“是因为你送给我,所以我才喜欢。”
“……”
原来是这样么。原来是这样啊。
我想起第一次送给傅白雪的礼物,那时我们还在战场,我刚刚对他摈除警惕,想要尝试着接近一点这个寡言少语的男人。于是在某次我们坐在壕沟里恢复体力时,我从口袋里翻出了一个小小的杨梅罐头。
「吃么?」我问他。
比现在年轻些许、却也灰头土脸得多的傅白雪愕然望向我,满脸写着“你不是讨厌我么”,特别好懂。
我不耐烦地把罐头打开:「喏,快点吃。」
那会儿我还对一切半懂不懂的,傅白雪在那吃,我就蹲在旁边口水直流地看着他。傅白雪被我看得不自在,把罐头又递回来。我瞪了他一眼,说给你就是你的了,还回来是怎么回事,叫你吃你就吃。
傅白雪似乎是有点想笑,又忍住了,只在我直勾勾的注视下一口口把罐头里的蓝莓吃得干干净净,连糖水都喝光了。
我渴望地问:「好吃么?」
他眯起眼笑了,温柔又认真地回答:「好吃。」
但很久很久之后,我才在一次佣兵间的闲聊里得知,傅白雪其实不爱吃甜的,一口都不吃,他们一起分配做事时,属于傅白雪那份甜品供给,都是被瓜分的。
可战场上物资短缺,和甜味儿有关的东西通通都是稀罕物。每次我兴高采烈地带了东西回来分给他时,他都笑着吃光了。
所以后来,我才想着,既然送吃的不行,那就送别的吧。于是我每次遇到觉得珍贵的石头,都会带回去送给他。渐渐才有了送人宝石的习惯。
可我现在才知道,他明明次次都戴着,却只是因为我的原因。
所以有时候,我觉得这个男人真的很没意思。
——木讷,沉默,笨拙,简直没意思透了。
沉默再次笼罩了这方小小的茶室,在将一切挑破之后,虽然我们都极力想让一切回到从前,但相顾无言的时候仍旧越来越多。
在我没忍住想辞行的前一秒,傅白雪才像是下定决心似的,提起了另一件事。
他摩挲着上一世我无比熟悉的扳指,叹息了一声:“你知道么,马上就要十五年了。”
“……”我不语。
十五年,这是个敏感的数字。它所代表的,也只会是那一件事。
几年前我和傅白雪去山城,我们意乱情迷差点滚到一起,他却临门刹车,说要等他几年。
当时我不明白他到底在等什么,后来我终于懂了,但一切也晚了。
他小心珍藏了十五年的秘密,早已被心急的我撬开了一角,倒霉地变了质。从芳香馥郁的美酒,变质成了苦涩不已的酸醋。
傅白雪有没有在漫长磨人的等待中,一格格数着指针划过的时间;有没有在寂寂长夜中,勾勒我和巫商不休纠缠的模样;有没有想过干脆不管不顾,违背誓约算了……这些我都不会知道了。
他一直是个很习惯失去,也很习惯忍耐的人。
所以傅白雪只是平淡地笑了一下:“所以,现在已经没有必要说出来了,对么?”
我偏过头不敢看他:“……对。”
“……”
傅白雪没说话,他像是在思考什么,我更是一句话也不敢说,眼睁睁等着他的后文,就像一条等着被宰杀的鱼。
良久,他抬袖拂去热茶蒸腾出的水汽,站起身,面色和往常无二,好像把我们刚才的对话一键删除了似的。
“礼物是赠与者的心意。你送我这么贵重的礼物,我如今两袖清风,就给你弹一首曲子做谢礼吧。”
茶室隔壁就是书房,他拿起挂在墙上的吉他,低头调弦。其实他私下听摇滚多一点,不过给我弹曲显然不能用电吉他。
我以为他会弹一首缠绵悱恻的曲子,结果前奏一出我就笑了,是很熟悉的《小星星变奏曲》。这曲子很长,有将近九分钟,他弹得是变调,弹得很认真。我凝视他安静的侧颜,听着听着,忽然有点想哭。
谁他妈要听小星星啊!
傅白雪你知道么,你整个人都被我彻头彻尾利用完了诶,我让你空等了整整十五年诶——人生能有多少个十五年?
你倒是……弹些发泄情绪的曲子啊。倒是学着像巫商一样,骂我一顿啊。
这么认认真真地弹小星星,会让我觉得你还很爱很爱我的。
他真的一点都不知道为自己谋好处,木讷笨拙透了。
一曲弹完,他问我好听么。我半真半假地擦眼角:“好听,好听到我眼泪都流出来了。”
“……”
傅白雪不知是信还是没信。
我恢复了一点打趣的兴致:“我始终觉得,以你的气质,应该弹古琴,或者拉二胡。”
“谁叫我妈喜欢听乐队。”他跟着笑,“就是个念想。”
“没事,我陪你念想。”
我也有了一点兴致,他收集了不少乐器,甚至还有一个巴拉莱卡琴。未来我们曾经一起合奏过,但今天我并不打算弹那个,而是翻出了一枚口琴。
“我们来一段《喀秋莎》吧。”
作为流行百年的经典歌曲,尤其是在战火纷飞的数年前,口琴版的《喀秋莎》,是经常能在战场上听到的音乐。
偶尔,对战双方的士兵都有东斯拉夫人时,夜晚休战时,我和傅白雪躺在壕沟中,能听到双方的士兵合奏。口琴的音色响亮,像一只洁白的鸽子,翩跹飞过燃烧着硝烟的天空。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那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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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话:耳钉、扳指和填图册③
“你不是总抱怨我没有给你送礼物么?”
我比照记忆里撕掉的那份填图册,低头拿线笔在画图本上勾画。
“那我把它送给你好不好。”
四月一日
越写越觉得阿宁是又直又渣的气死人男友,莲花是又婊又嗲的作死人女友。他们好配(棒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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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星星变奏曲》和小星星不是一个曲子。前者在钢琴曲里属于较高难度水平,但真想弹好,需要很扎实的功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