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雪人
念筝点点头,“好了,好了。”
“好了就行,婶子跟你一块出去找找。”孟晓红回屋披了件棉袄,塞给念筝一条厚围巾,“念念晚上吃了不少,你叔哄着睡觉呢!”
“嗯,谢谢婶子!”念筝笑笑。
两人打着手电在外面喊小熊的名字,往常只要喊上两声,小熊就会像炮弹一样往回跑,耳朵飞向脑后,傻得不得了。
今天却没动静,念筝心中不安,抓住孟晓红的手,“婶子,会不会……会不会叫人抓走了?”
孟晓红想起最近村子里老有丢狗的,说是来了一伙人,开着三码车到处转悠,就逮小狗,有时候狗在人院子里,他们都要打了麻醉针偷出来。
“挨千刀的!”孟晓红声音发抖,安慰念筝,“不会的,不会的,也许它已经回家了,咱们再回家找找。”
念筝摇摇头,“婶子,你先回去吧,明天等天亮了,我再出去找找。”
他有些不好意思,“念念就先在你家睡一晚,明天我再抱回家,行不,婶子。”
孟晓红答应下来,担忧地看着他,“你是不是遇上什么事了?有事给你婶子说,还有你叔,他这村长白当的?你有啥事就找他,听见没有?”
念筝用力点点头,“我知道!”
回家之后,念筝不死心地翻院子里的杂物,小熊会不会在和他捉迷藏,故意不出声不出现,为了吓他一跳,再蹦出来冲他摇尾巴讨好吃的。
翻开堆积着的木板和瓦片,在一个无意搭建起的空隙下,果真看到一抹白色的影子。
他喊:“小熊?”
它一动不动。
念筝的动作变轻,小心翼翼地拿起它周围的碎砖,苍白地笑了笑:“原来你在这里啊。”
它的前爪直直向前伸,脑袋埋在其中,脖子上有断掉的针头。念筝帮它拔掉,慢慢抚摸着它的头,“睡着了啊我们小熊。”
“辛苦了啊,在我们家也没什么好吃的,都没给你搭个窝,人家大城市的狗都是吃狗粮,你倒爱吃馒头剩菜。”
“冬至前几天还说,你要是实在喜欢那个流浪的小花狗,就一块儿养了,也有小狗给你作伴。”
他飞快地抹了一把眼泪,明明没有人在看他,却还强打精神露出笑来。
“明天它要再来找你玩,我怎么跟它说呢?”
“要是婶子问我,怎么冬至和小熊都不回来了,我怎么说呢?”
他温柔地抚摸着小熊僵硬的身体,“从那么一小点长到这么大了啊。”
都说狗死的时候也会死在离大门近的地方,找一个角落,头正对着向外,这样它的灵魂依旧可以守护主人安全。
小熊就死在大门边的角落,爪子冲着门外。在冬至离开念筝的这一天,它也离开了。
有空的时候,念筝就走两个小时去镇上,到未来电子守电话,有时候来了就要走,匆匆忙忙待个十几分钟,有时候在这里等一整天。
肖雨的乐队被人看中,带他们去各地巡演,苏白则带着王阳阳回到杭州。好像和肖雨分开了,念筝不太清楚。本来也是冬至和他们关系比较好。
苏白临走前把未来电子的钥匙留给他,说如果冬至有消息了告诉他一声。念筝兢兢业业地打扫卫生,修整坏掉的线路,更换老旧的门窗,堪堪为继着未来电子的存活。
平日里就住在冬至的那间小屋,把电话抱到床头,改电话线的时候还被挫伤手指,来不及包扎就急急忙忙复原电话,生怕会在这耽误掉的几分钟内错过来电。
念念才八个月大,对冬至没什么印象,每天咿咿呀呀,仰着一张粉雕玉琢的小脸粘着念筝,偶尔福灵心至会喊一声爸爸。
等待一点都不难熬,因为相信冬至如果醒了,一定会想办法联系他。他们住的村庄和镇子的名字,冬至全知道,他一定会来的。念筝在这里,念念在这里。
2004年1月10号的时候,下了第一场雪,念筝抱着儿子在楼下玩了一会儿,堆了一个歪七扭八的小雪人。
玩也玩不痛快,就站在窗台下一心二用,耳朵始终竖着,二楼的电话要是响了能立马跑上去。
除夕夜,念念在床上睡得像小猪,念筝坐在床头看红色的漆皮电话机,翻来覆去看了又看,眉毛皱着,“是不是坏了啊?”
砰!天空中燃起烟花,念念被吵醒,闭着眼睛爬到爸爸怀里又合上眼皮。
就这样等来第一场雪,等来除夕,等来新春,没等来一通电话。
2004年夏,罗家那个失踪了的私生子突然现身,入职于罗逸轩名下公司,看起来颇受重用也颇劳累,总是深夜才下班。
狗仔为了拍到他的现照蹲守在他目前居住的地方,他母亲和罗逸轩甜蜜两月的别墅——玫瑰园。
巨大铁门上缠绕着的红玫瑰花纹在月色下摇曳,别墅整体是仿照欧洲古堡建造,古旧神秘。
周遭没有其余邻居,地处郊区,环境清幽安宁。
罗羽钦每日都是在凌晨时才驱车回家,狗仔蹲在别墅周围的灌木丛中,等待这个上位成功的私生子的到来。
一辆黑色汽车自远处驶来,停在大门口。从车上下来一个很高的男人,黑发黑衣,依稀看到面色有些苍白,以及相机虚焦都抵挡不住的英俊。
狗仔有些失望,这位二十四岁的私生子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从没带过别人回家过夜,不聚会不酗酒,甚至安静到普通的地步。
夏夜里,明月高悬,院中粉白玫瑰摇曳,空气中花香隐隐,男人插着口袋拾阶而上,清瘦的背影无端落寞,一步步回到无人等候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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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有
第14章 14:地下室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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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了,念念。”念筝贴贴儿子的小脸,“我们今天吃包子!”
本来闭着眼装睡的小孩马上睁开眼睛,一骨碌爬起来两手拍拍:“包子!吃包子!”
“嗯。”念筝给儿子套上小袄,正面有一个米老鼠,穿上那么短的小裤子,再套上袖珍鞋,衣服虽然简朴,但是架不住娃娃可爱。
他们动身离开这个连转身都费劲的出租屋,打开门是别人租用的房间,穿过地上的垃圾和酒瓶,再上半截楼梯才能到达地面。
这是一个常见的群租地下室。如今是2005年春,他们已经来到北京六个月有余。
步行四十分钟到公共汽车站,在车上晃悠将近一个半小时,再倒两次车,就到他上班的地方。因为路太远,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念念虽小,却从不抱怨。
他工作的地方在一家酒店,兼顾豪华餐厅和会客,他是门口的一名保安。
到了酒店,先推开附近的一家咖啡店,老板是个热心的年轻姑娘,允许念念在这里待着,等爸爸下班就接回去。
“宝宝乖,你在这里玩,不要打扰别人好不好,爸爸下了班就来接你。”把路边买的菜包子塞进念念身前的小兜,抱到店里的东南角,那里有一小块空白区域,铺着一角软和的毛地毯,就是念念的栖身之地。
“好!”小孩子的注意力都在包子上,念筝在他的小书包里放了卫生纸,水壶还有些小饼干。嘱咐他垃圾要放在塑料袋里装好,不要把人家的地板弄脏。
“嗯!嗯!”不管爸爸说什么,念念都是点头答应。念筝问他:“宝宝乖不乖?”
小宝重复:“乖!”念筝才放心去上班。
保安室里有换衣服的小屋,念筝争分夺秒,几下换好保安制服,质量虽普通但平整的白衬衫,黑色的长裤扎进筒靴,皮带勒紧一把细腰,背影看上去挺直如竹,腰下起伏的曲线无端诱人。
王附多贪婪地窥视着念筝的身影,推开门走进去,念筝刚好换完,吓了一跳。看清来人忙笑着打招呼:“队长好。”
“哎,哎。”王附多点头,挤到念筝身边,亲昵地推着他的背出去,“今天要忙起来了,好几个大酒局,不能懈怠,去吧。”
念筝答应一声,小跑着去巡逻,走远点才放松僵硬的肩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