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离婚
十年的时间,程思稷已由笑意温煦的青年变成独当一面的中年男人,他克制、棱角尽收,免不得陌生,更叫人看不透,可对江新停而言,十年前程思稷闯入他的人生,从未退场。
不过他拿不准,程思稷作为这个提议的发起者究竟怎么想,是出于怜悯还是责任,是一时冲动的儿戏,还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他们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他不敢自作多情,认为程思稷对自己有感情。
就算有,恐怕也浅。他答应,就是在赌。
像程思稷这样的有钱人,结很多次婚、包养情人,都是常事,也许有一天程思稷怜悯心耗尽,会松手,而从云端坠落的只有他一个人。
但赌这件事,对他来说并不陌生,每一枪开出去,都是赌。这个时机、这个地点、这个风向开出去,下一秒是否会按照自己设想的方式击中。全是未知。
他依赖直觉,自负惯了,向来赢多输少,倒不介意再赌一局。
江新停眼睫颤了颤,搓了一把泛红的眼尾,将手递过去,被程思稷牵住往上一带,他顺势站起来,腿泛起麻木的刺痛,再次提醒他一切的真实性——江岷走了,这世间就剩他一个,还好程思稷在这一刻握住他的手,说要做他的家人。
“不用考虑了。”江新停说,“结。”
程思稷给了他一些时间收拾东西,安排工作。
一个月后程思稷驱车来接他,车停不进去,泊在巷口。昨晚下过一场细雪,一路踏来,脚底都是绵密的喀嚓声,有人门外放一盆赤红的冬青,积过雪,戴一顶白色的冠。
院门虚掩。这里一贯如此,白日不闭户,户户都认识,谁家小孩没饭吃,塞进旁边一家让照看一下都是常事。江新停小时候也没少尝别人家的手艺。
程思稷推开门,映入眼帘那一只虎皮鹦鹉,身量大不少,有点儿老态,站笼里歪着脑袋觑他。
又换一边歪,鸟喙一动,怪里怪气叫出一声“程哥哥”。
程思稷愣怔,旋即又绽出浅笑,抬眼看见江新停趿拉着拖鞋慌慌张张从里面走出来,看起来气色好些,就是说话磕绊了一下:“你……你来了。”
鹦鹉又开腔。
“程哥哥。程哥哥。程哥哥。”
“它叫小啾,鸟如其名特聒噪。”江新停又快步走过去,离得近了看出程思稷眼下盈起一对卧蚕,但眉眼疲惫,眼白有血丝,似乎昨夜没有睡好。结果注意力全在对方身上,江新停冷不丁被自己大一码的拖鞋绊一下,踉跄地栽到笼子底下,飞快地添了食,才让它闭嘴。
“是嘴甜。”程思稷扶他的手悬在空中,没派上用场,又落回腿侧,顺便纠正他的用词。
没戳穿这鹦鹉得听主人说多少遍,才能学会一个词。鹦鹉倒识人,偏偏江新停看到他,却不知道喊了。
江新停脸热,低头将笼子取下来放在地上。
“想把它带走,可以吗?”他提起眼睑瞟程思稷,有一点撒娇的成分,可怜巴巴地征求意见。
自从说好要结婚,氛围就变得微妙,他做什么都得考虑这个人,他接不接受养鸟,这套睡衣带不带,他会不会不喜欢,这条内裤会不会太幼稚,被他看到嘲笑。江新停脑海里有很多关于婚姻的想象,紧张、未知、自我怀疑,比游戏复杂太多,他的主机早就烧宕机。
“可以。”程思稷欣然同意,又问,“我记得还有一笼芙蓉鸟,一对儿的。”
江新停说:“前年死了。”又指院里光秃秃的玉兰树:“埋在底下。”
程思稷跟着江新停的目光往那里看,但泥土覆着雪,也不可能长出新的芙蓉鸟。
“金鱼给了邻居。就带鹦鹉,麻烦了。”
说完又鼻酸。江岷生前最宠这只鹦鹉,吃要吃好的,下午再添一顿果泥,喂得皮毛明亮。
自己不在家的时候,也是这只鹦鹉陪着江岷,从清晨到日暮,江岷有时候对着他唠嗑,有时候就在他笼子下的藤椅上睡着,煦风将晾衣绳上的床单扬起,遮住他褶皱苍老的眼皮上一方晴亮的日光。
程思稷不爱听他语气里这种寄人篱下的小心翼翼,皱了皱眉,脱去外套,卷起袖子:“想带什么都可以。我帮你。”
两个人就抢着搬行李箱,手忽然覆在一起,搭在提手上。程思稷的手掌宽大,手背的颜色要更深一些,而江新停的纤长、白皙,置在一处显出微妙的和谐。短暂的触碰过后,江新停先撤开手,又说:“谢谢。”
程思稷手臂一抬将厚重的行李箱拎起来跨过门槛,手背青筋突出,大臂绷出结实的线条:“要结婚了还这么客气吗。”
“我又没结过婚。”江新停小声嘟囔,意思没有经验,也不知道怎样才合适。
程思稷眼尾扫他一眼,鼻腔泄出一声极轻的笑:“我会教你。”
那时候,江新停不明白程思稷要教他什么。
后来他在程思稷那里,学会如何接吻,如何做|爱,如何爱与被爱,他被教成他忠实的信徒,不渝的爱人。
第9章 套和糖
行李有的发快递,随身的搬上程思稷的车。
江新停将家具覆盖好,一切尘封,落锁。
这老宅他生活了二十年,闭上眼,他都可以准确地说出所有物件的位置——江岷的老花镜,电视机的遥控器,带着洗衣粉香气的床单,缺了口的青花瓷碗……
之前江新停离家的时候,想家想的就是这些,想扑进那熟悉的洗衣粉味道里睡觉,想用那盏青花瓷的碗,吃江岷做的红烧带鱼。
他一直以为,是它们构成他对家的依恋,直到此刻他发觉,这些都不是家,家是江岷。
江岷没了,这里的一切都跟着失去意义。
从此以后,无论他再想家,他也回不到那个家里。
拉开车门的时候,江新停碰见住巷口的那户阿姨,烫一头小卷发,拎着大包小包从菜场回来。她知道江岷去世,邀请江新停来自己家吃饭。
江新停将红色的围巾往下捺一捺,露出很乖的笑,每说一句话都吁出白气:“翁阿姨,我搬走了。”
“去哪里啊?”翁阿姨惊诧不已,又打量面前这辆昂贵的车,和立在车边的程思稷。
“去S市。”江新停说,又看程思稷,斟酌措辞,“这是我的……”
程思稷如山上松,四平八稳地看着他,并不打算替他接话,想让他自己说。
“我的……”
第二次犹豫,程思稷神情不悦,开口:“我是他先生。”
翁阿姨眼睛瞪大:“哦哟,蛮好的,蛮好的。”
又说:“你爷爷也放心了。”
再次道别,江新停钻进车里,喉咙里还在反复打磨未说出口的“先生”二字,磨得双颊滚烫。
“安全带。”程思稷提醒。
江新停回神,张皇地扯住一边低头找卡扣,扣眼位置被坐垫遮住,不太顺手。
程思稷倾身过来帮忙,封闭的空间将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突出出来,江新停感受到对方的气息,立刻就抵住靠背僵住不动了,像被定身的木头人。
“你稍微,再用力拽一下。”程思稷提议。
江新停一动,下颌仰起来,两个人的嘴唇忽然离得很近。
江新停知道程思稷的目光停在上面,像蜻蜓栖落,他不敢动。自从答应结婚,他就做好了一切心理准备,毕竟程思稷花了钱,用了心,他如果想要他,他就给。这时候再扭扭捏捏,程思稷不会喜欢。
可随着一声卡扣卡入的声音,程思稷坐直身体,回到驾驶座,手掌搭在方向盘上。
“走吗?”
他再给小孩儿一次后悔的机会,可江新停没犹豫,也没回头,像他开出的每一枪一样果决。
“嗯。”江新停应了一声,将下颌往围巾深处埋,认命般地陷进座椅里。
落雪的榕树从窗外缓慢退出视界,后座的鸟笼里发出一声啾鸣,程思稷左打方向盘起步,系腕表的腕骨看起来很有力量,深蓝色的高领衫掩藏起伏的胸肌线条。江新停无法遏制地意识到,身边的这个人即将成为他人生里新的一棵树,标记他家所在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