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仆人
作者:康塞日记
时间:2022-12-15 01:15:27
标签:ABO 狗血 情投意合 青梅竹马
一场意外的信息素泄露,温家最沉默寡言的beta仆人段顺变成了他人口里的诱导犯。群龙无首的大宅 ,百口莫辩的凶手,众人见证的现场,段顺陷入了一场无法自证的自我怀疑,走投无路下,他最终辞职逃出了温家,也离开了他暗恋多年的温家少主人。
在外面,他重新遇见那场舆论风暴里的另一个主人公,传言里被他欺辱的女性omega,那时她已怀孕,她说是他的孩子。于是他们结婚。砌屋,陪产,丧偶,遗书浮现,当年真相随之水落石出,一年里,段顺经历了仿佛一辈子那么长的变故。
那时他想,他已经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这辈子大概就这样了,再差还能再差到哪里去,他的命还要怎么坏呢。可四年后,一纸疾病诊断书却逼迫他再次回到那个当年匆忙逃离的大屋,他还是当年那个卑微沉默的仆人,可遭他背弃的少爷,他不敢想,不敢念的人,再次重逢时,从前呼唤他时总是含笑的眼睛,已经变得漠然而冰冷,“可是我已经不要你了。”
温励驰(alpha)X小段顺(beta)
傲慢偏爱要面子攻X痴汉美人自卑受
【一个小狗自己找路回家的故事】
标签:ABO 久别重逢 HE 情投意合 爱与诚 狗血 青梅竹马
序章 昨日来信
六月初五那日,天气很晴朗。
那是阮小静丧礼的最后一天,段顺认识她有五年,平淡地做了四年点头之交的同事,然后在很短的时间里参与她人生比较重要的两个阶段。
九个月前,他娶了她,如今,又送她下葬。
乡下的丧事一向很吵闹,烟花和爆竹的烟雾和碎片在屋前那片野草疯长的晒谷场的半空中弥漫开来,一股呛人又宁静的味道,随风灌入屋里,激起里头此起彼伏的咳嗽声。
段顺在一屋子的呛咳飞沫里皱着眉毛走出来,一只瘦长白皙的手掩着鼻子,脚步虽然快,但很沉重,整个人一副疲态。
他倒不是躲灰才出来的,想往僻静地方去,正好撞上了。
没走几步,迎面碰上了阮小静的舅舅,一个很喜欢把人生际遇归结为命运的热情农夫。
命理之说总让段顺想起自己名字的由来,那并不是很好的回忆,所以尽管都是beta,他跟阮舅舅说话也总不太投机。
不过丧礼之事仰仗了这个阮小静唯一的亲人实在太多,他不愿意,也只能被迫听着那些嗟叹,总之,来了一周,“你们小夫妻太没福气,命不好。”类似这样的话,他起码听了不下几十句。
每次被人这样用“小夫妻”来称呼,段顺都有种陌生感,尽管他觉得自己在很早以前就坦然接受了为人父为人夫乃至如今一朝丧偶的事实了,但总有一些恍惚的时刻会被不真实感裹挟住。
这都是你自己选的,去习惯,去承担,他一如既往这样告诉自己。
阮舅给他递了根烟,段顺平静地接了过来,没有说谢谢,只是点了点头,然后不太自然地别在耳后。
这是他离开温公馆,重新进入社会后学到的第一个社交礼仪,别人递烟给你,只是纯粹的打招呼,推拒或者受宠若惊都是错误的回应,立马点燃吸两口或者递根烟回去才是成熟的做法。
他不会吸烟,所以学着别人,叼在嘴里,要不就别在耳后。
很粗糙的行为,他垂下眼皮想,要是让温励驰看到……想到此处打住了,忍不住想笑,被规矩绑得太久,到如今,纵然得了自由身,他好像也自在不了。
人有时候确实是有点贱的。
“今天就到头啦,你也累够呛吧,什么时候走?”阮舅问。
“明天就走。”段顺轻声道,“老头儿就一个人在家,孩子晚上闹,我不回去他俩都睡不好觉。”
“是,还是活着的人要紧。我们家小静碰上你这么好的男人,是她的福气,唉,就是没命享。生孩子没出事,生完了血崩。哪有这样的事你说是吧?”
又来了。
可惜可惜,倒霉倒霉。
段顺现在最不喜欢听的就是这种话,他无力招架,也不想招架,找了个上厕所的借口,赶紧离开了。
这里是阮小静的老家,他已经来了好几天还是不太认识路,不敢走远,只在背风的一片牵牛花田前蹲下来,离那座喧闹的屋子不远。
他先把令他不适的香烟从耳朵上拿了下来放进兜里,然后往外掏出一个红色的塑料袋,从外面可以看到里面包裹着张纸一样的东西,很薄,且皱皱巴巴的——乡下有习俗,要把去世之人的衣物都烧掉,意思是出生和离世都要干干净净。
这个袋子就是他刚刚清理阮小静的遗物时,从那包当初在医院被褥汗浸湿了又干,干了又浸湿的女士保暖睡衣里掉出来的。
东西有点重量,而且藏得很深,如果他不是从小干的照顾人的活儿,养成了搜刮衣服的习惯,恐怕还真不一定发现得了。
他有点不懂阮小静的想法,不知道她到底是想让人看见,还是不想让人看见。
总之反正他已经看见了。
那是一张病历纸充当的信纸,全部展开以后,段顺发现里面包裹着一条项链,上面镶着水头极好的翡翠。
难怪那么重。
可阮小静怎么会有这么贵重的饰品?
带着疑问,他的目光挪向信纸,只扫了一眼,看到开头第一句“小段顺,如果你能看到这封信,代表我大概已经不在了。”便霎时间明白了这封信的主旨。
这是一封遗书。
白色的A4纸被暮色晕染得近乎橘黄,段顺的手指头顿在纸页边缘,也仿佛融进了环境色里去,半透明,高饱和度,仿佛指尖在燃烧。
再下面一句是“对不起”。
小时候写作文,大家都知道第一句是用来概括全文主旨的。阮小静为什么要在遗书的第一句对他道歉?突然地,段顺不太敢继续往下读。
要是读完这封信,他有某种直觉,一定会让他到此为止糟糕透顶的人生更添风雨。
当然,最后他还是往下继续看了,用不太情愿,很缓慢的动作。
好奇心是所有人的通病。
【小段顺:
如果你能看到这封信,代表我大概已经不在了。
对不起。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人生最后的日子,就当它是吧,所以这句话我是一定要对你说的。
宝宝不是你的孩子,我骗了你。他的父亲其实是温钊。我猜你看到这句话,心里一定在想我是不是疯了……】
阮小静只猜对了一半,看到这里,段顺并没觉得这个女人疯了,阮小静的字很娟秀,而且很有逻辑。他不觉得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人能写得出这么工整的信件。
但他确是实觉得有人疯了,他觉得那个人是他自己。
应该有这种病的,因为伴侣的离世,活着的另一半受不了刺激精神开始失常之类的病症。
这张纸肯定是他臆想出来的吧,他在臆想阮小静是个荡妇,从而使心底深处丧偶的愧疚和痛苦得到减轻。孩子怎么会不是他的呢,他是看着阮小静的肚子从平坦一天天大起来的,月份也都对,他拿着b超单去求证过的,孩子的大小和他们发生的那场意外吻合得严丝合缝。
那确实是他的孩子,怎么会和温叔叔扯上关系?
他的呼吸急促起来,手指隐隐有些发抖,表面上却尚算镇定。
他继续看。
【……当初会来公馆求职,我本来就是为了温先生而来。没有他的资助,我可能高中毕业就读不了书出去打工了。我爱他,所以那天当温先生喝了酒,把进屋打扫的我当成他前妻的时候,我没有拒绝。
他没有用信息素压制我,我是自愿的。
会怀孕是意料之外的事情,我当时又慌又惊喜,我想告诉他,我跟他有孩子了。我好不容易才找了一个和温先生单独相处的机会,我还什么都没说,他就很厌恶的看了我一眼。
当时我就知道,不能告诉他,他不会想要我们的孩子。
于是我把主意打到了你的身上。你是小温先生的发小,贴身仆人,我观察了你不短的时间。你平常有点沉默,不善于表达,大屋的老工人们似乎对你有些偏见,我不了解,可尽管他们对你不好,但凡他们有事求你帮忙,你从来都不会拒绝,而且很温柔很耐心。我那时就想,像你这样不计较的人,人品不会差到哪儿去。
在外面,他重新遇见那场舆论风暴里的另一个主人公,传言里被他欺辱的女性omega,那时她已怀孕,她说是他的孩子。于是他们结婚。砌屋,陪产,丧偶,遗书浮现,当年真相随之水落石出,一年里,段顺经历了仿佛一辈子那么长的变故。
那时他想,他已经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这辈子大概就这样了,再差还能再差到哪里去,他的命还要怎么坏呢。可四年后,一纸疾病诊断书却逼迫他再次回到那个当年匆忙逃离的大屋,他还是当年那个卑微沉默的仆人,可遭他背弃的少爷,他不敢想,不敢念的人,再次重逢时,从前呼唤他时总是含笑的眼睛,已经变得漠然而冰冷,“可是我已经不要你了。”
温励驰(alpha)X小段顺(beta)
傲慢偏爱要面子攻X痴汉美人自卑受
【一个小狗自己找路回家的故事】
标签:ABO 久别重逢 HE 情投意合 爱与诚 狗血 青梅竹马
序章 昨日来信
六月初五那日,天气很晴朗。
那是阮小静丧礼的最后一天,段顺认识她有五年,平淡地做了四年点头之交的同事,然后在很短的时间里参与她人生比较重要的两个阶段。
九个月前,他娶了她,如今,又送她下葬。
乡下的丧事一向很吵闹,烟花和爆竹的烟雾和碎片在屋前那片野草疯长的晒谷场的半空中弥漫开来,一股呛人又宁静的味道,随风灌入屋里,激起里头此起彼伏的咳嗽声。
段顺在一屋子的呛咳飞沫里皱着眉毛走出来,一只瘦长白皙的手掩着鼻子,脚步虽然快,但很沉重,整个人一副疲态。
他倒不是躲灰才出来的,想往僻静地方去,正好撞上了。
没走几步,迎面碰上了阮小静的舅舅,一个很喜欢把人生际遇归结为命运的热情农夫。
命理之说总让段顺想起自己名字的由来,那并不是很好的回忆,所以尽管都是beta,他跟阮舅舅说话也总不太投机。
不过丧礼之事仰仗了这个阮小静唯一的亲人实在太多,他不愿意,也只能被迫听着那些嗟叹,总之,来了一周,“你们小夫妻太没福气,命不好。”类似这样的话,他起码听了不下几十句。
每次被人这样用“小夫妻”来称呼,段顺都有种陌生感,尽管他觉得自己在很早以前就坦然接受了为人父为人夫乃至如今一朝丧偶的事实了,但总有一些恍惚的时刻会被不真实感裹挟住。
这都是你自己选的,去习惯,去承担,他一如既往这样告诉自己。
阮舅给他递了根烟,段顺平静地接了过来,没有说谢谢,只是点了点头,然后不太自然地别在耳后。
这是他离开温公馆,重新进入社会后学到的第一个社交礼仪,别人递烟给你,只是纯粹的打招呼,推拒或者受宠若惊都是错误的回应,立马点燃吸两口或者递根烟回去才是成熟的做法。
他不会吸烟,所以学着别人,叼在嘴里,要不就别在耳后。
很粗糙的行为,他垂下眼皮想,要是让温励驰看到……想到此处打住了,忍不住想笑,被规矩绑得太久,到如今,纵然得了自由身,他好像也自在不了。
人有时候确实是有点贱的。
“今天就到头啦,你也累够呛吧,什么时候走?”阮舅问。
“明天就走。”段顺轻声道,“老头儿就一个人在家,孩子晚上闹,我不回去他俩都睡不好觉。”
“是,还是活着的人要紧。我们家小静碰上你这么好的男人,是她的福气,唉,就是没命享。生孩子没出事,生完了血崩。哪有这样的事你说是吧?”
又来了。
可惜可惜,倒霉倒霉。
段顺现在最不喜欢听的就是这种话,他无力招架,也不想招架,找了个上厕所的借口,赶紧离开了。
这里是阮小静的老家,他已经来了好几天还是不太认识路,不敢走远,只在背风的一片牵牛花田前蹲下来,离那座喧闹的屋子不远。
他先把令他不适的香烟从耳朵上拿了下来放进兜里,然后往外掏出一个红色的塑料袋,从外面可以看到里面包裹着张纸一样的东西,很薄,且皱皱巴巴的——乡下有习俗,要把去世之人的衣物都烧掉,意思是出生和离世都要干干净净。
这个袋子就是他刚刚清理阮小静的遗物时,从那包当初在医院被褥汗浸湿了又干,干了又浸湿的女士保暖睡衣里掉出来的。
东西有点重量,而且藏得很深,如果他不是从小干的照顾人的活儿,养成了搜刮衣服的习惯,恐怕还真不一定发现得了。
他有点不懂阮小静的想法,不知道她到底是想让人看见,还是不想让人看见。
总之反正他已经看见了。
那是一张病历纸充当的信纸,全部展开以后,段顺发现里面包裹着一条项链,上面镶着水头极好的翡翠。
难怪那么重。
可阮小静怎么会有这么贵重的饰品?
带着疑问,他的目光挪向信纸,只扫了一眼,看到开头第一句“小段顺,如果你能看到这封信,代表我大概已经不在了。”便霎时间明白了这封信的主旨。
这是一封遗书。
白色的A4纸被暮色晕染得近乎橘黄,段顺的手指头顿在纸页边缘,也仿佛融进了环境色里去,半透明,高饱和度,仿佛指尖在燃烧。
再下面一句是“对不起”。
小时候写作文,大家都知道第一句是用来概括全文主旨的。阮小静为什么要在遗书的第一句对他道歉?突然地,段顺不太敢继续往下读。
要是读完这封信,他有某种直觉,一定会让他到此为止糟糕透顶的人生更添风雨。
当然,最后他还是往下继续看了,用不太情愿,很缓慢的动作。
好奇心是所有人的通病。
【小段顺:
如果你能看到这封信,代表我大概已经不在了。
对不起。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人生最后的日子,就当它是吧,所以这句话我是一定要对你说的。
宝宝不是你的孩子,我骗了你。他的父亲其实是温钊。我猜你看到这句话,心里一定在想我是不是疯了……】
阮小静只猜对了一半,看到这里,段顺并没觉得这个女人疯了,阮小静的字很娟秀,而且很有逻辑。他不觉得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人能写得出这么工整的信件。
但他确是实觉得有人疯了,他觉得那个人是他自己。
应该有这种病的,因为伴侣的离世,活着的另一半受不了刺激精神开始失常之类的病症。
这张纸肯定是他臆想出来的吧,他在臆想阮小静是个荡妇,从而使心底深处丧偶的愧疚和痛苦得到减轻。孩子怎么会不是他的呢,他是看着阮小静的肚子从平坦一天天大起来的,月份也都对,他拿着b超单去求证过的,孩子的大小和他们发生的那场意外吻合得严丝合缝。
那确实是他的孩子,怎么会和温叔叔扯上关系?
他的呼吸急促起来,手指隐隐有些发抖,表面上却尚算镇定。
他继续看。
【……当初会来公馆求职,我本来就是为了温先生而来。没有他的资助,我可能高中毕业就读不了书出去打工了。我爱他,所以那天当温先生喝了酒,把进屋打扫的我当成他前妻的时候,我没有拒绝。
他没有用信息素压制我,我是自愿的。
会怀孕是意料之外的事情,我当时又慌又惊喜,我想告诉他,我跟他有孩子了。我好不容易才找了一个和温先生单独相处的机会,我还什么都没说,他就很厌恶的看了我一眼。
当时我就知道,不能告诉他,他不会想要我们的孩子。
于是我把主意打到了你的身上。你是小温先生的发小,贴身仆人,我观察了你不短的时间。你平常有点沉默,不善于表达,大屋的老工人们似乎对你有些偏见,我不了解,可尽管他们对你不好,但凡他们有事求你帮忙,你从来都不会拒绝,而且很温柔很耐心。我那时就想,像你这样不计较的人,人品不会差到哪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