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 color='#FF0000'>重生之相逢未晚</font>》番外完结
老头子不知道的是,韩勋和林墨怕他继续‘多想’下去,刻意保持了距离。韩勋好歹是豪门贵族出来的孩子,做戏的功夫自然是一流,林墨壳子里装的是一个三十多岁历经世事的灵魂,见惯了别人怎么演,还能不会吗
韩勋在书房处理公事,等正院的灯灭了,他忙将藏起来的药玉拿了一根出来,溜进了林墨的房间。
他虽然很不高兴林墨跟陈俊曦碰面的事情,但还是忍住了,聪明的选择不提这茬。跟林墨温存一番,说了半天话后,心情舒畅的回到书房继续编程。
次日,韩勋跟不少关系不错的人传了口信,他把京城皇家大酒店包了,邀请大伙后天晚上去玩。大家多多少少听到风声,知道韩父韩母回国了,很可能会参加明天的酒会,高兴之余,少不得多了几分郑重。
酒会当晚,林墨也一起去了,韩勋很正式的给大家介绍了林墨的身份,韩母很亲热的将他带在身边。如此,林墨以一种与前世截然不同的身份,进入了京城的上流交际圈。当那些或熟悉或陌生的面孔交替出现,当他们脸上的鄙夷嘲讽变成示好追捧,林墨心里五味杂陈,感慨良多。
韩勋邀请的都是些年轻人,韩父和韩母简单露个脸,跟少数几个与韩勋走得特别近的人聊了聊,便借口身体不适先行回家了。林墨一向不喜欢应酬,跟这些二代三代,也很难有什么共同话题,就跟韩父韩母一块离开了。可怜陈俊曦憋了一肚子话,想跟林墨说,结果只打了个招呼,压根儿没找到单独相处的机会,人就走了。
韩勋一直应酬到下半夜才喝得醉醺醺的回家,林墨在房里看书等他,等他一回来,就把一早准备好的醒酒汤喂他喝下去。韩勋酒量很好,醉得不算太厉害,喝过醒酒汤,又清醒了些。老头子在,四处都是他的眼线,他也不敢耍赖趁机占便宜什么的,自个儿老老实实去洗了澡,躺在床上一觉睡到大天亮。
就这样,在京城逗留了十来天,韩父韩母把能参观的景点都去了一遍,又参加了几场慈善晚会,才收拾着南下去林墨家里。
☆、第九十六章 接风
这来十天,林建一直忙着选址建厂的事情。现阶段满打满算,加上锦城还没开张的那家火锅店,总过也不才一家总店,一家分店。就算生意再好,平均每天要用的料也超不过一千份,只需要请一些人给柳立打下手,少少的买一些必须的机器设备,修几间房子就够了,规模顶多就算个作坊。
不过林墨考虑的比较长远,现在铺面有现成,资金也相当充裕,爸爸的经营能力比他想的更强,随着他对火锅店的经营模式不断熟悉,只需要人手到位,扩张起来非常迅速。所以,对应的后勤供应,一开始就必须尽量到位,势必不能在这上面拖了后腿。
林墨和林建商量过后,决定先买下50亩土地,把厂址订下来,先划一小块地方修一些厂房用着,其他地方找专业人员规划后,再进行修建。其实就算真要建个能供应得上火锅店需要的底料厂,也用不着这么多土地,林墨这会儿买这么多地,很大程度上是图便宜。
青桐村离城比较近,但严格来说还算不上城郊,村里除了一个半停工状态的砖厂,再没其他工厂。林建跟林常青一起去相关部门问了,地价在十五万左右一亩,赔到村民头上,再加上青苗费,一亩地他们大概能拿到四万多一点。林建看中的那块地在开发中的荒山附近,紧靠着路边,交通便利。同样的,紧挨着路边的田地,别人耕种的时候也便利,这些赔偿款在现目前看起来不算低,却不是人人都愿意卖的。
这五十亩地牵涉了二三十户人家,地多的人,全家的口粮田几乎都在里面了,地少的人,不过几分地而已。地多的人要么想卖个高价,要么就压根不想卖,怕卖了地,以后钱也用了,地也没了,本身又没文化又没技术,一家老小喝西北风吗?对于许多农民来说,没有什么是比土地更令他们安心的东西。地少的人虽然没这么多顾虑,但都架不住想卖个好价钱,暗地里跟着不想卖地的人瞎起哄。
林常青做了几十年老村长了,在村里的辈分也高,说话比普通村干部有分量,他召开了几次大会,把大伙集中起来商量。同意卖地的人先签字,一算,大概有二十来亩地。再问了村里有没有其他地没有在这里,但愿意卖的人,坚决不愿意卖地的人可以跟他们以地换地。有人害怕卖了地喝西北风,也有人本来有点手艺,或者全家都在外面打工,家里的地根本没人种,这些人都很乐意卖了地换钱。再加上林建也跟村里人承诺了,如果地全卖给了他,只要不偷懒,以后等荒山开发完了,可以优先到那里干活。这样一来,少了后顾之忧,一些脑瓜子活一点想弄点本钱做个小本生意的村民也动了心。就这样东拼西凑一番,地的问题算是圆满解决了。
接下来就是交钱,办理各种批文。
林建成天忙得脚不沾地,装了假肢的左腿都磨出了血泡,加上天气热,差点感染发炎。被老太太发现后,把他狠骂了一通,又打电话给林墨告状,林墨也把爸爸说了一通,这才暂时消停下来,在家里休息没两天,林墨便带着韩勋他们回家了。
头天刚到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林墨让爸爸留了两间包间,请大家尝尝店里的火锅,算是给大家接风洗尘。
韩母过来主要就想知道堂姐安蕊以及侄女的事情,老太太作为程缓缓的婆婆,自然少不了出面。林书跟着庞校长去锦城特训,这天恰逢周末放假,便磨着庞校长送他回来。庞校长平时爱将林书带回家给他额外开点小灶,林书白白胖胖的,嘴乖又懂事,很讨庞校长两口子喜欢,老杜开玩笑说,你们那么喜欢小书,干脆招他做干儿子算了。庞校长老口子还真动了心,一方面是真喜欢林书,另一方面他们觉得林书以后肯定有出息,老庞花了那么多心思调·教他,收个干儿子,拉进两家关系,何乐而不为?
林建成天忙着店里的事情,林墨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忙,老太太对学习上的事情一窍不通,本身又是宠孙子的主,这样一来,家里根本没个人能管着、帮助林书。庞校长愿意收林书做干儿子,林建正求之不得。两家结了干亲后,来往更密切了,林书与庞校长之间少了拘谨,多了几分亲昵。因此,也敢磨着庞校长送他回来。
林墨家里的情况,韩母全都从韩勋那里打听清楚了,这次过来,特意给老太太和林书带了礼物。寒暄一番后,大家入席。林建怕他们不能吃辣,特意点了鸳鸯锅。韩母和韩勋都对麻辣锅情有独钟,母子俩相似的桃花眼同时被辣得热泪盈眶的模样,别提多喜感了。韩父比较青睐清汤,火锅这种非常平民的食物,他常年在国外吃到的次数实在不多,印象中,这应该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了。
吃火锅讲究热闹,吃的时候如果还遵守什么‘食不言寝不语’就太没趣了,韩母入乡随俗,边吃边跟林建母子聊天。林建和老太太都知道韩勋家世非常好,具体好到什么程度,老太太可能没概念,名下挂了韩勋五千万美金的林建心里却非常清楚,韩家是他们无论如何也高攀不起的。哪知,就有那么巧的事情,转眼两家竟成了远房亲戚。亲戚往往是越走越亲,彼此间不往来,那再近的关系也白搭,就像林芝和他们,亲姐弟之间一年也没来往几次;彼此间投缘常常往来,再远的关系也能多出几分亲昵。韩家和他们就属于后种。
前些日子,林建知道韩勋的父母要过来,他心里还很是忐忑了一番。一方面是因为身份地位的差距,更多的还因为他们是亡妻的娘家人。尽管程缓缓已经过世十多年,他也一早就认识了韩勋,但架不住心里就是有种新女婿第一次见女方家长的紧张感。
好在见了面以后,发现韩父和韩母都没什么架子,韩父虽然有些严肃不是特别爱说话,但言语举动还算亲切,没有那种高高在上的压迫感。韩母脸上总带着笑意,温柔亲切,谈起过去的事情虽然有些难过,但还不至于失态,老太太的普通话依然讲得相当捉急,林建再次被她抓来当翻译。她和韩母都是女人,尽管阶层差距堪称云泥之别,但年龄差距却不是太大,关于孩子的话题总能聊到一块儿去。
一顿饭吃了三个多小时,韩勋顺利晋升一个辈分,原先的奶奶变成了阿姨,叔叔变成了表姐夫,弟弟变成了表侄子。别说是林墨了,就他自己都觉得很不自在。老太太和林建却适应良好,林书因为林墨要转学去京城的事情,对他敌意倍增,入座的时候,特意坐在他和林墨中间,不止一次表示自己不适应锦城那边的生活,希望哥哥能过去陪他。
林墨想着既然已经回来了,顺道去锦城看看分店装修的进度,便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韩勋在旁边将他们兄弟俩的嘀咕听得一清二楚,深觉得自己以前实在太小瞧那小胖子了,苦肉计什么的不要用得太好了!瞧他那身小肥膘,像是‘吃不惯那边学校饭菜’的样子吗?也就林小墨那个笨蛋才会上当。什么!还敢怂恿林小墨转到锦城去读书?韩小人看着小胖墩腮帮子鼓鼓的脸,爪子前所未有的痒。
吃完火锅,天色已晚。韩母跟老太太约好,明天去他们家,然后先一步回宾馆休息了。林建因为腿部残疾,就算想考驾照也得等十来年后国家放宽考试政策再说,再加上现阶段店里也没有用得着的地方,林建大多数时候要么住在店里要么住在县城的房子里,家里一直没有买车,老太太今天过来是坐了村里人的摩托车来的。韩勋难得心细了一次,让阿虎一会儿再过来开车送他们回去。
不过才十多天的时间,住惯韩勋京城的大宅子,睡惯了那儿的高床软枕,躺在自己的旧床上,林书早睡得呼呼的了,林墨还没什么睡意。
他翻个身,把林书不老实的脚从他身上挪开,就听到手机响了,忙挂了电话,不用看都知道是韩勋打过来的。他看了眼熟睡的林书,蹑手蹑脚到楼下厕所,给他回过去。
电话一通就听到韩勋在那头嚷嚷:“林小墨,你答应了我要去京城读高中的,你现在要反悔我就跟你翻脸。”
林墨以为他大半夜打电话过来,要说什么,结果就为了这事儿。他冷笑一声,道:“行,随你。”说完,林墨把手机拿得离耳朵老远,那头果然传来韩小人的咆哮:“林小墨,你这是什么态度?”
“开口就是质问,你还想要什么态度?”
韩勋被噎了一下,自知理亏,便支吾道:“谁让你想反悔的?”
林墨被他气笑了:“你哪只耳朵听到我反悔了?”
韩勋顿时眉开眼笑:“这可是你说的啊,君子一言驷马难追。”韩勋生怕他变卦,忙说,“好了,没其他事情了,时候不早了,你赶紧的睡觉吧。”接着,电话那头传来了嘟嘟的忙音。
林墨无奈地摇摇头,回到房里,先前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跟韩勋通过电话后,竟然有了睡意,不一会儿功夫就陷入了黑甜梦乡。
☆、第九十七章 招待
早上,阿虎早早去林墨开的小食馆买了几大袋子包子回来。鲜肉馅儿、香葱馅儿、香菇馅儿、牛肉芹菜、白菜猪肉各个口味拿了一些,另外还买了皮蛋瘦肉粥,买好东西,阿虎迫不及待往嘴里塞了一个鲜肉包子,嚼巴嚼巴,满意地舒展开眉头。虽然林墨没在,店里的包子还是那味儿,一个字,香,
韩父韩母虽然都是在国外出生长大的,但是因为家族原因,除了应酬的时候,几乎一日三餐都是用的是中餐。早餐往往是稀饭、鸡蛋和水果,以及一些精致的小菜,很少吃包子。就算偶尔做,也多是牛肉、鸡肉、鲜虾馅儿的,很少吃到猪肉馅。韩父把几种味道的都尝了一遍,意外的喜欢香葱猪肉馅的,一个口味就被他吃掉了十几个,看得旁边的营养师直皱眉。
韩母喜欢香菇口味的,以前在家的时候,家里的厨师也做过这种味道的包子,可今天吃的这些,明显多了几分鲜嫩爽滑的感觉。韩母这么大年纪了,依然保持着不错的身材,一方面得益于常年坚持锻炼,另一方面则是有效的控制饮食。经年累月的控制下,韩母并不是重口腹欲的人,可今天竟然有种停不住嘴的感觉,一没注意竟然差点吃撑了。
准确而言,这种‘停不住嘴’的感觉从遇到林墨,时不时吃他做的菜以后,就开始有了。韩母问过阿虎这才知道,这些包子竟然是林墨家店里卖的,阿虎还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遍他是如何大早就去排队,在一大堆人里面抢到了这些包子。通过这十来天的相处,韩母打心眼里喜欢林墨,听阿虎这么说,脸上不禁带上了欣慰的笑容。
“真难为他才十几岁,怎么就会做这么多好吃的?”韩母拉着儿子的手感慨。
韩勋可不敢暴露林墨重生的秘密,笑道:“这就是天分呗,没准是遗传到了二姥爷和蕊姨的天赋。”
韩母笑道:“胡说什么呐,化学实验和做菜是一回事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