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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望

作者:快把蕉下的鹿牵走 时间:2023-02-25 01:13:08 标签:ABO 狗血 未来

  戚在野愕地止住话语,因为他看到祝鹤出现在洗手间门口。随后查理也进来了,他拿着干燥的毛巾,替戚在野擦干净身体和头发,“虽然是夏天,但也要小心着凉。”
  伯爵和祝鹤被查理推出了洗手间,戚在野靠坐在地上,把脸埋在毛巾里哭泣,查理拿来干净的衣服让他穿上。
  戚在野十指用力地攥住毛巾,压抑着哭腔说:“我以前真的很喜欢他,他做着一切我想做又不敢做的事,我羡慕他、迷恋他,又疯狂地想成为他,我以为他是来拯救我的、我以为苦难至此就结束了,可这个时候拂莱.丹戈出现了,我讨厌他!他就是个魔鬼!”
  查理抱住他安慰,也忍不住湿润了眼眶。
  戚在野抬起脸说:“查理,他刚刚要杀了我。”
  查理忙安慰道:“他不会的,他喜欢你啊,我们都喜欢你。”
  “你们的喜欢不一样,他对我是占有欲,他觉得我只是丹戈家的一件物品,一旦做出玷污丹戈家名声的事,他就会亲手除掉我。”戚在野深吸一口气,“查理,你帮我收拾东西,我要走。”
  “不要冲动,先让我去和他谈谈。你们只是在沟通上出现了问题,还没到那种地步呢,”查理紧锁着眉,努力安抚他道,“而且他这么做,也仅仅是因为……把你当做了妻子看待。”
  戚在野听不进去,头抵着膝盖抽泣,查理亲亲他的头发起身离开。没一会祝鹤就进来了,他蹲下身,默默抱住戚在野,才仅温存了一会儿,对方就反应激烈地把他推开,然后跌跌撞撞地离开浴室。
  戚在野跑出小木屋后,一时有些茫然,他不知道该去哪,正巧这时手机响了一下,是陌生号码发来一个地址。他想起来了,霍仲希在今天约他一起去看信,说信也不准确,那其实是郑谷的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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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老贺打个水打半天,啧


第75章
  【仓促之中写下这封信,使它成为了最不像遗书的一封遗书。
  正在读这封信的读者,你敢信吗?我并没有故意拿刮胡刀片往脖子上划,我只是觉得腺体很痒,想拿点什么东西止痒,等回过神来时,手上已经鲜血淋漓。
  该死的,都什么年代了,为什么不能给一个精神病买把电动剃须刀?
  这绝不是我要的死法,但现在看来,这确实就是我的归宿。
  我感觉到生命在我身体里慢慢流逝,既然如此,就来写写我这一生吧。
  我原本设想在退休之后,在购买的庄园里,在阳台下、花房内,提笔记录我的生平, 譬如我的少年时代和拿起笔的契机,以及一生中遇到过的形形色色的人,当然要着重描述我的事业,这一块的文笔一定要得意又不失谦虚,务必让读者觉得,啊,这老头可真是了不起,原来有过这么辉煌的过去呢。书的最后,当然要再装模作样感谢一下我的家人和朋友们。
  不过,现在恐怕是来不及了。
  尽管近期我的精神状况不大稳定,但提笔写字的现在却是十分清醒的。
  我可以十分自信地说,我这一生,是非常有意义的一生。
  我也可以十分骄傲地说,我用我的文字,改变过很多人、治愈过很多人,鼓励了许许多多的人从逆境中爬起,又教会了许许多多人如何去爱。
  刚去接了个电话,打断了一些思路。
  是莱恩的,他在电话那头的语气,怎么像是哽咽?可能因为我要死了吧。希望他看到这封信多多少少能释怀一点,毕竟前段时间发病,冲他吼了一些很过分的话。
  抱歉,写到这才想起来,刮胡刀片是我自己买的,不过当时我的本意,应该不是用在脖子上。
  我好像病了很长时间,意识一直停留在了那场大雪弥漫的冬天里,方才抬头,看到紫藤花垂了一窗户,才惊觉春天已经过了,夏天都要来了,看来我真是把自己困住太久了。
  春去秋来,人间一直在往前走,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平静,真好。】
  遗书到这里就结束了,戚在野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直到眼睛酸涩才还给霍仲希。
  “我说过的,他到最后释然了,不带任何怨恨地离开。”霍仲希把人带到了餐桌前,为其倒了一杯红酒,他本想亲自给戚在野系好错位的纽扣,不过对方警惕地瞥他一眼,他便也作罢了。“我想,这应该就是原谅的信号。我知道你不信我说的话,所以才想邀你看信,希望看过之后你也能释然,不再负担无谓的自责。”
  戚在野将酒杯推远了些,“我开车来的。”他接着道:“我没在纠结他有没有原谅,这对我已经不重要了。我只是想知道,在生命最后一刻,他有没有放过自己。他是个很好的人,不该临死还要被过往和病痛折磨。”
  霍仲希切牛排的手略一停顿,他扭过脸注视着戚在野,目光前所未有地认真,直到最后他才不得不承认,尽管与这青年相识得最早,对他的了解却是最少的,于是他低声笑了起来,“我懂了,是我太自以为是,从没真正了解过你的需求。”
  “你又不是我肚子的蛔虫,怎么知道我真正的想法呢?”戚在野微笑说,“就像你也不知道,我今天来不止是为了信,我还想知道被你关起来的那三个月,拂莱.丹戈到底有没有找过我,还是说你们达成了什么合作,然后以某种条件他把我交换给了你?”
  “看来这三年间,你们并没有建立比较牢靠的信任关系。”霍仲希淡淡一笑,见戚在野不悦皱眉,才又道:“没有合作,不过他也没有说明缘由。他确实一直知道你在我这,却从没上门讨要。不过我猜,大约是有两种可能,一是他生性凉薄,没把你放在心上;二可能是要进行一些大动作,不太适合把你带在身边,或者说,他要做的事会牵连到你。至于哪种可能更有可信度,取决于你要从哪种角度审视拂莱.丹戈的灵魂。”
  戚在野没有回话,拂莱.丹戈的灵魂……其实这三年间,他很少会回想起以前狗屁倒灶的那些事,除了不想一味沉湎于过去,也是因为在这三年里,拂莱.丹戈表现得太正常了,正常到让戚在野都忘了他以前不是一个正常人。
  无论何时,他看上去都是那么心平气和,似乎很享受这种家常里短的生活,他会在廊下的秋千架上看书,或在院子里莳花弄草,哪怕是最鸡飞狗跳的带孩子也能轻松应对。
  他不再是从前喜欢阴森冷笑、喜怒不定的丹戈伯爵,他变了,变得就像一个……戚在野细细思索一番,普通人,对,他变得就像一个普通人。以至于他下午做出那样的事,戚在野还一时接受不了,明明这才是拂莱.丹戈的本性啊。
  “我很高兴你能来。”霍仲希说,“前不久小景还跟我提到了你,他埋怨我弄丢了你,也很自责招惹了你。”
  戚在野立刻抬头,话到嘴边,却又犹豫起来。
  倒是霍仲希看出了他心中所想,“是的,我们离婚了。”
  戚在野坐直身体,“怎么回事?他现在过得还好吗?”
  “拜你那位好朋友所赐。”
  三年前,费闻勒找到兰越景,厉声谴责霍仲希的变态行径,他大大咧咧地坐在他家沙发上抖腿,挥舞着手比划,“他啊,把我好朋友,这样!这样!再这样!”说完扬扬下巴,“你懂吧,你老公就是个变态。”
  “我老公当然是个变态,”兰越景笑眯眯地给他倒了杯水,费闻勒不客气地拎出里头的柠檬片,猛灌了几口,却在瞥见一个光溜溜的陌生apha从里屋出来时,又立刻喷了出去,他一边呛一边骂:“变态!变态!你们夫妻两个都是变态!”
  兰越景笑哈哈地把他送走,转头怒气冲冲地去质问霍仲希。
  “是,他在我那。”霍仲希痛快承认。
  “这就是你喜欢的方式?把他关起来?连我都知道,给可怜缺爱的小狗一根骨头,就能让他对你摇尾巴,你这么聪明怎么会不懂!”
  霍仲希轻轻蹙了下眉,旋即笑道:“因为,唯有他把握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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