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金丝雀后总是被迫穿裙子
作者:泯妍酱
时间:2024-01-14 01:18:16
标签:甜文 架空 豪门
秦一柯越说越上头,“不行,我把他们抓回来挨个打一顿!”
“哎哎哎——”
宋一可连忙拉住秦一柯,“你冷静点,教务主任不是让他们每个人写一千字检讨吗?还被你开了会,应该不会再来打扰裴清墨了。”
秦一柯点点头,“你说的对,要是他们真敢来,我就掏出他们的检讨,当众念给他们听。”
宋一可愣了下。
她想了想,又觉得这招真是杀人诛心。
“其实我叫你出来还有第二件事,”宋一可挽了挽鬓角的发,“就是,你不觉得我有点眼熟吗?”
秦一柯仔细地看了看宋一可的脸,“好像……是有点眼熟。”
宋一可眼睛一亮:“哪里眼熟?是不是感觉我的眼睛和嘴唇哪里见过?”
“感觉……”秦一柯不太确定,“感觉有点像我家老幺?”
宋一可:“?”
秦一柯又认真地看了看,肯定道,“不过你嘴唇没我家老幺红,感觉没那么软,眼睛也没老幺好看。”
“他的瞳色浅,很像小猫,脸又白,腮帮子鼓鼓的很可爱,像小仓鼠。”
“你的瞳色黑,像黑板的色,腮帮子比较红,像高原反应。”
宋一可:“……”
神特么高原反应。
她那是打了腮红,涂了裸色口红。
宋一可发出灵魂拷问:“……你真没有跟裴清墨谈恋爱吗?”
怎么三句不离你家老幺??
—
两个人没多久就回了教室。
从后门进的。
宋一可看起来很开心,眉开眼笑的,回位置的时候,还跟秦一柯挥了挥手,“放学我们再一起去打饭!”
“好嘞!”
秦一柯也挺开心的样子,跟宋一可摆摆手,脚步轻快地走向自己座位。
裴清墨没回头。
手里的笔在试卷第三题写了个D,又继续算下一题,耳朵听到后面的金元征嘀咕,“老大什么时候跟宋一可这么好了?”
他的笔微不可见一顿。
“老幺!”
秦一柯刚坐下,就迫不及待地想跟裴清墨分享什么,上课铃却响了。
“铃——”
“哒哒哒”
物理老师踩着高跟鞋进教室。
物理老师很严厉,对班里纪律抓得很紧,不喜欢有人上课讲话开小差。
秦一柯刚想说的话就卡在了喉咙里,急得他抓了抓耳朵,偷偷写了小纸条,从课桌底下塞给裴清墨。
裴清墨看着黑板,动作自然地打开纸条,余光扫了一眼。
【老幺你肯定猜不到,我小时候认识宋一可哎!】
裴清墨垂睫遮住眼里的神色,再抬眼,已经看不出翻涌过什么。
他看了秦一柯一眼。
秦一柯又兴奋地在草稿本上写了,挪过去给裴清墨看。
【不过宋一可小时候是假小子,短头发,玩得可野了,爬树掏鸟蛋,下河玩泥巴,还抓手指粗的蚯蚓】
【我一开始都不知道她是女孩,因为她老是在男生堆里,没穿过小裙子,也没跟女生玩过】
【后来才知道,因为她身上总是很脏,还爱扯别的小女孩的小辫子,所以女生们都不爱跟她玩】
裴清墨在草稿本上写字。
他的字很娟秀,整齐又舒服,像女孩写的。
【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五六岁的时候,我在京都的爷爷奶奶家过暑假,小区公园里认识的,我俩一起堆沙堡】
难怪他没有印象。
比他认识秦一柯要早。
裴清墨脸色平静,【所以她第一天来的时候,才会对你那么亲近吗?】
【是啊】
【她认出我了,我没认出她,想想还怪尴尬的哈哈,不过她变化那么大,我认不出来很正常嘛】
确实。
裴清墨心想。
多年未见的女主角,惊艳变装归来,打脸在男主身边青梅竹马的女配,这才符合小说啊。
第280章 282.他想要秦一柯的答案了
秦一柯还在草稿本上写。
他脸上洋溢的笑丝毫没有作假,欢快地向自己介绍他童年的玩伴,介绍那段他并没有参与过的时光。
裴清墨忽然升起一股无力感。
他还能守住秦一柯多久呢?
一年、两年,还是短短的几个月?
他不知道。
如果这么多年秦一柯都没有喜欢上他,迟早有一天秦一柯会喜欢上别人吧?
没有宋一可。
也会有张一可许一可。
“裴清墨。”
面容严厉的物理老师看出裴清墨在发呆,冷淡地叫了一声,“上来解一下这道题,说说这类电路图怎么写。”
裴清墨上了讲台。
那副电路图在别人看来眼花缭乱,他看一眼却已经得出了最优解,随着讲解,白粉笔在黑板落下娟秀的字。
他想。
要是感情和做题一样就好了。
就算步骤很曲折,有很多陷阱,花费再多的草稿计算,只要答案是对的,那都值得。
裴清墨放下粉笔。
浅色的眼瞳看向秦一柯,他已经得出了他的答案,但他现在——
想要秦一柯的答案了。
—
灵中热闹喧嚣的食堂。
一张桌子上,一边坐着裴清墨、秦一柯和金元征,另一边是宋一可、乌江江和方保保。
“我小时候在乡下和爷爷住过一段时间,我爷爷年纪大,喜欢瞌睡,乡下孩子又野,我就和一帮小子天天捣蛋。”
宋一可笑着说,“爬树偷鸟蛋、下河摸鱼、炸牛粪,偷邻居果园的果子,不怕你们笑话,和尿玩泥巴的事我都干过。”
金元征哈哈大笑,“现在是公主,以前是野山猪啊你!这跟跑人家田里吭哧吭哧偷红薯有什么区别?”
秦一柯一拍金元征的脑袋,“怎么说话的你?”
“没事儿。”
宋一可爽快地笑了笑,“我觉得挺形象的,一身蛮力到处闯祸,可不就是野山猪吗哈哈哈……”
“别说,我真偷过伯伯家的红薯,大半夜不睡觉,跟几个小伙伴在田里用泥块搭窑子,火窑了红薯吃。”
乌江江好奇问:“好吃吗?”
宋一可笑着点头说,“好吃啊,红薯被火烧的泥块烤熟,流出蜜汁来可香可甜了,就是吃得嘴巴黑。”
她看向秦一柯,“我不是还跟你约好了去我爷爷家家,一起去偷红薯窑着吃?”
“好像是吧?”
秦一柯不太能想起来了。
五六岁随口约定的事,都过了十二三年了,他记得才怪,不然也不会第一天见到时,没认出宋一可的名字。
“咱俩还约好一起去河里抓鱼钓螃蟹,一起捡田螺,捡一小桶回家,让我爷爷跟酸笋辣椒一起炒了吃。”
宋一可掀起眉毛问他,“我还记得你喜欢吃辣的呢,这你不会也不记得了吧?”
“……有点印象。”
秦一柯有点心虚。
他朋友太多了。
从小到大,他的人缘都是最好的,跟每一个朋友都约定过很多事,大多数还都是口嗨,他哪记得那么多?
所以他都是约定完就干了,来不及干的只能等朋友回来讨债了。
“我就知道你不记得了。”
宋一可哼了一声,也没真生气,但嘴上故意说,“看在你那时候带我玩的份上,我就不生你气了。”
乌江江:“你和老大一开始咋认识的啊?”
宋一可想起那时候,噗呲一声笑了出来,“可能你们不信,我和一柯是打架认识的。”
“啊?”
乌江江有点谴责,“真的吗老大?你以前连这么漂亮的小女孩都打?”
秦一柯拍他脑袋,没好气地说,“宋一可以前头发比我还短,晒得又黑,鬼看得出来是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