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爱》完结
我们或许可以不服从命运的安排,却终究敌不过天意弄人。
我们几乎走过一整个明川,它的每一条街道,每一条小巷,光临每一家卖着新奇吃食的小店,从春入夏,由秋至冬,有时候一前一后,有时也会并排着牵着手,十指相扣,偷偷摸摸也自有偷偷摸摸的快乐。
他从不在我面前提起过书墨,甚至从来都没有询问过,我也乐的彼此不记得糊涂着,我们相处,也从来和书墨扯不上关系,是我先认识他的,是我先喜欢上他的,和书墨有什么关系。
即便如此,那天晚上的惊鸿一眼也像是在我心间扎了根刺,我太清楚书墨是什么性格了,却并不太清楚他。
果然不出我所料,那几天书墨一直有些苦恼,这种明显到连母亲都有所察觉很担忧的询问她是不是生病了,被她含糊的打发过去,明显不愿意让母亲多想或者被母亲察觉。
从高中不在一个学校起,我们的同学便不再是同一群相同的人,以往周末我都会陪着她一起逛街买东西,或者去哪一处僻静的小路上走上几圈,从傅见琛来到这里之后,想了想,我竟然很久没有陪过她了。
做哥哥当到这份上,是我有些愧对她了。难得的考完试有一个完整的周末,我本来想上午陪她出去逛逛街,下午再随她自由安排,我去见傅见琛。
她先是一愣,又有些扭捏的拒绝了我,即便那借口天衣无缝,和她同学约好了一起,都是女生,我不方便陪同,这种借口骗骗母亲还行。
我干脆放下削了一半的铅笔,真怕在削的时候和她说话会将手指划开一道裂痕,虽然那一瞬间并不会有多疼,可是冬天的伤口却愈合的最慢。
“书墨,你告诉我,是不是去见傅见琛。”这种我心知肚明的问题其实我不太想和她多说,一旦说开,总有一个人要做一个决定,无论是谁,都不是我想要看到的结果。
她的反应其实是在我的情理之中,只是却又在我的意料之外,寂静了好一会,她咬了咬唇:“果然是你,刚开始听到同学和我说我还不相信,没想到真的是你。”真奇怪,明明没有心有灵犀,我却仍是一瞬间就听懂了她在说什么,可我并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做错了。
“书墨,我并没有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即便是你,我也不想相让。”其实我本不想这么早和她说的这么直白。
这种事,其实越先挑明反而越好,比如之前,我知道书墨喜欢他,我不相信他会不知道,就是因为彼此相瞒着,才会觉得有些隔阂,因为彼此都不坦诚,所以终有一天距离也就会越来越远。
她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我从来没有想过让你相让,书钰,我喜欢他,不会比你少,还是公平竞争吧。”这种事,怎么可能公平的来,单单是性向,我都被她甩开一大截。
我说好,即便我知道,故事的结局可能不尽人意,或许我会输的彻底,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谁让那个人,我在第一眼看见的时候,就已经倾心相许了呢。
这种幼稚又有些无聊的打赌就这么一直维持了下来,这只是一场没有硝烟平静到毫无波澜的战争,掀不起一点的风浪,我们都不约而同的在母亲面前维持着原样。
这是我此生做过的,第一件错事,相爱是两个人的事情,我不该,从来没有询问过他的意见,将他当成一个物品般,用来和书墨做赌注,没有谁规定谁必须是谁的,幸运的是,先相识的总是占有优势,他似乎也很喜欢和我亲近。
我说我和书墨总归是有一点心灵感应,看,我们曾经不约而同的在第一眼喜欢上了同一个人,这是原罪,无法去赎。
小巷子的拆迁一拖再拖,不过没有了蔷薇花墙我也很少再去,傅见琛也没有离开,粗略的算了下,从三四月间到如今腊八时节,已经过去了大半年,再有不足一月就是春节,而过了春节,离我们高考的日子便越来越近,即便是我,也不能这般轻易的就溜出去逃自习,尤其是,人总是要为了理想拼一把的。
私心里,我是希望他留下的,可是这里没有他的亲人,朋友,举家团圆的日子,怕他一个人又太寂寞了,我总不能做到时时陪伴他的。
腊八的中午,我们又去了商城小巷子里的快餐店,黑米红豆混在一起煮的粥,看起来格外的像广告上的相思红豆,这么久他还是没有学会熟练的使用筷子,看他一本正经的用勺子吃菜,怎么都有种想笑的冲动,不过在一起这么久了,我还是能摸清他的脾气的,炸毛前总是要想方设法的顺一遍毛。
将他不爱吃的青椒姜丝细细挑到一遍也方便他吃些,一边问道:“快要过年了,你打算回家了吗?”傅见琛除却有些傲娇任性,性子倒是直爽,在书墨的事情上和我一直打着哑巴太极,也难为他了。
“不回。”大少爷干脆利落的拒绝道,许是我疑惑的眼神让他有些不自在的闪躲了一下子。
“我家人不在国内。”难得的解释了一句,想了想又道:“我今年在这里过吧。”我当然不会有什么意见,事实上,这也正是我所希望的。
我粗略的算了一下子时间,年前年后加一起顶多放一个礼拜的假,尤其是我们不需要出门拜访亲人,我们虽然在这个地方生活了十多年,但到底没有叶落扎根,只要母亲在的地方,便是家。
母亲也是很敏锐的,我若贸然带他回去,如果真的没什么,普通的关系倒还好,就怕自己做贼心虚。
“我只是还没有在这里呆够,你不用觉得为难。”许是我的沉默让他有些误会,他换个勺子喝粥,嫌弃的皱起眉头:“太甜,下次少放点糖。”他碗里我根本就没有放糖,被这么一指责似乎我真的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一样。
我微微一笑:“我是高兴,你要是不喜欢,我再去给你重新买一份?”
“不要,我喝不下这么多。”他的表情一下子就变了样,虽然看起来很是蛮横任性,偏白的皮肤却是不经意的浮现出一层粉色,也不知是不是真如他所言的屋子里太热了。
每天一测试,三天一小考,五天一大考,试卷漫天乱飞,我已经不很看中中间顶端鲜红的分数了,在我看来,高考不过短短的三天,短暂的几乎对不起我每天做试卷所用的笔墨。
然就是这么让人又爱又恨的两个字,造就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多少有点十年寒窗苦读一朝金榜题名的意味,我们是十一载,不过听说过不了几年小学就要全面六年制。
就是每天淹没在题海中,一张张卷子从空白到填满,再被一个鲜红的印记宣告它的价值,真怕有一天自己也会变成除了学习什么都不会的行尸走肉。
等到班主任站外讲台上宣布从下午起可以离校过了初五全部都要来上自习,还有每天制定的计划都要一丝不苟的完成,说了有十分钟的时间,然后是周围好大一部分我根本连名字都喊不出来的同学欢呼雀跃的声音时,我才知道,原来已经是腊月二十八了,快要过年了,所以该放假了啊。
☆、陈年旧事〈六〉
这半个多月被考试弄的浑浑噩噩,待到真正放假骤然解脱了,出了一中的大门,顿时有一种终于飞出牢笼的错觉,然而被禁锢的习惯了,骤然出去却又有点无所适从。
正不知该不该先回家,拥挤的人群中突然就看见马路对面的一个身影,穿着黑色的呢子大衣,浅灰色的围巾将半边脸包裹的严严实实,手插在口袋里,不时的挪动一下冻僵的脚,即便如此,我还是一眼就将全部的视线放在他身上。
我摸遍了所有的口袋掏出褶皱的几乎看不出样子的毛票买了个刚烤出来的澄黄的红薯,揣在怀里,随着拥挤的人群一起一寸寸的挪到对面。
“怎么出来这么慢,干什么笑的像个傻子一样。”他虽然说话依然如往常那般,手上却是半点不慢的解开围在颈间的围巾,随便的往我□□在外的脖颈缠了两圈。
“见琛。”我一下子就醒悟了,为什么要这么在意他是个男的,为什么要顾忌书墨,为什么害怕他随时会离开而不敢有所表示,为什么明明他就在我眼前,我依然觉得不够。
“见琛,见琛。”倘若眼下不是在大街上,身边有来来往往的人群,我一定紧紧的拥抱着他,看着他冻的发红的唇,也很想尝一尝。
“行了行了,这么大人了,还撒什么娇。”他一定是因为不好意思才故作这么老成的,明明自己才是最爱向我撒娇对我任性胡来的。
直到来到他一直居住着的宾馆,暖气将整个房间蒸腾的热浪扑天,他才放开我早已被捂的温热起来的手。
“见琛。”从来不曾像此时此刻这般失控,像是一秒钟都不愿意分开,我慢慢靠过去,吻上他被寒风吹的冰凉的脸颊,一寸一寸的挪到唇上。
这是我第一次索吻,真好,他一点都不反感我的靠近,从单方面的索取到两人互相交换着唾液,却又因为厚实的衣服而不得更进一步的靠近。
我搂着他,连探进外套里面都无法做到,不禁有些挫败,又有些无法言说的委屈之意,明明是他勾引我的,却又不尽兴。
傅见琛应该也是有所察觉的,稍微推开我一些,看了我两眼,慢慢的解开外套上精美的扣子,一边像是掩饰害羞般道:“连衣服都不会脱,笨死了。”
少年情时,总有种急切的心情,迫切的想要占有一个人,让那人从心至身无一不是自己的,任谁说了都能反驳一句,那是我的所有物。
我那时,想必就是那种心情,热烈又迫切的,这就是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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