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欢旧爱
“这么还不睡?”沈文昌回来,看到白珍,像是楼梯踩空一脚。方才狐狸精的洞窟太过香艳,回家见到正室,坦然不起来。何况正室现今似乎并不高兴。
“多少年都没有抽过烟。”他俯下身,两手夹到白珍的香烟上去,嘘嘘作势要抽。白珍突然抓住沈文昌的手,挺起身来望着沈文昌的眼,眼眶是红的,是哭了许久。
“珍珍?!”沈文昌面上不动,心里楼梯碎成一地,人往悬崖坠去。夜雨如影随形,像菜市口的血滴——不过是因为心虚。
“啊……”白珍试着讲话,开口却只成暗哑的碎语。她清了嗓才讲出话来:“茜茜……passed away.”
她用英文词,恍然间讲出来,没有中文的真切感,仿佛人还在。
“怎么会?”沈文昌面上惊奇了,心里的楼梯却登时铸好,人缓缓走到地上,脚踏实地,安稳了。
“我总觉得她昨天还在参加读书会。”白珍躺回摇椅里,夹烟的手垂在摇椅下。沈文昌现在是个听故事的心态,把蚊香盘踢到阳台上来。他的影子被屋里吊灯照出来,铿锵的横在瓷砖上,却又混着一圈圈荡漾的电风扇阴影,像回光返照前的走马灯。
白珍在走马灯里讲一个亡魂的故事。
“她先生在外面养舞女,居然要带到家里来。她和我哭,我劝她离婚……现在离婚不算什么的。她家里人不让她离,让她和我断关系,讲我毁人婚姻。她也怕离了从今往后要做黑人……其实现在离婚不算什么的……”
“那时筱家一出事,立刻就让她结婚,生怕别人知道她恋过筱为。其实谁不知道……可筱家和她又有什么关系。”
“她用她先生的剃须刀片,人泡在浴缸里。眼见人要不行了,要送到医院去,他先生还拦着人不让进浴室,要老妈子进去给她穿戴整齐。”
“我有时候想……或许这就是命运,都是突如其来的。仿佛昨日还在欢笑……我大哥哥二哥哥也是,茜茜也是……甚至是筱为……文昌,我有时候觉得你残忍。”
“嗯?”沈文昌并不反驳。
“她永远爱着筱为。”
“珍珍,你不讲道理,她不爱筱为,就不会自杀了吗?”
“她不爱筱为,就不会知道爱情的模样。无知的人总是最为坚强。”白珍对着夜雨幽幽讲起。雨下是墨绿的花园,是黑暗的深海。沈文昌抽掉她的烟,反手扔到深海里。
“她不爱上筱为,也会爱上别人。该知道的滋味,总是会知道。”他抱起白珍,白珍蜷缩在他的怀里:“杀筱为的不是我,是国家机器。”
“该死的时候,也总是要死的。”他心里想。
“文昌,我爱你。”白珍哀伤的讲到。
“我也爱你,珍珍。”沈文昌无限温柔的回答她:“你不要怕,你我都知道爱情的模样。”
白珍深吸一口气,什么都没有说。沈文昌把她放到放到床上,开出橙色的灯。她的面容被镀上一层灯光,像一具墓碑上的铜像,目下有铜绿,是一种凄然的美,独自沉默在雨中。
有一段时间,沈文昌喜欢逛公墓,在一个远离家庭,远离社会的寂静之地,与石像亡者为伴,看一整天的书。他看墓碑,像女人看橱窗,都抱有一种猎奇的心思,不过更为隐秘。于众多的先考先妣中见到一个夭亡少女,会隐隐的兴奋,因为看到了稀少的新情节。
“爸爸妈妈永远爱你。”墓碑做成书的形状。他坐在墓碑旁,看租来的《火烧红莲寺》。
他端详白珍,像是端详许多年前遇到的夭亡少女,端详一种寂静的,惆怅的,凝固在时间中的美。
后来白珍在巴西,写自己的回忆录:“他那晚看着我,令我悲伤而快乐。我非常喜爱那样的眼神,那样的他,像是我与他的初识——我坐在汽车里,他是迷惘的少年人,递给我一块手帕——我与他一同站在人生的岔路口。”窗外下着雨,夏虫却依然在鸣叫,“吱吱吱吱”恍恍惚如时钟的计时。她的咖啡林影影憧憧,海上的风带来北半球另一个国度的消息,她站在海边,想分辨出黄浦江的气息。
可她寻不出来,因为格了太多的山与海。
那时白珍年纪已经很大了,有一个儿子叫约翰.斯蒂文,圣人一般的名字,随父姓,接受过洗礼,却是完全黄皮肤黑眼睛。约翰没有继承白珍的遗产,独自移民去了西班牙,和一个当地女人结了婚,老来得子,抓阄取一个名字,叫做安德烈。
白珍从来不对别人讲起约翰的生父,而约翰的生父却占据了她回忆里大半的篇幅。
那是她爱情的模样,写在永世不见的热带国度。回忆录也从未面世,随她遗愿,与她的骨灰一同埋入白家宁波的祖坟。
约翰自始至终没有出现,其后一生都在西班牙,没有回巴西,没有去中国,仿佛是在冥冥之中为他的生父报仇。
“我住在巴拉那,用许多年,才学会一个词:‘不与夏虫语冰’。学会的也不是它本来的意思,是字面意思。这里的人不懂下雪,终年穿一件短袖。我与一只蝴蝶讲:有一年,我在南京为他买皮草。它不理我,很快飞走了。”
第22章
沈文昌因为邓月明,迟迟不去76号,借口公务交接,依旧留在清源环路,中午去小公馆吃午饭。
邓月明从庆哥家里搬出来,一藤箱的东西,放到衣柜里。
“抽屉全是锁的。”他在后台和庆哥闲聊,庆哥问起小公馆,十分好奇,想要参观。
“哼,他还能在外面放要紧东西?“庆哥嗤笑一声。
“肯定不放,大概有这个习惯。抽屉都锁了,我要紧点的东西只能放衣柜。”
“叫你不要搬过去,你一定要搬。现在别人待你如待贼,不信你。“庆哥画眉,看着镜子,随意的讲道。邓月明不言语,给他泡茶。
“以后他不要你了,给你扫地出门。你还要收拾自己东西走人,那滋味……你等着吧。等出来了,身价也没了,风评又不好,看你怎么办!”
“他现在如此见不得人好。“邓月明心想:“何况我也不见得是好……就这样说我。“他对庆哥与徐师长的恋爱向来不闻不问,现在这段失败的恋情终于波及到了他,令他感到有趣。他像一个旁观者,看庆哥对他迁怒。
“他小情又多,可别到时候叫你腾出来给别的什么玩意住。“庆哥继续道。
“不会吧。“邓月明引话。
“怎么不会!你以为你是谁?现在还有几分颜色,以后看腻了怎么办?上海滩最不缺年轻漂亮的,你能年轻多久?”
“我能年轻到二十岁。“邓月明笑嘻嘻的讲。
“敢顶嘴了你!“庆哥眉笔一摔,捞起鞋底要打,仿佛恨铁不成钢。邓月明笑着躲开,往前台跑,那里庆哥追不出来。
他是喜欢庆哥的,因为这些话也就庆哥与他讲。“良药苦口利于病“道理他都明白,可惜药他不喝。
他要搬去小公馆,一夜之间戏班的人都晓得了,个个都是笑脸相迎,仿佛家里人中了举人——胭脂粉堆拔得头筹——是在盘算将来是否有利可图,存了“苟富贵勿相忘的“心思。余老板找他叙旧,回忆养他不易,培养更是困难,他能有现今成就,实在是自己真金白银堆出来的。
“这就叫做成就。“邓月明哭笑不得,又不好意思显出面色,只能垂着眼,淡淡的听人言语。
“这就叫做成就。“邓月明哭笑不得,又不好意思显出面色,只能垂着眼,淡淡的听人言语。他给余老板续茶,显得不忘旧,好让余老板早点讲完。
“他做那样的生计,实在是……伴君如伴虎呐!这些事情只能靠你自己拿捏分寸。好好过,顺着沈先生点总没有错。不要像庆小子,那个臭脾气!”
“当年我们班子不容易,大家都饿着肚子过来,我待人向来一视同仁。”余老板饿过邓月明。
“唯独待你是好的,你小时候身体不好,给你请郎中,都是真金白银的买药材。你师兄夜半就要起来给你煎药。”邓月明小时候身体虚,余老板怕五个大洋打水漂,请了村里给牛接生的赤脚郎中来,郎中不信钞票,要一升米,讨价还价,最后给了半升。
“打你也是有的,可是平心而论,小宁嘛,谁小时候没有挨过打?老燕打人狠,以前当兵怪不得,唯独打你是轻的,你不要怪他。”燕伯川军出身,有一根马鞭,是余老板暴力的爪牙。
“嗯。”邓月明喃喃应着,续茶很勤快。余老板现在肝肾不好,跑茅厕也很勤快,茶水喝多了进去,出来时邓月明已经不见了。
“臭小子!”他要骂一句,声音里带着有所图的宠溺,以及隐匿的恐惧——怕连坐。
邓月明溜出去就爬上电车去了恒仁路。他早上赶电车去百花苑,中午出来又是赶电车,还要转车,费一个钟头,只为做一顿饭。菜是早上买好的,放在冰箱里。恒仁路的菜总要贵一点,当然他也来不及去买进城菜农的菜。
他煎鱼的时候和沈文昌闲谈菜价,沈文昌撕下一张五万块的支票,塞到他裤腰里。他僵在那里,非常窘迫,觉得自己像是故意撩起话头来要钱,还要到了。
油“刺刺”的响着,溅到手上他才惊觉,忙给鱼翻身。
“我应该早点给你。五万块法币,现在央行里一个月还没有一万。”沈文昌低声笑起来,下巴搁在他肩膀上。
“不要靠这里,油爆过来了。”邓月明把沈文昌挡开:“厨房烟熏火燎的,沈先生下午还要去办公室?”
“洗个澡就好了。”沈文昌笑道:“张妈煎鱼要掺香油,腻死了。”
“这是哪里的习惯?”邓月明立刻换个话题。
“不是宁波的,她自己的。我说气息怎么不对?她每次都是下次不放了。下次永远都是放的,她自己喜欢香油气。”
“我不放香油。”邓月明摇头笑道。本想问沈太太怎么说,后来一想沈太太要么是纵容这个老妈子,要么是自己也享受香油气——这两样沈先生大概都不见得喜欢——问出来又要当作是“妄议正室”,何况是刚刚受了人家的钱,很有要开始积财的嫌疑。
“其实蒸鱼的时候放点香油倒是可以的”沈文昌评论着:“就是这几年被张妈喂怕了,不想闻到香油气。人呐,年纪大,就怪,她嗜好怪。”
“人都有这一遭的。我原本想做个凉拌干丝,放香油和醋。”邓月明抱歉的笑了起来。
“你做,我不吃,闻闻倒也没什么。”沈文昌非常体谅:“我想你年纪大以后会是什么样,然而想想或许与现在没两样。你这个人有时候简直与年龄不符。”
“那沈先生喜不喜欢我现在的样子。”邓月明把鱼盛出来,装做不经意的问起,其实很忐忑。
“你还叫我沈先生。”沈文昌打趣他。
“嗯?”邓月明一时反应不过来,随后略微睁大了眼,笑道:“老爷?”
“哈哈哈!”沈文昌非常愉快,帮着邓月明摆碗筷。
“我以为你喜欢摩登的称呼,可是摩登的称呼我只晓得沈先生一个,洋文那些……我不太懂。”邓月明有些难为情的为沈文昌盛饭。
“我骨子里有旧时代的糟粕,糟粕喜欢你。”沈文昌摸一把邓月明的后脑勺,像是对后辈:“国人骨子里旧时代的糟粕,可能百年也未必得以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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