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躁动综合症候群》完结
书名:青春躁动综合症候群
作者:浮朽re
有天我遇到了一个使我倾尽所有感情的男人,那正是十七八岁的年纪,爱上了就一发不可收拾,我忍受着并改变着自己来接受他,接受他的爱,但不知什么时候,我发现我做不到了。 既然我做不到,那就请让我消失,在这副躯壳中,住下一个新的灵魂,一个可以接受他的爱的我,代替之前的我来爱他和被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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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主角:祁乐,张泽臣 ┃ 配角: ┃ 其它:
☆、第一病
? 夜晚的城市总是给人以神秘的感觉,诱导着数不清的人来此探索,以至数不清的人跌落深渊。
这是我的故事,不悲伤,不久远。
我们的相爱充满了太多的不可思议,我禁不住想把这一切都记载下来,以文字的形式,记述。
那年我十八岁,大二,打工仔。
————
我工作的地方是一个非常有名气的蛋糕店,但是别搞错了,我不会做蛋糕,在那里我只是个收银的。
但是收银的责任重大啊,稍微出了点差错少个一块两块钱的,你都得防备着不被老板告上法庭——我们那个老板特别的事儿,有点小事就斤斤计较。
今天有个顾客来店里,硬是说昨天打电话来订了蛋糕,今天来拿为什么没给她做?负责接电话那小妹特别委屈,因为昨天我也听见了,那人打电话来的特别晚,说话也不清楚,带着口音,也没说清楚要不要就挂电话了,我们自然是不能给记上的。但是责任还是在我们身上,所以老板就给我们店里的全体员工上了一课,出店门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了。
从店后门走出去,这个时间点正是那类人出没的时间,大街上人很多,大多都穿的很潮,穿梭于人群之间,我深深的觉得我不属于这个时间。
我没有住宿舍,因为我们家就在这个城市住,离学校也近,所以没必要。
我家住在一个普通的小区里,小区有些年头了,楼都非常老,楼下的草坪都被那些老头老太太种的满满的,跟个菜园子似的,虽然不是多好看,但很有住家的感觉。
到了家里之后我掏出钥匙打开门,冷冷清清的,照旧什么人都没有。
我的家庭还是有的可说的。
我爸是个赌龄很久的老赌徒,整天抽烟喝酒打牌耍钱,听我妈(亲妈)说,她当时就是在赌场认识的我爸,那时候她才上大学,只为打份工赚点钱,然后遇见我爸了,虽然我爸这人混蛋了点...很混蛋,但在那个年代莫明的讨女人喜欢,久而久之,他俩就摩擦生热了。然后有了我,这时候我妈大学还没毕业呢,我妈那边的家长极力反对,可是他们不听,最终私奔了。我出生后的几年家庭生活挺美满的,只是我爸还是没有固定工作,依旧在赌,而且赌瘾一天比一天大。在我五六岁的时候吧,我爸欠人一屁股债还不清,还得靠我妈来挣钱维持生活,最终我妈坚持不下去,跟我爸离婚了,那时候我妈才多大啊,扔下我还有的是男人追,人长的也好看,于是就扔下我俩跑了。我妈刚走没多久,我爸就再婚了,那时候陈阿姨(我后妈)家里还有点钱,就帮我爸给赌债还了。当时我可是听得清清楚楚,我爸跪在陈阿姨面前信誓旦旦的说以后再也不赌了,才安定没几年,就又开始了。
我陈阿姨也不是个有多正直的人,她喜欢跟人打麻将,又抽烟又喝酒的,时常夜不归宿,不过因为零花钱没少给我,我对她也不是特别没有好感。
最近我爸的赌瘾已经是阻止不了了,近几年来时常有来我家催债的,大多都是闭门不理便走了,有些难缠的倒也不是赶不走。只是陈阿姨竟然也染了赌瘾,两方催债的,让家里一下子就窘迫了起来。
他们时常夜不归宿,也有这么个原因——怕催债的。
这就难为我了,我换了很多份工作,最终选择了在蛋糕店当收银,这儿薪水高还不累,晚上还有剩下的面包可以吃,待遇算是不错。
话扯得有些远。
我把钥匙随手扔在桌子上,打开冰箱去看看有什么能当正餐的东西。
一开冰箱,我就被里面的味道薰住了。
那些菜真是不知道剩了多少天了,散发着一股很多东西混杂在一起的难闻味道。
我二话不说就给那些东西倒在了垃圾桶里,把盘子扔在洗碗池。
掏了掏兜,发现里面还有十来块钱,够我下楼买桶方便面再加一瓶汽水了。
我抓了抓头发,心情无比烦躁。
......
我把拿好的东西放在收银台上,收银小哥跟我认识,我们就结账的那会儿功夫闲扯了些学校的事情。
他比我大两岁,等今年夏天的时候就毕业了,我们是一个系的,不过他更喜欢研究那些我看不懂的书。
“你想好毕业干啥了吗?”他给我找着零钱。
“没呢,走一步算一步吧,我家那样你也知道。”
他点点头,把零钱给我,打了个招呼我就走了。
我们这边的路段上一般都没车,连路灯都很少,发出非常昏暗的光,四周全都是有些年头的大树,把路灯的光全都遮住了。
我实在是没想到车祸这种老桥段能出现在我的身上,我正拎着袋子掏里面的钢镚,突然一辆车就冲了出来,我听见了鸣笛声,可是没有反应过来要躲闪,车就蹭着我的身子开了过去,在前面打了个转停下。
我被撞得摔倒在地上,这下袋子里的零钱也撒了出去,肇事的车主从那辆蓝色宾利上下来,面部表情几乎是从容不迫,让我感觉很气愤。
那人生着一副像是欧洲人那样立体的的五官,身材高大,估计得比我高上一个头,穿着剪裁得体的黑西装,他一靠近我就感觉气氛都凝重了起来,有点喘不过气的感觉。他长的不凶狠,反而非常的好看,却让人有点怕。
Marlboro的烟味和熏香混杂在一起的气味萦绕在鼻尖,很好闻的味道,是男人身上散发出的。
“过马路不看车?”低沉的语调,我顿时心一颤。
他这个语气可真是毫不客气,要是别人我早就翻脸了,可这人一看就是个不好对付的,我犯不着为了一时嘴快惹多大的事儿,于是我从地上站起来,膝盖处有些疼,估计是摔破了,初次见面时留下的伤口在膝盖位置,这预示着将来要发生的事情,只不过那时候我根本无从得知,我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站起来说,“先生,这件事恐怕不只有我一个人的责任,您在这种小路上开那么快的车,没注意到行人,这是您的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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