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男人
然后这一开口把所有人都给惊着了。
☆、第11章 两个人的长街
高志杰靠了一声,摁着烟头骂道:“操,这还叫不会唱,太他妈扯了吧!”
林琅又是得意又是羞涩,眼睛里都有了光彩。韩俊似乎也很意外的样子,两个人合唱的部分配合得天衣无缝。
一曲唱完,刘辛推桌子大喊:“没法唱了没法唱了!”
陈林也笑了起来,看着林琅说:“幸亏我逃过一劫,要不这人可丢大了。”
林琅拘谨地一笑:“我就会唱着一个。”
其实这要归功到关朋头上。高三那会班里举办元旦晚会,要求每个人都要出个节目。林琅个性内向,除了国歌什么也不会,说什么也不参加,关朋当时是晚会主持人,就自告奋勇出来鼓动他,可是后来听林琅唱了两句,就不再吭声了,果真放了林琅一马。但事后他就强烈要求林琅要学一首歌,照他的话说,凡事不一定要精通,但每一方面都要懂一点,这是生存的基本。林琅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就学了《明明白白我的心》,而且学得滚瓜烂熟,只可惜无缘一露。这次终于算是逮到了机会,说实话他也很忐忑,没想到音响好就是不一样,连他自己都觉得很好听。
林琅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后面果真不再唱了。刘辛他们还以为他谦虚,劝了几次,见他意志坚决,就由他去了。包间里烟气越来越大,林琅熏得难受,就推门走了出去,到洗手间里洗了把脸。刚走到楼道里,就见韩俊推开门走了出来,笑着问:“你没事吧?”
林琅笑了笑:“一开始你在门口抽烟,我还以为里面不准抽烟呢。”
韩俊眼神闪了闪,低声道:“其实我专门到外面等你的,恐怕你找不到地方。”
林琅粲然一笑:“谢谢。”
韩俊插着兜,问:“要不要出去透透气?”
林琅想了想,点点头:“也好。”
KTV的南边是一座临河的公园,叫珠河公园,再往南便是F城最长的珠河大桥。这一带车流并不多,是很高档的住宅区。时间到了八点,亮起了昏黄色的路灯。两个人沿着泡桐树往南走,韩俊扭头问:“是不是在宿舍住的不习惯?”
林琅摇摇头:“没有啊。”
“那你怎么每天都回宿舍那么晚,你以前不都是一过了晚上十点都睡觉了么?”
林琅微微一笑:“哦,那个啊……”
韩俊停下脚步看向他,眼神里含着笑意,是和林琅印象里截然不同的样子。林琅自作聪明,指着远处的电视塔喊:“那个塔真好看!”
韩俊无奈地一笑,竟然伸手摸了摸他的头:“机灵鬼。”
林琅一愣,本能地后退了两步。他虽然比韩俊瘦小了不少,但也是个即将满十八岁的成年人了,而且自从初中之后,从来没有人这样举止亲昵地摸过他。
韩俊微微一怔,随即将手又插进了裤兜里。但是这个举动,却勾起了很多久远的往事。林琅小的时候人见人爱,亲戚见了他总要摸摸他的头,向林爸爸林妈妈夸奖他一番,哥哥们跟他玩笑,有时候把他惹哭了,也会揉揉他的头发向他求饶。车祸之后,林琅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亲戚再见到他,也把他当成了大人一样对待,再也没有人这样亲昵地摸过他的头。
韩俊看了他一会,低声问:“你怎么了?”
林琅闻言抬起头来,刘海拂过去,眼睛在路灯下泛着水光,粲然一笑说:“想起了小时候的事……”,他没有说下去,岔开话题说:“咱们回去吧,不是说八点半出去吃饭么?”
韩俊注视着他看了好一会,突然温和地笑了。
☆、第12章 第一次聚餐
一伙人从KTV出来,进了对面街上的芙蓉楼。林琅默默地走在后面,陈林见他兴致低落,悄悄放慢了脚步问:“心情不好?”
林琅笑了笑没有说话。其实他心里是很感激陈林的,打心眼里觉得陈林亲切成熟,对他也比宿舍其他人更亲切一些,像个兄长一样。林琅在F城除了关朋并没有什么朋友。学英语的男生本来就比女生少很多,而且因为没能和自己班的住到一个宿舍里面,林琅和班里同学的关系并不怎么样,到现在开学也快两个月了,他也只和几个女生熟一点。陈林为人亲切,善于与人交往,正是和他完全不同,需要他诚心学习的人。
几个人上了电梯,一个非常时髦的小姐领着他们进了一个包间,林琅心跳越来越快,紧紧跟在陈林后面。陈林会意地一笑,拉开左边的椅子招手:“林琅坐这儿吧。”
林琅从来没有进过这么高档的饭店。因为经济条件不允许,在此之前他吃饭去过的最好的地方就是县高中北面那个“如意饭馆”了,还是那次他模拟考试考了全班第一,关朋以庆祝为名死磨硬泡蹭了他一顿。如意饭馆是他们高中附近最有口碑的一个饭馆,物美价廉,每到了周末学校放假,那里常常聚满了人,尤其是老板娘做的炒豆芽,非常有名,直到今天林琅也清楚的记得。
这次进了这么富贵的地儿,他简直不知道该把自己的手脚往哪放,唯恐一个不小心,又叫高志杰那混蛋耻笑。所以一听陈林叫他,急忙屁颠屁颠地坐了过去。刘辛嘻嘻一笑,看着林琅说:“我们林琅跟个小姑娘似的,陈林简直是个护花使者了。”
高志杰大笑:“呸,什么花,狗尾巴花吧?”
“那是你没见过咱林弟弟的真容吧,我有一次洗脸的时候可看见了,小模样俊俏着呢。”
高志杰佯装吃惊,伸手就去拂林琅的头发。林琅窘得面色通红,拨着高志杰的手:“你干嘛?”
韩俊皱起了眉头,从服务生手里接过菜单:“吃饭就吃饭,说什么废话。”
几个人睁大了眼睛低声笑了笑,一个个都坐了下来。高志杰点了支烟;“这顿饭韩俊请,得,有钱的就是大爷,除了寿星佬儿,咱们都得听着。”
啥啥啥?!!!
林琅简直要心花怒放!别怪他小气,说实话,打一开始他就担心钱的问题,既然是大家为刘辛庆生,他估计费用怎么着都得他们五个平分。后来隐隐约约听他们讲什么刘辛请的地儿太上不了台面,韩俊给换了一家,他就一直悬着心。韩俊开的车他是见过的,虽然他对宝马本田什么的一窍不通,也知道那车价值不菲,不是他这一般小老百姓买的起的。这样的一个款爷,要是不顾及到他这贫下中农,他还不得死翘翘?不夸张地说,昨天做梦他还梦见这件事了,梦里他们去了一宰死人不偿命的地儿,结果掏钱的时候吓得他嚎啕大哭,弄得他整整一天都有点魂不守舍。
听高志杰这么一说,虽然有吃白饭的嫌疑,多少有点尴尬,但是再尴尬,和自己的钱兜一比都可以忽略不计了。没有了心理负担,这一顿就吃得分外酣畅淋漓。
其实小时候林琅就羡慕人家能进大饭店的,每次一听别人讲就露出万分羡慕的神色。可是林奶奶嗤之以鼻,严肃地教导他说:“不要以为价钱贵菜就好吃,那都是有钱人烧的,拿钱买个虚荣。燕窝鱼翅?燕子窝那么脏能有什么嚼头,那鱼翅膀你也不是没吃过,觉得好吃了么?”
林琅打小不喜欢吃鱼,一听立马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似的:“不好吃!”
如果林奶奶现在在他身边,林琅一定要告诉她,一分价钱一分货,等以后他有了钱,一定要请林奶奶亲自过来尝一尝。就是这样的一个念头,让他从芙蓉楼出来的时候禁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这世上有那么多的人,形形色色,各不相同。有人每天都能来这里大鱼大肉,有人却要在七老八十的时候还要到日出而作,社会就是这样真实而不公。而他存在的意义,就是一步一步往上爬,有一天让自己的亲人都过上好日子。
☆、第13章 爱的起点
其实这一次玩得还算尽兴,陈林和高志杰都喝醉了,吴悠和刘辛也是醉醺醺的,一步三摇晃。林琅不会喝酒,陈林替他挡了不少,最后他都不好意思了,只好陪着喝了几口。林琅喝酒容易上脸,喝了两杯就满脸通红。他气喘吁吁地将陈林扶到车上,看了看歪歪斜斜的几个人,指着韩俊说:“你给陈林灌了那么多,自己却没事人一样?”
高志杰笑嘻嘻地凑过来,搂着林琅的脖子笑道:“咦,小情人心疼了。”
林琅恼羞成怒,仗着高志杰醉得不省人事,一抬胳膊就把他推了进去。高志杰哎呦一声碰到玻璃上,大叫道:“啊,我的头!”
“活该!”林琅哼哼一笑,颇有几分农奴翻身得解放的快意。韩俊系上安全带,冷冷地说:“我说过了,我要开车,不能喝酒。”
林琅也不好指责他,往车上挤了挤,又退回来关上车门。韩俊摇下车窗问:“这么晚了你还到哪去?”
高志杰正在里面发酒疯,隔着玻璃叫林琅“小宝贝”。林琅指着车子道:“挤不下去了,你们先走吧,我自己坐车回去。”
他说着便朝路边靠了靠,摆摆手道:“宿舍见。”
F城不愧是省会中心,已经到了晚上十一点,街上依然十分热闹,灯红酒绿,让人看在眼里就觉得喜悦,是他从小就向往的,大城市应有的繁华兴盛。林琅一个人沿着人行道一点一点往回走,风一吹,刚才浑身的燥热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走了不一会,便到了珠河大桥上,灯火璀璨的电视塔倒影着河面,有很多人站在桥上聊天。他靠着栏杆停下脚步,看着渺渺河面和黑色的岛屿,忽然掉下泪来。
林琅初三那年,已经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不但成绩从未掉出前三甲以外,而且积极参加各种竞赛,还自导自演过一个小品,在县里的文艺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过年的时候林爸爸回来,带他到县城去买复习资料,走到村口的时候正碰上几个同族的叔叔大爷在那晒太阳。大家向林爸爸夸起林琅的聪明懂事,说什么林爸爸林妈妈有福气,将来可要享清福了。林爸爸只会憨厚的笑,走得远了才摸着林琅的头说:“听到了没有,叔叔大爷都看着你呢,你可要好好学习知不知道?”
林琅昂起头,自信又得意地说:“放心吧,将来我考上了大学,把你和妈还有奶奶大姑小姑都接到大城市里去。”
他那时候便有了这样简单又艰难的梦想。只是那时候少不更事,以为只要给他一点时间,他就能梦想成真。
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的缘故,这一哭竟然再也抑制不住了,好像他忍了那么多年的泪水,突然一下子汹涌而出。周围有很多人,有人好奇地看了过来,只看到一个长头发的少年,所有的面目都掩藏在长长的头发里面,只有肩膀微微抖动,偶尔传出一两声压抑的抽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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