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男人
现代年上,强大真实风,平淡温馨宠溺,属于高干男人与农村少年的耽溺于美文,倾心之作 。
狂情炙爱,忠贞不二。
他在这场艳丽而奢靡的梦里头迷失了自己,他往地狱里迈了一步,却以为自己去了天堂。
但人世浮沉,不管去的到底是天堂还是地狱,只要自己觉得是在天堂,便足够了。
真实浪漫风,连城独树一帜文。
关键字:霸道痴情攻纯情漂亮受,年上,11,结局he.
☆、第1章 林琅
我听说,一个人要走很长很长的一段路,才能遇到对的那个人。
林琅出生的那天,是1988年的立冬,典型的深秋天气,窗台上林妈妈最喜欢的那株四季海棠开得娇娇怯怯,颜色能鲜艳到人的心底去。林爸爸慌慌张张地推着林妈妈出了门,仰起头是漫天的晚霞,夕阳的余晖媚艳而苍凉。
林琅刚出生的时候只有四斤四两,用林爸爸的话讲,就是小胳膊小腿,看着十分可怜。在林琅之前,林家已经有了两个儿子,夫妻俩一心想要个贴心小棉袄,这辈子也算完满。所以当林妈妈知道这次怀上的又是个带把儿的时候,不但没有欣喜,反而想把林琅给做掉,毕竟对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夫妻两个来说,三个儿子确实是有点可怕了。关键时刻,还是林奶奶发了话,老人家思想传统,说什么也不忍心舍弃了已经长成人形的小孙子,于是一拍板:“生!你们要是养不起,我帮你们养!”
林奶奶当年也算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可惜嫁到林家没几年就守了寡,文革那会儿又被划为“黑五类”,没少挨批斗。可就是这样,她一个小脚女人还是咬着牙把三个儿女养大成人,其间的辛苦程度可想而知。林爸爸是个孝子,自然不敢把养儿子的重担交给老太太,于是咬咬牙加入到南下打工的行列中。过了两年,林妈妈夫唱妇随,也跟着去了南方,家里的三个儿子便全都交给了林奶奶养活。林妈妈是个大字不识的农村妇女,可林爸爸却多少喝过几年墨水,一次在工地上捡到一张报纸,说是留守儿童没妈疼没爸爱的要多可怜有多可怜,心里就十分愧对自家的三个儿子,于是隔三差五就打钱回来给他们改善生活。林奶奶多年来练得一手好厨艺,萝卜白菜都能做出大鱼大肉的味来,又格外疼爱老小,所以林琅的生活可以说是无忧无虑的。
不知道是不是早产的缘故,林琅从小就比别人生得瘦小些,但是十分白净。这在他们村子很是难得,因为农村孩子土里来泥里去,要么长得白胖白胖,要么长得黑瘦黑瘦,只有林琅是白白瘦瘦的,照林奶奶的话讲,那就是活脱脱一个小秀才。秀才这个称呼,你可不要以为没有状元县官高,在庄户人家,在这四面环山的十里沟,秀才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事了。
可没想到还真被林奶奶给说了个准。因为爸爸妈妈都不在身边的缘故,林琅上学就比一般人早一点儿。那时候小孩子都是八九岁才入学,可林琅六岁就跟着二哥一块入了小学。那时候农村还不流行幼儿园,只有一个学前班,数字能背到一百就可以入学。林琅过去原本是凑份子,没想到他的繁华盛世竟然就此开始了,第一次考试就考了个全班第一,喜得林奶奶领着心爱的小孙子逛了一家又一家,不消半天功夫,整个十里沟都知道林家出了个小凤凰。自此以后,林琅的成绩高歌猛进,得到的奖状挂了整整一墙,俨然成了林家不可不看的一道风景。等到了林琅小学三年级因为成绩优异直接蹦上五年级的时候,林奶奶就已经见怪不怪,相当淡定了。
农村人最重学识。因为成绩好的缘故,林琅成了村里孩子的楷模,谁家孩子不听话啦,考试不理想啦,大人就会拉出林琅来:“你看看人家林琅,又听话学习又好!吃一样的饭,喝一样的水,你要是能有人家林琅一半争气,我跟你爸(妈)这辈子也就值了!”
林琅从小就安安静静的,不大爱说话,小伙伴们一块玩,林琅永远是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笑的也是得体可爱。可是不爱说话不等于不会说话,林琅一副文文静静的模样,对人又很有礼貌,学习又那么好,这样一个可心的人儿怎么能不招人疼?所以林琅在家里受尽宠爱,出门走亲戚,也是姑妈舅妈姨妈表扬的对象。同辈的兄弟姐妹也都很爱护他,林琅那么清秀文静的一个人,动他一手指头都觉得有犯罪感。
林琅初三那年寒假,林爸爸买了一辆机动三轮车带着全家去林琅他大姑家走亲戚。林琅的大姑姑嫁得远,隔了好几个山头,一年到头也难得回来几趟。那一天是大年初六,积雪融化后的山路泥泞不堪。林琅怕冷,窝在林妈妈怀里笑着看两个哥哥把着扶手高唱那年最火的《双节棍》。
车子是突然翻到山下去的。林琅对那一段记忆非常模糊,他只记得当时林妈妈紧紧抱住他的头,尖叫了一声,接着车子便翻滚了下去,林琅在惊叫声中失去了意识。
林琅在外婆家住了一个月,回来以后,他便和林奶奶相依为命了。人们再提到他,除了惊讶于他越来越俊秀的相貌,便是一声叹息。
☆、第2章 初入都市
林琅到达F城的时候,已经是规定入学的最后一天了。他从车站出来的时候,火车站塔楼上那个大时钟刚刚走到十二点,正午头儿上的太阳晒得他汗流浃背。关朋大老远就摇着手喊:“林琅,林琅!”
林琅生性木讷,整个高中也没交到几个朋友,关朋就是其中之一。说起关朋,可是和林琅截然不同的一个人,撇去性格不讲,就单说家庭条件,两个人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关爸爸是县城里的第一把交椅,关妈妈也是巾帼女英雄,商场上也算小有名气,两人充分践行了国家晚婚晚育的政策,年近三十才得了这么一个宝贝儿子,当然是寄予厚望。关朋和其他富家子弟不同,他家里虽然有钱有势,但是为人热情谦虚,没有一点富家子弟的坏毛病,这也是林琅和他做了朋友的原因之一。关朋的成绩一直属于不上不下的那一种,不像林琅自从上学就一直是老师的心头宝,考上县里的重点高中也是因为家里老子的缘故,但就是这样一个人,高考那天硬是超常发挥,估分时出来的分数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关朋小人得志,美滋滋地拿过林琅的志愿表,看也不看就照抄了一份,没想到就那么压着线被F大给录取了。
林琅笑着将手里的行李交到关朋的手里,长长的刘海全因汗水粘在了脸上:“火车上难受死我了,又挤又热!”
关朋瞅着他直乐:“我说咱们好歹也是上大学的人了,您老人家就不能把您的头发拾掇拾掇?”
林琅腼腆地一笑:“这几天我奶奶一直生病,家里事儿太多,一忙就忘了这事了。”
林琅长得很好,就是因为不常理发的缘故,长长的头发遮住了大半张脸。他从高中一直都是这样过来的,就算是理发,也不舍得花那两块钱到理发店去,而是找隔壁的李婶帮他随便剪一剪,所以从来谈不上什么发型而言,直让关朋替他感到可惜。本来开学前他打算到集镇上的理发店好好理一理,毕竟要到大城市去上学了,好一点的形象还是需要的,谁知就在开学的前几天林奶奶突然病倒了,一直到临近开学了也不见得好转,最后还是林琅嫁到邻村的小姑姑搬过来照顾老太太,林琅才急匆匆收拾了行李前来报到。
关朋指着前面道:“咱们学校的接待站在那儿!”
因为是最后一天,接待处的人并不多,林琅顺着他的手望过去,只见三四个穿着时髦的年轻人正坐在凉棚下面说话,看见林琅他们过来,一个女生急忙笑着站了起来:“是F大么?”
关朋点点头,指着后面道:“我们俩都是。”
林琅急忙笑着点头:“学长学姐好。”
那女生抿嘴一笑:“不好意思,我还以为你是他弟弟呢,我就说,哪有哥哥上学弟弟来送的?”
关朋听了笑眯眯地道:“可不是我弟弟么,他比我小两岁呢。”
林琅听了哭笑不得,关朋哪都好,就喜欢对女生放电,那学姐果然中招,脸色一红:“你们来得正好,校车上正好有两个空位。”
关朋一听,拉着林琅就往校车走去,林琅低声嘟囔:“太没良知了吧,连学姐都不放过!”
关朋听了嘿嘿一笑,拉着林琅就上了车,到车上一看,只有最后一排中间还有两个空位,林琅正要过去,关朋却一把拉住他,笑眯眯地对一旁的两个女生道:“不好意思,我同学晕车,能不能跟我们换个位子?”
林琅讪讪地一笑,但事实证明,帅哥就是有杀伤力,那俩女生被他笑得一愣一愣的,竟然万分欣喜地站起身挪到后面去了。林琅靠着窗坐下,低声问:“我什么时候晕车了?!”
关朋嘻嘻一笑:“你别得了便宜卖乖,你不是喜欢靠窗坐么,F城可漂亮了,坐后面你能看见什么?再说,牺牲色相的可是哥哥我!”
林琅会心一笑,扭头看向窗外。林琅喜欢看街景,在他高中的时候就养成了这个习惯。尤其是高三的时候,学习压力大,学校两周才会放一天半的假,班里的同学大都选择回家一趟。可是林琅心疼那来回六块钱的车费,通常都是留在学校里面。关朋家就在县城,两人成了朋友之后,常常叫林琅去他家一块吃饭。他们的学校坐落在县城最北面,可是县政府的家属院却在县城的最南面,所以关朋要骑着自行车载着他穿过那条县城最繁华的街道,有时候想放松了,两个人就步行去,最慢也不过一个小时。从那时候起,林琅就很喜欢这种类似于逛街的心情,看到壁橱后面一家一家的繁华,像看到了生活的另一种可能,美好,富裕,给予他无限动力和渴求。
☆、第3章 爱有天意
F大是F城里最好的大学,在全国也算数得着的名校,始建于民国时期,这在学校一溜古色古香的建筑便可以看出来。F大最著名的除了那条“红枫路”,就属那湾在F城最大的“明珠湖”了。
学校的领导明显要给广大学生和家长一个最好的印象,校车没有从最繁华的西门进,反而从风景优美的北门驶了进来。林琅本就是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儿,被校车七绕八绕绕得心花怒放,悄声对关朋说:“咱们学校这么大啊!”
关朋切了一声,低声道:“大什么呀,北门离宿舍最远,学校才故意从北门过的,我昨儿就沿着校园逛了一遍了,没有临街的X学院大,也不如X学院漂亮。”
林琅一听挺不好意思,倒不是因为关朋,毕竟两个人都那么熟了,彼此是什么样大家都清楚,而是因为看到前面坐的那个女生突然扭过头看了他一眼。林琅向来要面子,顿时觉得自己像个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似的,脸上讪讪地再说不出话来。
狂情炙爱,忠贞不二。
他在这场艳丽而奢靡的梦里头迷失了自己,他往地狱里迈了一步,却以为自己去了天堂。
但人世浮沉,不管去的到底是天堂还是地狱,只要自己觉得是在天堂,便足够了。
真实浪漫风,连城独树一帜文。
关键字:霸道痴情攻纯情漂亮受,年上,11,结局he.
☆、第1章 林琅
我听说,一个人要走很长很长的一段路,才能遇到对的那个人。
林琅出生的那天,是1988年的立冬,典型的深秋天气,窗台上林妈妈最喜欢的那株四季海棠开得娇娇怯怯,颜色能鲜艳到人的心底去。林爸爸慌慌张张地推着林妈妈出了门,仰起头是漫天的晚霞,夕阳的余晖媚艳而苍凉。
林琅刚出生的时候只有四斤四两,用林爸爸的话讲,就是小胳膊小腿,看着十分可怜。在林琅之前,林家已经有了两个儿子,夫妻俩一心想要个贴心小棉袄,这辈子也算完满。所以当林妈妈知道这次怀上的又是个带把儿的时候,不但没有欣喜,反而想把林琅给做掉,毕竟对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夫妻两个来说,三个儿子确实是有点可怕了。关键时刻,还是林奶奶发了话,老人家思想传统,说什么也不忍心舍弃了已经长成人形的小孙子,于是一拍板:“生!你们要是养不起,我帮你们养!”
林奶奶当年也算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可惜嫁到林家没几年就守了寡,文革那会儿又被划为“黑五类”,没少挨批斗。可就是这样,她一个小脚女人还是咬着牙把三个儿女养大成人,其间的辛苦程度可想而知。林爸爸是个孝子,自然不敢把养儿子的重担交给老太太,于是咬咬牙加入到南下打工的行列中。过了两年,林妈妈夫唱妇随,也跟着去了南方,家里的三个儿子便全都交给了林奶奶养活。林妈妈是个大字不识的农村妇女,可林爸爸却多少喝过几年墨水,一次在工地上捡到一张报纸,说是留守儿童没妈疼没爸爱的要多可怜有多可怜,心里就十分愧对自家的三个儿子,于是隔三差五就打钱回来给他们改善生活。林奶奶多年来练得一手好厨艺,萝卜白菜都能做出大鱼大肉的味来,又格外疼爱老小,所以林琅的生活可以说是无忧无虑的。
不知道是不是早产的缘故,林琅从小就比别人生得瘦小些,但是十分白净。这在他们村子很是难得,因为农村孩子土里来泥里去,要么长得白胖白胖,要么长得黑瘦黑瘦,只有林琅是白白瘦瘦的,照林奶奶的话讲,那就是活脱脱一个小秀才。秀才这个称呼,你可不要以为没有状元县官高,在庄户人家,在这四面环山的十里沟,秀才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事了。
可没想到还真被林奶奶给说了个准。因为爸爸妈妈都不在身边的缘故,林琅上学就比一般人早一点儿。那时候小孩子都是八九岁才入学,可林琅六岁就跟着二哥一块入了小学。那时候农村还不流行幼儿园,只有一个学前班,数字能背到一百就可以入学。林琅过去原本是凑份子,没想到他的繁华盛世竟然就此开始了,第一次考试就考了个全班第一,喜得林奶奶领着心爱的小孙子逛了一家又一家,不消半天功夫,整个十里沟都知道林家出了个小凤凰。自此以后,林琅的成绩高歌猛进,得到的奖状挂了整整一墙,俨然成了林家不可不看的一道风景。等到了林琅小学三年级因为成绩优异直接蹦上五年级的时候,林奶奶就已经见怪不怪,相当淡定了。
农村人最重学识。因为成绩好的缘故,林琅成了村里孩子的楷模,谁家孩子不听话啦,考试不理想啦,大人就会拉出林琅来:“你看看人家林琅,又听话学习又好!吃一样的饭,喝一样的水,你要是能有人家林琅一半争气,我跟你爸(妈)这辈子也就值了!”
林琅从小就安安静静的,不大爱说话,小伙伴们一块玩,林琅永远是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笑的也是得体可爱。可是不爱说话不等于不会说话,林琅一副文文静静的模样,对人又很有礼貌,学习又那么好,这样一个可心的人儿怎么能不招人疼?所以林琅在家里受尽宠爱,出门走亲戚,也是姑妈舅妈姨妈表扬的对象。同辈的兄弟姐妹也都很爱护他,林琅那么清秀文静的一个人,动他一手指头都觉得有犯罪感。
林琅初三那年寒假,林爸爸买了一辆机动三轮车带着全家去林琅他大姑家走亲戚。林琅的大姑姑嫁得远,隔了好几个山头,一年到头也难得回来几趟。那一天是大年初六,积雪融化后的山路泥泞不堪。林琅怕冷,窝在林妈妈怀里笑着看两个哥哥把着扶手高唱那年最火的《双节棍》。
车子是突然翻到山下去的。林琅对那一段记忆非常模糊,他只记得当时林妈妈紧紧抱住他的头,尖叫了一声,接着车子便翻滚了下去,林琅在惊叫声中失去了意识。
林琅在外婆家住了一个月,回来以后,他便和林奶奶相依为命了。人们再提到他,除了惊讶于他越来越俊秀的相貌,便是一声叹息。
☆、第2章 初入都市
林琅到达F城的时候,已经是规定入学的最后一天了。他从车站出来的时候,火车站塔楼上那个大时钟刚刚走到十二点,正午头儿上的太阳晒得他汗流浃背。关朋大老远就摇着手喊:“林琅,林琅!”
林琅生性木讷,整个高中也没交到几个朋友,关朋就是其中之一。说起关朋,可是和林琅截然不同的一个人,撇去性格不讲,就单说家庭条件,两个人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关爸爸是县城里的第一把交椅,关妈妈也是巾帼女英雄,商场上也算小有名气,两人充分践行了国家晚婚晚育的政策,年近三十才得了这么一个宝贝儿子,当然是寄予厚望。关朋和其他富家子弟不同,他家里虽然有钱有势,但是为人热情谦虚,没有一点富家子弟的坏毛病,这也是林琅和他做了朋友的原因之一。关朋的成绩一直属于不上不下的那一种,不像林琅自从上学就一直是老师的心头宝,考上县里的重点高中也是因为家里老子的缘故,但就是这样一个人,高考那天硬是超常发挥,估分时出来的分数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关朋小人得志,美滋滋地拿过林琅的志愿表,看也不看就照抄了一份,没想到就那么压着线被F大给录取了。
林琅笑着将手里的行李交到关朋的手里,长长的刘海全因汗水粘在了脸上:“火车上难受死我了,又挤又热!”
关朋瞅着他直乐:“我说咱们好歹也是上大学的人了,您老人家就不能把您的头发拾掇拾掇?”
林琅腼腆地一笑:“这几天我奶奶一直生病,家里事儿太多,一忙就忘了这事了。”
林琅长得很好,就是因为不常理发的缘故,长长的头发遮住了大半张脸。他从高中一直都是这样过来的,就算是理发,也不舍得花那两块钱到理发店去,而是找隔壁的李婶帮他随便剪一剪,所以从来谈不上什么发型而言,直让关朋替他感到可惜。本来开学前他打算到集镇上的理发店好好理一理,毕竟要到大城市去上学了,好一点的形象还是需要的,谁知就在开学的前几天林奶奶突然病倒了,一直到临近开学了也不见得好转,最后还是林琅嫁到邻村的小姑姑搬过来照顾老太太,林琅才急匆匆收拾了行李前来报到。
关朋指着前面道:“咱们学校的接待站在那儿!”
因为是最后一天,接待处的人并不多,林琅顺着他的手望过去,只见三四个穿着时髦的年轻人正坐在凉棚下面说话,看见林琅他们过来,一个女生急忙笑着站了起来:“是F大么?”
关朋点点头,指着后面道:“我们俩都是。”
林琅急忙笑着点头:“学长学姐好。”
那女生抿嘴一笑:“不好意思,我还以为你是他弟弟呢,我就说,哪有哥哥上学弟弟来送的?”
关朋听了笑眯眯地道:“可不是我弟弟么,他比我小两岁呢。”
林琅听了哭笑不得,关朋哪都好,就喜欢对女生放电,那学姐果然中招,脸色一红:“你们来得正好,校车上正好有两个空位。”
关朋一听,拉着林琅就往校车走去,林琅低声嘟囔:“太没良知了吧,连学姐都不放过!”
关朋听了嘿嘿一笑,拉着林琅就上了车,到车上一看,只有最后一排中间还有两个空位,林琅正要过去,关朋却一把拉住他,笑眯眯地对一旁的两个女生道:“不好意思,我同学晕车,能不能跟我们换个位子?”
林琅讪讪地一笑,但事实证明,帅哥就是有杀伤力,那俩女生被他笑得一愣一愣的,竟然万分欣喜地站起身挪到后面去了。林琅靠着窗坐下,低声问:“我什么时候晕车了?!”
关朋嘻嘻一笑:“你别得了便宜卖乖,你不是喜欢靠窗坐么,F城可漂亮了,坐后面你能看见什么?再说,牺牲色相的可是哥哥我!”
林琅会心一笑,扭头看向窗外。林琅喜欢看街景,在他高中的时候就养成了这个习惯。尤其是高三的时候,学习压力大,学校两周才会放一天半的假,班里的同学大都选择回家一趟。可是林琅心疼那来回六块钱的车费,通常都是留在学校里面。关朋家就在县城,两人成了朋友之后,常常叫林琅去他家一块吃饭。他们的学校坐落在县城最北面,可是县政府的家属院却在县城的最南面,所以关朋要骑着自行车载着他穿过那条县城最繁华的街道,有时候想放松了,两个人就步行去,最慢也不过一个小时。从那时候起,林琅就很喜欢这种类似于逛街的心情,看到壁橱后面一家一家的繁华,像看到了生活的另一种可能,美好,富裕,给予他无限动力和渴求。
☆、第3章 爱有天意
F大是F城里最好的大学,在全国也算数得着的名校,始建于民国时期,这在学校一溜古色古香的建筑便可以看出来。F大最著名的除了那条“红枫路”,就属那湾在F城最大的“明珠湖”了。
学校的领导明显要给广大学生和家长一个最好的印象,校车没有从最繁华的西门进,反而从风景优美的北门驶了进来。林琅本就是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儿,被校车七绕八绕绕得心花怒放,悄声对关朋说:“咱们学校这么大啊!”
关朋切了一声,低声道:“大什么呀,北门离宿舍最远,学校才故意从北门过的,我昨儿就沿着校园逛了一遍了,没有临街的X学院大,也不如X学院漂亮。”
林琅一听挺不好意思,倒不是因为关朋,毕竟两个人都那么熟了,彼此是什么样大家都清楚,而是因为看到前面坐的那个女生突然扭过头看了他一眼。林琅向来要面子,顿时觉得自己像个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似的,脸上讪讪地再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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