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男人
两个人到珠河公园逛了一会,城里就是比新区暖和一些,沿岸的柳树都有了发芽的迹象,公园里有很多不知名的花树已经开花了,明黄粉红,开在光秃秃的枝头上。林琅在草地上坐了一会,就被男人给拉了起来:“少犯懒,地上太凉。”
林琅很少有机会来外面玩,也没有觉得无聊。太阳渐渐落下去的时候,天气就渐渐凉了下来。两个人沿着河岸往回走,林琅走在后面,默默地看着男人的身影。男人身材高大,肩膀和胸膛尤其宽厚,可能是因为是常年锻炼的缘故,胳臂的肌肉很健壮,穿贴身的衬衣时,胸肌的轮廓都能看的很清楚。这样伟岸的身材,穿着衣服的时候还不怎么明显,可是赤身裸体的时候,就给人很大的压迫感,是成年男人充满力量和质感的身体,也是林琅再怎么锻炼也无法企及的高度,两个人因为体型的差异,年龄上看起来相差的更多,林琅每次看了都有点气馁。他正在后头胡思乱想,男人突然停下脚步,他来不及停下,差一点撞在男人身上:“看前面。”
林琅往前头一看,竟然是两只漂亮的白鹭,正在前头的河岸上站着。F城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方面做得很不错,在他们学校的小湖边就经常能看见白鹭,在老城区的街道上,那些高大的法国梧桐上,几乎几步就能看见一个鸟窝。但是这么近距离地看到白鹭,却还是第一次。林琅小心翼翼地躲在男人后头,悄声说:“这些鸟还真不怕人,要是在我们那早就飞走了。”
男人笑了笑,揽着他的腰往前走,林琅“哎”地一声,那两只白鹭就展翅飞走了,展着漂亮的翅膀,飞到了珠河那头。林琅直觉得可惜,叹息着说:“我以前也养过鸟,养了一个暑假呢,是我二哥给我掏的小麻雀,我刚喂它那会嘴还黄黄的呢,我天天跑草地里头给他逮虫子。可惜过了暑假要开学了,就把它给摔死了。”
韩俊差点没缓过气来,扭头问:“摔死了?”
照常理来讲,不都是到最后要放归大自然,再来个人鸟不忍分离的感人场面么?他看了看林琅,有点不大相信:“你还有这心性儿?”
“现在想想确实是有点残忍啦。”林琅有点后悔把这么残暴不仁的旧事儿说出来:“可是那时候我们几个小孩子都是这么做的,那些小麻雀都剪了翅膀的,他们都说放生了也活不了。我见别人摔,虽然心疼,还是往墙上摔了一下,可是没敢使劲,没摔死,结果和我一块玩的林铭抓起来就摔到墙上去了。”
说实话,那时候他才十来岁,还上小学呢,到现在记忆已经很模糊了,他好像记得那只可怜的小麻雀就这么死翘翘了,可又好像记得到最后他把那只受了伤的小麻雀放生了,毕竟他回顾了自己这十几年的心理路程,好像还不至于到这么可怕的程度。既然已经记不清楚的事,他还非要把自己说的这么冷血无情,林琅觉得自己在男人面前现在真的是一点心防也没有,赤裸裸到近乎愚蠢。他那么注重自己形象,孤高矜持的一个人,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随便了呢?
因为下午吃的那顿饭还存在胃里头不见消化,林琅晚上只喝了碗粥,韩俊肠胃功能比他强,竟然一点没见少吃。林琅在一旁小口小口抿粥的时候,有那么一刹那的不平衡,脑子里突然闪现出“自己消化这么不好是不是被男人压过”诸如此类的念头,毕竟那部位和消化多少扯上一点关系吧?
他没谈过恋爱,也不知道他们这样到底算不算正常。回到学校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韩俊把他送到学校外头的大街上:“回去之后把你们这学期的课程表给我发过来。”
“哦”,林琅想了一会,站在路边问:“我以后每天都要跟你出去么?”
男人很郑重地点点头:“要随叫随到。”
林琅又“哦”了一声,只是觉得有点不对劲,可是又想不起来到底哪里不对劲。男人挥了挥手说:“回去吧。”
林琅呆呆地往学校大门走,学校门口有几个摆地摊的,小吃做的非常地道,每天都聚集了很多人。前头忽然跑过来一个挺时髦的女生,后头一个满脸通红的男生紧追着喊道:“我错了我错了,你别生气了好不好?”
那女生根本不理他,蹬着高跟鞋“当当当”地一往直前。林琅脑子里灵光一闪,终于发觉到底是哪里不对劲了:他又不是可以怀孕的女人,现在韩俊要追他,那他现在的身价就正是最高的时候。现在不耍耍威风,以后成糟糠了,哪还会有这种机会!
可是……可是,韩俊说要追他,他就这样顺从地配合,这样和直接答应跟韩俊交往有什么区别呢,难道他只是想一直被追求下去,还是他内心深处,真正喜欢的,只是多了一条可以继续和韩俊走下去的借口,他可以想,哦,韩俊对我这么好,他说要真正地追我一次,我怎么忍心拒绝他,不给他一个机会呢?
他们做着同一件事,朝的却是不同的方向,他要的只是这尽可能漫长的过程,而男人想要的,只是追求他的结果,得到他,再也不与他分开。
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不能入眠。快要熄灯的时候,男人发过来一条短信,问他:“睡了么?”
“没有,你怎么不睡?”
“刚洗了澡,就要睡了,晚安。”
林琅面朝里面对着墙壁,在他几乎要睡着的时候,男人突然打了一个电话过来。他赶紧钻到被窝里头,小声问:“这时候不睡觉你打电话干什么?”
“变恋爱的人不是都要这样么,怎么,是不是觉得我很黏人?”
林琅抿着唇笑:“不是黏人,是幼稚,韩叔叔,请您记住您已经快三十的人了,不要再学人家毛头小伙子了。”
“哦,我们家林林喜欢成熟的男人,我以后一定注意。”
林琅气得没有办法,又尴尬又扭捏:“老不正经,没事我挂电话了。”
“别别别。”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林琅捂着手机说:“你要是不……”“林林。”
“林琅,我真的……非常爱你。”
林琅一下子就沉了下来,握着手机,轻轻“哦”了一声。
“我知道不该每天挂在嘴上,可是我怕你会忘记,还是打算每天都告诉你一遍。晚安。”
手机里“嘟嘟”地响了起来,林琅鼻子一酸,松开了手机。他从床上又爬了下来。临铺的夏成鹏纳闷地问:“这都要熄灯了,你还要去哪?”
“哦,出去跑跑步,锻炼锻炼身体。”
他沿着操场奋力奔跑,呼呼的北风吹的他喘不过气来。不知道跑了多少圈,他觉得自己再也跑不动了,一个踉跄倒在了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息。他仰躺着从衣领里掏出那枚红绳系着的戒指,然后套进了自己的手指上。天空的背景下,他的手指变成了一只黑色的剪影,只有这枚戒指,即便是那么浅淡的灯光,也点亮了它的光彩。
有很多时候,这枚戒指都硌的他胸口生疼,只是因为是他不忍舍弃的瑰宝,他一直戴在身上,从来没有摘下过。
第26章 恋爱时代,旅馆开房
开学不久,天气就一天一天地暖和起来,羽绒服放进了衣柜里面,换上了毛衣单褂。林琅回到了原来工作的那个咖啡厅上班,他上次因为摔断了胳膊之后基本没有上几天班,像他这种半途而废毫无忠心可言的人店长居然还愿意用他,林琅心里除了感激还是感激,立志这一次要做的长远一些。说实话他这个工作很不好找,他不是没有打听过别的地方,但这儿的咖啡厅给的工资是最高的,当然对服务员的要求也更严格一些,林琅能够得到他们店长的青眼,有几点非常重要:长得好,个子修长,做事勤快,最重要的是他来自F城最著名的大学,又是英语系学生,语言这一块很吃香。
可是刚暖了几天,就遇到了倒春寒,路上的很多春花都要开了,也被冻得蔫蔫的没有了精神气儿。林琅充分贯彻春捂秋冻的老理儿,一见变天就立即又把羽绒服给穿了起来。新年新气象,高志杰也打算换个住的地方,就在新区学府路那买了一处公寓,打电话叫林琅过去帮忙看看。结果刚到了那儿,男人的电话就打过来了,开口就问:“你现在在哪?”
林琅往后头看了看里里外外忙碌的一群人:“高志杰要搬新家,要我过来看看。”
“你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过去能帮什么忙?”
“他说家里摆设要我给点意见。”
男人语气似乎不太高兴:“你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家居摆设这种事你懂什么,不要在那瞎掺和了,赶紧出来跟我见面。”
林琅有点尴尬,捂着手机说:“高志杰喜欢不就行了,我还忙着呢,挂了!”
“你敢,我现在就要见你,你敢挂我电话我就……”
林琅“啪”地一声就把手机给关上了。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话真是一点都不假,韩俊不是说他现在整天看一些追人攻略之类的电视剧么,什么脑残电视剧,生生把那么沉稳的一个人教育成了一个愣头青。
韩俊表现成这样,还真是受了网上那些小萝莉的蛊惑。如今网络日益发展,整天在贴吧上网站上活蹦乱跳的全是那些年轻8090。网上说追人根据所追人的不同,手段也要有所不同,他觉得很有道理,毕竟看人下菜碟这是老祖宗时候就传下的老理儿。只是网上流传的,全是些追女孩子的招数,不过他想了想,用在林琅身上也算合适,林琅的性格,即便在女孩子里头也算是传统文静的那一类,他一条一条对照了一下,觉得林琅应该属于那种骨子传统又不失叛逆的那一类,这样的人喜欢强势霸道有主见的男人,这一点正中他欢心,反正他本来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平日里怕吓着林琅,一直披着一张温柔多情的假面具,现在也算回归本源。
不过这个林琅,确实需要好好调教一下,最近不知道是不是仗着自己掌握爱情主权的缘故,脾气大的厉害,连三纲五常都忘了。韩俊握着手机恨恨地想,就先让林琅得意一会,反正也是秋后的蚂蚱,随着他蹦哒又能蹦哒几天,等以后收服了,旧账新账一块算,好好巩固巩固自己在家里的夫权地位。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眼前还有一件重要的事亟待解决,这个高志杰,还是有点贼心不死,心里头的那点爱情小火苗,怎么也瞧着春天到了就有了死灰复燃的架势?
韩俊也顾不得工作了,拿着外套就出了公司,坐到车里立即又给林琅拨了个电话。林琅正在高志杰的新房子外头溜达,看到是韩俊的电话还犹豫了半天,估摸了一下接和不接可能会导致的不同后果,最后还是觉得接了会比较妥帖。男人声音波澜不惊,心平气和地问:“高志杰新房子在哪儿,我也去恭贺他乔迁之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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