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作家
穆以素反应这么大,下来吃饭的谭思也好奇心爆棚:“给我看看!给我看看!”
穆以素在小说界相当于文盲,任明卿征服了他的心,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刚好谭思来了,任明卿仿佛老百姓看到了红军:“你快看看!你快看看!”
谭思跟玄原不一样,虽然他觉得自己最牛逼,但网文是刚需,他非常爱看傻屌网文,还有那种很low逼的情感故事,什么“我是个月薪5000的屌丝,我的老婆是个白富美,我每天吃软饭还怀疑我老婆出轨,我老婆哭着求原谅,我们那天晚上拥有了很高质量的性生活”。就这种故事,他能津津有味地看1000多章。
谭思看完任明卿的稿子,只说了六个字:“你是真滴牛逼!”
在写作这件事上,玄原小心眼,谭思心大得很,他是真真正正的天下第一,整整压了其他作者五年,他有这个绝对自信,反而能对别人的作品做出公正的评价。任明卿写得好,好就是好,他不会在这个上头说胡话。
谭思对任明卿一通彩虹屁,回去再看看李让,简直横挑鼻子竖挑眼:“你怎么就不能学学人家小度?!”
李让狠狠瞪他一眼:“你有病啊?”这种时候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再逼逼你自己写。”
“我他妈没写吗?”谭思叼着烟在自己的位置上落座。
工作量太大了,有团队也不好使,谭思这两天还是很努力的,产量已经超过过去一整年了。小度同志三天能写七万字,他这个老哥哥起码也得三天写他娘个一万七啊!
不过谭思写着写着,心中萌生了一个令人沮丧的想法。他转了个身,跟李让说心里话:“我觉得老沈对小度,可能是真心的。”
李让:“你有病啊?!”不然呢?对你真心吗?前几天人把你打到进医院还是我把你接回来的?
谭思倒在椅子上咸鱼躺。他第一次看小度同志的稿子,见识了他的实力,心里是服气的。那如果小度同志是这种程度的作者,老沈,还真他娘的不是随便捡了个人来气他啊!
谭思有点伤心,老沈是不是真的不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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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家欢喜几家愁,得到了谭思激烈的表扬,任明卿意识到他还是有才气的,只是从跟庄墨一起写《转生轮》这本书开始,庄墨就用各式各样繁琐的意见把他的所有自由发挥给限制住了,久而久之,他都忘了肆意挥洒是什么感觉。不然他完全可以和谭思一样,简简单单就写出精妙绝伦的作品,这是他的天赋。
他不禁对庄墨的路数越发怀疑了。
任明卿只有一种骄傲,就是作为原创作者的骄傲。他可以写得不好,可以写得不完美,但他必须是“我手写我心”。既然他是有不竭的心曲,为什么要给他那么多条条框框?
当天晚上,他把作品打印出来,心雄万夫。他觉得庄墨面对这个稿子也不得不承认——他自己能行。他满足地一头栽倒,幻想着庄墨明天读到时甘拜下风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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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墨踏进家门的时候是深更半夜。他本可以不用那么赶,可是任明卿在G市,他想他了。他从前是个崇尚自由的单身汉,现在只要一有空就想飞回到任明卿身边。他对他有非常强烈的羁绊感和归属感。因为任明卿已经睡下,他匆匆洗了个澡,捧着被褥在沙发上将就一晚,发誓这是他最后一天在此栖身。
庄墨睡得并不沉,早上醒来睁开眼睛,就见到任明卿正蹲在他身边,聚精会神地盯着他瞧。
“我爱你。”庄墨伸了个懒腰,心满意足地欣赏着他的清秀的脸。
任明卿哪里还忍得住:“先别说这个了,我写了点东西。”他写完了得意之作,疯狂想找庄墨看看,看他惊喜的表情,听他蜜里调油的夸赞,但庄墨在睡觉,他按捺住自己的雀跃,进厨房做了一碗阳春面。
庄墨本来说今天才到,一早却出现在沙发上,一定是提前赶了飞机。大半夜到的,肯定连夜宵都没来得及吃,任明卿把面端给他:“你先吃点东西。”吃完了审稿。
庄墨却从茶几上取过稿纸,靠在沙发上看了起来:“吃饭慢慢来吧,优先满足你的欲望是我的职责。”
任明卿给他拿了瓶牛奶塞在他嘴里,坐到他身边,挨着他的胳膊陪他一道看。
任明卿一气呵成,没有返稿,昨晚刚写完,还处于一种不真实的状态里,对自己的评价波动极其巨大。他一会儿觉得他写出了有史以来最优秀的作品,下一秒又觉得它可能没有那么好,不不不非但不是那么好,甚至还哪里都有问题。于是他一字一句写下的字句篇章突然变得模糊起来了,任明卿丢失了对自己作品的印象。他需要站在第三者、局外人的立场上再重新认识他们一遍。
任明卿一挨上庄墨,庄墨就伸出大手按摩着他的后颈。小家伙在电脑前工作太久,脖子太受力,庄墨即使心思放在稿纸上,也不忘帮他疏解劳累。
随着庄墨的翻页,任明卿越看越放心,每一句都是他喜欢的,每一个人物都极其生动立体,故事情节让他拍案叫绝——虽然考虑到这是他自己写的,他这么说可能会有点奇怪,但他心目中真得相当骄傲又惊奇:这居然是我写的。我写的比我想象得要更像样。这让他劳累了三天的身体彻底放松,让他萌生了睥睨群雄的自信心。
半个小时以后,庄墨翻到了结尾。这倒不是他看得不认真,只是任明卿作为一个极有经验的作者,行文、节奏以及内容信息量都掌握得炉火纯青,看他的文就是很爽快的阅读体验,没有一点点滞塞之处。庄墨很快就读完了。
“怎么样?”任明卿满怀期待地望着他。
没错,他擅自修改了庄墨敲定的细纲,如果放在写作之前,庄墨是绝对不会同意的。可他先斩后奏,拿出了优质的作品,即使以他对自己的高标准严要求来看,也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地方,是他书写《转生轮》以来质量最高的文字,他有充足的自信庄墨也会同样喜欢的。
“我觉得应该全部删掉。”庄墨毫不留情道。
任明卿一脸震惊地望着他:“什么?”他本来还期望着庄墨认可他的能力,然后他们会谈谈创作主权的问题。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出师未捷身先死。
庄墨直言不讳:“这篇稿子应该全部删掉。”
“为什么?”任明卿难以理解,“我写了整整三天而且……”很不错啊。
“对,很好看,站在普通读者的角度,这是个极有魅力的中篇。你写得无可挑剔,剧情也好人物也好,本身没有任何问题,这甚至是你这半年以来写得最好的篇章。”庄墨毫不吝啬地夸奖着他,安抚了暴走边缘的任明卿。
“所以那么优秀,为什么要全删掉?”任明卿实在压抑不住自己的郁闷,站了起来,不停地来回踱步。
“因为这跟我们讲的不一样。我跟你辛辛苦苦理线索,这个人物的细纲早就敲定了。”庄墨的口气亦是强硬了起来,他不明白任明卿为什么要突然写飞。
“可这是我的小说啊!我是作者啊!你敲定了的,难道就不容更改吗?”任明卿为此努力了三天三夜,贡献了所有的才华和心血,庄墨的辛苦又怎能和他相提并论,凭什么违反了庄墨的想法就要他全盘推翻呢?
庄墨告诉他理由:“你在写长篇的时候,会写大纲,为什么?因为长篇不是短篇,它是高楼大厦,它有很多部分组成,它们互相配合,才能最后呈现出巍峨、稳固、直插云霄的效果。它们占据各自的位置,有一定的比例,如果你因为喜欢哪个部分就胡来,大楼就会倾倒。你单篇人物小传字数爆到七万,开新地图,加新设定,出脑洞支线,最后怎么圆?没有商量的余地,必须全删。”
任明卿别的都好说话,但在创作这件事上,他誓死不退,庄墨的说法不够充分:“写作比建楼房自由度要高得多,楼房不按照物理定律就会倒塌,创作却有很多商量的余地。现在我根本不是在写长篇,人物小传本来就是割裂的,我们甚至故意要留线以便未来开新地图,怎么就会毁掉整个故事了?”
庄墨叹了口气。
任明卿又软下声来哀求:“你当初说过的,我的孩子就是你的孩子,现在你好端端地要把孩子掐死了,你就是这么当爹的吗?”他心中想要争胜的心已经荡然无存,他只是为他、为自己的故事感到委屈。
餐桌边上旁听他们吵架的谭思噗地喷出一口粥,小度同志为了不改稿,真是什么奇奇怪怪的理由都说得出口啊!
庄墨沉默一阵,道:“没错。”
谭思煽风点火:“老沈,过分了啊。杀妻弑子,要报警了!”
庄墨不理睬他,凝视着任明卿道:“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做吗?”
“为什么?”任明卿问。
庄墨坦承地看着他:“为了钱。”
任明卿猝不及防。
“如果你是自由创作,我不会来拦你,但今天你是在写商稿。《转生轮》光一本书就是2000万,我们现在定的人物小传又关系到后期的IP开发,你的个人稿酬,谈的是分成。《英雄荣耀》单月40个亿的流水,你拿哪怕0.001%的分成,都是一笔大的离谱的数字。L4是付了钱请你写的。”
任明卿从来没有想过这个。
“我们的稿子,从写第一个字开始……不,在第一版大纲敲定之时,结构,调性,风格,材质,全部都已经定下了,不容更改——因为我们要配合游戏。这个英雄做成了人格分裂,游戏上如何表现?大招变身?他根本没有这个玩法,你给他强加了,制作组怎么用你的文本?”
任明卿突然意识过来了:“那你把主角改成高渐离,也不是为了增加历史厚重感,只是你早就算准了要卖给《英雄荣耀》?”
庄墨坦然道:“没错。”
任明卿心里太乱了。他跟庄墨这么久,一直相信庄墨会帮他写出更优秀的文章,但他现在意识到,庄墨的立场其实不是为了什么更优秀的文章,而是为了钱。庄墨今天能为了钱枪毙掉了这么优秀的中篇,幸而他发现了,那么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庄墨假借着为他好的名义,在文中动了多少手脚?
任明卿冲进了花园,想要一个人静静。
谭思完全不明白庄墨和任明卿为何这么迟才爆发关于改文修文的争吵,更加不明白他们竟然对写文赚钱这个初衷会存在分歧。
“我们当初那可是玩命地挣钱。”他望着任明卿的背影感慨。
为了让人继续买书,他可是什么剧情都扯得出来。
“那是你,不是我。”庄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