柠檬水
寻聿明颔首说:“没错,但上次我说普及性不好,是因为脑室穿刺对医生的技术要求太高,这个就不会。再有,我们现在还在试验阶段,假如这个方法成功,就证明提取游离基因的设想是有用的。”
“我们以后可以直接将游离基因编辑之后,大量附着在支架上,和神经元一起移植。不仅如此,连移植方法都能变,可以采用微创或者股动脉入路,能大大降低手术损伤。”
众人闻言,渐渐明白过来,眉梢眼角开始有了喜色。岑寂却道:“可薛珈言的病已经好了,咱们找谁做实验啊?”
话音刚落,庄奕又敲敲门,拎着几只大塑料袋走了进来。
陈霖霖紧随其后,将饭放到他们搁杂物的大长桌上,说:“我倒有个人选,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
“谁?”寻聿明与庄奕对视一眼,“你说。”
“我女朋友她爸。”陈霖霖笑道,“就是丛焕她爸,上回她一冲动,把你当成了庄老师的追求者,堵在门口呃……骂了你一顿。本来她和庄老师说好,想求你给她爸看病的,但那次之后她就不好意思再提了。”
寻聿明记得这件事,回头问庄奕:“上次聚餐,有个叫丛烨的大学教授,是不是丛焕她哥?”
这两个人名字太像,同姓也罢了,连偏旁都一样。
他对丛焕不了解,却对丛烨记忆犹新。上次见到他,就觉得这人长得过分美丽。但他和庄奕差不多高,骨架也比自己宽,明显比自己大一号。
丛烨给寻聿明留下的印象非常好,与他那个直肠子的火爆妹妹截然相反,他讲话斯文,通身的书卷气,待人接物颇有点“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温文儒雅,长相也高大俊美,丝毫不染俗尘。
那天聚餐时,他穿着一身质地考究、剪裁流畅的海蓝色西装,戴着副金丝边眼镜,一缕打着弯的黑发悄然垂落,刚好搭在斜飞而出的眼角边,目光却幽暗难测,仿佛两片暗槽汹涌的海。
比起迟归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冽气质,丛烨看着更温和,他身上弥漫着一种克制,尽管礼貌微笑着,也让人觉得疏离。
他在人群中非常出挑,一看就不是凡人,只可惜那天寻聿明忙着和梁烁商量打官司的事,没来得及和他多交流。
但他似乎也没怎么说话,全程安安静静地看着别人聊天,偶尔帮忙倒倒水、换换菜,拿起手机时神色格外温柔。
庄奕盯着寻聿明越来越弯的嘴角,眉头一皱,捏了捏他胳膊:“这才是你男朋友,过分了。”
他指指自己,一脸不悦。
寻聿明脸一红,压低声音嗤道:“别瞎说。”当着人呢,怎么能这么不稳重,屋里可都是他的学生。
陈霖霖笑笑,坐下说:“她爸几年前中风,在院子里摔倒磕了一下,差点儿送命,后来就有点半身不遂那个意思,倒也没瘫,但浑身抖得厉害,走道儿也磕磕绊绊的。”
“那他家人同意手术吗?”岑寂问。
陈霖霖摆摆手:“嗐,老爷子这么着也是活受罪,家里人带他到处看病,都说大脑损伤没法办,只能控制。我女朋友那脾气就是随他爸的,老头更急,整天跟人说他不想活了。但凡有点儿希望,他都愿意试。”
寻聿明想了想,目前他们招募的实验病人虽多,但层层筛选下来还得一段时间,完美符合条件的估计也没几个,陈霖霖的岳父也算是个不错的选择。
“行吧,你去问问,尽快安排。”
李大夫最快下周能手术,刨除路上和到柏林准备的时间,寻聿明还能再在家待个四五天。他赶紧给大家分派任务,吃完饭立刻开始行动。
他在实验室做研究,和学生们有条不紊地摆弄着各种仪器,庄奕便在长桌边处理文件,给客户写心理分析报告。两个人各做各的事,分明没交谈,却像一直搂在一起似的紧密。
偶尔寻聿明回过头去看他,庄奕恰好也在望着他走神微笑,四目相接,视线交汇,各自眼里都多了些许温柔。
那是独属于彼此的亲昵,旁人丝毫察觉不出。
两天后,陈霖霖将他未来老丈人请到了医院,丛烨和丛焕随行。一照面,丛烨便向丛焕点点头。
后者尴尬地走到寻聿明跟前,垂头说:“对不起寻大夫,上回我真是……唉,真谢谢您不计前嫌!”
她一口一个“您”地称呼着,寻聿明受不了这份隆重:“没关系,都是误会。”
丛烨微微一笑,与他详细介绍自己父亲的情况。老头一把年纪,行动不便,丛焕要扶他,却被他一把推开:“不用!我自己走!”
“果然火爆。”寻聿明笑着摇摇头,将他们送到病房,确定下方案之后,让岑寂带他们去体检,安排后天手术。
丛老头巴不得尽快手术,用他的话说,是死是活给他来个痛快的,言辞之间倒像电视里的土匪。
寻聿明亲自给他抽了脑脊液,送到实验室化验后,提取出游离基因,编辑完将一部分通过腰椎穿刺送回体内,一部分附着在支架上。
手术那天,寻聿明在他颅骨上开了一个小洞,第一次采用微创手法进行了移植。结束后,他又在病房外守了两天,由于病人年纪大,身体各方面情况不如年轻人,苏醒时间也更长。
庄奕实在等不住,不管他醒不醒,直接订了飞柏林的机票。得知寻聿明患病后,他每一分每一秒都像在火上煎熬,仿佛有把小镊子时时牵引着神经,说不上多痛,也未必紧急到刻不容缓的地步,但没一刻能安心。
离开那天是周六晚上,庄奕一早做好外公的思想工作,谎称寻聿明出国交流,顺便陪自己去伦敦看祖母,又嘱咐小杨他们好好照顾外公,然后带着三只大行李箱,开车去医院接寻聿明。
丛老头还没醒,这是实验室现阶段研究的最后一步,大家都既紧张又兴奋,岑寂他们六个一有空就来病房外看看,问几句“醒没醒”“怎么样”。
庄奕到的时候,寻聿明正在值班室换衣服,走廊里气氛凝重:丛焕抱着肩膀来回来去地踱步,片刻也闲不下来;丛烨抽完烟回来,便在长椅上默默坐着;岑寂和蘑菇头过来瞅一眼,知道没结果,又赶着回了门诊楼。
“走吧。”寻聿明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庄奕拍拍他,搂着他肩膀带他去乘电梯,“反正你已经交代了岑寂他们,不会有事的。”
寻聿明无奈地叹了口气:“安格斯果然没说错,我确实缺乏宏观意识,神经外科是个精细活,心胸外科才更需要大局观,所以我一直对这方面的关注太少。”
就像这次,他如果早将目光放到整个人体身上,而不是只局限于神经外科,或许早已想到血液科的方法。
电梯开到一楼,寻聿明走出大厅,寒风瞬间涌上,冻得他一个激灵,心也更沉了。
二人走到停车场,庄奕给他系上安全带,自己绕到驾驶室坐进去,也不打火,反而招招手,示意寻聿明侧身过来。
“做什么?”
“抱抱你。”
庄奕摸摸他脑袋,隔着中控台,将人搂进怀里,“别对自己这么苛刻,你已经足够优秀了,没人能做超人,这不公平。”
“我知道。”寻聿明埋在他胸前,依赖地蹭了蹭脸颊,“但我总觉得还能更好,还能再进步。”
“那也要量力而行,别太累。”庄奕抱着他揉了揉,望向他黑暗中亮闪闪的眼睛,“我会心疼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丛烨是下本的攻,收藏隔壁《草莓糖》获取更多斯文流氓丛美人的信息>_-
实验内容其实大大缩短简略了,毕竟是小说,现实中科研人员往往需要经年努力,当然也有忽然发现新大陆的时候,但也需要反复试验。明明取得的只是初步成果,未来还会持续研究。
第111章 看病(一)
刚上飞机,寻聿明便将电脑打开, 贴上防偷窥膜, 开始聚精会神地打字。
庄奕拉开随身行李包, 取出他的小熊毯子给他盖上:“我们有多久没一起出远门了?”
“上次出远门是去开罗。”寻聿明瞥他一眼, “不值得怀念。”
“谁说不值得?”庄奕放平座椅, 双手枕在后脑勺下,微微侧着脸看他。
从这个角度望去,只能看到寻聿明一个高高翘起的鼻尖,因为窥不见全貌,反而留有更多想象的余地。
庄奕脱了皮鞋,两只脚叠在一起,露出一双雪白的棉袜子,他神情懒洋洋的, 语气也随意放松,“每一段关于你的经历, 都值得被怀念。”
“……”寻聿明回过头, 被他酸得肩膀直抖,“你忽然说这种话,就很吓人。”
“你防贼一样防着我,也很吓人。”庄奕指指漆黑一片的屏幕, 小小一间舱室里只有他们两个, 何必罩着防偷窥贴膜,可不就是不想让自己看。
寻聿明抿抿嘴巴,揭下贴膜跟他解释:“我不是故意的, 是习惯了。你没听说过那个故事吗?”
“什么故事?”
“就是以前有一个人,坐飞机的时候写了篇论文。他旁边的人刚好是他同行,偷看到他写的内容,回去立刻进行了试验,然后抢先一步发表成果,反而得了奖。”
寻聿明捂着自己的笔记本,宝贝一样珍而重之地说:“我可得保护好了。”
“你听谁说的?”庄奕压根儿不信,“我看这就是卖防偷窥贴膜的人,故意编出来营销的。”
“小心驶得万年船嘛。”寻聿明才不管真假,“我在写这次研究的论文,改好了就发表的,你看。”
庄奕目光扫过,视线落在署名页面,不由得一惊:“你把岑寂他们也加进去了?”
寻聿明的研究价值极高,颇受业界关注,甚至有可能获奖。而实验室那几个学生,除了岑寂,其他人都只能算这一行里的单细胞动物,食物链最底端的阿米巴虫。即使是岑寂,也不过是个资历尚浅,还没有独立问诊权的小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