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死方休
“......”
林言一动不动地看着陆含谦。
陆含谦以为他是太高兴说不出来话,实际上林言心中平静得不可思议,甚至有一丝丝想笑。
一个人,要狂妄到什么地步,才能在伤害别人到令对方都没有活下去的欲望了的时候,还如此居高临下地恩赐一般,说“我可以让你做我的男朋友”?
林言简直被他弄到说不出话。
“你不信么?”
陆含谦看着林言漆黑的眼睛,见他不答,又道:“......我之前,是玩过几个小明星,但那是被圈子里的人带的,无聊么。”
“我现在......是真的挺喜欢你。”
陆含谦想到不久前陆北征对他说的话,那些诛心一般的诅咒,忍不住伸手拥抱住了林言,将下巴抵在他的发顶,极缓道:
“我不会像我们家那老畜生一样在外头拈花惹草。从今往后,我是真的想跟你一块好好过。”
“......”
林言怔怔的,不知怎么,他竟然想,还好医生跟他讲的是他生命只剩下一年半载。
“......从此以后?”
林言哑声问:“那是多久?”
“十几年,几十年。”
陆含谦微微犹豫,良久后,还是道:“说不定有一辈子。”
感情这事真是太奇怪了。陆含谦浸淫娱乐圈这么久,阅历丰富得可谓阅美人无数。
但当他面对林言的时候,就好像一个没见过世面的毛头小子。
有人说,当初的惊艳,只是因为见识少。
可当你真正遇上那个叫自己惊艳的人时,才会觉得,遇见他之前的日子都是白活了。遇见他之后,才从人间尝出了滋味。
“......好。”
林言看着陆含谦,看他眼瞳里倒映出来的自己的影子,感觉到种无可言说的荒诞,最反讽的故事都不敢这样描述。
半晌,他说:“谢谢您。”
“......”
陆含谦被噎了一下,但他现在根本没心情计较这个,满心满意想的都是得到林言之后的快活与愉悦。
他曾经想摘得一朵白色的蔷薇,却被这蔷薇扎得双手鲜血淋漓,痛彻心扉。
但万幸他没有松开手,现在这多蔷薇终于完完全全属于了他,从身到心,心甘情愿地留在了他身边。
陆含谦伸手,直接掐住了林言下巴,凑到林言面前,有些痞里痞气地笑着,低声说:
“好了,现在你男朋友要亲你了,闭上眼。”
林言的眼眸清澈明亮,近距离看的时候,乌青的眼睫像柄小扇子,每抖一下,都挠在陆含谦
陆含谦按着林言的后脑,顶开他的牙关,勾着林言的舌轻轻地吮。
林言心脏不好,呼吸渐渐有些急促起来,窒息地想要推开陆含谦。
然而陆含谦捉着他的手腕,反倒将林言推到在自己身下压住,越吻越深,几乎有些色/情。
涎液来不及吞咽,林言呻/吟了声,觉得溢出唇角实在丢脸,便竭力咽了一下,却不想陆含谦差点被他这一下吸得硬了。
他几乎是守着最后的底线松开林言,从林言身上撑起身。
却看着林言通红的眼角,迷茫失焦的眼睛,亮晶晶的唇,还是忍不住又低头亲了一口:
“林律师,你真他妈惹人疼。”
林言闭着眼,气息尚有些不稳,仍喘得厉害。
......是么?
林言思绪飘忽,漫无目的地想,似乎在揣摩这句话的真实性。
你喜欢我也好。
林言想,这样等你亲眼看见我死在你面前,或许多少也能伤心几分。
体会体会你当初施加于我的痛苦,究竟有多么令人绝望。
第三十七章
林言搬去陆含谦那里, 已经是两天以后的事情了。
其实那大平层定期都有人打扫,随时可以领包入住。
但不知怎么, 一想到林言要搬进来, 陆含谦就觉得它一下变得又小又破, 看哪儿哪不满意。
表面上跟林言讲是要打扫卫生,其实偷偷摸摸跑去重新布置了一通, 并在顾兆的建议下弄了一百多捧玫瑰,分散装点在各个房间。
——按道理讲,在陆少爷动房子的装修之前, 这大平层的设计就已经很不错了。
黑白为主色调,简约大气, 深沉有内涵, 非常上档次。
但被陆总这么一弄......就有种令人窒息的浪漫。
如果那位在国内外盛名远扬的设计师看到自己的心血变成这么幅模样, 估计会倒地不起, 痛哭不止。
万幸的是林言并不在乎这些,他需要的只是安全保证。
让陆家因为陆含谦投鼠忌器,不敢对他做出什么太出格的举动。
......多么可笑啊, 原来他也会做出这种龌龊下贱的事情。
林言时常发呆, 沉默地看着自己的指尖, 自厌地想:
像一株柔弱的菟丝花般无力地攀附着对方, 算计着寻求庇护,或许连青楼的妓子都比他强。
至少人家坦荡。
他曾经还信誓旦旦地在陆含谦面前起誓, 就算被敲碎脊梁, 打折腿, 也绝跪不下来。
时隔不到半年,竟然就走入了这样的境地。
林言指间夹着刀片,如出神一般食指与拇指微微错开,锋利的冷刃一下便切入了皮肉里。
林言漠然地垂着眼,一动不动地看着鲜红的血珠慢慢从伤口渗出,聚集,顺着指缝缓缓滑下来。
看了片刻,他像一个无聊的人寻求消遣一般,镇定自若地在掌心又划了一道。
这次鲜血一下子就涌了出来,林言却还虚虚地握了握拳,压迫得血珠淌得更快。
他仿佛感觉不到疼,事不关己地冷眼看了片刻,才去洗手间把手上的鲜血冲洗干净,又用碘酒消毒,绷带包扎好。
清洗的时候,他将手浸进盥洗盆里。
殷红的血液在清水里漾开,一点点弥散,变淡。像某种诡异的琥珀。
林言面色苍白,一声不吭地注视着,半晌,竟倏尔笑了一下——
他觉得这“琥珀”很美。
晚上,陆含谦下班回来,看见林言手上的绷带,皱了皱眉:
“怎么弄的?”
林言垂着眼,与平常别无二致地涂着《秘密花园》,淡声道:
“早上不留心碎了一个碗。”
“这么不小心。”
陆含谦“啧”了声,眉头深拧:“回头我雇个阿姨来每天给你做早饭。”
“不用。”
林言把手慢慢抽出来,想了想,还是道:“我不喜欢有陌生人。”
他与陆含谦同居就是为了安全,雇一个外人进来,会大大提升危险系数。
但陆含谦显然误会了林言的想法,他一乐,勾着林言下巴,挑眉问:
“喜欢二人世界?......那行,以后老子每天早上给你做早饭。”
“......你会?”
“......”
陆含谦哽住了。他会个屁。
林言起码会煎鸡蛋煮鸡蛋,他连敲鸡蛋都不会。
但陆总仍然矜持地,相当要面子地说:“我会烧水。”
“......”
那真是太厉害了。
“......没关系,”陆含谦尴尬地咳了声,努力打破僵局:“虽然我不会做饭,但是顾兆会啊!可以让顾兆搬到楼下,做好了咱们一起吃。”
远在晋野大厦陆含谦办公室的小隔间里打地铺的顾兆猛然打了个喷嚏。
顾兆:“......??”
顾兆茫然四顾:哪个王八蛋又打小爷的主意呢。
“对了,这是李楠传过来的几张图片。”
陆含谦滑亮屏幕,将手机递到林言面前,心情不错道:“你看看喜欢哪个。”
那是数张不同款式的对戒照片,都非常精致漂亮。陆含谦滑了一圈,停在其中一张,道:
“你觉得这个怎么样?挺漂亮的吧。”
他指着的是一款曲形指环。中间以浪涛状拧扭成了一个双“LL”的形状,正巧是林言和陆含谦的姓氏首字母。
对此林言没有任何兴趣和想法,但他又迫不得已在陆含谦面前忍耐着不表现出来。
在神话传说里,戒指其实是由古代抢婚习俗演绎而出的。
在部落时期,当一个男子有看上的异性,就会将她抢回来,戴上枷锁以防逃脱。经过历史的演绎,枷锁渐渐变成了简化的戒指,但其含义依然没有变化。
它依然代表着束缚,占有,宣告主权的暗示。
林言无法想象自己带上陆含谦的戒指会是什么样,也许他会忍不住把手指都切下来。
“可以,挺好看的。”
林言无意识地磨抠着掌心的新伤,淡淡说:“就这个吧。”
“行,那我回头告诉李楠,就按这款订了。”
陆含谦审视着林言,他发现无论自己看林言多少遍,都跟看不够似的。
尤其是他现在百依百顺的模样,简直叫陆含谦心都要化了。
曾经有部电影里说:
“爱是霸占,摧毁,还有破坏。为了要得到对方不择手段。不惜让对方伤心,必要的时候一拍两散,玉石俱焚。”
但现在陆含谦却觉得林言掐住了他的心。
倘若他摧毁了林言,他的心也会同时奄奄一息,血肉模糊。
“林言,你一定不能离开我。”
陆含谦轻轻搂住林言,缓缓将怀抱收紧。
他像抱着团飘忽不定的云,时光间隙稍纵即逝的飞鸟,天亮前孔雀色的夜空里最后一片星辰——
一切他想留住,却无能为力又珍贵易碎的美好。
“要是有一天你要离开我。”
陆含谦将下巴抵在林言的发顶,哑声说:“我都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我会真的把你夺回来,用铁链锁在我身边。老子爱你。”
林言一动不动,任由他抱着。一副仿佛安静认命的模样——
实际上他在心中漠然地,无声地想:原来强/奸犯也有爱吗?
他所谓的爱,不过是强/奸他玩上了瘾吧?
“......那如果我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呢?”
林言听着自己虚弱的,不知何时——可能就在任何随机时刻的下一秒,就会骤停的心跳,轻声道:“你又要上哪里去把我捉回来呢?”
陆含谦缠绵轻柔地在他眼皮上亲了亲,仿佛温柔,又带着些疯狂压抑、偏执歇斯底里的狠戾:
“你逃到这世上的任何一个地方,我都会把你找回来——哪怕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也是一样!”
“......黄泉?”
林言喃喃着这个词,倏尔说不出什么意味地轻笑了一下,在心中无声说:
那你来找吧。
“我从前玩过很多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