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号酒馆:判官
他手一扬,丢过来两个小纸团,我接过一看,立刻就明白了。
纸团里是那两个人的名字。
史蒂夫·辛格。
薇薇安·绍恩。
后脑勺儿很没有出息地一麻,那个小姑娘脆生生的可爱声音穿过时间和空间,在我脑海中回荡。
“爹地!!快点,我要迟到了,我要迟到了!”
我软弱地垂下手,喃喃地说:“三个星期,不是还长吗?还长呢……”
摩根冷静的眼睛一直看进了我的内心深处,看穿了我的挣扎。
“奇武会的风格你可能还不清楚,但想象一下,十号酒馆的老板乘以十,就差不多了。”
我牙齿都酸了,十倍于十号酒馆老板的德行,那是要逆天啊!
“你选一个,另一个就没事了,你两个都不选,就两个都得死。”
“总得搏一搏吧。”
他说得很随便,很没心没肺,但逻辑无懈可击。
我吞了吞口水,展开那两个纸团,盯着看,就像在看花爷的项链和宝格丽的金笔,在看拉菲和善本书,在看价值连城的元青花罐。
我希望有一个人的名字上会浮起一层血色,那些受害的无辜老人将冤魂附于其上,向我传达昭然若揭的暗示。
室内寂静无声。
但两个名字还是呆呆地在纸条上刻着,毫不生性。
它们只是圆珠笔写成的两个蓝色名字。彼此之间,毫无区别。
尽管摩根和咪咪都没有看我,但他们都在全神贯注地等待,那种被期待却深知自己无能为力的感觉像刀子一样刮着我的脑子,脑汁都被刮得要发烫了。
我猛然把那两个纸团一丢:“我做不到。”想了想,我纠正了自己的说法,“准确地说,我做不到只看名字就下判断。”
“我要看到活生生的人,要有足够多的时间观察他们。”
咪咪好像早就预料到了我有这个要求,他给了我一个痛快:“难度不大,明天就满足你。”
然后,他转过身去问摩根:“那个病人会什么时候到诊所?”
摩根看了看表,面无表情地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应该已经上来了。”
这时候门铃叮咚一响。
摩根干脆利落地将身上的外套一脱,穿上白色的医生制服,不知上哪儿摸了一副平光眼镜戴上。我在懊恼中还有闲心八卦:“什么病人啊?”
咪咪在旁边说:“芝加哥警察局前任总局长。”
我咽了一口唾沫,被这个伟大却非常不应景的头衔镇住了:“你,是准备跟人家自首吗?”
咪咪一点笑容都没有:“哪有,我只是拿他的命跟他换点东西罢了。”
当天半夜,给前任警察局总局长朋友看完病,咪咪和摩根又循例失踪了,这两位上的可能是吸血鬼的医学院,否则没法解释为什么他们如此偏爱在月明星稀的时候大展拳脚。天亮的时候回来,门铃按得震山响,叫我到大厦停车场后面的空地集合,我下去一看,得,一人开了一辆车。
我擦了擦眼睛,实在没法相信自己的视觉能力。
但我的大脑根据它对眼前人的了解,认为这一切都是合乎道理的。
献血车。
我蹿上去看了一圈,确认这不是“西贝货”,是正儿八经来自美国红十字会的献血车,连放在门口的献血光荣宣传单和纪念徽章都是齐全的。
上哪儿弄来的?真新鲜,原来美国也有这种东西。
咪咪直乐:“美国当然有,还有献血献得上瘾的,哭着喊着拖不住的呢!”他像背教科书一样念叨,“鼓励公众义务献血是最有效得到免费血液资源的途径,应该在全世界推行。”
他穿上白大褂,也戴上平光眼镜,和摩根对拍了一掌:“我们兵分两路,丁通你先跟我去。”
我莫名其妙:“去哪儿?”
咪咪探头往驾驶室的GPS上看了一眼,说:“东华盛顿街八十一号。”
我心里一沉。
那是另一个我熟悉的芝加哥地址——薇薇安·绍恩住的地方。
十三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车子停在东华盛顿街八十一号的路口,旁边有一处纯住宅街,断头路,在这个路口能看到所有居民的出入,无论是步行还是驾车。
路口并不宽,无论什么车或者什么人长期停在这里,都会引起其他人高度的关注。
但献血车例外,尤其是当献血车上有一个如假包换的医生的时候。
事实上很快就真的有人上来要献血,咪咪手脚利落地帮人家作检查,还聊闲天。据好几个献血者说,他那口音是标准的芝加哥北区口音,百分之一百土生土长。不管人家跟他聊什么,他好像都能接得上来,不管是男是女,都聊得人家心花怒放,直要给他留电话号码。
我曾经以为摩根是医生里面最特立独行的一位,直到我见到咪咪。如果说摩根的存在,会让你觉得“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些话都是至理名言,那咪咪的存在就纯然决然是:我擦,天是个什么玩意儿!
就这么收集了一大堆免费的血,里面还有罕见的RH阴性血,让咪咪挺开心,说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多混偏门的人有这种血型,偏偏他们成天招猫惹狗,没事就失血,导致供需很不平衡。
到下午的时候,他叫我:“看窗外三点的方向。”
我应声看去。
薇薇安·绍恩。
她比我从照片上看到的形象更高挑儿,更华丽,穿着简单的蓝色短裤和白色上衣,但脸上覆盖着浓妆,那眼线绝对防水防汗防油,画得比我的手指还粗。
她背着一个包,手上拎着短途旅行用的白色小箱子,大概刚从外面工作回来,神情有点疲惫,在大太阳下慢慢地走着。
我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走过献血车时她回头看了一眼,但脚下没有丝毫停顿的意思,就这么走了过去。
过了两小时,她又出门了一次,去两个街区外的超市买了一些东西,步行回来,身上换成一条印花风格的短裙子,露出白生生的长腿。她是白种人和亚裔的混血,高大性感,女性特征鲜明,皮肤平滑有光泽,兼顾了东西方之美,难怪十三岁就出道当模特。
但这么纯然放松的时刻,她脸上仍留着浓妆,应该补过,比之前回来的时候还要轮廓鲜明,颜色艳丽。
我怀疑她脸上的皮肤被重重的粉底压得喘不过气,一直在下面徒劳地呻吟甚至尖叫。
这一天,她最后一次出门是在晚上十点,围着住宅区慢跑了好几个圈,她又换了衣服,运动背心和长裤。我忍不住吹了个小口哨,对她的臀部曲线表示欣赏。咪咪懒洋洋地说:“假的。”
随着她的身影再度消失,咪咪发动了车子。半夜等待献血的人上门,这情形实在太感伤了,很难想象周边的人对此会有什么评价。
相对于看照片而言,活生生的人给我带来了更强烈的冲击,我无法想象她生前与死后的模样会有怎样强烈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