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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長江俊和 时间:2023-01-08 13:11:20 标签:長江俊和

  原本站在乘客身边的墨镜男,不知何时已回到副驾驶座。从我的位子看不见他的表情,但能够确定的是,他正全神贯注地盯着窗外看。

  我再度看向窗外。火势慢慢减弱了,空地也慢慢回到原有的黑暗。不知不觉中,轻型货车和农夫都消失了。看到火势渐微,我不禁松了一口气,这么一来,就不用看到男人被烧得血肉模糊、变成焦红色的模样了。

  这时,墨镜男突然起身。

  “各位贵宾,还满意吗?这场秀差不多要进入尾声了,等等巴士就会开回新宿。”

  晚间十一点多,中型巴士回到新宿西口的A大楼前。

  回程的路上,车内陷入一片沉重的寂静,我自己也进入某种失神状态。巴士停车后,墨镜男向大家宣布旅程结束。门才打开,草食男便飞快地冲下车。接着,中年情侣档的男人搀扶着腿软的女伴,一起下了车。初老男跟在他们身后,最后才是我。

  下巴士时草食男已不见踪影,戴着猎人帽的初老男拖着沉重的脚步往车站的地下道走去,中年情侣档则走到路边叫计程车。为求保险,我想再拍一次巴士的车牌号码。我假装要叫计程车,绕到巴士的车尾,将包包的镜头对准车牌拍摄。过没多久,巴士打出方向灯驶离现场。

  我叫了辆计程车,本想直接回位于芝浦的公寓,开了一段路后,又请司机改开到惠比寿车站。毕竟对方有可能会派员跟踪,还是小心为上。

  确定没人在跟踪我后,我打开包包,按下摄影机的停止录影键,将模式从“录影”调成“预览”,准备确认刚才录到的影像。几秒钟后,摄影机的液晶萤幕上出现自动分割好的三段影片,以及各自的录影时间。

  第一段影片是从傍晚五点二十五分,也就是巴士来的稍早之前开始,片长约一小时半。

  第二段影片是从傍晚七点前,我在休息站换完电池后开始,片长长达三个小时以上,而“重点画面”就在这段影片之中。

  第三段影片,是从我在回程休息站的洗手间里换完电池后开始,片长只有一小时多一点。看来机器并未出问题,录影都没有中断,剩下的就是品质问题了。我点开第一段影片。

  萤幕放映出新宿西口人来人往的影像,因我是边走边录,画面摇晃得很厉害,不过都还算看得清楚,详细的确认工作等之后再说。我接着点开第二段影片,一边确认画面上方显示的时间,将影片快转至晚间九点多的地方,再调至正常的播放速度。

  镜头对着窗外,角度也有抓好,空地正好在画面的正中央。果然光线还是太暗了,虽然隐约看得到空地,但看不清楚空地里的状况。就算用剪接机调整亮度,可能还是不够清晰。值得庆幸的是,轻型货车开进空地后,在车头灯的照映下,勉强看得到周遭的影像。不过,农夫的脸还是非常模糊。他把毛毯包住的块状物体推下货车,块状物体一度因此跑出镜头外,镜头连忙追了上去,好不容易才在画面的左下角捕捉到块状物体。我将影片快转——农夫用金属球棒殴打满身是血的男人、把男人打到痛苦地蜷缩在地、农夫从货车上拿出蓄水桶、把液体浇在男人身上……这些都是两小时前在我眼前发生的事。一想到当时的感觉,我不禁有些作呕。农夫在男人身上点火的那一瞬间,摄影机的曝光补正功能来不及作用,画面呈现一片白光,但很快又自动调回正常画面。男人死命地挣扎,想要拍掉身上的火。火势越来越大,虽说镜头有些失焦,但无论如何,还是录下了当时的情况。

  在惠比寿站下车后,我刻意在车站附近绕了一圈才搭上山手线。随后在田町站下车,从第一京滨闹区的反方向岸方向出站。车站离我住的公寓约十分钟路程,时间已超过半夜十二点,路上很暗又没什么人。我想,对方应该没有派人跟踪我。

  我边走边回想今天发生的事。我不是在作梦,而是真真切切拍到了男人全身着火的影像,目击了一场杀人事件。任何有良知的公民都应该立刻报警,然而,此时此刻我却犹豫了。

  原因有二。第一,若在这时报警,就必须将千辛万苦拍到的影片交给警方作为证物,甚至有可能被禁止播出。这么一来,今天的心血也会付之东流。

  第二,今天发生的事可能是假的。巴士的停靠位置是俯视空地的绝佳地点,主办单位要如何预测悬崖下空地会发生命案?而且巴士到达现场后,等了一个小时才发生杀人事件,致使我们目睹了全程。若要说这是偶然,也未免太巧了吧?所以我在想,今天发生的事,会不会是主办单位为了取悦团员而演出的戏码?凶手和死者其实都是演员,在我们面前“演”了一场杀人秀。有一种特技行业名叫“火人”,也就是一种在身上涂防火胶,演绎“火烧身”的特技。我所看到的,可能就是该手法所呈现出的“点火杀人”。人真的有可能被活活烧死吗?其实关于这个问题,只要查一下就会有答案,只是……

  那男人临终前的眼神,至今仍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里,那实在不像是演出来的。还有他被烧得血肉模糊的焦红肌肤,如果这一切都是作假,实在很难令人想像到底使用了何种手法。难道说……

  不可能,那不是真的,希望一切都不是真的——我一边从包包中拿出钥匙打开公寓的电子锁,一边衷心祈祷着。

  K2

  然而,天不从人愿。

  上午九点多,新闻部接到警察厅记者室的来电,说今天早上山梨县山中发现了一具男性焦尸◊案情概要如下——

  十一日早晨,警方获报山梨县X X山中发现焦尸。报案人是当地的男性,他当时正准备进入山林内伐木。因尸体焦黑难以辨认,从现场找到的遗物来看,死者应是住在神奈川县大和市鹤间的加地六郎(五十三岁)。加地本身经营一家公司,据本案的搜查总部^梨县警察局表示,加地很有可能是遭到仇杀,警方目前正积极扩大侦办当中。

  我所目睹的真是一场杀人案,倒地的火球、临终之际的凝视都不是演出来的。当时的颤栗感再度充满我的全身,同时我也意识到,自己拍到非常不得了的独家画面。

  这已经不是我一个人的问题了,我立刻打电话给上司一。现在是上午九点三十几分,一负责的是夜间新闻,平常都是十一点后才会进公司。我简单说完事情原委后,一表示他会立刻赶过来。

  约莫半个小时后,一来了,我和他一起来到新闻组的会议室。

  一进门,我立刻向一报告昨晚的事情经过。我以为他会责怪我为何没有即时回报消息,然而,他只是静静听我把话说完。

  “事情我都知道了,你先给我看昨天的影片。”

  我打开特地带来的笔记型电脑,点开事先传好的影片备份。一目不转睛地盯着萤幕,影片即将进入男人遭放火杀害的段落。

  “好夸张。”

  一说完后,看着萤幕里被烧成火球的男人,仿佛是在沉思。

  “我们是不是报警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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