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记事:密林诡境
话少的黄班长和王军英没理会我的话,他们对远外传来的猴叫并不感兴趣。
黄班长夺步而走,往回而行。
找回旗娃,林子里冒起了一股脚臭味儿。这小子把鞋袜和衣裤都脱了掉,邓鸿超正在他背后替他清理蚂蚁。扇走哪刺鼻的脚臭,我们也都坐到地上休息。接二连三的惊悚刺激,让每个人都疲惫到了极点。除了身体遭受的负荷之外,更多的是神经上的劳累。
现在,该是队伍停下来“总结教训”,平复心情的议程。
但刚一坐下,邓鸿超却楞盯着旗娃的后背,两眼发怵。他咽了一口唾沫,伸手拍了我一下。
正文 第八十五章 :晨昏线
“建国哥,把你火柴借一下。”他说。
“干嘛,要抽烟?”我正还准备撩起裤腿,清理蚂蚁。
“不是,”邓鸿超摇头,他盯着旗娃的腋背,“这背上有东西。”
旗娃听到这话,立即就坐不住了。他立即抖臀颤背,扭过头问道:“有啥?”
说着旗娃就动手摸背,脑袋恨不得扭个一百八十度,去亲眼看看背上究竟有啥玩意儿。但邓鸿超立即制止了他。
“别动,我这就给你弄下来。”邓鸿超发怵的眼神不再,显得很冷静。
我一边从兜里摸出火柴,一边把身子挪了过去。为了防潮,我们都把火柴用胶袋包裹得好好的。毕竟在野外时的火种,相当重要。但是抽烟时,忘记把烟盒包进防水胶带,身体两次浸水后,包里的那盒还剩半包的大前门,湿了个透。这让我很是心疼。
挪过身子,邓鸿超指了指旗娃的背,对我说:“你看,就这东西。”
果然,那又白又宽的后背上,附着两三坨显眼的、油亮的黑色物体。那白背与黑物的对比,令人心惊。但这玩意儿并不是什么新鲜家伙,便就是雨林里无处不在的水蛭,蚂蝗。两三只肥硕的软黑蚂蝗,黏贴在旗娃的腋下后方。这壮小子却浑然不觉。
合情合理的是,这条显眼的蚂蝗,个头比平常的要大许多,大概有一根铅笔那么长。不过,这还在接受范围内,不像之前那堆鼻涕虫一样,大的离谱。
“别动。”我也对反复扭头的旗娃说,然后打开了包着火柴的防水胶袋。
不明所以的黄班长和王军英,也闻声挪过身子,看察情况。此刻最为焦虑的旗娃,动也不是,坐也不是,他慌忙抬头问王军英:“排长,排长,我背上有啥?”
王军英瞥清那背上的几只蚂蝗后,丝毫不在意的答道:“蚂蝗。”
是的,比起这天坑里的奇异玩意儿,一条大蚂蝗,可以算是最为正常的东西了。
“蚂蝗?”旗娃看着王军英,愣住了脑袋。
蚂蝗虽烦,但很好对付。火柴划燃,将柴棍往那黑坨坨的软身子上一按,它便吃痛,脱肉而落,蜷缩在地。
如此往复,三只吃血正酣的肥硕蚂蝗一一落地。邓鸿超觉着恶心,赶紧为他们补上脚掌,将其踩碎。软肥的身子被挤踩成一片,恶心的皮肉组织里,流挤出了刚还吸入的新鲜血液。
“你们也都检查一下。”黄班长立即卸下背囊,脱掉外衣,“这么大的个头,说不定会吸出什么问题来。”
“完事儿了?”旗娃转过头,用余光看着我。
“嗯。”我甩着火柴,将其熄灭。从地上的血液来看,大个头的蚂蝗,确实能吸不少血。不知是啥时候黏到旗娃身上来的。
话毕,旗娃立即动起身子,将头转了过来。他看到地上那恶心连连的组织,立即就压着声音破骂道:“这些几把臭虫,怎么老爱往我身上钻!我他妈这是——”
话还没讲完,王军英就训诫道:“话少点。”
在黄班长的要求下,大家都开始脱衣检查身体。其实用不着他说,咱们也都会去按查身体。大个头的蚂蝗,要是多来几只,把全身的血吸干都不一定。
不过一阵搜刮下来,大家都没有发现异常,那肥硕的蚂蝗,仅是盯上了旗娃一个人。回想起来,这一阵过来不是跑就是跳,几本没歇停过。蚂蝗应该是走在沼泽地时,黏上来的。
“我说,”旗娃穿着衣服,声音压低,鼻子直吐气,“咱们要赶紧离开这鬼地方,我他妈是真受不了了。”
我挑着腿脚上的蚂蚁尸骸,笑着说:“你当只有你一个人想呢?”
“衣服快给我穿好,”王军英突然对旗娃说,然后他又指着邓鸿超,“包别放下,背好。”
邓鸿超为了肩膀舒服,就把背囊取了下来。
“啊?”邓鸿超还在拍打检查着身体,没听明白王军英的这番话。
黄班长领会了王军英的意思,便拍拍他说:“把包背上。”
王军英这话看似很严苛无理,但实际上是进入天坑后的经验之谈。因为,现在的情况非常明朗,这里,身下坐着的地方,这天坑中的一切,不再是几个侦察兵能熟悉掌控的越南丛林。这地方,充满了危险的未知。
而几次险象环生的经验又告诉我们,未知之所以叫未知,就因为它来临时,不会给你打招呼。一旦它来了,你根本就没时间去反应、去做好准备。打个比方,如果这时候那毛毯怪突然从哪里扑出来,又或是什么未知的危险玩意儿惊跳出来,咱们只能仓皇应战。
仓皇应战,便就会丢三落四。也就是说,邓鸿超搁下背囊,就极有可能再背不上。
所以王军英这番话的意思很简单,他要我们随时做好战斗准备,唯有这般高度警惕,才能为天坑里的未知打上“预防针”。
毕竟,王军英自己的背囊,都还留在那潭水边上呢。
邓鸿超规规矩矩的背好了包,我原本还准备脱鞋晾晒一下,这一提之下,也只好作罢。因为两次入水,鞋袜里面浸湿一片,很是不舒服。这可不是好事情,如果就放任双湿脚,一直憋下去,长期“坚持”下来,就会溃烂,感染,破坏生理组织,甚至断脚截肢。我一定要找个机会换双袜子。
至于说蚂蚁咬上腿脚后,注入的能让人肌肉麻痹的神经毒素,倒不如我想象中的那样威力巨大。走过沼泽水后,腿脚就恢复了力气,再没有那么乏力。因为我仅在腿上拈出那么几只蚂蚁尸首,自然不会像旗娃那样,连路都走不了。
“说回来,咱现在又该往哪儿走啊?”旗娃躺倒在地,将裤子套上,又问道,“这七弯八拐的,跑到啥地方了都不知道!”
黄班长和王军英楞着脸,没有答话。
“只能先回去。”隔半天黄班长才说,“绕一绕路。”
“当然,”王军英抬头环望着树冠,“没其他路走。”
“问题是,”王军英又站了起来,“该怎么找回去。”
不错,天坑留给咱们的出路,只会在边缘那一圈。但棘手的问题是,之前被毛毯怪和蚂蚁群连连撵追,乱脚逃命中,现在哪还记得清回路。当然,这并不是彻底迷路,因为我们的逃脱战略并未发生改变,还是绕着天坑四壁寻找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