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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大卫·戈登 时间:2023-01-30 18:34:36 标签:[美]大卫·戈登

  说到哪儿了?哦,对,照片。最后阶段。我的末日,最后要了我这条命的女朋友们。皇后区的公主们。不过我认为说到底毁了我的是艺术,不是女人。我始终没能克服那种心瘾,它悄悄钻进我的作品。个人成长犹如具体而微的艺术史,你应该也考虑过这个问题吧,从婴儿玩粪便,到野人用手指蘸着浆果汁和木炭在岩洞画画,到米开朗基罗躺在半空中描绘天堂。哎呀,虽然远远比不上先辈,但我也是这样的。我承认,让我兴奋的是杀人本身。然后我开始想创造了,而不是单单毁灭,或者说通过毁灭进行创造。我也想制造美丽,明白吗?我用眼睛、头发、手、手指和脚创作。我渐渐理解皮肤和皮肤的功能,那是我们最大也是最奇怪的器官。

  我回到皇后区后,决定用胶片创作能够永远存在的艺术品。杀模特根本不在我的计划之内。我本来打算拍一套作品集,拍摄正常的照片。好吧,相对正常。于是我在校园、单位和当地报纸登广告招聘模特,甚至真的拍了几组。都是最基本的。然后有个女孩来应聘。叫南希什么什么,对,就是这个名字。我记得报纸说她性格安静,是个居家型的好姑娘。呵呵,抱歉,朋友,说错了。要记住我那会儿还年轻英俊,而且被磨炼得很有魅力——咱们吸血鬼的必备技能嘛。刚开始她很紧张,我们拍了些平平淡淡的照片。喝完一瓶葡萄酒,我们拍了些裸照。两瓶,我开始舔她,她呻吟颤抖。然后就我怎么说她怎么做了。这时候我老妈回到家。哎,我说过了,她不信任女人。你也知道当妈的都是个什么样。天哪。我猜你母亲也差不多。没完没了地唠叨你。我怎么能带陌生人回家?就算是个没脑子的小淫妇也不行。她是危险,是我的责任,等等。最后我一刀割断她的喉咙,只是为了让她闭嘴。我说的是那姑娘的喉咙,不是我老妈的。不过谁知道呢,也许我选错了。明白我的意思吧?总之接下来的就是艺术史了。我找到了我的项目,我的作品。我必须艰苦创作,直到被逮住,所有艺术家都是这样。而且我还必须想办法保存我的作品,哪怕只是在警局地下室的档案夹里。作品自然会找到它的出路,所有艺术都是如此,比方说未被发现的画作,未出版的小说,没卖掉的诗歌。作品只要被创造出来了,就会存在下去。你同意吧?

  我有没有体会过爱?怎么会没有?谁说我不爱俄亥俄的玉石眼珠文身姑娘?不爱墨西哥妓女中的某一个?左边那个。也许我从头到尾都爱着她们。说到底,现在除了我,还有谁会想她们?也许我真正爱的只有我的作品。但那是我们做的选择,对吧?艺术家的选择。其他人对我们是什么?素材。我们作品的原材料。一个姑娘和她的画像,我们从她创造出的作品,你说我们更爱哪一样?我们艺术家不完全是人类,对吧?我们不爱任何人,也不恨任何人。龙卷风恨它折断的树木吗?老虎爱或恨它们撕碎的猎物吗?老虎上了年纪,牙齿变钝,最终死去,谁会为之哭泣?我们艺术家生与死都是孤独的。

  谁给我权利去做我的那些事情?大自然,它创造了毁灭,它通过毁灭创造,它赋予我那些欲望。我是大自然,就这么简单。在大自然眼中,吃肉的蛆虫和腐烂的圣徒同样珍贵。限制仅仅是我们人类强加给人类的,为什么?提出限制的是大多数,也就是弱者,为了保护他们不为强者所害,就像羔羊抱团抵抗野狼。一个自由、有智慧和讲理性的人遵从的法则只有他本身的欲望,他接受的全部限制就是他用来实现欲望的能力。我后悔我的罪行吗?当然不了。我非常满足。受审和处刑,对我而言并不是苦难。以前罪犯要盛装打扮上绞架,就像去参加自己的婚礼,人群会抛掷鲜花和大声欢呼。我们因为罪行而被公开处刑是社会能赐下的最高荣誉。我们人类难道不是终极杀手吗?每天都在灭绝其他物种,摧毁这颗星球,耗尽生活资源,直到末日来临,我们抹去自己的踪迹。然后会怎么样?生命还会继续。这颗星球才不会想念我们呢。

  忽然想到咱俩的搭档关系,说起来我必须承认我还是有点后悔的,那就是真希望能多杀几个。这是大自然加在我们身上的唯一桎梏,一具躯体和一条生命,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之内,我们的成就也必然有限。你应该能理解这种感觉。你和你的女朋友,你的情人,珍妮或者我们共同的朋友达妮,你操了她一两次,你躺在那儿筋疲力尽,开始沉思——就像苏格拉底一连玩了几个小伙子。你看见她起身去包里拿香烟,或者在月光下去上厕所,她回来时,你对她的欲望也回来了,你想再次占有她,但你做不到。你已经空了,没了,完蛋了。这是我这种人所知道的全部阻碍,在这个时刻,我的想象力推动欲望超越肉体的极限,而感官的愉悦又反过来撩动想象力,就这样一个影响一个,从欲望到思想,从哲学到色情,一个没有尽头的圆环形成。但走运的是,即便在这里,还存在一条出路。情人如果变成了艺术家,那么他的欲望就不再受到限制,他也能够接触到任何人。他可以撩动其他人的意识,完成他活十辈子也无法完成的壮举,通过影响一代又一代后辈,他的欲望可以超越时间永远增殖。想一想你写下的所有文字吧。想一想你触碰到的所有意识,你种植下的所有梦境,你点燃的所有欲望吧。谁知道你激发了什么样的爱和罪呢?写作还能为了什么?文学不过是企图操这个世界的屁眼罢了。送你一首小诗:我希望这张纸/是剃刀/你们都有/一条喉咙。

  75

  探监结束,我匆忙赶回旅馆,没有录音机的帮助,我只能凭回忆尽可能记录下他说的每一个字。我在黄色拍纸簿上写了一页又一页,直到手指酸痛,写完时天已经黑了。我退房付钱,搭末班车回纽约。

  至于他那些话的真实性,谁知道呢?他漫游全国到处杀人,刀下亡魂超过控罪的极限,少说也背了几十桩命案,有可能吗?估计确实有。一个人要是因为偷一辆车而入罪,我们会认为那辆车只是他偷的许多车里的一辆,假如犯罪记录说五辆,我们会估计事实上有五十甚至上百辆。我们的惩戒观里有这个不成文的因素,认为一名职业罪犯在落网时,造成的损害肯定不止已知的那些。对连环杀手来说也许更是如此。职业偷车贼、银行劫匪、瘾君子、家暴男子,这些都有清晰的模式、动机和手法,决定了他们的落网只是迟早问题而已。但变态杀人狂,他杀人没有任何原因,至少没有我们能理解的原因,他任意选择受害者,或者交给命运去决定,他漫无目标地漫游全国,不管去哪儿都会在土里或水里留下几具尸体——事实上这种人能落网完全是我们走了狗屎运,除非他自己开口,否则谁也无法确定哪些罪行应该归在他的名下。

  我想一想那些失踪人口的命运都后背发凉,光是美国一年就有几千人下落不明。丈夫或妻子再也受不了对方,吵完架气冲冲地夺门而出,或者只是出门买包香烟,结果一去不回。抛弃家庭的父母,失职的父亲,把婴儿扔在医院或教堂门口的母亲。几十年如一日通勤上下班的疲惫工人,某一天没有从应该的地方开下公路,继续前进直到汽油耗尽。欠债的人躲避坏名声。心碎的爱人希望忘记和被忘记,在人群中浮浮沉沉。瘾君子、酒鬼、赌徒和性倒错者,躲避他们自己。离家出走的孩童,浩浩荡荡,像朝圣似的不知从何处来,不知向何处去,消失在我们的城市中,我们的夜晚里。我们以为他们受各自的心魔驱赶,自己选择失踪。但假如存在另一种恶魔让他们失踪呢?假如他们不是消失而是被找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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