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命之囹
我觉得口干舌燥,可还是强压着不安问道“那个,是什么东西?”
小青年瞪了我一眼,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说“那是你的救命恩人!他为了救你,牺牲了。”冷静下来我才看清,那是个人偶,只是,他很特别,外形几乎和真人一样,除了脸。他头上原本应该带着一顶压得很低的鸭舌帽,现在那鸭舌帽就在四五米外。我走过去捡起来。
小青年一边抚摸着身穿条纹衬衫的人偶一边悲痛无比的说“他叫刀尖,非常优秀!”然后气呼呼的背起地上的“刀尖”就要走。
我一瘸一拐的跟在那小青年后面“喂!小兄弟,小哥们儿!朋友?那小子!?”我追着他喊了半天,他总算回头看了我一眼。
我犹豫了一下说道“谢谢你救了我。”紧接着,我咬咬牙还是问出口“昨晚,在医院,我被人袭击,是你和你的刀尖干的吧?”
那小青年眼神一晃,低着头似乎在考虑该如何回答我。
其实昨晚在医院,我摸到门上面的透光处没有玻璃便明白了,估计是有人在窗口外操纵什么。如今看来,应该是这小青年在操纵人偶。在无形中划破我的手指的应该就是控制人偶的钢丝线。不过……他的操纵方法一定很特别,也很高明。我脑子中突然浮现出千仞婆婆的脸,如果不是知道那人偶身上有钢丝,我大概会以为那小青年是用查克拉操纵人偶……
☆、第三章 朋友谈心
趁他还没反应过来,我走进了几步“我知道你要什么,我也不想惹麻烦,这东西于我毫无用处,我可以送给你,只是,你能保证不在来打扰我的生活吗?最近这么混乱,我可吃不消。”
那小青年抬起头,露出了一双月牙眼,他冷冷的看看我,一字一句的说“没用的。”
我挑眉,抬起左手,动了动无名指,晃动黄金齿轮“我把这个给你,你还找我麻烦有什么意义?”
他哼了一声:“你以为只有我想要那东西吗?刚才撞你的人,我不认识,我也不认为那是巧合。”我心里一凉,看来想摆脱并不容易。
说罢,他转过身,背对着我“我的任务已经结束了,你好自为之。”说完就大步离去了。
我对着他的背影大喊“这东西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你们想得到它?”你想拿就拿、他想夺就夺?耍我?我看起来那么好欺负吗?
可是他头也不回。
我的脑子突然有点不够使,站在街头思索了很久,直到乌云密布,几乎压到头顶了我才缓过神儿来。低头看看胳膊上的擦伤,决定去周兴那,不是为了包扎伤口,而是,我很想确定,我还是不是在原来的世界。
站在周兴面前时我已然是一只水嫩嫩的落汤鸡了。他推推眼镜,歪着嘴角,幸灾乐祸的很夸张。“姚远,让几楼的洗脚水泼的?”
我瞪他一眼“少幸灾乐祸了,看你美的,就跟那洗脚水是你的似的。啊呸!外面瓢泼大雨,你没听见啊?你才洗脚水泼的呢!你们整个医院都让洗脚水给泼了!”
他乐得前仰后合“你这猢狲,是不是私自下凡时走的水路?你二师弟没送你一程啊?这可都是无根之水啊!不是能多福多寿么?”
我翻个白眼“还多子多孙呢!那叫延年益寿!什么文化程度你!”
他这句话让我想起小时候,那时我们十五六岁,活跃、自信、骄傲、无忧无惧。在黄昏后打架,在大雨里狂奔,在房顶赏月喝啤酒。
我说“别怕雨,这叫无根之水,能延年益寿。”周兴就骂我“你这猢狲,什么时候私自下凡的?”。
那时候我们都喜欢西游记,喜欢街霸,喜欢篮球。喜欢口琴。喜欢喝酒吹牛,喜欢说美女讲初恋。少年时代,那么美好,也那么遥远。
我接过周兴递过来的热水,轻轻抿了一口,这温热的触感让我从斗志昂扬的记忆中回到了狼狈的现实。我脱了湿透的上衣,一边喝一边靠着窗口看楼下人来人往,感觉心里和身体都舒服多了。可惜少年时代的爽朗与今天的泥泞对比,使我更感落寞。
转过脸,隔着杯中的水蒸气,我感觉周兴的眼神渐渐暗了下来,似乎有说不出的担忧“你身上又是抓伤,又是大片淤青,又是擦伤,你到底怎么了?难道你这小体格也去打黑市拳了?不能啊……要不是我眼神儿不好,你连我都打不过……”
本来以为这小子要说出一句什么关心的话,没想到还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按了按身上的淤青处,大概是被撞飞后摔的,这就不错了,好歹还捡回一条命呢。
“我打什么黑市拳啊……我这无欲无求的!我要是去打黑市拳了,这世上还有好孩子吗?”我慵懒的说着,浑身没有一丝力气,倒在周兴办公室的沙发上。
周兴撇撇嘴“那你这身伤是怎么搞的?”随手扔过一件白大褂给我盖上。
我拉了拉那白大褂,盖到脖子,低声说“车祸……不过,被人救了,只差一点儿你就在太平间骂我了!这不就弄了点伤么!你大惊小怪的。”
周兴把手里的杯子啪的一声摔在桌子上“我没兴致骂你!你要是找死也换个不扰民的办法!”
我把白大褂又往上拉了拉,挡住嘴,瓮声瓮气的说“我可不想死,可是有人不让我活,我有什么办法……”
周兴几步夸过来,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当初我竭尽全力的救你,可不是为了看你怨天尤人的活着!一年了,你心里的槛还没过去啊?”
我心里突然堵住了,脑海中闪过密林、淤泥、鲜血、枪声……我坐直身子,僵硬着脸,花了两分钟平复情绪。然后原原本本的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跟周兴说了一遍。
其实我知道自己活着不是在活自己这一条命,我还有很多责任和义务,我不可以消极,我要好好活着。
周兴的口气总算是从愤怒转为忧虑。
我低垂着头“不骂了?那说吧,我怎么办?”
周兴长长的出了口气,整理整理衣领,然后拍拍我的肩膀“像小时候一样。”
我一愣“小时候?”
周兴翘起嘴角“三太子家有个托塔周天王你忘了?”
我恍然大悟,周兴的父亲是古董收藏界的名家,博览群书,通晓古今,家财万贯。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因为爱好古董收藏,周天王的江湖朋友很多,从社会名流到三教九流他都有些人脉,应该可以帮我查到一些蛛丝马迹。
我忙拱手“三太子,还望天王助我一臂之力啊!”
周兴扔过一件衬衫“别玩儿了!快穿好,跟我回家,自己找我家天王说去!”
远远的,周兴的车拐进了这座城市中最古老的那片老房子。在那里,还留有半个世纪前的阴森和肃杀,红墙灰瓦,五层小楼。在这个高楼林立、电气化、信息化的时代,再也没人愿意住在这地方了。可是想当年,这里可是最上层的人才住得进来的,周兴家的周老爷子就是受童年时期那种崇拜感的影响,无论如何也要买下留作纪念。周老爷子别出心裁的把顶层的二百多平米打通,装修的富丽堂皇的住在里面。真搞不懂这老爷子是怎么想的,我还嘲笑他,喜欢收集古董的人,连老房子也喜欢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