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埃及历史探险
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不会相信,骨头罐里一滩毫无生气的无血凝乳会生发出一行行的诗句,会设计出金字塔,会让一个男人去爱或去发动战争。即使防腐工在处理尸体时,也会将它捧出来扔掉。
然而,这存在一个矛盾:如果这黏黏的一堆互相排斥,上部的血流被阻断,病人当然就会死亡。这就需要谙熟头部结构和神奇的巧手,才能不伤害包裹着脑浆的囊膜,钻透头骨。这两样特质我都有。
我在拉斯弗吼叫的鼓舞下,慢慢磨透骨头,适时停下来,通过往伤口上喷醋冲刷掉骨碎片和锉屑。液体的刺痛对病人的健康没有什么作用,但可以重新恢复他逐渐减弱的喊叫声。
突然,锋利的青铜钻恰好穿透头骨,通过内部压力,一小块很完美的圆形骨头从伤口处取下。黑色凝结的血立刻喷出来,溅到我的脸上。拉斯弗立刻在我手下松弛了。我知道他得救了,我心中一阵遗憾的剧痛。我把那块头盖骨缝合到原位,盖住了缝隙,里面的硬脑膜在不停地跳动着。我在想,救活了这个医治对象,我是否真的为人类做了件好事。
我把他的头用绷带包扎好。他像猪自怜一样哼哼、呜咽。我离开时,发现自己已彻底精疲力竭。这一天的兴奋和恐慌已经耗费了我储存的大量能量。然而,我还不能休息,因为洛斯特丽丝小姐的信使还在我住处的露台上徘徊。我的脚刚落到第一个台阶,她就跳到我面前,我只好赶紧洗掉拉斯弗的血迹,换下脏衣服。
我一路小跑来到她的卧房。脚跟还未等落稳,洛斯特丽丝小姐就瞪着眼睛生气地走过来,脚不停地跺着。“你到底藏到哪里去了,泰塔大人?”她猛烈地斥责我。“二更之前我就派人去找你,现在都快到黎明了。你怎么胆敢让我等这么久?有时你忘了你的身份。你非常清楚地知道惩罚鲁莽奴隶的办法……”她完全是在发泄,把她酝酿了几个小时的不耐烦全部释放出来。她生气时惊人地美丽;当她用那种惹人怜爱的特有的姿势跺脚时,我想我的心会因对她的爱而迸裂。
“别站在那儿对我咧嘴笑!”她怒视我,“我真的太生气了,我要下令鞭打你。”她又跺脚。我感觉疲劳从肩上落下,就像卸下一个沉重的负担。仅仅她的仪态就让我恢复了活力。
“主人,你今晚的演出太精彩了。对于我和所有看你演出的人来说,就像真正的女神走在我们中间。”
“别和我耍把戏。”她第三次跺脚,但没有问罪。“你不会这么容易摆脱这件事的……”
“真的,主人,当我从神殿出来,走过拥挤的大街时,大家都谈论你的名字。他们说,你的歌声是他们听过的最好听的,已经赢得了他们的心。”
“我一个字也不相信。”她宣布,但明显难以继续发怒了。“实际上,我以为我今晚的声音很难听,至少有一次没降半音,多次跑调……”
“我反对,主人。你从来没唱得这么好。太美了!照亮了整个神殿。”洛斯特丽丝小姐并不真的爱慕虚荣,但她毕竟是女人。
“你这个讨厌的家伙!”她恼怒地喊,“这次我准备好了要鞭打你,我真的准备好了。但是你先到床这边来,坐我旁边,给我讲讲发生的一切。我还是很兴奋,我确信我一周都不会睡觉。”她拉着我的手,领我到床边,高兴地语无伦次地跟我聊着。她一会儿说塔努斯,说他一定用精彩的表演和无畏的演说赢得了每个人的心,包括法老的心;一会儿谈到婴儿荷鲁斯如何在她的服装上拉屎;一会儿又问我是否真的认为她唱得很好,像我刚刚说的那样。
最后,我不得不打断她。“主人,天快亮了,我们必须做好准备,和所有王府的人陪同国王过河视察祠庙和陵墓。你如果想在这样隆重的场合看起来最漂亮,你必须睡会儿觉。”
“我不困,泰塔。”她抗议,继续喋喋不休地说。只过了几分钟,她的头就靠在了我的肩膀上,说了半句话就迷糊了。
我轻轻把她的头滑到木刻头靠上,盖上毛毯。我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在她床边徘徊。最后我轻吻她的面颊。她没有睁开眼睛,但昏昏沉沉地嘀咕着:“你认为我明天会有机会和国王说话吗?只有他能阻止我父亲把塔努斯派走。”
我没有想好现成答案,正犹豫着,她已完全睡熟。
黎明时我简直起不来床了。好像还未合上眼睛睡着,就又到睁眼起床时间了。青铜镜中的我看起来很憔悴,下眼皮发紫。我快速涂上眼圈粉加深眼影,刷点锑改变我苍白的脸色,以此掩盖最糟糕的状态。两个男奴梳理开我的头发。我对梳妆打扮的效果很满意。又重新精神起来,匆忙赶往大维西尔的私人码头,龙船停靠在那里。
我是到达码头的最后几个人之一,但似乎没有人注意到我来晚了,包括洛斯特丽丝小姐。她已站在龙船甲板上。我看了她一会儿。
她被邀请和王室女人站在一起。这伙人包括国王的妻妾和女儿。当然,这最后一伙人是法老不高兴的根源,从刚会爬的,到牙牙学语的,到该结婚的,没有一个儿子。没有男嗣传宗接代,法老的不朽如何能继续呢?
我很难相信洛斯特丽丝只睡了不到一两个小时觉,因为她看上去和我花园里种植的沙漠玫瑰一样芳香、新鲜。那一排排的王室女人都是由国王亲自挑选,或是王国边疆地区的总督作为贡品送来的。站在这群光彩照人的女人中,洛斯特丽丝还是那么引人注目,就像一群褐色沙漠小百灵中的燕子。
我试图寻找塔努斯,但他的船队已停泊在上游,准备协助法老渡河。初升的太阳照射在河面上,银光闪闪,刺得人睁不开眼睛。我无法看清那边。
就在那一刻,鼓声有节奏地响起,人们伸长脖子看着法老庄严地从王宫走向皇家龙船。
今天早上,他戴着漂白褶皱亚麻布的轻头饰王冠,金带把圣蛇像固定在前额。金眼镜蛇在额头上直挺挺地立着,颈部皮褶光芒似火,石榴石眼睛熠熠闪亮。眼镜蛇是法老掌管臣民生死大权的象征。国王没拿弯柄杖和连枷,只拿着金节杖。金节杖仅次于双皇冠,是所有御宝中最神圣的珍宝,闻名遐迩有一千多年了。
尽管王室特权和仪式有要求,但法老没化妆。在清晨阳光的直射下,不化妆的麦摩斯显得很不出众。他已站在老年的门槛,仿佛不起眼的小神灵;小圆肚子突出在衣服腰带外,脸上布满细密的皱纹。
他从我身边经过时,轻轻点头,他好像认出了我。我立刻在石板路上跪拜。他停下来,做个手势让我靠近。我拄着双手和膝盖爬向前,在他脚旁三次叩首。
“你不是诗人泰塔吗?”他用微弱、随意的语气问。
“陛下,我是奴隶泰塔。”我回答。一丝卑微的感觉涌上来。“但我是一个拙劣的文人。”
“奴隶泰塔,昨晚你的拙劣作品很出色。我从来没有欣赏过这样的露天演出。我会发布一份王室公告,宣布你的拙劣作品为官方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