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错的轮舞
……关于城户明溺死一案,巢鸭警署通过侦讯相关男子,掌握到了一项重要事实。据该男子供述,他曾委托城户用文字处理机录入推理小说稿子,对方却将稿子遗失在了京滨东北线的电车上。两人因此发生争吵,男子对城户心怀怨恨。巢鸭警署认为该男子与案件关系密切,现正在进一步侦讯中……』
山本安雄受到传讯的事,当天的晚报和翌日的早报社会版均做了报道。虽然内容寥寥,无从了解详情,但至少可以看出警方怀疑城户明之死为他杀,而山本则被视为首要嫌犯。
永岛本意是想将城户的死伪装成意外,却因为冒出山本安雄这么一个拥有行凶动机的男人,使案子开始朝着始料未及的方向发展。不过这对永岛来说反而有利,尽管山本迟早会因为不在场证明成立,或证据不充分而获释,但至少在此之前,他将被警方限制人身自由。
透过报道的描述,不难想象山本失去稿子后手足无措的模样。现在离三十一日已经没几天了,山本绝对没办法重新写出稿子。
问题是一旦《幻影女郎》获奖,得知消息后的山本很有可能控告永岛剽窃。因此,山本一被释放,就要立刻结果他的性命。永岛不清楚他什么时候会获释,不过应该至多不过一周。
那就每天去山本的公寓附近转悠几次,不露痕迹地打探动静吧,永岛暗忖。
二十九日、三十日,山本都没获释,永岛扑了个空。
八月三十一日,推理月刊新人奖的截稿日终于到了。
7#
第一部 盗作的进行 盗作的袭击(山本安雄手记)
八月二十九日
城户似乎是在给我发过电报后不久被杀的,也就是八月十八日下午四点左右。此后我曾打过电话给他,但都没人接听。听说他的几个客户也给他打过电话,也联系不上。另外,信箱里还留有十八日的晚报,这一点也能印证这个推测。
我没有十八日下午四点左右的不在场证明。本来嘛,一个人对着书桌闷头写稿,上哪儿找人证明啊。公寓里有人在还好,可我前面也提过,其他住户都回老家过暑假去了。
总而言之,情况对我很不利。
我把实情毫无保留地告诉了荒井警部补,他却因此愈发坚信是我下的手。因为城户弄丢了重要的稿子,我怀恨在心,这成了我杀害城户的动机。
荒井警部补肯定觉得现在只差临门一脚了。一顿枪炮棍棒轮番上阵,只等我最终撑不住招认。
我心乱如麻。唉,到底该怎么办呢?
眼下我还想不出能打破困境的办法。
距离推理月刊新人奖的截稿日只有两天了!
八月三十日
今天是来到巢鸭警署的第三天。
早上我忽然想到一件很要紧的事,如果被警察知晓,定会进一步加深对我的怀疑。那很可能是条重要线索,是解开案件谜团的关键,但同时也是足以定我罪的重要证据。我想说却又不敢说,内心矛盾不已。看到我心烦意乱的模样,荒井警部补似乎更加信心十足了。
“想好没有?早说早轻松。”
“你也有值得同情的地方,我很体谅你父母的心情……”
还是老招数,蜜糖加铁棒,软硬兼施。
我不理会他的唠叨,闭上眼睛,专心分析案情。我必须尽快找出真凶,早日恢复自由。一个立志要当推理小说家的人,如果连这种简单的案子都破不了,怎么好意思?
我发现的重要事实是,城户的死法竟与我小说中的情节不谋而合。《幻影女郎》的主角为向“幻影女郎”复仇,将她溺死在浴缸中。这与城户的死多么相似啊!
现实中也确实发生过类似案件——英国的“新娘溺死案”。一个名为乔治·J.史密斯的男子为骗得巨额保险,将妻子溺死在浴缸里,再伪装成意外事故。他先后结过很多次婚,用同种方法害死了所有妻子,可谓屡试不爽。他的手法很简单,就是趁妻子在浴缸中泡澡时,突然拉起她的双脚,任其溺死。
我就是从这起真实案件中得到了启发,在《幻影女郎》中写出同样的诡计。但这并非小说的核心诡计,只是用来增强悬疑色彩的调味料。
仔细想来,城户的死法与此案十分相似,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城户的后脑有遭受重击的痕迹。不过这次案犯要杀的不是“新娘”,而是身强体壮的年轻男子,自然会想到先把被害者打昏,再沉到浴缸里。
知道这一犯罪手段的,除了《幻影女郎》的作者,就是读过这部小说的人。换句话说,只有我和城户。
不对,等等,搞不好还有其他人——
捡到稿子的人。
想到这一点的我不禁愕然。没错,此人定是凶手无疑。我被困在警署的这段时间里,那个男人(或女人)只怕正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闲晃呢。不可原谅!
可他为什么要杀害城户,我还是想不通。
“怎么样,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荒井警部补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抬起头,只见他投来期待的目光。
“没什么。”
我摇摇头,心里思忖着若是将想到的线索告诉警方,会有什么后果。就算我坦率道出事实,警部补也不会相信我。他准会朝我大喝一声:“捡到稿子的人为什么要杀人?这种荒唐事谁信啊?”事实上,就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件事着实不可思议。
明天就是截稿日了,我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
一条是继续保持沉默。我是清白的,迟早会洗清嫌疑。可这样会错过投稿时间。再等明年,出道就又晚了一年。
另一条是把小说《幻影女郎》这条线索提供给警方,换取投稿的权利。我有现成的复印件,一份寄去应征新人奖,另一份交给警方作为证据就可以了。但这个办法的问题是,警方看过《幻影女郎》后,发现稿件中浴缸杀人的犯罪手法与实际如出一辙时,第一个怀疑的就是我。结果很可能反被当成罪证。
我究竟该怎么办?似乎不论选择哪条路,等待我的都是毁灭。
总觉得现在的我就像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不对,更像F.R.斯托克顿写的《美女,还是老虎?》【由美国作家弗兰克·理查德·斯托克顿(Frank Richard Stockton,1834—1902)创作的短篇小说,讲述在一个虚拟王国,国王规定所有罪犯都要被送到竞技场,竞技场内有两扇外表一模一样的门.但一扇门后是老虎,另一扇门后是美女。犯人若选中老虎,当然会被咬死。若选中美女。则要和她结婚。一日。国王发现公主与一位平民男子交往,一气之下抓来男子送入竞技场。男子在选择门之前回头望向公主,寻求帮助。公主自然知道哪扇门后是美女,哪扇门后是老虎,但困难的是,如果帮助男子逃离一死,男子就要和门后的美女结婚。小说到此结束,后续留给读者想象。】或者斯坦利·艾林的《抉择时刻》【The Momen to f Decision,斯坦利·艾林(Stanley Ellin,1916—1986)为《埃勒里·奎因神秘杂志》(Elleor Queen‘s Mystery Magazine,简称为EQMM)一九五五年五月刊撰写的短篇小说。斯坦利·艾林为美国推理作家,处女作短篇小说《本店招牌菜》(The Specialty of the House)受奎因兄弟赏识.踏入推理小说创作之路,于一九五五年获爱伦·坡奖。】中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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