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本演绎
比如,人是渺小的,只有互帮互助才能战胜一切苦难。
再比如,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乃至舍弃小我成就大我。
“我试着数过,夜谈会听众最多的时候有五十几个,参加完夜谈会,我们需要写心得笔记。嗯,跟夏老师的课一样。”星琪想笑。
监控记录播放到常颖进厨房,屏幕闪烁了两下,提示监控记录已更新,侦探探身揿下控制键,切换到实时监控。
厨房只有一个摄像头,在陈溪头顶,收录范围从门口到窗口。
侦探插问:“你那位大姐姐呢?”
星琪笑笑,低头亲吻侦探的手背,“带我进狼窝的大姐姐第二天就找不到了,那边别的大姐姐说她去拯救更多小朋友,我估计是考试不及格被劝退了。”
每举行一次夜谈会,人数相应变动,后来人越来越少,十几个,几个。
记忆慢慢清晰,星琪的语气不再犹疑,“到那件事——就是我第一次偷东西——之前的半年,只有我和另外两三个人,我们距离很远,彼此之间不能交流。我们聆听,然后跟着博士的思路思考,到这时,上课的博士还有三四种音色。”
“第一次之后……”星琪磨了磨后槽牙,“博士……固定了,上课的只剩下我……”
她没再说下去,表情霎时变得空茫。
侦探察觉到她明显的情绪变化,也知道为什么。
第一次行窃成功,星琪成为公社的“星”,她便拥有了专属博士。
或者说,博士找到了他要的“星”。
然而没等任何一人打破沉默,屏幕上晃动的人影同时吸引了两人的注意。
厨房,陈溪疾步来到窗台,苏姐和常颖面露惊恐。
外面,两人站在角落,两两相对,手里都拿着什么东西,一人则急促地拍打厨房门。
拍门的是小侯爷。
作者有话要说: 呃,对不起,还是没修完……
第111章 满载(9)
侯秉钧不太喜欢人们叫他小侯爷, 倒不是一把年纪还要加个“小”的前缀。
他知道“侯爷”里面的“侯”不是姓, 是头衔, 地位,身份, 是老头子念念不忘的出身。
妈说侯家祖上家道显贵,他的爷爷乃是前朝手握虎符的大将军。
数十年前, 翻天覆地的变故后, 爷爷带老头子去了北欧。爷爷去世,老头子带着大笔遗产辗转去了英格兰。
侯秉钧就在伦敦郊区一座占地广阔的庄园长大。
幼年,侯秉钧颇以将军后人自恃, 以为爷爷真的非常了不起。然而家庭教师给他上完近现代史课,他小小的脑袋瓜觉出不对,问父亲, 既然是将军,为什么爷爷没把敌人赶走, 反而让他们一家流落海外。
老头子狠揍了他一顿, 那也是侯秉钧记忆中唯一一次挨打。
妈说这是老头子的逆鳞,后来她辞退家教,帮侯秉钧跟老爷子求情, 老爷子方才息怒, 开始带侯秉钧出入当地名流爱去的交际场所,听那里衣着端庄的仆人称呼他“爵爷”。
老头子留着和当地贵族一样的八字胡,每次听到类似的称呼,他就会用拇指和食指捋两下胡须, 然后给对方一大把小费。
后来,老头子为什么闭门不出了?
哦,大约是老头子终于知道当地人的小孩背地叫他的独生子“黄皮小猴子”,问他的封地在哪儿,指着油画问为什么“老猴子爵爷”没有长辫子。
在外邦人眼中,侯爷只是丧家之犬,跳梁小丑。
这大大刺激了老头子。
十岁左右,庄园逐渐多了和侯秉钧一样的黄皮肤黑头发小孩,来时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丢进池塘洗洗刷刷,洗干净了,会为了一块面包、半杯牛奶恭顺地叫侯爷和小侯爷。
老头子可能一直都不知道他很抗拒“小侯爷”的称呼,同龄人看他,仿佛看一堆没剥皮的土豆。
尽管身处异国他乡,老头子却拒绝学习当地语言,也不准侯秉钧学。他说侯家子弟生来是人上人,断无迎合他人的道理。
庄园里没人讲当地语言,加上不怎么出门,侯秉钧乐得少动一分脑筋。
老头子经常念叨他是侯家唯一的继承人,但老头子没有皇位,没有封地,没有生活来源。只有爷爷留下来的金山。
侯秉钧十五六岁时,庄园的气氛悄然改变,律师、税务官轮番来去,老头子整天大发雷霆。他听下人嘀咕,金山被老头子挥霍了大半,已无力支付高额税金,庄园难以为继。
西方不亮,东方反倒升起红太阳。春风吹拂,一厚沓账单压弯了老头子的脊背,一封来自祖籍地的邀请函点起新的希望,老头子决定衣锦还乡。
庄园彼时大约有十来个伴同侯秉钧一同长大的少年,愿意回国的回国,不愿回国的老头子也封了大笔遣散费。
回国是老头子难得的明智之举。
他赶上了好时机,所剩不多的家产短短几年间翻了数番。虽然离鼎盛时期相去甚远,但老头子再度找回当年人上人的光彩。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老头子手指缝里漏出点什么,够一个地区里里外外锦上添花。
要到很多年后,看到金庸武侠剧里失心疯的慕容复用糖果换小孩叫他皇帝,侯秉钧才有几分体会老爷子是魔怔了。
他用小恩小惠换取人们对他的尊重,滋养他的爵爷梦。
侯秉钧及冠之年——每每跟朋友说起这事儿,他就想笑,因为老头子真的在东北老家给他搞了个加冠礼,生日当天,半个城市张灯结彩给小侯爷庆生——福兮祸之所伏,生日过完没两个月,老头子大病一场,险些撒手人寰。
侯秉钧一面遍求名医,一面去寺庙给老头子祈福,点长明灯。
这点,让围簇侯家的宾客津津乐道,说侯爷家的小侯爷对父亲一片孝心至诚至纯,未来必有大作为。
侯秉钧听了暗笑,他文不成武不就,平生胸无大志,一好吃,二好玩,也就是命好投到了老头子家,让他有得吃有得玩,不听老头子话,不对老头子好,岂不是天打五雷轰。
但这些话大大宽慰了老头子,不出半年,老头子渐渐好转,遵从医嘱,举家从一年三分之二冬天的东北搬到温暖湿润的南方。
那场病显然让老头子长了远见,他准备给自己修陵墓——不是后来因为保护耕地逐渐被禁止的土葬坟墓,是真正的陵墓。
老头子做事一向不容置喙,说是对父亲的依赖也好,褒赞为孝顺也好,为人子女,总是不愿长辈那么早惦记身后事。
管家给他出主意,老侯爷既然要修陵墓,位置当然要选在风水绝佳的龙脉之地,侯秉钧听从了管家的建议,亲自动身去找风水宝地。
跋山涉水的十数年是侯秉钧人生中最艰难但也是最快乐的几年。
他找宝地尽心尽力,倒也不耽误他一路游山玩水,广结善缘。
他为人大方,没什么心眼,认识了不少朋友——在陕西碰到的刚去藏区收购药材的谭老哥、在金陵遇到的对堪舆术同样感兴趣的苏姐、一冬天不换毛衣却带工人去星级酒店过生日的老陈……
每次堪完一处回来,他都会给老爷子讲当地风光,逗老头子开心。
偶尔,他会试着讲他的江湖朋友。
他想让老头子知道现在时代不同了,人不分三六九等,各人有各人的活法,普通人努力打拼也可在社会上闯出属于自己的天地。
但他每每提起这些,老头子总是一言不发转身回房。所以他不再讲他的江湖朋友,重点讲奇闻轶事。
许是南方水土怡人,心情也放开了,老头子的身体一年比一年强健。
老头子六十大寿那年,侯秉钧有心想给老头子办一个热热闹闹的寿宴,于是广发请帖,朋友纷纷响应。
老头子从不肯屈尊纡贵认识没来头的下等人,除了和侯家一样源远流长的宗族世家。
可时过境迁,哪有那么多世家,哪有那么多人真心当他是“侯爷”。
还好,朋友们尊重老头子,和他相谈甚欢。
那时候,侯秉钧才发现他有好些朋友原来那么了不得,原来也有相当渊源的家世,但他们都靠自己一步一步,真的在社会上闯出了属于自己的天地。
你来我往,追本溯源,慢慢的,几家真的缔结了世代交情。
老头子被富有生机的新朋友感染,终于愿意出门走走,接触新时代新事物。
天气好,侯秉钧就开车带老爷子去附近“微服私访”。
有次,他见老头子心情不错,兜兜转转,带老头子去了他去过几次的马戏团营地。
那天老头子心情特别好,人群喧闹他也不嫌吵,坐在车里看着小孩子跑来跑去。
有个小女孩,侯秉钧估摸是马戏团工作人员的小孩,每次来,他都会在营地门口看到她。
小女孩眼睛大大的圆圆的,很爱笑,口袋里装满了糖果,见人就送。碰到哭闹的小孩,她会给他们变魔术,小手一拿一放,凭空变出一团棉花糖、一只气球,逗得小朋友们喜笑颜开。
其实不止小孩,大人见了她也很开心。
她不负侯秉钧期望,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成功逗乐了老头子。
回去一路上,老头子说了好几次小女娃娃挺有意思。
侯秉钧说是啊,像布格罗笔下的小天使,乖巧又机灵,魔术比马戏团的魔术师变得都好。
他问老头子要不要改天再来,老头子含含糊糊,到底没说要去。侯秉钧看他,发现他阖着眼,似乎是睡了。
再次出发寻找宝地前,侯秉钧专程去了一次马戏团,可惜没再见那个小女孩。
离开时他觉得自己挺莫名其妙的,见了怎么样,别人家的小孩,难不成抢回去给老头子当孙女?
他继续给父亲寻找风水宝地,继续在路上认识朋友。
日子有滋有味地过着,一晃,又过去了两三年。
有天,管家忽然来电话让侯秉钧回去,一是不用他再找地方了;二是苏姐家女儿考上顶尖学府,要办升学宴,老头子要他回来备礼。
侯秉钧没去想老头子是看开了不修陵墓,还是别人帮他找好了,他单纯很高兴老头子有事情主动叫他。
但那次升学宴却出了很不好的事情,侯秉钧一直耿耿于怀。
老头子席间弄丢了怀表。他嘴上说不打紧,苏姐哪儿过意的去,出动家里所有的保安帮他找东西。好巧不巧,就在那天,苏姐家遭了贼。
偶尔夜深人静,大梦初醒,侯秉钧脑海里会滑过模模糊糊的念头,如果那天老头子没弄丢他的怀表,苏姐是不是就会免遭那档子事。
侯秉钧稀里糊涂过了大半辈子,万万没想到有人和他不谋而合。
外面三人无从得知里面在讨论信任名额的问题,里面三人也听不到外面在吵“我们中间谁是超级大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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