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姐说她非我不娶
那只是一首很普通的曲子,普通得让人悲伤。
已经走了的人,是永远都等不回来的。
杜云歌长长呼出一口气,将手中的曲谱摆在九霄环佩之前,敛袖抬手,对着七绝峰的方向拜了拜,喃喃道:
“杜抱琴门主,我敬你一曲。”
薛书雁虽然不精于琴棋书画之道,但跟在杜云歌的身边久了,多多少少还是会那么点儿的,要不杜云歌也不会放心地把收拾琴室的任务交给她了。
可她定睛一看,杜云歌眼下正在弹奏着的曲子,说是琴谱上的,也终究不太像;可是又有很多地方都有着极其微妙的相似之处,想来应该是她自己新谱的琴曲,一气呵成,宛如天然,丝毫没有半点的滞涩感。
香烟缓缓,琴声泠泠。她略一合眼,便只觉心境开阔,真气流转愈发通畅。
杜云歌按着琴弦,低声道:“悲歌可以当泣……”
马上就要演奏到最后一段了。在杜抱琴原作的“悲歌”里,这是最苦痛、最绝望的一段,甚至只是看一眼,就觉得映入眼帘的琴谱,尽数由字字句句的血泪凝结而成。
可杜云歌手下一转,连变五音五阶,宫商角徵羽尽数逆转,拨弦按琴间,硬生生地把这最黑暗的末段,给修出了一点希冀的、未绝的火花来——
就好像在无穷尽的黑暗里,终究还是会有一束光照过来的。
余音袅袅,不绝如缕。年轻的妙音门门主垂眸敛手,长叹一声,隐隐间竟有些悲悯的意味了:
“……远望可以当归。”
眼下正在凝神细听的薛书雁,和心有所感于是操琴而奏的杜云歌谁都没能想到,这便是后来令妙音门彻底站稳了“中原武林第一门派”的天魔妙音第四首,“当归”的雏形。
如果说杜抱琴是开创了天魔妙音这一武林绝学的人,那么杜云歌便是将其成功发扬光大的人。
之前的天魔妙音对修行者的要求极高,如果没有天资的话,甚至连来摸一摸天魔妙音门槛的资格都没有;但是这首“当归”一录入妙音门的曲谱,并经杜云歌之手遍传天下之后,人人都不得不对妙音门的这一举措心悦诚服:
但凡是心神宁和之人,便能够演奏第四首的天魔妙音。
这首琴曲比起区区一音便能令人走火入魔的“逆旅”不同,比起能够令最不通音律的人也能潸然泪下的“悲歌”不同,与能够调理内息的“归雁”更是大大不同:
它专治内伤,能医走火入魔,甚至对普通人也有效。
可以说有了会弹这第四首天魔妙音的琴师在,那么就约等于多了一条命;可是如果是将琴师威逼胁迫利诱而来的,便无论如何也不会有这个效果;而且比起那些自学的、或者随大流学了这首曲子的人来,肯定还是妙音门自家的弟子更加专精一些。
人都是这个样子的。如果一辈子都没有接触到某种事物的机会的话,那对它可能也不会有什么需求,更无法分辨出它的真假好坏;可是一旦这种东西随处可见了的话,那么就很容易能够分辨出它的质量来,甚至会主动去寻求更完善的、更好的东西。
长此以往,妙音门的地位便愈发水涨船高。而在这个关头上,妙音门拿出了当年的楼西月和杜抱琴的轶事、要为两人修正史书功名,另立合葬的衣冠冢,便再也无人反对,甚至人人赞同,生怕让妙音门一个不高兴,从此再也不让弟子们下山,无人能奏一曲完整的“当归”,那该怎么办呢?
或许当年杜抱琴创下天魔妙音的时候,最后也没能想到,这竟然是让她的夙愿时隔多年终于如愿以偿的利器罢。
——次年元月,妙音门门主杜云歌作天魔妙音第四首“当归”。
同年,妙音门门主杜云歌声名鹊起,江湖百晓生将其与薛书雁并列为群英榜之首。二人勠力同心,同心同德匡扶妙音门,定杜晚为下任门主,声震海外,名至塞北。
江湖之远,庙堂之高,妙音门的势大终于也影响到了朝廷对江湖人士的态度。可是与之前纯然的忌惮不一样了,眼下妙音门的手里握有“当归”,有着足以和整个朝廷坐下来谈话的本事。
——再次年,北地云家、蜀地夏家平反,云家嫡子云守义流落塞外多年,护九霄环佩完璧归赵,得获封“忠信将军”,与施氏一并入云家祠堂,受千秋供奉。
妙音门冬护法云暗雪、夏护法夏夜霜乃两族遗孤,领受皇恩,下忘忧山复兴本家。十数年后,香火渐旺,二人复还忘忧山,终身再不曾下山半步。
此后千百年间,人人皆知中原第一妙音门。
琴声渐止,可杜云歌半晌之后也没有起身的迹象,薛书雁不得不凑过去,握住了她的手,低声唤道:“云歌。”
杜云歌这才从方才的心神激荡之下回过神来,无数想要说出口的话语在此刻簇拥在了一起,挨挨挤挤的,都想在第一时间冲出口;可是最后她启唇之时,最终也不过同样低声唤了薛书雁的名字而已:
“书雁。”
她们双手交握在一起,杜云歌合上眼,恍然间只觉跨越万水千山,兜兜转转,这个人竟然还能在自己身旁……
同去同归,果真圆满。
——感君江湖夜雨,我还以桃李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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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一下所有人的名字来源:
杜云歌/杜抱琴:抱子弄白云,琴歌发清声。
薛书雁/楼西月: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杜婵娟: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杜晚/云依水:断云依水晚来收。
凤城春:借得山东烟水寨,买来凤城春色。
夏夜霜:风吹古木晴天雨,月照平沙夏夜霜。
秋月满:相逢秋月满,更值夜萤飞。
秋云归: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云暗雪: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秦珊珊:环佩珊珊香袅袅,尘埃不到如蓬岛。
何蓁蓁: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接下来的番外是秦珊珊的单人单恋番外,秋云归单恋夏夜霜的番外,凤城春和杜婵娟的番外,还有楼西月与杜抱琴的番外,除去后两个有转世之外所有的此生都是BE,请谨慎购买。
第97章 番外·秦珊珊
人和人总是不一样的。不管是实打实能够感受到的性格, 亦或者是更加玄乎一点的未来的命运什么的, 哪怕两人之间有着亲缘血脉的牵系,最终还是会走向不一样的路途, 迎来各自截然不同的人生——
这点秦珊珊在她很小的时候就体会到了。
她生来就乖巧又懂事,还出身高贵, 是名正言顺的乌扎卡族的圣女。据说族里的大人们光是在当年给她起名的时候,就正儿八经地讨论了三天三夜, 最后慎重地挑选了“玛依拉”这个名字给她,意思是草原上最美的香花。
秦珊珊对此表示非常满意:
她要做就要做最好的那个,草原上最美的花朵算什么?要又美又香才是顶顶的好呢。
她生来就是这么个性子, 所有的事情都要压人一头,争强好胜得让人完全不想攫其锋芒;再加上她又是乌扎卡族的圣女, 还真没多少人敢跟她对着来,所有的好东西都要被捧到她的面前任她挑选。
时间一久,秦珊珊便悄然间养成了个说一不二的性子,总觉得普天之下的好东西都应该是自己的, 如果不是,那也没关系, 只要动手抢过来,抢到自己手里, 那么这也就是自己的了。
所以后来, 秦珊珊在知道自己突然多了个胡人和汉人混血的亲眷之后, 内心其实是非常不乐意的。
胡人的部族概念更重一点, 这个素未谋面的表姐打小就没在族里生活过, 秦珊珊也就跟她亲近不起来;而且这位表姐还要跟她生活在同一个帐子里,这不就意味着以后哪怕是为了面子问题,自己的好玩的好吃的也得分给她一半么?
不过哪怕她心里的小算盘都打得震天响,也没在面上表现出多不喜欢薛书雁来,最多就是在看见族里的那些特别排外的家伙们欺负薛书雁的时候,完全漠视就是了。
这不能怪她,委实是胡汉两族的相处日渐水火不容,就连秦珊珊自己都不太喜欢汉人呢。
她一直觉得汉人不过是被秦皇建立起来的长城保护在里面,白白地占着这片水草丰美的土地的羊群而已。什么仁义礼智信,什么君子六艺,什么道德伦理,全都是那群腐儒用来掩饰自己的懦弱的借口罢了!
直到那晚,乌扎卡族内乱,薛书雁一身是血地护着她仓皇奔逃了出去。
两人的身量小,武功底子又好,沿途一路走来,只要把两人过分突兀的胡人特征遮掩住,便总有好心人愿意施舍一点闲钱,或者给一点食物让两人得以果腹,就这么一路磕磕绊绊地来到了中原,上了忘忧山。
秦珊珊对此很不解:“你为什么要救我?我之前对你可不算多好。”
哪怕都到了这个相依为命的地步了,薛书雁依然摆着那张从没什么明显表情的脸,说出来的话都像是在数九寒天里从屋檐上砸下来的冰棱子一样:
“我知道,你放心,我也不喜欢你,我是会记仇的。”
“但你是乌扎卡族最正统的圣女,如果真的想要报仇雪恨、回草原去的话,你是唯一的正统。”
——啊,正统。
按照汉人那边的儒学正统,对这一套东西再推崇不过了,秦珊珊这才终于体会到了一点汉人的好处。
“那我们为什么要上忘忧山?”秦珊珊素来都是被锦衣玉食地伺候着的圣女,陡然让她这一路奔波颠沛,早就一只脚都跨进鬼门关、剩下的另一只脚都抬起来,随时准备也迈过去了,但是为了保持清醒,她依然在强迫着自己维持最后的神志,问道:
“你跟这里的人有什么交情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