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拜
这一点跟沈老狗有微妙的相似之处。
想吸引他的注意,就得忤逆他,作死,忤逆他,作死,被教训还要挣扎,同时又不恐慌不畏缩,一直凭着不知哪来的自信顽强下去,绝不屈服。
要是害怕了,最终服从了,那跟他的那些其他小宠物有什么两样。
而戚以潦呢,他也对胆大的,敢有小心思的,可以跟他对招,而不是毫无反抗之力的人有兴趣。
茭白呵呵一笑表示他此时的操蛋心情。
就是要他一路刚下去呗。
局面这么被动,一直被动,从一个圈里爬出来喘口气就掉另一个圈里,惨得一批,还要刚,不刚不行。
茭白对镜子里的自己说:“哥们,你太难了,同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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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要怎么过?
横竖都是死,只能斜着。所以怎么斜是个问题。
茭白一整天都在想这个问题,傍晚那会,他打结的思路被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冲散了。
那人是小辣椒姜焉。他还是一身红裙,火辣热情。
当时茭白正在歪头看窗外半圆形的拱门旁那片花园,姜焉扒在他窗户上的时候,脸前飘着藤曼,他猛一看还以为是鬼。
姜焉出现在兰墨府让茭白倍感意外,这发展他都看不懂了。
《断翅》里,戚以潦身边的人是姜焉,美术生小纪,后面是小胖子。
可现在却是,姜焉,美术生小纪,姜焉。
“见到我这么吃惊?”姜焉唇上叼着一根棒棒糖,眼里尽是鲜亮飞扬的笑意。
茭白说:“你进来说话。”
姜焉舔着棒棒糖:“没有戚先生的准许,我可不敢。”
茭白闭眼,不搭理他了。
“诶,”姜焉拨开几条藤曼,脑袋往冷硬的防护栏上挤,“茭小白,跟我讲讲话啊。”
茭白没好气:“讲屁,你这样,搞得我就跟蹲劳改一样。”
姜焉大笑:“劳改要是在古堡里,有专人伺候,我立马拎包入住。”
茭白:“……”
过了会,姜焉进了茭白的房间,气喘吁吁,满面红潮:“茭小白,我为了进来,差点被玩死。”
茭白的嘴角直抽:“白天这里就两个男性,我,在我门口的护工,谁玩你?”
姜焉一脸“你在说什么傻话”的眼神:“保镖啊。”
茭白回个眼神:编,继续编。
“是不是没见到保镖?”姜焉笑着说,“你见不到他们,是他们不想让你看见。”
姜焉伸出两根手指:“这里有两队保镖。”
茭白的眼珠一转,保镖存在的可能性是有的,但是……
“你是戚董的人,保镖敢碰你?”
“敢啊,戚先生又不在家,我不说,他哪知道。”姜焉翘着兰花指拎起裙摆,指着破了个口子的地方,“看,这就是保镖撕的,劲那么大,蛮牛似的。”
茭白翻白眼:“扯,这里一堆监控。”
刚刚还绘声绘色,一副被弄软了的姜焉突然不说话了。
茭白以为可算是让小辣椒老实了,却没想到他往床上扑,凑过来,神秘兮兮地说, “有死角。”
“我知道你想知道,”姜焉跟他脸贴脸,磨一磨,“你也知道我知道你想知道。”
茭白:“……”
护工呢,怎么还不把这位精力旺盛的妖精带走?!
“好了,不逗你了,”姜焉往旁边一偏,靠在床头说,“柳姨挺喜欢我的,她同意我来看你,就一小会。”
这还说得通。茭白闻着他身上的柑橘香味问:“你什么时候来的?”
“下午。”姜焉搭在床沿的两条腿轻晃,脚上的高跟鞋被他一下踢掉一只,接着他就盘起了腿,二大爷一样,“我在尚名苑见到你的时候,就知道你会来戚先生这。”
见茭白看过来,姜焉就捞了几缕发丝,往他脸上扫着玩:“你能让沈董降低底线,自然也能得到戚先生的关注。知道我这么说的依据是什么吗?”
茭白想了想:“朋友做久了,口味难免相似?”
姜焉愣了一下,激动得爬起来,蹲在他面前,眼睛亮晶晶的:“我们真有默契,不打一炮真的蛮可惜的,你说呢?”
茭白认真地看着他,像是在考虑。
姜焉把裙子一掀。
来吧,宝贝。
茭白叹口气:“你太骚了,我不喜欢。”个头还比他大。
姜焉:“……”
他当真了,放下裙子嘟囔了句:“老子还不都是为了迎合市场。”
茭白没听见:“晚上你留下来?”
姜焉懒洋洋地靠回床头:“有没有活,看情况。”
茭白忧心忡忡,他真希望晚上姜焉能替他分担分担,他一个人承受不住。
“戚董大不大?”茭白试探着问。
姜焉表情暧昧。
这显然是不会直接回应了。茭白把被子一捞,盖住了自己:“出去吧。”
姜焉委屈地哼了哼:“你这人心好狠,只知道啪啪啪打小算盘,对你没有利用价值,你就让滚。”
茭白简直无语,出去跟滚是一个意思?
真的是,老子要搞定八个目标,不算计能怎么办。
谁不想岁月静好张口诗和大海,做个单纯美好的人。
有温热的,带着柠檬香的气息落在茭白耳旁,伴随很低的声音:“我没看到过。”
茭白心里有了个底,姜焉跟了戚以潦挺长时间都没看过,那他更安全了,瓜能保得住。
姜焉在茭白抬头前就坐回去,两手抱胸:“你跟我有仇,老害我。上次,尚名苑,你诱惑我亲你,那天下午我就滚蛋了,连沈董的面都没见着。”
茭白听到前半句就要发火,后半句让他转移了注意力。
原来陈一铭说姜焉没伺候好沈寄,是这么回事。
姜焉作为原著中陪伴沈老狗最久的人,之所以在这个时间点出现变数,是因为姜焉调戏了他。
他房里有监控,不然沈老狗也不会知道那件事。
沈老狗的想法大概是,我的人只能都被我搞,怎么能互相搞?
茭白的房里忽地一暗。
姜焉把窗帘拉起来了,灯也没开,他站在窗边,意味不明地说:“茭小白,沈董认真了,你不趁机捞他一笔?”
茭白没半点冲动,他的一千多万都没机会花,他缺的是钱吗,他缺的是一具健康的身体。
“我要是你,就捞一大笔钱,再耍他一通。”姜焉说话时,指间擦出金属声响,一簇火苗窜起来,跳到他不知何时咬在唇边的烟上,“你不觉得让那种把人当狗的家伙做狗,很有成就感?”
茭白不为所动:“我的人生不需要那种成就感。”
读书大上学,好好工作,这种成就感不香吗?我为什么非得浪费时间在那种辣鸡身上。
真的,他现在做梦都想把那老东西揣进分组里,永世不再见。
但不可能。
自从他被活跃度最高的沈寄扇得耳鸣之后,他就意识到了一个自己一直忽略的问题,一个事实。
他走的不是爽文路线,完成任务就能全身而退,过想过的小日子。
“我要打爆狗头”不过是豪言壮语,嘴上爽爽而已。
不然哪来的劲往前走,还是在前面没有路,需要自己一步一步去踩开障碍,找出路的处境下。
身为狗血的一部分,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哪怕他刷爆活跃度,他的所有好友都进组了,他还是不能远离他们。这辈子算是泡在狗血里了。
“亲爱的,”姜焉喊他, “谁爱上你,谁就废了。”
茭白还没说话,姜焉就又来一句,“像我就废了,我对你两见钟情,第二次见就爱上了,我真惨。”
“……”我信你个鬼。
“沦陷而不自知。不想承认,自我忽略,那往往会沦陷得更深,并且错过撤退的机会。”姜焉像一个游走在世俗之外的妖物,“爱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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