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男主为我打天下
作为白手起家的创一代,楚霁的字典里,就没有过“安分”这个词。
穿越到一本讲述男主从战俘到天子的小说中,他的戏份少得可怜——
花了300万两买官的楚家三少爷。
存在的唯一意义是佐证朝廷的昏聩。
那怎么行?楚霁向来是个有野心的。
他想要这天下,想海晏河清,想青史留名。
可男主,是他最大的阻碍。
一早,他们的结局就已书写好——
若是不能为我所用,则兵戎相见,不死不休。
就在楚霁想要换个地图,去拯救书里因雪灾而死的沧州百姓时,属于男主的时间线开启了。
到了斗兽场,楚霁与男主四目相对。
那像狼一样的眼神里,带着毫不掩饰的冷厉和煞气。
他听见了自己如擂鼓般的心跳,连带着耳膜和血脉。
嘭嘭,嘭嘭。
移开眼,楚霁伸出葱白如玉的手,想揉开眉心的郁结。
满腹牵缠终究是化作了一声叹息。
罢了,才15岁,先放到身边养着吧。
左不过,也只是一只小狼崽子。
可谁知,养着养着,小狼崽子好像被他养成了忠犬?会把他按在墙角,可怜又强势地讨要一个亲吻的那种!
*
作为南奚战俘,秦纵被带到斗兽场,成为供人赏玩下注的对象。
抬起头,他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在人群里,漂亮得不像话的男人。
容貌艳丽,却难掩清贵之气。身姿颀长,占尽了世间风流。
但,那又怎么?
秦纵心中不屑,金玉其外,道貌岸然之徒。
连胜三场。失血和内伤迫使秦纵不得不躺倒在斗兽场的中央,等待着下一只猛兽的出现。
就在这时,他看见那个男人唇瓣轻启:
“陛下,不如就把这奴才赐给臣吧。”
从那一天起,秦纵看着这个男人
安民生、建州府、积粮草、厉甲兵,
化腐朽为神奇,救万民于水火……
他觉得,楚霁像是永远皎洁的月,高悬天上,平等地将每个人照亮。
钢铁城门外,18岁的小将军红袍黑甲,手持银戟,单膝跪地,献上西南两州13城——
我会踏破山河,朝你而来。
请为我披上,这天地寰宇间,只属于我的月光。
*
病弱坚韧心怀天下受 X 年下忠犬小狼狗攻
是甜的。
年下六岁。
架空背景。
爽文,有基建元素。
内容标签: 甜文 穿书 爽文 成长 基建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楚霁,秦纵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要天下承平,海晏河清,还有你
立意:用自己的知识,为天下万民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第一章
宏光六年,五月。盛京,楚宅。
“少爷,进宫的时辰快要到了。” 纪安苦着张脸,小心询问着自家气压越来越低,半晌都没说话的少爷。
自打上午接了圣上口谕,申时到宫中斗兽场看战俘角斗,自家少爷就一直神思不属的。
自从三年前,他跟着少爷到这盛京来,还是头一回看见少爷这么踌躇不决。
坐在黄花梨镂空雕螭交椅上的楚霁,正靠在同样是黄花梨雕螭的桌案上,一手扶额,一手摩挲着腰间的卷云纹白玉觽,暗自思忖。
听见纪安的话,楚霁站起身,走到窗前,透过婆娑树影,远远地遥望着这座皇城里落成不久的最高建筑——斗兽场。
三年前,他穿越到这本《帝王》中。
这本小说讲述了男主秦纵从南奚国战俘成长蜕变为一代战神皇帝的传奇故事。
现在属于男主的时间线,终于开启了。
【宏光六年,五月。南奚国秦家军少帅秦纵,为大雍所俘。皇帝赵协下令,将秦纵带到斗兽场,与猛兽角斗,并邀文武百官同乐。】
是杀,还是救,楚霁至今也拿不定主意。
原书中,他的戏份少得可怜——
花了300万买官的楚家三少爷。
存在的唯一意义是佐证朝廷的昏聩。
楚家的结局自然也可想而知——
巨富之家,空有钱财而无兵马,无异于三岁稚童抱金于市。
那怎么行?楚霁向来是个有野心的,他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过“安分”这个词。
生逢乱世,大丈夫当带七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
至于原书的男主?呵,楚霁要是这么信命,也轮不到他25岁就入围白手起家富豪榜了。
所以这些年,他虽人在盛京为官,实则却在暗中发展自己的势力。
想要在乱世自保,甚至登上那个位子,就要有足够的钱财粮草和军士兵马。
明面上他只是继承了一部分楚家的产业,烧制色彩明艳的琉璃。
实际上,近年来风靡大雍,千金难求的宣纸、香皂、钧瓷、葡萄酒都是他的产业,就连银票和钱庄也是楚霁一手发明推广的。
富可敌国,不带一丝一毫的夸张。
但三年,也足以让楚霁的心境发生一些变化。
在这个时代待的越久,就越能清晰地感受到,书中任何一点关于大雍王朝昏聩荒唐的渲染,落在百姓身上,都是真实而刻骨的痛苦。
像上帝的游戏。
他要这天下,要青史留名,更要海晏河清,天下承平。
早在今年初,楚霁就做好了打算。放弃在盛京的经营,寻求机会,调任沧州。
沧州地处北疆,最是穷苦不过的地方了。原书在前期对此着墨寥寥,却真正让楚霁心惊胆寒。
【宏光六年十二月,大雪,沧州十万黎民受冻而死,尸横遍野。】
楚霁的视线在庭院中逡巡着,今天的日头明媚极了,带着初夏的温柔暖意,洒在廊檐、枝头、窗柩……
最后他垂下漆黑的眼眸,落在了自己的双手上。
只有我能救沧
州百姓,我必须要去救沧州百姓。
只是到那时,让他该如何自处?原书中,楚家不过一介皇商,就已然因为钱财,落得个被烧杀掳掠殆尽的结局。
那么,以一己之力救下十万百姓所暴露出来的财富,足以让这世间任何一个想手握权柄的人忌惮到寝食难安。
到那时,逐鹿问鼎,已然不是楚霁想不想的问题了。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想要活,想要自在地活,那万人之巅,他非去不可!
但在原书中,三年后,男主会逃回南奚,召集旧部,斩杀王室。就此起兵,势不可挡,一统天下。
收回飘远的思绪,楚霁轻叹了一口气。
想要得到这天下,男主是他最大的阻碍。
从他开始布局撒网之时,他们就注定兵戎相见,不死不休,只是早晚而已。
如果,如果,他把握住今天的机会呢?
按照书中的描述,秦纵今天会连杀五头猛兽。半夜,伤口化脓,高烧不退,九死一生。
到那时,只要楚霁愿意,秦纵必死无疑。
可是,楚霁秀眉微蹙,自己总说心怀天下,心系苍生。那么秦纵,就不算是天下苍生的一个吗?
一阵微风拂过,明明是吹面不寒的杨柳风,但还是激起了楚霁那脆弱的肺叶里的一阵骚动。
“咳——咳——”
纪安连忙捧来一杯热茶,脸上满是担忧,劝道:“少爷,外头有风,别站在窗边了。”
三年前,那时候还在益州楚家的老宅,少爷不慎落水,一度就没了气息。醒来以后,也落下了病根,气血两亏,体弱多病。
“准备进宫吧。”楚霁信手端起茶盏抿了一口,勉强止住了咳嗽,面色沉重地开口道。
迈开长腿,正要跨出房门,楚霁突然停了下来。身后的纪安人短腿短,楚霁突然往外走,他放下茶盏就连忙去追,冒冒失失的,差点撞上。
一张皱着的包子脸倒让楚霁生出几分笑意,伸出手轻轻在纪安的脑袋上敲了一下,说道:“去把那个玻璃镜子拿来,改成用掐丝戗金的漆盒装着。”
穿越到一本讲述男主从战俘到天子的小说中,他的戏份少得可怜——
花了300万两买官的楚家三少爷。
存在的唯一意义是佐证朝廷的昏聩。
那怎么行?楚霁向来是个有野心的。
他想要这天下,想海晏河清,想青史留名。
可男主,是他最大的阻碍。
一早,他们的结局就已书写好——
若是不能为我所用,则兵戎相见,不死不休。
就在楚霁想要换个地图,去拯救书里因雪灾而死的沧州百姓时,属于男主的时间线开启了。
到了斗兽场,楚霁与男主四目相对。
那像狼一样的眼神里,带着毫不掩饰的冷厉和煞气。
他听见了自己如擂鼓般的心跳,连带着耳膜和血脉。
嘭嘭,嘭嘭。
移开眼,楚霁伸出葱白如玉的手,想揉开眉心的郁结。
满腹牵缠终究是化作了一声叹息。
罢了,才15岁,先放到身边养着吧。
左不过,也只是一只小狼崽子。
可谁知,养着养着,小狼崽子好像被他养成了忠犬?会把他按在墙角,可怜又强势地讨要一个亲吻的那种!
*
作为南奚战俘,秦纵被带到斗兽场,成为供人赏玩下注的对象。
抬起头,他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在人群里,漂亮得不像话的男人。
容貌艳丽,却难掩清贵之气。身姿颀长,占尽了世间风流。
但,那又怎么?
秦纵心中不屑,金玉其外,道貌岸然之徒。
连胜三场。失血和内伤迫使秦纵不得不躺倒在斗兽场的中央,等待着下一只猛兽的出现。
就在这时,他看见那个男人唇瓣轻启:
“陛下,不如就把这奴才赐给臣吧。”
从那一天起,秦纵看着这个男人
安民生、建州府、积粮草、厉甲兵,
化腐朽为神奇,救万民于水火……
他觉得,楚霁像是永远皎洁的月,高悬天上,平等地将每个人照亮。
钢铁城门外,18岁的小将军红袍黑甲,手持银戟,单膝跪地,献上西南两州13城——
我会踏破山河,朝你而来。
请为我披上,这天地寰宇间,只属于我的月光。
*
病弱坚韧心怀天下受 X 年下忠犬小狼狗攻
是甜的。
年下六岁。
架空背景。
爽文,有基建元素。
内容标签: 甜文 穿书 爽文 成长 基建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楚霁,秦纵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要天下承平,海晏河清,还有你
立意:用自己的知识,为天下万民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第一章
宏光六年,五月。盛京,楚宅。
“少爷,进宫的时辰快要到了。” 纪安苦着张脸,小心询问着自家气压越来越低,半晌都没说话的少爷。
自打上午接了圣上口谕,申时到宫中斗兽场看战俘角斗,自家少爷就一直神思不属的。
自从三年前,他跟着少爷到这盛京来,还是头一回看见少爷这么踌躇不决。
坐在黄花梨镂空雕螭交椅上的楚霁,正靠在同样是黄花梨雕螭的桌案上,一手扶额,一手摩挲着腰间的卷云纹白玉觽,暗自思忖。
听见纪安的话,楚霁站起身,走到窗前,透过婆娑树影,远远地遥望着这座皇城里落成不久的最高建筑——斗兽场。
三年前,他穿越到这本《帝王》中。
这本小说讲述了男主秦纵从南奚国战俘成长蜕变为一代战神皇帝的传奇故事。
现在属于男主的时间线,终于开启了。
【宏光六年,五月。南奚国秦家军少帅秦纵,为大雍所俘。皇帝赵协下令,将秦纵带到斗兽场,与猛兽角斗,并邀文武百官同乐。】
是杀,还是救,楚霁至今也拿不定主意。
原书中,他的戏份少得可怜——
花了300万买官的楚家三少爷。
存在的唯一意义是佐证朝廷的昏聩。
楚家的结局自然也可想而知——
巨富之家,空有钱财而无兵马,无异于三岁稚童抱金于市。
那怎么行?楚霁向来是个有野心的,他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过“安分”这个词。
生逢乱世,大丈夫当带七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
至于原书的男主?呵,楚霁要是这么信命,也轮不到他25岁就入围白手起家富豪榜了。
所以这些年,他虽人在盛京为官,实则却在暗中发展自己的势力。
想要在乱世自保,甚至登上那个位子,就要有足够的钱财粮草和军士兵马。
明面上他只是继承了一部分楚家的产业,烧制色彩明艳的琉璃。
实际上,近年来风靡大雍,千金难求的宣纸、香皂、钧瓷、葡萄酒都是他的产业,就连银票和钱庄也是楚霁一手发明推广的。
富可敌国,不带一丝一毫的夸张。
但三年,也足以让楚霁的心境发生一些变化。
在这个时代待的越久,就越能清晰地感受到,书中任何一点关于大雍王朝昏聩荒唐的渲染,落在百姓身上,都是真实而刻骨的痛苦。
像上帝的游戏。
他要这天下,要青史留名,更要海晏河清,天下承平。
早在今年初,楚霁就做好了打算。放弃在盛京的经营,寻求机会,调任沧州。
沧州地处北疆,最是穷苦不过的地方了。原书在前期对此着墨寥寥,却真正让楚霁心惊胆寒。
【宏光六年十二月,大雪,沧州十万黎民受冻而死,尸横遍野。】
楚霁的视线在庭院中逡巡着,今天的日头明媚极了,带着初夏的温柔暖意,洒在廊檐、枝头、窗柩……
最后他垂下漆黑的眼眸,落在了自己的双手上。
只有我能救沧
州百姓,我必须要去救沧州百姓。
只是到那时,让他该如何自处?原书中,楚家不过一介皇商,就已然因为钱财,落得个被烧杀掳掠殆尽的结局。
那么,以一己之力救下十万百姓所暴露出来的财富,足以让这世间任何一个想手握权柄的人忌惮到寝食难安。
到那时,逐鹿问鼎,已然不是楚霁想不想的问题了。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想要活,想要自在地活,那万人之巅,他非去不可!
但在原书中,三年后,男主会逃回南奚,召集旧部,斩杀王室。就此起兵,势不可挡,一统天下。
收回飘远的思绪,楚霁轻叹了一口气。
想要得到这天下,男主是他最大的阻碍。
从他开始布局撒网之时,他们就注定兵戎相见,不死不休,只是早晚而已。
如果,如果,他把握住今天的机会呢?
按照书中的描述,秦纵今天会连杀五头猛兽。半夜,伤口化脓,高烧不退,九死一生。
到那时,只要楚霁愿意,秦纵必死无疑。
可是,楚霁秀眉微蹙,自己总说心怀天下,心系苍生。那么秦纵,就不算是天下苍生的一个吗?
一阵微风拂过,明明是吹面不寒的杨柳风,但还是激起了楚霁那脆弱的肺叶里的一阵骚动。
“咳——咳——”
纪安连忙捧来一杯热茶,脸上满是担忧,劝道:“少爷,外头有风,别站在窗边了。”
三年前,那时候还在益州楚家的老宅,少爷不慎落水,一度就没了气息。醒来以后,也落下了病根,气血两亏,体弱多病。
“准备进宫吧。”楚霁信手端起茶盏抿了一口,勉强止住了咳嗽,面色沉重地开口道。
迈开长腿,正要跨出房门,楚霁突然停了下来。身后的纪安人短腿短,楚霁突然往外走,他放下茶盏就连忙去追,冒冒失失的,差点撞上。
一张皱着的包子脸倒让楚霁生出几分笑意,伸出手轻轻在纪安的脑袋上敲了一下,说道:“去把那个玻璃镜子拿来,改成用掐丝戗金的漆盒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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