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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作者:禾花 时间:2024-06-13 03:02:04 标签:穿书 豪门世家 轻松 欢喜冤家 复仇虐渣

  “滚出去!”
  他甚至抓起旁边的烟灰缸,使劲往外面砸:“没用的东西,老子养你不如养条狗!”
  “砰”的一声。
  烟灰缸在门框上砸了个粉碎,落下一地的玻璃渣。
  小情人吓得脸色苍白。
  这会儿,宋秋光才稍微满意,涌现恶作剧的心态:“你跪下,我就原谅你。”
  “少爷,这里没法儿跪啊……”
  门一关起来,他知道宋秋光的癖好比较变态,就喜欢锁着他,让人跪在冰凉的瓷砖上弄,每次都把膝盖磕到通红破皮,越是这样,对方就越是兴奋,最后塞给他的钱也更多。
  可是这满地的玻璃渣——
  “”我让你跪你就跪,给衣服脱了,背过去!”
  宋秋光已经输完液了,这会儿就是休息时间,工作人员见识不对早都趁机开溜了,偌大的病房里只有微风鼓起的窗帘,在一下下地晃动。
  “还敢不听我的话,你知道我是谁吗?”
  他掀开被子从床上下来,骂骂咧咧地朝外走:“敬酒不吃吃罚酒,我看你是活腻歪了不成……”
  直到这时,宋秋光都以为这是个平凡的午后。
  和他无数次的欺凌一样,算不得什么大事。
  还能拍几张情人哭啼啼的照片,发到圈子里炫耀,听人恭维自己说,宋家三少爷就是厉害!
  大哥和弟弟们,也一定会对自己另眼相待,夸他花样多,玩的胆子大。
  但是宋秋光没想到,跪在玻璃渣上的那个人,居然是自己。
  他额头全是冷汗,双眼遍布红血丝,畏惧地低着头,不敢看前面的男人。
  因为就在他拽着小情人,逼迫对方跪下去的刹那,腿弯儿被人猛地一踹,直接跪在满地的玻璃渣上。
  宋秋光疼得惨叫一声,还没来得及破口大骂,就噤了声。
  他的三叔,宋书灵站在面前。
  沉默地注视着自己。
  周围的空气恍若冰封,宋秋光顾不得膝盖上的疼痛,也没心思再搭理那吓得哆嗦的小情人,颤颤巍巍地想站起来:“叔……”
  “我让你站起来了吗?”
  宋书灵冷冷地看着他,目光幽深。
  “叔,三叔……”宋秋光煞白着脸,“我错了。”
  蜿蜒的血已经蔓延开,混合着晶莹的玻璃渣,居然折射出剔透的梦幻色彩。
  宋书灵的视线落在他的手背上,上面缠着厚厚的纱布,指头都在微微颤抖。
  他想起阮榛把剪刀扎下去时,很甜的笑声。
  从监听设备里传来,带着微弱的电流。
  “不乖。”
  以及落在自己耳畔,小羽毛吹拂似的柔和呢喃。
  “三爷,合作愉快。”


第14章
  阮榛这人在睡眠方面,没犯过愁。
  基本上什么时候想睡,闭眼没多久就能进入梦乡,哪怕中间被吵醒,起来又干了点别的事,回去后,也能续上刚刚的觉。
  再加上他有事不往心里搁,受了什么委屈,要么当场报复回来,要么心里已经有了主意,准备之后慢慢使坏,所以往被窝里一钻,就像只树懒,挂在了自己最喜欢的枝条上,那叫一个懒洋洋的幸福。
  倒头就睡。
  他不认床,唯一会介意的就是床是否干净,所以这天晚上没真的躺在宋秋光的屋子里,而是去了一楼的琴房。
  宋琴文名字中有“琴”,却并不会琴,在音乐方面没有任何兴趣,不过当年的夫人喜欢弹钢琴,又腿脚天生不太好,就在一楼为她做了间琴房。
  很用心,请了世界最顶尖的大师,设计得雅致极了。
  阮榛不怀疑宋琴文当年的爱,但有些人的心大概是属榴莲的,哪个尖尖上都能站着个人,他在家里对夫人的体贴,不影响在外面拈花惹草的情意。
  圈子里的人也不以为然,只觉得是风流韵事。
  那位夫人年纪很轻就去世,此后,宋琴文并未续弦再娶,虽说孩子一个个地生,还都不是一个妈,但外面的人提起这位,都要竖一个大拇指。
  夸他念旧情,专一。
  养了很多情人怎么了,不都没给名分嘛。
  比宋家那个小的好多了,别看能力强说一不二,但身边居然没个伴儿,不给家族增添子嗣,像个什么话!
  不知是否为了这个名声,曾经的琴房也保留了,精致昂贵的钢琴像庞大而沉默的信物,见证着三十年的岁月变迁,世间行人熙熙攘攘,宋家门前川流不息,钱财流水般的泼洒出去,又成百上千倍地涌入而来。
  每日都有佣人打扫,屋里很干净,没有任何难闻的气息,窗户保持着通风的状态,送来微风的柔和,由于人迹罕至,反而令人心里安宁。
  阮榛睡在靠墙的小沙发上。
  还搭着那个昂贵的,据说要十万元的毯子。
  暖和柔软,很舒服。
  割有钱人的韭菜就是香啊。
  尤其是听到楼上宋春风的惨叫后,阮榛翻了个身,睡得那叫一个舒坦。
  这事很简单。
  既然少爷们巴巴地把他求回来,那身为长辈,阮榛必然要承担起教育子女的责任呀,可不能把宋秋光丢在医院不闻不问,像是什么话?
  所以他在被宋春风掳走的时候,借着两人之间的争执,从车窗丢下了一只鞋。
  抽完这狗比的嘴巴子,再丢掉,正好。
  也算是物尽其用。
  而那只鞋子里,则藏了窃听器。
  阮榛一早就发现了。
  他刚进宋书灵安排的次卧,就嗅到了这个房间的不对劲。
  没办法,阮榛记忆里,对窃听装置太过熟悉,因为宋家的少爷们为了防止他逃跑,不仅逼着戴上了能电击的手环,也在他的屋里装了窃听器。
  他悄悄地给外面打电话,问爷爷的情况。
  对方说还在重症监护室呢,每天花大把大把的钱,就是无底洞……还好你的朋友们善良,每月都给费用缴上了,还照顾那只老狗呢。
  握着话筒的手,微不可见地颤抖着。
  阮榛别无选择。
  当时的他不知道的是,这些是假的。
  他的对话通过窃听器,传递到了另一个房间,所谓的医院工作人员,每日的住院费用,爷爷的昏迷不醒,全部都是假的。
  宋家的少爷们像是贪婪的蜘蛛,游刃有余地编织一张大网,给他禁锢,令其无从挣扎。
  后来阮榛想过,要是假的也挺好。
  起码爷爷和黄狗不会离开自己,还活着。
  但那个时候,知晓真相的阮榛已经被少爷们厌烦,他又生了病,长久地咳嗽,瘦弱的身体撑不住漫长的折磨,整晚失眠,几乎要呕吐出自己的灵魂。
  “外面下雪,正好,给他带出去玩。”
  宋夏雨声线憨厚:“还用带回来吗?”
  “丢了吧。”
  不知是谁漫不经心地接了句:“对了,小妈不是最怕冷了吗?”
  可这句问话,没有回答。
  甚至连阮榛仰面躺在雪地的洁白里时,身上还装有小小的窃听器。
  不得自由。
  ……重新见到这个玩意时,阮榛的心里并没有太大波澜。
  他也没有声张,而是平静地洗澡,吃饭,认真地生活。
  哦,还发了一次烧。
  来得快,去得也快,没多久就恢复了健康,拿鞋底抽宋春风嘴巴子的时候,可是铆足了劲儿。
  很爽。
  所以他只是在临走前,把窗户打开——
  墨云翻滚,雨势瓢泼,滚滚的雷声轰鸣不已,亮起撕裂天际的白色闪电。
  似天空在隐隐作怒。
  阮榛取下了台灯中的窃听器:“三爷,合作愉快。”
  这次不一样了,他要勇敢站起来,要借用对方的权势,要无所不用其极,让爷爷和黄狗,以及自己,能够活下去,活得好好的。
  声音轻得像羽毛。
  宋书灵一定听不到。
  窃听器很小,也就指甲盖那么大,轻而易举地塞进鞋子里,又一同在半路丢下。
  他朝宋书灵释放出了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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