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人呢?
鹦鹉落在肩膀上,侧着黑眼珠看他的表情。
宋书灵摸了摸它雪白的绒毛:“球球,去给门开了。”
没想到这扁毛畜生“嘎”了一声,拍拍翅膀飞了,特傲娇。
可能是宋书灵刚灭了五只鸭子,追本溯源,都是禽类,所以物伤其类,生了自个儿的气?
没时间了。
手下一脚踹开了门。
宋书灵心头一跳,看到了还躺在床上的,睡眼惺忪的阮榛。
给自个儿裹成了个球,睡相也不太好,床褥滚得皱巴巴的。
宋书灵不知道对方看出来没,反正他心脏跳得很快:“……你睡了整整二十三个小时。”
阮榛愣愣地看着他,似乎没反应过来,也可能没听明白这二十三个小时,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宋书灵抽了半包烟,剁了一只鸭。
那如何才是最快、最便捷的唤醒方法呢?
银色的听诊器还停留在阮榛的胸口,医生低着头,正认真地听着心跳声。
反正这大夫没那么大本事,宋书灵不信对方能隔山打牛,离着这么远距离,听到自己的心跳怦然。
跳得有些奇怪。
可能是刚睡醒的阮榛,实在太可爱。
于是宋书灵笑了笑,用自认为最有气质,最优雅的神情看向对方,语调淡淡。
“要去看我剁鸭子吗?”
第28章
阮榛很小就明白一个道理, 那就是人类有着多样性。
有善良的,恶劣的,好妒的, 还有脑子可能有些病的。
比如他和宋书灵。
这会儿大清早的,站在厨房里看人剁鸭子。
阮榛洗完澡, 换了衣服,上身是件浅白色调的薄绒卫衣, 灰色运动裤, 两截抽绳略微露出个边缘, 随着他的动作而略微晃动。
宋书灵收回眼神,手上的力气更大了些。
骨头渣子应声四溅,差点擦着阮榛的鼻子过去。
宋书灵:“……对不起。”
阮榛:“没事, 您继续剁。”
昨天他跟管家交代过,给阮榛留在宋家的行李带过来, 所以这会儿阮榛身上穿的是自个儿的衣服, 舒服,自在,没了西装衬衫或者丧服的陪衬,整个人清清爽爽, 眉梢眼角甚至有种青涩的稚气。
宋书灵闷着头,继续剁。
毕竟剁的是第二只鸭子,有了经验,知道在关节处顺着去砍,以及大小均匀,最后的鸭脖剁完, 宋书灵抬眸看来,目光隐有期待。
阮榛:“哇。”
他想了想, 竖起个大拇指:“真有气质。”
为着这句话,宋书灵又按照之前的方法,炒了盘子啤酒鸭。
屋里别的佣人都退去了,就剩他和阮榛坐在餐桌上,旁边加只打盹的鸟儿,以及默默游动的热带鱼,这幅场面怎么说呢,阮榛慢吞吞地嚼着鸭肉,脸上没什么表情。
“味道怎么样?”
“挺好的。”
宋书灵淡定地点点头:“嗯,那你多吃点。”
虽然他感觉这餐饭有点寒碜,就个加了糖的西红柿炒鸡蛋和啤酒鸭,但阮榛说够了,俩人,也吃不了太多。
宋书灵方才作罢。
一顿饭吃完,阮榛乖巧地端起碗筷去厨房收拾,没佣人帮忙,也没用洗碗机,打开水龙头进行着冲洗,宋书灵站在旁边,接过,再用干净的纱巾擦拭水渍。
都没说话。
太诡异的安静。
别说,配合得还蛮有默契。
阮榛洗完手转身,而宋书灵也不着痕迹地后退一步,给两人之间隔出个社交的距离来。
“那个,我休息得差不多了,准备回去。”
他的两只手背在身后,指尖摁着水池的边缘:“谢谢你的照顾。”
宋书灵看了他两秒。
然后才平静地点头:“嗯,接下来的事,我处理就好。”
阮榛睫毛抖了两下。
这句话很隐晦,但其中的含义非常明显,也就是宋书灵不再只是“插手”那几个混账少爷的事了,而是要亲自出马,来进行收拾。
宋书灵声线平稳:“你快开学了吧,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他们心知肚明,宋春风撕毁了阮榛的录取通知书,并伪造签名,给他办理了休学。
“还好,”阮榛思索了下,“会有一些复杂点的手续,但都能处理。”
学校的距离也不远,因为考虑着爷爷和黄狗,所以他读的是省内的一所高校,就在本市,而读研,也是去了专业排名更高的隔壁院校。
偌大的厨房内,流淌着淡淡的拘谨。
宋书灵沉默着,没有回应。
他还能说什么呢?
大哥欺负人家的时候,他不在场,几个侄子胡作非为的时候,他打算的还是用阮榛的手来牵制,亲情太过淡漠,在阮榛面前,他高高在上又隔岸观火,如今想要低头一探究竟,才发觉中间的隔阂。
到最后,也只是笑了笑。
“行,祝好。”
“谢谢。”
-
宋书灵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夏天。
着手开始处理,才发觉宋家的烂账,已经多到了这种地步。
仿佛被虫蛀了的老朽书籍,一本本堆积,发霉,又长时间不见日光,终于岌岌可危地摇晃,随时都有可能分崩离析,或是被一场大火席卷,消失殆尽。
宋琴文的离世,就是颗迸溅的火星子。
而阮榛的出现,则是悄然的风。
呼啦啦地燃起。
补救一般,他事事亲为,从最基础的账单开始查,四个已成年的侄子,究竟做过多少天怒人怨的事,哪怕是六年前的车祸都要给翻出来,连着半个多月,宋书灵忙得脚不沾地,几乎每天都只睡四五个小时。
终于彻底查清。
结果很简单,一言以蔽之,都特么得蹲号子。
他拒绝了所有的求情和暗示,以至于还在病床躺着的宋夏雨都挣扎着下跪,说三叔我再也不敢了,以后不会这样了——
可之前品尝权势带来的甜头时,为何不说呢?
沉迷其中,步步沉沦。
从上到下全部烂透了。
暑期里,带着学生做课题的姨母林素兰特意飞了回来,在书房见到了宋书灵。
灯光昏暗,烟灰缸里攒着的全是烟头,索幸抽风系统孜孜不倦的工作,书房内才不至于萦绕呛人的烟味。
但她还是皱了眉头。
老太太已满头银发,在脑后盘着个小发髻,一身素雅的宽松旗袍和亚麻披肩,往那一坐,端的就是学术人的严谨范儿。
宋书灵站在面前,低头听她训话。
自小,林素兰就教导他做事要规矩,体面,竭尽全力,出门也要梳头擦脸,给面孔弄得漂亮,腰背不许弯。
虽然宋书灵幼年失恃,又是自己亲自抚养长大,但她并没有按照一个传统观念里的“温厚长辈”来行事,那间有几十年历史的洋房别墅内,她写教案,小小的宋书灵就在对面读书,燃的香烧得很慢,偶尔,也只是很偶尔的情况下,她会抬起眼眸,说,你可以去找朋友们玩。
“不了,我想陪着您。”
宋书灵总是这样回答她。
她认为,自己给这个孩子教得很好。
直到青春期的叛逆姗姗来迟,宋书灵的叛逆,不是说和她对着干,也不是说去沾染坏毛病,而是走上和她意料之外的道路。
林素兰早就为其安排好了一切。
进入学术界,远离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腐朽宋家,毕业后待在研究院,或者成为一名温文尔雅的教授,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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