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灰
“不过,你最好祈祷比赛时间别跟见面会的时间撞车,如果撞了,我肯定选珩珩的啊。”
易晖眨眨眼睛:“珩……什么?”
“周晋珩啊,我们家珩珩。”江一芒从书包里抽出一沓手幅,“你不会连我喜欢的明星都忘了吧?要不是为了他,我干嘛跟着你们去首都啊?”
听到那三个字,易晖耳中一阵嗡鸣,身体也跟着战栗。
他希望自己听错了,垂眼去看江一芒手上的东西,“周晋珩”三个就这样毫无预兆地闯入眼帘,连同那张深刻在脑海中抹不去的面容,离他很近,又好像远在天边。
不知过了多久,江一芒推了易晖一下:“你这是什么反应啊,我家珩珩不好看吗?”
易晖怔怔地看着那熟悉的名字,听着它在耳边一遍又一遍盘旋,用力咬了几下血色褪尽的嘴唇,抬起头,牵起嘴角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好看,他、他最好看了。”
第五章
出发那天,好几个邻里乡亲来送行。
买好的去城里的大巴车票没用上,江一芒退完票从车站里出来,就看见江雪梅和易晖站在路边,手上拎满五颜六色的塑料袋。
邱婶还在见缝插针地把一兜煮鸡蛋往易晖手里塞,见江一芒来了,转而送进她怀里:“快走吧快走吧,别赶不上火车,鸡蛋特地煮的溏心的,路上吃。”
坐的是邱婶家的皮卡车,提前一天就说好了送他们去城里,非说顺路。江雪梅不想麻烦人家,提早起床准备偷摸溜,结果一开门,邱婶家的车已经亮着车前灯停在门口了。
于是便有了刚才江一芒退票这一出。
母子三人在后座排排坐,易晖听见后头叽叽咕咕的声音,忍不住扭头看货箱铁笼里关着的几只大白鹅,江雪梅见他感兴趣,说:“咱们到首都也下馆子吃鹅去。”
江一芒因为快要见到偶像心情好,摘了耳机道:“他是想在家里养,不是想吃。”
前面开车的邱叔哈哈大笑:“这可是猛禽,你们文化人养不了,喜欢的话以后来我们家看,挑一只带回家杀了吃。”
易晖抿唇笑着应了。他自出生起就住大房子,有专门的保姆鞍前马后伺候着,没坐过这样的车,没见过活蹦乱跳的鹅,也从来不知道邻居之间能处得这么好。
因着被塞了一大兜食物,近12个小时的火车行程,母子三人只在买矿泉水上花了钱。
偶尔出趟门也是乘飞机的易晖第一次坐长途火车,一手剥了壳的煮鸡蛋,一手还热乎的猪蹄膀,却无暇尝一口,他目不转睛地盯着窗外,金黄的麦田、低矮的民房从眼前掠过,连太阳落山的寻常景象都舍不得错过。
江一芒吃完自己那份,觊觎易晖手上的猪蹄,易晖直接给了她,她边啃边问:“有什么好看的呀?小心脖子僵了拧不回来。”
易晖冲她笑笑,证明自己没事,然后扭头继续看窗外。
他学画的时候经常出去写生,见过许多比这更美的景色,可这次给他的感觉不一样。
火车在铁轨上飞驰,天上的云走得很慢,耳边有小孩的哭闹声,人们交头接耳的说话声,一切仿佛都在诉说——你还活着。
只有活着,才能感知到这些美好。
只有活着,才不会被遗弃。
抵达首都正是晚饭时间,一行三人去订好的酒店办理入住后,马不停蹄地出门吃饭。
作为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江雪梅这一路嘴巴就没停过,以前在那边打过工,这里以前有家烧饼店,前面拐个弯再过两条街就是一晖念过的小学……回归故土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他们搬离首都时江一芒在念初中,早就记事了,更遑论江一晖那会儿已经是个步入大学的成年人了。
然而易晖从小在S市长大,对首都的了解仅限于几处名胜古迹,还有哥哥嫂子带他吃过的几家当地美食,生怕多说多错,只听她们聊,打定主意不插嘴。
江一芒说想念城南某家店的煎饺,江雪梅心觉这些年亏欠女儿良多,哪舍得说不行,当即打车前往,易晖趁机坐后排,无处着落的视线继续停放在窗外。
相对于S市满眼摩登大楼的现代化,首都许多街道还保留着古朴传统的建筑,鳞次栉比的青瓦白墙中偶然夹着几座独树一帜的高楼大厦,在易晖眼中别有一番风味。
路口拐了个弯,进入一条名为韶光路的街道,灯下的路旁街景让易晖觉得有些熟悉。前方红灯停车时,他扭头从另一面的窗户向外望,一幢以红白色为主调的哥特式建筑立在周围低矮的房屋中,四周有灯光簇拥,格外显眼。
江一芒也看见了,惊呼道:“这里晚上竟然这么漂亮!妈你还记得不,当年哥来这里写生,咱们俩陪他一块儿,有对新婚夫妇在这里结婚,白纱一直拖到台阶底下……”
易晖看得入神,难得被叫哥哥都没听到。
江一芒得不到回应觉得无趣,抬胳膊肘碰了他一下:“当年画了那么多次,还没看够?还是说……”说着眼珠一转,凑到易晖耳边,压低声音问道,“你也想在这里结婚?”
“结婚”两个字触到易晖深埋心底的某根弦,他条件反射地摇头:“不、不是。”
江一芒笑起来:“反正肯定是你在我前面成家,到时候就在这儿办婚礼呗,咱妈肯定同意,对吧妈?”
坐副驾驶的江雪梅连连称是,母女俩就着这个话题又聊了起来。
易晖将目光再次投向那座教堂。
方才的否认里有一半在撒谎。
他不想结婚,因为他结过婚,举办婚礼的地点正是眼前这座教堂。
晚上近七点,周晋珩开车行驶在韶光路上,这条路不算拥堵,红灯却很密集,经常起步不久就要踩刹车,开得人火大。
紧赶慢赶,还是在约定的时间前到达餐厅。周晋珩先把菜点了,等到第二道菜上桌,方宥清姗姗来迟。
他边坐下边说:“抱歉,路上堵车,等很久了吧?”
周晋珩恍惚片刻,想回答“是”,转念又觉得自己莫名其妙,人家又不知道自己在等他。
“没有,我也刚到。”终究选择了最普通的回答,周晋珩看了方宥清一会儿,让眼前的面孔与记忆中的重叠,似在确认他跟从前没什么不同。
那天周晋珩从S市赶回首都,混在机场出口的人群中,看着身穿一袭风衣的方宥清出来,一股蓄势已久的冲动使他向前迈了两步,而后又被已经趋于平静的心跳生生逼停,退回原地。
他看着熟悉的身影走近,与来接机的亲友拥抱,又看着那背影远去。
眼下,就坐在对面的方宥清面带微笑,举杯道:“听说你现在很红,恭喜你得偿所愿。”
“得偿所愿”四个字听上去无端带着点讽刺意味,周晋珩本该慌乱无措,可不知为何,他前所未有地镇定,也举杯,嘴角勾起:“还听说了什么?”
方宥清仍旧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模样,笑容温和道:“还听说,你结婚了。”
没来由的,周晋珩心中升起一丝不耐,他垂眼把玩手中的杯子,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
但他仍然期待看到方宥清的反应,三年来他时长会设想这个场景,那个抛下他头也不回地离开的人,是否真的从来没有后悔过。
“恭喜你。”方宥清又道一遍恭喜,声音听起来真心实意。
仿佛悬在半空中的石头缓缓落地,惆怅茫然的同时,周晋珩竟久违地感受到了一丝轻松。
“谢谢。”他回敬道,“听说你考取了心仪的学校,恭喜你。”
这顿迟来三年的晚餐,原本应该保持这样疏离的氛围,最后以交换联系方式作为收尾,哪怕明知道这串号码会躺在通讯录里积灰尘封。
可惜事与愿违,不知是谁起的头,桌上又开了一瓶酒,两人你来我往,边喝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
方宥清不胜酒力,周晋珩自认没有劝他少喝点的立场,席间话题渐渐丰富,从桌上的菜品聊到工作,又说起母校,记忆的闸门被打开,汹涌的潮水漫了出来。
“你结婚了,你真的结婚了。”方宥清面颊坨红,口齿也变得不清晰,掀起一双含水的眸子望周晋珩,“你……你开心吗?”
周晋珩干笑一声:“你猜?”
方宥清真的喝多了,迟钝地摇头,肯定道:“你不开心。”
周晋珩不想说话,瘫靠在座椅上,仰头看反射着摇曳灯火的天花板。
也许他也喝多了,思绪浮游飘荡,冷不防想起当年的婚礼宴席就是在这里办的。
本该在S市办,后来因为小傻子的哥哥希望把婚礼从S市挪到首都来办,哪怕知道他意在监督,周家那会儿急于倒贴拉投资,还是同意了。
周晋珩不擅记事,尤其是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他只记得,在附近的教堂走过场后,他碍于大舅哥在一旁虎视眈眈,牵着小傻子走进这家餐厅,小傻子一进门就抬头看流光溢彩的琉璃穹顶,小孩子般地发出感叹:“哇,好漂亮啊。”
当时他是如何回应的?
周晋珩仔细回想,自己当时很不耐烦,只想把流程过完赶紧离开,牵着小傻子径直往里面走,嘴上低声催促:“别看了,下回带你来慢慢看。”
现下有空欣赏这穹顶,不得不说确实挺漂亮的,小傻子学美术,就喜欢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后来为什么没带他来看呢?
酒精有时候会产生奇妙的催化作用,周晋珩记起来了,小傻子当真把这件事放在心上,隔三差五变着法子在他跟前提,什么“肚子饿了”“想去晒太阳”“坐在那里画画肯定特别快”,各种啼笑皆非的理由,往往还没说完,就被他以工作忙为借口推脱了。
周晋珩轻嗤一声,似在嘲笑,更像在自嘲。
怎么会有人这么蠢,把别人随口的一句话放在心上惦记这么久?
自己开车来,代驾开车走。
回去的路上,周晋珩躺在后座做了个梦,关于那场轰轰烈烈的初恋,关于那个今天未曾提及的诺言。
当年他和方宥清跟所有的校园情侣一样,也曾幼稚地许下过终身之约。这个约定像烫在他心口的一道疤,每一次回忆等同于把刚长好的伤口再次撕开。如今想想,让他忘不了的是这份经年累月反复发作的痛,那个人本身的分量反而模糊了。
所以,到底为什么要跟小傻子结婚?
怀疑一旦在脑海中成型,就会引来无数种假想和猜测。不可否认的是,除去拿进演艺圈作为交换筹码这一点,这段婚姻还有其他地方吸引着他。
直到刚才那顿饭之前,周晋珩都认为,易晖是有点像方宥清的。
一样的白皮肤大眼睛,看着你的时候眼睛里好似水光满溢,乖巧又天真;一样不高不矮的匀亭身材,从背后刚好能抱满怀;一样细腻恬淡的心性,不惹人注目,也不需要特别关照,给他画纸和笔他就能安静一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