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前程
千万里回家路。
CP:迟雪X向程
十二岁那年,迟雪的名字是我起的,人是我哄好的,心是我捂热的。
十七岁,他抛下我去奔了远大前程。
现在,他功成名就想回家。
凭什么他想怎样就怎样?
第1章 你想过要我回家吗?
不得不说,我这个人对特别的事情总有敏锐的直觉,而且这种直觉通常准确。
每年四月一日,我都会回孤绪路十六号。
起初我以为自己是来祭奠向美芳的,因为她在多年前的这一天一头扎进了阳城河没再起来。但最近两三年我有了别的感悟。
也许我只是习惯性回家看看呢?哪怕那个家早已被向美芳的某个兄弟占领;又或者我是来追忆青春的,毕竟十八岁之前我都在这里度过。
今年照例行事。车开到孤绪路路口的时候,我看到交警封了路,路障牌上说是“因故暂封”,机动车不准驶入。
孤绪路是一条小道,里面还有好几条类似的街巷。这些街巷和一群年近百岁的老宅子共同构成这个城区一处颇有历史韵味的小众景点。
小众是因为本地旅游部门没有推,似乎也没有官方打造它的意图。我个人很庆幸很喜欢这种现状,它能安静独美挺好的,仅供有缘人相逢。
不过我知道,偶尔也有人特意来访。
这片地方够有味道又维持着原生态,这几年时常有剧组找来,我已经见过好几次。一般小剧组也就是静静来静静走,逢大成本大制作才会出动交警,摆上“因故暂封”的牌子。
没办法,我只好走路进去。
“又有人来拍戏啊?”我随口同路边交警打招呼,“这次有大明星?”
“有,这次是大明星大导演,听说大明星还是阳城人呢!”
直觉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一种认知、一个念头,还辨不清它的轨迹它就落入脑海中。
它告诉我,里面的人说不定是迟雪。
我得说,比起别的心情,希望这份直觉成真在我心中占了绝对比重。对别人不敢说,对自己我尚且敢承认——我一直想要再见到迟雪。
严格说来,或许当下这个念头也算不上直觉,更像是我的期盼。从第一次见到孤绪路被剧组发掘开始我就幻想过,会不会有一天迟雪也回这里来拍戏。
这里多美啊,他就不怀念吗?
这么想的次数多了,我就愈发觉得他总有一天会来。有时候我甚至自问,我来这里转悠是不是压根就为了等他。
基于这种心理和心态,我更加不好把刚才的念头归为直觉了,进去途中碰到三五成群的人都没多看,好像这样就能否定掉什么似的。
一直走到十六号,也没真正见着在拍摄的人群。
十六号和这附近其他的房子没有太大区别,都是独栋老宅子,有自己的围墙、大门、侧门、院子。门都紧闭,只能在外张望。
站在宅子对面,就能看到二楼。十多年前我和迟雪住的房间的窗台正开着,上面不像我们小时候那样养有花,只摆了一双球鞋在晒。
不过院子里的合欢树长得很高了,树枝能够着窗,如果那房间现在的主人——应该是一个名义上该叫我表哥的小屁孩——还算有审美,就应该会喜欢那几条树枝。
等到夏天,树开了花,窗里看窗外,一定美不胜收。
哦对了,那树是当初迟雪给我种的,可惜我们俩都没等到它开花。便宜那小子了。
因为封路的缘故,整条街一直都很安静。我站在十六号对面路沿抽了两支烟,睹物胡思乱想了一刻钟,脑子里始终都是迟雪,都是小时候的事。
人家说血浓于水,亲人始终都是亲人,才会走到哪里都心怀惦念。可我和迟雪算什么亲人呢?顶多算有一段同一屋檐下的缘分吧。
这段缘分,全仰赖向美芳莫名其妙的善良。
我是在她工作的医院出生的,因为生下来就查出乙肝,人才四斤多,当即遭遗弃。她那时候不想结婚,便顺手把我领回家堵了父母那句“你老了谁来养你”。
迟雪是她从街边捡的,一个偷了她钱包的流浪孤儿。当贼时脏兮兮黑漆漆,带回家洗澡剪头,转眼就变成方圆十里挑不出第二个的漂亮小孩儿。她说她舍不得看这么好看的孩子流浪,警察也找不到人的来处,她就收养了。
我们就这么成为异父异母的便宜兄弟,没有血浓于水,更没理由走散还惦念。
脑子里想着这些往事,纪念向美芳反而好像变成次要事项,我再寻不到往日过来想要的宁静,便草草结束今年的仪式,打道回府。
沿原路出去,这回倒是有在一条岔路里见到拍摄。巷口几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儿指着高高吊起的摄像机小声议论,声调抑制不住的激动。
我不由自主放慢脚步仔细听了听,捕捉到一个最近挺红的名字,那确实算是大明星了——原来不是我想的人。
这就释然了,我立即毫不留恋加快脚步离开。回到路口时先前的交警还认得我,可能是这么守着封路太无聊,还跟我闲聊。
“见到大明星了吗?”
“没见到,听到了。”我笑嘻嘻地回。
话音未落,其中一个交警就指着外面大马路,兴奋道:“哟哟哟,大明星来了,那边那边!我今天一定要帮我女儿拿到签名……笔呢?笔!”
他同事把笔递过去,他开始冲转弯驶入孤绪路的大房车挥手。
“这车才是大明星的,他女儿很喜欢人家,这两天站岗他都没找到机会要签名,急得他。”同事对我解释。
我还没来得及感叹这什么剧组大明星这么多,那大房车就在我们面前停下了。
非常惊奇,我那自认敏锐的直觉在这一刻竟然赶不上眼前车门打开的速度。它简直是被人从里面粗暴拽开。几乎同一时间,一个人猛地探出半截身子,直挺挺跟我打上了照面。
“向程!”
真的是迟雪。我脑子里这样想着,一时忘了做反应。回过神来,他已经从保姆车钻出,整个人杵在我面前,车里有人喊他他也不管。
“我是迟雪啊!”
我当然知道你是迟雪,全国人民都知道你是迟雪,可你怎么真的是迟雪啊?
后面好一阵子我都不在状况,没注意到交警同志顺利拿到签名没有,也没注意到周围别的人和事。迟雪一会儿站在我面前,一会儿罩在我身旁。我悄悄看了看,他也没比我高啊,怎么就感觉整个人都被他笼罩遮蔽住了呢?
“……你是来找我的吗?上车吧,我今天很快就能拍完,我们一起吃晚饭。”
知觉完全恢复过来时,我的手腕被迟雪抓着。抓得不用力,他的手指十分修长,好像比小时候又长了点,能虚虚地拢起来把我完全圈住。
我还是捻不清自己的心情感受,一切都比想象中复杂太多,冲击大到我没办法思考和体会。真实意愿和想法,恐怕都要延迟浮现。
“我不是来找你的”、“我是来找你的”,哪一句说出来恐怕都不对。我只好点点头,跟他一同钻进大房车。
“真没想到,直接在片场就遇到你了。”迟雪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已经坐在一家餐厅的包间里,距离先前的偶遇五个小时。
五个小时,确实算是他很短的一段拍摄时间。期间工作内容除了正式拍摄,还包括化妆,讲戏,一些武打动作的复习排练。
我第一次看人拍戏,而且那个人是他。
他在镜头下的样子那么陌生,像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人。然而我又在这个陌生的迟雪身上渐渐找到曾经熟悉的影子,最后二者重合起来,我才完完全全意识到,我真的跟他重逢了。
面前的迟雪,货真价实就是我认识的那个迟雪。
“你其实不是来找我的吧?”见我一直没回答,他放下筷子看着我,眼神稍显犹疑,“你是不是还是根本不想见到我?”
听到这个问题,我心里难以形容地颤动了一下。有点疼,有点愤怒。但这些放在心头很大,拿到嘴边又太小。都是大人了,小时候的意气话再掰扯未免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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